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中是否包含人的主体性思想,这在学术界是存在争议的。有人否认这一点,认为马克思一直强调的是世界及其规律的客观性,主体性是与此相对立的。实际上,这种认识是片面的。重视以实践活动为基础的人的主体性,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区别于旧唯物主义以及唯心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

主体性问题是西方近代哲学比较感兴趣的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科学的解决。17世纪英国哲学家培根是近代唯物主义的“第一个创始人”,他在唯物主义的前提下尚能承认一定意义上的人的主体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他那里“物质带着诗意的感性光辉对人的全身心发出微笑”。但是在此之后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唯物主义却“变得片面了”,例如霍布斯,他把人与自然的感性关系变成自然界自身的抽象几何学,人在唯物主义之中消失了,“唯物主义变得敌视人了”[1]。18世纪的唯物主义,看到了人是环境的产物,突出了社会环境对人的作用,但是他们忘记了更为根本的一点,“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2],没有看到人是活动的主体,人通过活动可以改变环境进而改变自己。

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性做过系统的研究,这表现在从康德、费希特到黑格尔的全部著述之中。但是由于他们“不知道真正的、感性的活动本身”,因而对于人的主体性最终“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费尔巴哈的哲学是哲学人本学,他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克服了唯心主义对人的问题的抽象的理解,相对于霍布斯,他的唯物主义中有了人的一定地位,所以自称“人本学”。但是由于费尔巴哈把人置于自然之下,不了解实践活动的意义,所以在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中,人仍然处于被动的地位,因此受到马克思的批评。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开头就写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3]马克思的这一论述包含着十分深刻的思想,他围绕着主体性问题高度地概括了哲学发展史,总结了欧洲哲学思想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初步表述了自己的“新唯物主义”的基本意向,可以看作整个《提纲》的“提纲”。

马克思在这里批判了唯心主义。马克思认为,唯心主义发展了人的能动方面,强调了人的主体性,这是应当肯定的。但是唯心主义哲学家否定主体以及客体的客观实在性,他们所说的主体性不是从事现实活动的人的主体性,而是某种“精神”的主体性,是一种头足颠倒的主体性。

马克思在这里也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在马克思看来,旧唯物主义坚持了主体的客观实在性和自然界对人的优先地位,这是正确的。但是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是看不到人作为活动主体的主体性。马克思说,以霍布斯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敌视人”,见物不见人,马克思把它讽刺为“纯粹的唯物主义”。18世纪以爱尔维修为代表的唯物主义所讲的人是“自然的人”,只看到环境改变人,看不到人也改变环境,马克思称之为“机械唯物主义”。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所讲的人是“抽象的人”,不把感性理解为人的实践活动,马克思把它叫作“直观的唯物主义”。

在对旧哲学的全面批判中,马克思阐述了自己的哲学意向和对今后哲学的展望。他认为,自己的哲学不同于“唯心主义”,而是一种唯物主义,但它与“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也不同,它是一种“新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区别在于,“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4]。这种新唯物主义在批判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片面性的同时汲取了二者的合理因素,是一种主体性唯物主义。它的特点在于:在唯物主义的前提下强调人作为活动主体的主体性,对人的主体性问题进行了唯物主义的阐释。

主体性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实践。马克思发现,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对待主体性的态度上是相互对立的,一个否定,一个肯定,但是它们不能正确解决主体性问题的根源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不理解物质实践的意义。马克思说: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至于旧唯物主义,有一种学说忘记了“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5];费尔巴哈“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6]。与之相反,主体性唯物主义则主张把事物、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由此实现了哲学史上的革命变革。这种主体性唯物主义从根本上说,也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7]在这种“改变事物的现状”的活动过程中,人是主体,“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体系”,从而“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8]。

因此,主体性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是一致的。主体性是人作为实践主体的主体性,主体性以实践为基础;实践是人作为主体所从事的实践,实践表现了主体性。主体性实际上就是实践主体或主体实践的特性。在实践的基础上,一方面主体作用于客体,对客体具有能动性;另一方面客体也作用于主体,对主体具有制约性。

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的主体性思想,同时也为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重视。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把人的活动和动物的活动作了比较,指出人的活动不同于动物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主体性活动。“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差别的又是劳动。”[9]恩格斯这里所说的人通过“劳动”“支配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是对人的主体性内容及其实践基础的精辟概述。

列宁指出:“‘事在人为’,工人和农民应当把这个真理牢牢记住。他们应当懂得,现在一切都在于实践。”[10]这是对于人,尤其是劳动群众这一历史主体的实践主体性的高度赞扬。

毛泽东提出: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只有根据客观的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义,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才能把事情做好。“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一切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思想是正确的思想,一切根据于正确思想的做或行动是正确的行动。我们必须发扬这样的思想和行动,必须发扬这种自觉的能动性。”[11]这不仅指出了人的主体性主要表现为区别于客体的“自觉的能动性”,而且把主体性的表现归结为“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特别是还深刻地揭示了人的主体性与客体规律性的关系,也就是要“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和“根据于正确思想”发挥人的主体性。

综观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全部内容,它是以主体性唯物主义为其理论特色的,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思想贯穿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各个部分。离开了科学的主体性理论,我们就很难理解《提纲》的主题和恩格斯关于《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论述,就很难把握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称之为“新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根据,也就很难懂得马克思在哲学上所完成的革命变革的实质。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同上书,55页。

[6] 同上书,54页。

[7] 同上书,75页。

[8]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392—3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 《列宁选集》第3卷,3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 《毛泽东选集》第2卷,4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