第一个引起我注意的主题是宗教。在我看来,我需要决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我所生活的世界是否是我唯一不得不考虑的地方,又或者,我是否必须将其仅看作是为来生做准备试验场。当我写《人性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时,我用了一章来描述男主人公失去了他成长过程中的信仰。本书的打字稿由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来阅读,她人很好,对我很感兴趣。她告诉我这一章不够充分。于是我重写了这章,但我不认为我改进了多少。因为它描述了我自己的经历,我毫不怀疑我得出那种结论的理由是不够充分的。那些是一个无知男孩的理由,它们发自内心,而不是理智。父母去世后,我去和我当牧师的叔叔住在一起。他是一个没有孩子的五十岁男人,我敢肯定,把抚养一个小男孩的责任推到他身上肯定让他厌烦透顶。他早晚都念祈祷文,星期天我们去教堂两次。星期天是忙碌的一天。我叔叔总是说他是教区里唯一一个一周工作七天的人。事实上,他无所事事,把教区的工作留给了他的助理牧师和教会执事。但我很敏感,很快就变得很虔诚。我接受了我所学的东西,无论是在我叔叔的教区,还是后来在学校,我对此都深信不疑。

其中,有一点很快影响到了我。我在学校待了不久,就通过我所受到的嘲笑和所遭受的羞辱发现自己的口吃是有多么不幸。我在《圣经》中读到,如果你有信心,你就能移山。我叔叔向我保证这是事实。有一天晚上,第二天要回学校了,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向上帝祈祷,希望他能消除我的口吃。这就是我的信念,我去睡觉时很确定,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就能像其他人一样说话了。我想象着那些男孩(当时我还在预科学校)发现我不再口吃时的惊讶。当我醒来时,心里充满了喜悦,当我发现自己像以前一样结结巴巴时,那真是一个可怕的打击。

我长大后去了国王学校。老师都是牧师,他们又愚蠢又暴躁,对我口吃的毛病很不耐烦,如果说他们没有完全无视我(我倒是情愿这样),他们就会欺负我。他们似乎认为口吃是我的错。不久后,我发现我叔叔是个自私的人,只在意自己的安逸舒适。附近的牧师有时会来叔叔的住处。其中一个人因为让他的牛挨饿而在郡法院被罚款,另一个人因为醉酒而不得不辞去圣职。我所被教导的是,我们生活在上帝面前,人类的主要任务是拯救自己的灵魂。我不禁看到,这些牧师都没有像他们布道的那样去做事。虽然我的信仰是狂热的,但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我都对那些强迫我去教堂的事情感到非常厌烦。但出于好奇,有两三次,我去了海德堡的耶稣会教堂(Jesuit Church)参加大弥撒(High Massa)。虽然叔叔对天主教徒有一种天生的同情(他是一名高教会信徒,在选举期间,他们在花园的栅栏上涂上了“此路通罗马”),但他毫不怀疑他们会下地狱。他相信永恒的惩罚。他憎恨教区里不信奉国教的人,并且认为国家容忍他们是件怪异可怕的事情。令他感到安慰的是,这些人也将遭受永远的诅咒。天堂是为英国国教的信徒保留的。我认为这是上帝的仁慈,让我在教会中长大。这就像生为英国人一样美妙。

但当我去德国的时候,我发现德国人和我一样,为自己是德国人而自豪。我听他们说英国人不懂音乐,莎士比亚只有在德国才能为人所欣赏。他们把英国说成是一个小店主之国,在他们看来,作为艺术家、科学家和哲学家,他们比英国人要高一等。这使我震惊了。在海德堡做大弥撒的时候,我不禁注意到那些把教堂挤得水泄不通的学生似乎非常虔诚。事实上,他们只是表面上对他们的宗教信仰就像我对我的宗教信仰一样虔诚。奇怪的是,他们居然能这么做,因为我知道他们的虔诚是假的,而我的是真的。我认为,我天生没有强烈的宗教情感,否则,以我的年轻气盛,我肯定会被那些与我有关联的牧师们的言行不一所震惊,以至于我就要开始怀疑了。不然,我很难想象,当时我这么一个简单的想法竟会对自己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我突然想到我很可能是在德国南部出生的,然后我自然就会被当作天主教徒抚养长大。不是自己的过错却遭受永远的折磨,我发现这很残酷。我天生厌恶这种不公正的事情。下一步很容易,我所得出的结论是:信仰什么并不重要。上帝不能仅仅因为他们是西班牙人(Spaniards)或霍屯督人(Hottentots)就谴责他们。我本可以就此打住,如果我不那么无知,信仰十八世纪流行的某种形式的自然神论。但是,那些灌输给我的种种信仰相互纠结,当其中之一变得肆无忌惮时,其他的便纷纷参与。于是,整个可怕的信仰结构不是基于对上帝的爱,而是基于对地狱的恐惧,就像纸牌搭成的房子一样轰然倒塌了。

无论如何,我已不再相信上帝,我感受到一种新的自由的喜悦。但我们不只是用自己的心去皈依信仰,在我灵魂的某个深处,还残留着对地狱之火的旧日恐惧,长久以来,我的狂喜被古老的焦虑阴影冲淡了。我不再相信上帝,但我骨子里仍然相信魔鬼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