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才气自然天成,自然得就跟粉蝶翅膀上的图案一样。有一个时期,他和粉蝶没两样,并不了解那些图案,不知道那些图案是何时被抹掉或毁坏的。后来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翅膀受了损伤,并了解了它们的构造,于是学会了思索。他再也不会飞了,因为对飞翔的那份热情已经消失,只能回忆回忆自己过去毫不费力翱翔的情景。

我和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初次相逢,就发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司各特的怪事迭出,但这一件我却是怎么也忘不了的。那天,我正在德朗布尔大街上的丁哥酒吧,跟一些没有一点名堂的人坐在一起,他走了进来,做了自我介绍,并且介绍了一位跟他一起来的身材高大、和蔼可亲的男子—— 著名的棒球投球手邓克·查普林。我过去没有关注过普林斯顿的棒球赛,因此从未听说过邓克·查普林。然而,他平易近人、和颜悦色、虚怀若谷、热情友好,跟司各特相比,我喜欢他更多点。

司各特看上去像个少年,面孔既有男性的英俊,也有女性的漂亮,一头金发呈波浪状,额头高高的,眼睛里有一种激昂、友善的神情,嘴巴小巧细长,如果生在女孩子的脸上,称得上是樱桃小口。他的下巴造型很好,耳朵也很漂亮,鼻子几乎可以说是完美无瑕。他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原本不能构成一张漂亮的脸,而他的漂亮来自红润的肤色、金黄色的头发和小巧的嘴。那张嘴在你熟识他以前就会引起你的注意,等你熟识了之后便更吸引你的目光了。

我原本就很想见见他,而现在埋头苦干了一整天,却看到他和那位伟大的棒球投球手邓克·查普林突然出现在了面前,简直太奇妙了—— 邓克·查普林我以前闻所未闻,现在则成了我的朋友。司各特滔滔不绝说个没完,说的尽是我的作品,满口的赞誉之词,弄得我很不好意思,于是我就紧紧盯着他看,索性不再听他讲了。当时业内仍有这么一种说法:当面恭维无异于公开羞辱。司各特要了香槟酒,我们三人就跟那些没名堂的人坐在一起喝了起来。依我看,邓克并没有注意听司各特说话(我也如此),觉得那只不过是即兴闲聊罢了。我目不转睛地仔细打量着司各特,见他身板单薄,健康状况似乎不太好,脸有点浮肿,外穿一身布鲁克斯兄弟服装公司[105]生产的套装,内穿一件领尖钉有饰扣的白衬衫,脖系一条格尔德公司的领带[106]。至于那条领带,我很想发表一下看法:巴黎的确有英国人,也许有个把英国人会走进这丁哥酒吧(眼前这里就有两个),但没有人会系格尔德领带。后来转念一想不说也罢,于是就又盯着他看了。事后我才知道那条领带原来是他在罗马买的。

现在盯着他看,其实也没有什么可看的了,无非是他身条很好,两手不大不小,显得很能干。当他在一个酒吧高脚凳上坐下的时候,我发现他的两条腿很短——如果是正常的腿,他的个子也许还能再高出两英寸。我们干光了一瓶酒,开始喝第二瓶时,他的话变少了。

这时,我和邓克感觉很好,甚至比滴酒未沾唇时感觉还好。而司各特的唠叨也结束了,情况大妙。之前,我就觉得自己是个了不起的作家,不过这一点秘而不宣,只是我们两口子知道,有时也对老熟人讲一讲。想不到司各特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认为我了不起,真是叫人高兴。不过,他絮絮叨叨的讲话结束时,我也同样感到高兴。可是,他的讲话结束了,提问却开始了。他讲话时,你可以盯着他看,不听他讲,而提问却是想躲也躲不过的。我发现司各特有这么一种观点:小说家可以直接向朋友或熟人提问,以此获得素材。他的提问可谓开门见山、直截了当。

“欧内斯特,”他说,“我直呼你的大名欧内斯特,你不介意吧?”

“你问邓克吧。”我说。

“别开玩笑,我可是认真的。你和妻子结婚之前,在一起睡过觉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记不得了。”

“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能记不得呢?”

“说不清道不明。”我说,“很奇怪,是不是?”

“比奇怪更糟。”司各特说,“你一定能记得起来的。”

“对不起。很遗憾,是不是?”

“请别像英国佬那样讲话!”他说,“请你严肃一点,回忆回忆。”

“回忆不起来,”我说,“实在没办法。”

“你可以好好想一想,使劲回忆一下嘛。”

他说这话时声音很高。我心想:他平时是不会这般跟别人讲话的。我发现他说着说着就冒汗了—— 那汗珠很小,是从他那细长的完美的爱尔兰式上唇沁出来的。接着,我把视线从他的脸上往下移,开始目测他的腿之长短(他坐在酒吧高凳上,把腿提了起来)。之后,我将目光又收回到他的脸上。就在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他坐在吧台前,手里端着一杯香槟,脸上的皮似乎开始紧绷,使得脸上的浮肿**然无存,而且越绷越紧,最后像一个骷髅头。只见他两眼凹陷,开始呈现出死人相,上下唇紧合,面无血色(原来的红润变成了蜡白)。这可不是我的凭空想象。他的脸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骷髅头,或者可以说成了一张死人的面模,就在我的眼前。

“司各特,”我说,“你没事吧?”

他没有回答,脸上的皮看上去绷得更紧了。

“咱们最好把他送到急救站去。”我对邓克·查普林说。

“不用。他没事的。”

“他看起来像快要死了。”

“不会的。他喝了酒就这样。”

我们把他扶上了一辆出租车。我非常担心,但邓克说没事,不用为他担心。“很可能一到家他就好了。”他说。

情况一定如邓克所说。几天之后,我在丁香园咖啡馆和他见面,向他表示歉意,说让他喝酒喝高了,八成是因为说话喝得太猛了。

“你说抱歉是什么意思?我喝什么喝高了?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呀,欧内斯特?”

“我是在说那天晚上在丁哥酒吧的情况。”

“那天在丁哥酒吧我屁事都没有,只是不愿搭理和你在一起的那几个瘪三英国佬罢了,所以才打道回府呀。”

“你们去的那次,压根就没有英国佬在跟前。跟前只有吧台侍者一人。”

“得了,别跟我玩花样了。你知道我指的是谁。”

“哦,是吗?”我支吾道,心里觉得他可能自己那天又拐回丁哥酒吧去了,要不就是另外的一天又去了一趟。不,我记起来了,当时的确有两个英国佬在那儿。这是千真万确的!我想起他们是谁了—— 他们确实在现场。

“是的,”我说,“当然啰。”

“那个冒充贵族的女孩子很无礼,还有跟她在一起的那个傻不拉几的酒鬼也是一路货色。他们说是你的朋友。”

“他们是我的朋友。那女孩有时候确实非常无礼。”

“看到了吧?千万不要因为我喝了几杯酒,你就跟我玩花样。你说话为什么要避实就虚呢?我原以为你不是这种人呀。”

“谁说得清呢。”我敷衍了一句。我不想再谈这个话题,可后来心里有所悟,便随口问道:“他们无礼,是不是针对你的领带?”

“他们为什么要针对我的领带无礼呢?我那天系的是一条普通的黑色针织领带,穿的是一件白色马球衫。”

我听了一时无语。他问我为什么喜欢这家咖啡馆,我把这家咖啡馆的历史讲了一通。这一下,他也开始有点喜欢了。就这样,我们俩坐在这家我非常喜欢,而他开始有点喜欢的咖啡馆里神聊起来。他提了许多问题,接下来就发表自己的见解,有的是针对作家、出版商,有的则是针对代理人和评论家,还谈到了乔治·霍勒斯·洛里默[107],谈到了作家成名后所遭受的流言蜚语以及生计的窘迫。他愤世嫉俗、语言风趣、态度乐观、魅力十足、和蔼可亲,即便你抱有戒心,他也会拉近跟你的距离。谈到自己的作品时,他轻描淡写,但语气中没有苦涩的成分。我知道他的新作一定非常成功,所以谈到旧作的败笔之处他并不感到苦涩。他想让我看看他的新作《了不起的盖茨比》,说他手头只有一本,借给了别人,一旦收回来就拿给我看。听他谈起这本书,你绝对无法知道它有多么出彩,只可以看到他满脸的羞涩(但凡谦虚的作家写出了非常优秀的作品时都会流露这样的表情)。我说希望他能很快讨回这本书,让我一睹为快。

他告诉我,他从编辑麦克斯韦·帕金斯那儿得知这部书销量欠佳,但评论界好评如潮。记不得是在那一天还是过后许久的一天,他让我看了一篇吉尔伯特·塞尔德斯[108]写的书评,简直把《了不起的盖茨比》捧到了天上。没有人能比吉尔伯特·塞尔德斯的文笔更好了,也没有人那般赞扬《了不起的盖茨比》了。此书销量欠佳,这叫司各特感到困惑,也让他感到伤心。但他谈到此书,正如我以上所言,话语一点也不苦涩,而是有点害羞,同时为书的质量感到高兴。

这一天,我们坐在丁香园咖啡馆外面的平台上,看着暮色渐浓,观望着人行道上人来人往,观望着傍晚时分那淡淡的晚霞在一点一点发生变化。我们喝了两杯兑苏打水的威士忌,这在他身上没有引起化学变化。我仔细观察着,但是这种变化没有出现。他没有提叫人脸红的问题,没有做使人难堪的事情,也没有瞎唠叨,而是举止正常,完全是一个聪明、可爱的人。

他告诉我,说他跟他的妻子塞尔达因为气候恶劣不得不把他们的那辆雷诺牌小汽车丢在了里昂,问我是否愿意陪他一同乘火车去把那辆汽车找到,然后开回巴黎。菲茨杰拉德夫妇在离北斗星广场不远的蒂尔西特路14号租了一个带家具的套间。此时已是暮春,我想乡野正是一派大好风光,旅途一定会叫人心旷神怡。再说,司各特似乎那么和蔼可亲,那么通情达理,看着他喝了满满两杯威士忌什么事也没有,可见他魅力四射、神志正常,这使那天晚上发生在丁哥酒吧的事宛若一场不愉快的噩梦。于是,我说愿意陪他一起去里昂,问他何时出发。

我们说好第二天碰头,接下来便做出安排,准备乘早班快车前往里昂。这班车的发车时间很合适,行驶速度极快,记得中途只在第戎停一次。我们打算进入里昂城,检查一下汽车的车况,如果车况好,便美美地吃上一顿晚餐,第二天一早动身开回巴黎。

这次旅行让我心潮澎湃。我将和一个功成名就的老作家一道出行!坐在车上交谈,我一定会获益匪浅,学到许多有用的知识。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奇怪:我竟会把司各特视为老作家。可当时由于没有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我的确是这么看的。他三年前发表在《星期六晚邮报》上的那些短篇小说是值得一读的,只不过我从不认为他是个严肃作家。他曾在丁香园咖啡馆告诉我那些他自以为得意的短篇小说是怎么创作的,说那些作品对《星期六晚邮报》是佳作,而后来他将那些东西改头换面、乔装打扮,转投给畅销的杂志。我一听惊呆了,说那和卖**差不多。他说正是卖**,但也是迫不得已—— 他从畅销杂志那儿拿到钱,才可以写正儿八经的书。我说我认为一个作家要写就写最好的东西,否则就是白白葬送自己的才华。他说他一开始写的是好东西,后来糟蹋掉了,做了改动,不过终究也不会对他有什么害处的。这我可不相信,想劝他改弦易辙,但又觉得底气不足,认为自己得写出一部长篇来才能说服得了他。可惜我当时还没有写出一部这样的长篇小说。我正致力于打破原有的写作窠臼,摒弃一切写作技巧,力图用塑造事物来代替描述事物,于是写作便成了一种奇妙的事情,然而又千难万难。我真不知自己是不是能写完一部长篇小说—— 写一个段落,我往往要花整整一上午的时间。

我的妻子哈德莉很高兴我和司各特一道出行。不过,她虽然看过司各特的作品,却并不把他的作品当回事。她心目中的好作家是亨利·詹姆斯。她只是觉得我应该放下案头工作,好好休息一下,出门散散心。其实,我们俩有个心愿:攒足钱买一辆自己的车,开着出去旅行。但这仅仅是愿望,真不知是否能如愿以偿。那年秋天,我的第一个短篇集要在美国出版,我收到了伯尼-利夫莱特出版公司预支的两百美元稿费。眼下,我正把几个短篇卖给《法兰克福日报》、柏林的《横截面》杂志、巴黎的《本季度》和《大西洋彼岸评论》。除此之外,我们省吃俭用,不该花的钱绝对不花,为的是省下钱在7月份去潘普洛纳[109]参加那里的节日,然后去马德里,最后去巴伦西亚参加火祭节。

从巴黎的里昂站出发的那天早晨,我到得早,时间还很充裕,就在上车的站门口等候司各特来。他将把车票带来。列车离站的时间都快到了,他却还没有来,于是我就买了一张可以进站的站台票,沿着列车旁边走着找他,却没有看到他。这时长长的列车快要启动离站了,我便跳上车,在车厢里穿行,希望他已上了车。列车很长,搜到头也没见他的踪影。我向列车员说明了情况,买了一张二等车厢的车票(这趟车没有三等车厢),并向列车员打听里昂最好的旅馆叫什么。此时别无良策,只好到了第戎给司各特发电报了,把里昂那家旅馆的地址告诉他,就说我在那里等他。

电报发过去时,他恐怕已经离开巴黎了,不过他的妻子会把电文转给他的。那时我还从未听到过一个成年人居然会错过火车,可是在这次旅行中我算见识到了很多新鲜事。

在那些日子里,我性子坏,是个火暴脾气。不过,列车穿过蒙特罗时,我冷静下来,不再怒气冲冲了,开始眺望和观赏窗外的乡村景色。中午,我到餐车上大吃了一顿,喝了一瓶圣埃美隆[110]红葡萄酒。想一想觉得自己真蠢,接受别人的邀请出门办事,原该由对方掏腰包,现在却成了自费,花的是我们到西班牙旅行的盘缠—— 这对我实在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以前受邀出去旅行,倒都是AA制,平均分摊费用,这一次我也曾提出要分摊住宿费和膳食费。现在可好,我心里没了底,甚至连菲茨杰拉德来不来都不知道了。生气的时候,我不再将他当朋友对待,不再称呼他的名字司各特,而是称呼他的姓菲茨杰拉德。后来幸好胸中升腾起的无名之火发泄一空,也就不再生气了。出门旅行,可不是来找气生的!

抵达里昂后,我得知司各特已离开巴黎来里昂了,但是没有留下话说他住在何处。我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司各特家里的人,女仆说司各特打电话来就通知他,还说司各特夫人身体欠佳,正在睡觉呢。接下来,我给所有知名的旅馆都打了电话,留了口信,却仍然找不到司各特的踪迹。后来,我走出住处,准备到咖啡馆里喝杯酒,看看报纸。在咖啡馆里我遇见一个以吞火谋生的人,他会用一副没牙的牙床骨咬住硬币,然后用拇指和食指把硬币扳弯。他露出牙龈给我看,那牙龈看上去在发炎,但还坚实。他说他干的这行可是个不赖的行当。我提出要请他喝杯酒,他感到很高兴。他相貌堂堂、皮肤黝黑,吞火时脸上熠熠闪光。他说:目前在里昂靠吞火以及用手指和牙床扳硬币跑江湖卖艺已经挣不到什么钱了,怪都怪那些冒牌货毁了声誉,如果纵容他们这样下去,这一行还会继续走下坡路。他说他整个晚上一直在吞火,可是由于没钱,除了吃火,别的什么也吃不成。我请他再喝一杯,把吞火时留下的汽油味冲掉,并说如果他知道哪里有便宜的好餐馆,我们可以一起吃顿晚餐。他说他知道有一处很好的地方。

我们在一家阿尔及利亚餐馆吃了一顿非常便宜的晚餐。我喜欢那里的饭菜和阿尔及利亚葡萄酒。这位吞火艺人是个挺不错的人。看他吃饭很有趣,因为别人用牙齿咀嚼,而他却用牙龈,且毫不逊色。他问我是靠什么过活的,我说自己是个作家,现在刚起步。他问我写哪种作品,我告诉他是短篇小说。他说他知道许多故事,有些故事比任何人写出过的故事都耸人听闻,简直叫你无法相信。他说可以把这些故事讲给我听,由我写出来,要是赚到钱,随我给他多少都可以。最好我们俩一起到北非去。他将领我去蓝色苏丹[111],在那里我能釆集到人们从没听到过的故事。

我问他都是哪种类型的故事,他说有打仗的,有处决和折磨犯人的,有强奸妇女的,有关于骇人听闻风俗的,也有关于令人无法置信的传统以及****逸的行为的,反正是应有尽有。吃完饭,我也就该回旅馆了,回去后再查一下司各特的下落。于是我付了饭钱,对吞火人说后会有期。他说他要到马赛去,一路卖艺糊口。我说我们迟早会再次相逢的,还说和他一道进餐心情十分愉快。话别后,我就回旅馆了,而他在摆弄那些硬币,把扳弯的硬币一个一个扳直,堆在桌子上。

夜晚的里昂并非一个特别令人心驰神往的福地,而是一个巨大、气氛沉重、充满了铜臭味的城市。如果你有钱,也许你会觉得它是一方乐土,正是你心中青睐的城市。多年来,我一直听人说这儿餐馆里的鸡肉是一道美味。我们没吃上鸡肉,却吃了羊肉,不过羊肉的味道也相当不错。

旅馆里没有司各特的消息。我回到自己尚不习惯的豪华房间,躺到**阅读从西尔维亚·比奇图书馆借来的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第一卷。我已经有三年没住过这么豪华的大旅馆了。我推开窗户,把窗户敞得大大的,将枕头卷起来垫在头和肩膀下,乐悠悠地与屠格涅夫一起游历俄罗斯。读着读着,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正在刮脸,准备出去吃早饭,服务台打电话来说有一位先生在楼下要见我。

“请他上楼来吧!”我说完就继续刮我的脸,一边听着外边的市声—— 那喧闹声一大早就开始了,充满了生气。

来访者是司各特,但他没有上楼来,于是我就下楼在柜台那儿和他见了面。

“非常抱歉,一切都乱成了一锅粥,”他说,“要是我早知道你打算住哪家旅馆,事情就简单了。”

“没关系。”我说。接下来我们要开车走很远的路,目前我只求相安无事。“你是乘哪趟车来的?”

“就是你的车刚开走后不久的那趟。那趟车舒适极了,咱俩要是一道来就好了。”

“你吃过早饭了吗?”

“还没有。我在全城到处找你来着。”

“真遗憾,”我说,“你家里没人告诉你我住在这儿吗?”

“没有。塞尔达身体不适,也许我就不该来。这次旅行到目前为止简直是场灾难。”

“咱们去吃些早点,然后找到你的汽车就走人。”我说。

“很好。就在这儿吃吗?”

“到咖啡馆去吃更快些。”

“可是,在这儿吃,一定能吃上可口的饭菜。”

“那好吧。”

这是一顿丰盛的美式早餐,有火腿和鸡蛋,味道的确十分可口。可是,点菜、等菜,吃完后又等着埋单,花了差不多近一个小时。待侍者把账单送来,司各特又决定让旅馆给我们准备一份自带午餐。我竭力劝他别这么干,因为我肯定到了马贡[112]完全可以搞一瓶马贡葡萄酒喝,可以在熟食店买些食材自己做三明治吃。我说即便我们路过的店铺已经打烊,途中也有的是餐馆,随时可以停车就餐嘛。但他声称听我说过里昂的鸡肉是一道美味,所以应该带一份上路。就这样,旅馆为我们准备了一份午餐,价钱至少比我们在路上花钱买要高出四五倍。

司各特来见我之前显然喝了酒,但还没有喝够,看样子还需要再来一杯,于是我便问他是否在出发前到酒吧喝上一杯。他却声称自己早晨不喝酒,还问我是否也是这样的人。我说早晨喝不喝酒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感觉如何,取决于要做什么样的事情。他说如果我想来一杯,他就舍命陪君子,免得让我独斟独饮。于是,趁着等待旅馆给我们准备午餐的空儿,我们去了酒吧间,各喝了一杯兑毕雷矿泉水[113]的威士忌,二人感觉都非常好。

尽管司各特愿意承担一切费用,我还是付了旅馆客房和酒吧的账。这次旅行开始以来,我的心理就有点复杂—— 付账付得越多,心情反而越加舒畅。虽然节省下来到西班牙旅游的钱在一点点花掉,但我知道自己在西尔维亚·比奇那里享有很好的信誉,因此不管我现在怎样挥霍,都可以向她借了过后偿还。

在司各特存放汽车的车库里,我惊奇地发现那辆雷诺小汽车没有顶篷。顶篷八成是在马赛拆卸时损坏了,要不然就是在马赛由于别的原因坏掉了,塞尔达索性吩咐修理工截掉了顶篷,不愿再安新的。塞尔达讨厌汽车的顶篷。司各特说他和妻子开着没有顶篷的车一路到了里昂,结果在里昂遇雨受阻。虽然没有顶篷,但车况良好。经过讨价还价,司各特付了洗车费、润滑油费以及两公升的汽油费。修理工告诉我,说这辆车需要换新的活塞环,还说这辆车在汽油和水都不够的情况下还继续驾驶,结果造成了损伤。他指给我看,说这车曾经开得发烫,连发动机的涂漆都烧掉了。他说要是我能说服先生到了巴黎换一个新的活塞环,这辆漂亮的小汽车就能按设计要求为车主服务了。

“先生硬是不让我装新顶篷。”他说。

“是吗?”

“作为车主,应该对自己的车负责。”

“是该这样的。”

“你们两位先生都没有带雨具吗?”

“是的,”我说,“我不知道这辆车没有顶篷。”

“你劝劝那位先生,让他认真考虑一下吧!”他恳求道,“至少应该为他的车多想想。”

“好的。”我搪塞地说。

离开里昂后,我们往北开了大约一个小时就遇到了大雨。

那天,我们遇雨就停,大概有十次之多。那些雨大都是短暂的阵雨,也有几次历时较长。如果穿着雨衣,在春雨中驾车飞驰不失为一件乐事。但实际情况是:遇到雨,我们就躲在树下,或者躲进路边的咖啡馆。里昂那家旅馆为我们准备的午餐十分丰富,有味道极佳的带有松露菌味的烤鸡、可口的面包,还有马贡白葡萄酒。每当遇雨停车时,我们就开杯痛饮,喝得司各特乐悠悠的。到了马贡,我又买了四瓶佳酿,想喝时开瓶就喝。

我不知道司各特以前是否就着瓶子喝过酒,反正他现在这样喝酒显得十分兴奋,就像到了贫民区一般好奇,或者像一个大姑娘第一次去游泳却没有穿泳装那样激动。但正午刚过,他就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健康来了。他告诉我,说最近有两个人死于肺部充血,二人都是在意大利送的命,这使他深受触动。

我告诉他肺部充血只是肺炎的旧名称。他说我是个门外汉,绝对说错了。他说肺部充血是欧洲特有的一种疾病,即使我把我父亲的医书看完,也不可能对此有所了解,因为那些书讲的全是美国才有的疾病。我说我的父亲也曾在欧洲念过书。但司各特解释说,肺部充血只是最近几年才在欧洲出现的,我父亲不可能对此有任何了解。他还解释说,美国的疾病因地而异,如果我的父亲在纽约而不是在中西部行医,那他熟悉的病种就会完全不同。此处,他用到了“病种”一词。

我说关于这一点他说得很对—— 在美国,某些疾病在一些地区流行,而在其他的地区压根就没有。我举例说,麻风病的发病率在新奥尔良很高,在芝加哥则很低。不过我又说,医生之间有一种知识和信息交流体系。既然他提起肺部充血症,这倒叫我想起自己曾在《美国医学协会杂志》上读到过一篇论述欧洲肺部充血症的权威论文,把该病的历史追溯到希波克拉底[114]的时代。他一听这才不作声了。我便劝他再喝一杯马贡酒,说这种酒是香醪美酿,虽然味道有点浓烈,但酒精含量却很低,几乎可以说是一种防治疾病的特效药。

我这么一说,司各特情绪稍微好了一些,但不一会儿又陷入了低沉,问我能不能在肺部充血症的征兆出现之前赶到一座大城市(我告诉他欧洲型真正的肺部充血症的征兆是发烧和神志昏迷)。关于肺部充血症的征兆,我说那是我在讷伊的美国医院等候做喉部烧灼手术时,在一篇法国医学文章上读到的,现在引用的是文章里的观点。不知怎么,“烧灼手术”这个词对司各特起了一种抚慰的作用。不过,他还是想知道何时能赶到城里去。我说如果兼程前进,我们将在二十五分钟到一个小时内抵达。

随后,他问我怕不怕死,我回答说有时怕有时不怕。说话间,滂沱大雨从天而降,我们急忙跑到下一个村子的咖啡馆里躲雨。至于那天下午的细枝末节我已记不清了,反正等我们住进一家旅馆时(肯定是索恩河畔沙隆镇的一家旅馆),天色已经非常晚了,所有的药店都关了门。一进房间,他脱下衣服就倒在了**,声称至于会不会死于肺部充血他才不在乎呢。只不过,他死了会有一个问题:谁照看塞尔达和小司各蒂?真不知我能不能胜任这个工作—— 照看我的妻子哈德莉以及幼子邦比我已经够狼狈的了。不过,我说自己将一定会尽力而为,司各特为此对我千恩万谢。我说一定会劝塞尔达不要酗酒,一定给司各蒂请一位英国家庭女教师。

我们把湿衣服送去叫人烘干,换上了睡衣。外边仍在下雨,房间里亮着电灯,让人感到心情舒畅。司各特躺在**养精蓄锐,准备和疾病进行殊死搏斗。我摸了摸他的脉搏,每分钟七十二跳,摸摸他的额头也是凉凉的。听他的胸音时,我叫他做深呼吸,结果发现他的胸音完全正常。

“听着,司各特,”我说道,“你的身体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你想不出问题,那就最好别感冒,乖乖躺在**就是了。我给咱俩一人要一份柠檬水和威士忌。你喝柠檬水时服一片阿司匹林,就会感到很舒服,甚至还会驱散你脑袋瓜里的寒意。”

“这是老太太的土方。”司各特说。

“你没有发烧。真是活见鬼!不发烧,怎么会患肺部充血症?”

“别冲我发火。”司各特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发烧?”

“你的脉搏很正常。摸你的额头知道你根本没有发烧。”

“摸额头管什么用!”司各特充满怨气地说,“你要是够哥们,就快给我找体温计来。”

“我已经换上睡衣了。”

“那就叫服务员去找。”

我按电铃叫服务员,但没人来,再次按了按还是没人来。于是我就到走廊里去找人。司各特闭着眼睛躺在**,慢慢地、谨小慎微地呼吸着,面容清秀、脸色蜡黄,像是个死去的十字军小骑士。此时的我对文学生涯已经有点厌倦,真不知自己过的这是什么日子,反正已经懒于动笔创作了,只感到自己在虚度年华,每一天下来都会觉得空虚和寂寞。对于司各特以及他的那种愚蠢闹剧我心生厌恶。但我还是去找到了服务员,把钱给他,让他去买一支体温计,又点了两杯生榨柠檬汁和两杯威士忌。我原想要一瓶威士忌,但他们只论杯卖。

回到房间时,司各特仍在**躺着,就像一尊给他自己立的雕像躺在他的坟墓上一样,双目紧闭,一呼一吸都是那般庄重严肃。

听见我的脚步声,他开口问道:“体温计拿来了吗?”

我走过去,伸出一只手放在他的额头上,觉得他的额头虽然不似墓碑那样冰冷,却也是凉凉的,没有出汗。

“没有。”我说。

“我还以为你拿来了呢。”

“我让人去买了。”

“这可不是一回事。”

“不是一回事。真的吗?”

对待司各特就像对待疯子一样,你是不能跟他生气的。不过,我却生起了自己的气,怪自己不该卷进这件蠢事,落得出力不讨好。他并非杞人忧天,担忧也是有道理的,这我非常清楚。那时候,但凡酒鬼,多有死于肺炎者(这种病现今几乎已绝迹)。可是,要将司各特称为酒鬼却不容易,因为他喝酒喝的量极小。

那时在欧洲,人们认为葡萄酒是一种像食物一样有益于健康的普普通通的饮品,能给人带来愉悦、欢乐和舒畅的感觉。喝葡萄酒并非附庸风雅,也不是招摇过市和赶时髦,而是像一日三餐那般自然,对我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我简直无法想象吃饭时不喝葡萄酒(或者苹果酒和啤酒),那怎么能成。除了甜的或带点甜味的以及太烈性的葡萄酒,我什么样的葡萄酒都爱喝,因此没想到一起喝几瓶相当淡的马贡干白葡萄酒竟会在司各特身上引起化学反应,把他变成了一个傻瓜。

那天早晨我们喝过兑毕雷矿泉水的威士忌。但由于对酒精的危害一无所知,我简直无法想象一杯威士忌竟会对一个在雨中驾驶敞篷汽车的人造成伤害,认为那点酒精在很短时间内就会氧化掉的。

我坐下来看报,等待服务员送东西来,一边把最后一次停车时开了瓶的马贡葡萄酒全灌进了肚子里。在法国,报纸上总有一些精彩的文章报道罪案,只要你住在法国,每天都可以看到。读之犹如连载的故事,但必须从头看起,因为法国人连载这样的故事不像美国人那样附有前情梗概。总而言之,这样的连载与美国期刊上的连载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除非你从头看,看过顶顶重要的第一章)。如果你是观光客,来法国旅游,读报就是一种失望的体验,因为你无法看连载的形形色色的罪案、桃色事件或丑闻,无法享受在咖啡馆阅读这些事件的种种乐趣。要是在巴黎,我可以读一读早晨版的巴黎各报,望一望街上的行人,喝上一杯比马贡酒口碑稍微强一些的葡萄酒,悠闲地等待进餐。可现在要照料司各特,我也就只好随遇而安、苦中作乐了。

服务员来时,送来了两杯加冰块的生榨柠檬汁、两杯威士忌和一瓶毕雷矿泉水。他告诉我说药店已经关门,体温计没买成。他拿来的几片阿司匹林是他向别人借的。我问他能不能想办法借一个体温计。司各特睁开眼,用爱尔兰人的那种恶狠狠的目光朝着服务员瞪了一眼。

“你没告诉他我的病情十分严重吗?”他问我。

“我想他应该是知道的。”

“你应该对他交代清楚才对。”

接下来,我对服务员解释了一通,而对方说:“我将尽力而为。”

“你给他的小费够不够?只有给够小费,他们才肯尽心。”

“这我倒不知道,”我说,“我原以为旅馆会给他们奖金的。”

“依我看,你只有把小费给足,他们才愿意为你服务。大多数服务员都腐败得要命。”

这时,我想起了埃文·希普曼,想起了丁香园咖啡馆的那个侍者,想起丁香园要创建美国式酒吧,逼那个侍者剃掉胡子的事情,想起埃文曾和那个侍者一起在蒙鲁日的花园里弄花务草的情景—— 这些都是我未结识司各特很久之前发生的事情。那时的我们都是好朋友,大家在丁香园咖啡馆长时间友好相处。我们当时在一起的情景仍历历在目,彼此之间的友谊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意义重大。我想到要把丁香园咖啡馆的那段情节讲给司各特听(这些情节也许以前跟他提起过),可又觉得他并不关心那些服务人员,不关心他们的死活,不关心他们是否善良和具有人情味。那段时期,司各特讨厌法国人(他经常接触的法国人都是些他并不了解的侍者、出租车司机、汽车修理工和房东之类的人),于是动辄便出言不逊,侮辱他们的人格。

他厌恶意大利人甚至比厌恶法国人更甚,即使在没有喝醉的时候谈起意大利人也会言辞激烈。对于英国人他也常常心怀怨怒,但有时对他们还能宽容一些,偶尔还表现出一丝敬意。至于他对德国人和奥地利人有什么样的感受,我就不得而知了,也不知道他是否接触过德国人、奥地利人或者瑞士人。

这天晚上在旅馆,他显得非常平静,这令我高兴。我把柠檬汁和威士忌混在一起,连同两片阿司匹林递给了他。他二话没说,立刻吞下了药片,镇定得叫人敬佩,随后便慢慢喝酒,眼睛睁得大大的望着远处。我打开报纸,看有关罪案的报道,看得非常开心,恐怕有点过于开心了。

“你是个冷酷的人,是不是?”只听司各特这样问道。我看了他一眼,怀疑自己的诊断出了问题,要不就是药方开错了,或者他喝酒喝糊涂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司各特?”

“我都快要死了,你却漠不关心,还在看一份乌七八糟的法国报纸。”

“你是不是想让我请个医生来?”

“不。外省的医生都是庸医,我才不需要呢。”

“那你想要什么?”

“我想量体温,想把我的衣服烘干,然后搭乘快车回巴黎,住进讷伊的那家美国医院。”

“衣服得等到明天早晨才能干。再者,这里是没有快车的。”我说,“何不好好休息一下,在**吃点晚饭呢?”

“我要量体温。”

我们俩你一言我一语说了很长时间,服务员才把体温计拿来。

“只能搞到这么一支吗?”我问道。服务员进来时,司各特闭着眼睛,有点像眼看就要香消玉殒的茶花女[115]。我从没见过一个人脸上的血色消失得这么快,真不知他脸上的血跑到哪儿去了。

“全旅馆就只有这么一支。”服务员说着,把体温计递给了我。其实,那是一支测量浴缸洗澡水的温度计,安在一块木板上,底座是金属的,可以浸在洗澡水里。我咕咚灌了一口兑过酸汁的威士忌,打开窗子看了一会儿外边的雨景。待我转回身时,发现司各特正盯着我瞧。

我内行地甩了甩温度计,说道:“你运气好,这不是肛门体温计。”

“这一种该往哪儿放?”

“夹在腋下。”我说着,把温度计夹在了我自己的腋下。

“别把温度指数搞乱了!”司各特说。我猛地朝下一挥胳膊,又甩了甩温度计,然后解开他睡衣上的纽扣,把温度计塞进了他的胳肢窝,接着摸摸他凉凉的额头,又给他诊了脉。他眼睛直愣愣地望着前面。他的脉搏是七十二跳。我叫他夹着温度计,夹了有四分钟的时间。

“我原以为只夹一分钟就够了。”司各特说。

“这是大号温度计,”我解释说,“你得根据温度计的大小决定时间的长短,温度计大,夹的时间就长。还有,这是一个摄氏温度计。”

最终把温度计从他的腋下取出后,我将它拿到台灯下去看。

“多少度?”

“三十七度六。”

“正常的体温是多少?”

“这就是正常的体温。”

“你敢肯定吗?”

“当然敢。”

“你给你自己量量看。我一定要十拿九稳才放心。”

我甩甩温度计,解开自己的睡衣,把它放在腋下夹住,然后看着表计算时间。最后,我取出温度计看了看。

“多少度?”

我仔细看着上面的度数,说道:“完全一样。”

“你感觉怎样?”

“非常好。”我回答说。其实,我心里正在绞尽脑汁回忆三十七度六是否真的正常。不过,这也没什么关系,因为这温度计就没有变化,始终停留在三十度上。

司各特显得有点怀疑,于是我问他要不要我再给他量一次。

“不要了。”他说,“这下可以放心了,心里的疑虑一下子就消除了。我的恢复能力一直都是很强的。”

“你的身体很好,”我说,“不过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待在**别动,稍微吃点东西就睡觉,明天一大早出发上路。”我原打算给我们俩去买两件雨衣,但为此就得向他借钱,而我不想跟他多嘴,于是索性不提。

司各特不想待在**,而是想起床,穿好衣服下楼去给塞尔达打电话,让她知道他安然无恙。

“她为什么会想到你身体有恙呢?”

“自从结婚以来,我没有一天不跟她在一起睡觉,这还是头一夜,所以我必须跟她通通话。你能明白这对我们俩意味着什么,是不是?”

这我能明白,但就是不明白他跟塞尔达在刚刚过去的那一夜怎么能在一起享受**。不过,和他争这些毫无价值。这时司各特把加酸汁的威士忌一口气干光,要我再去要一杯。我找到那个服务员,把温度计还给他,问我们的衣服烘干了没有,他说大概还需要一个小时就能烘干。我说:“让熨衣工把衣服熨烫一下,这样容易干些。即使不干透也不碍事。”

那位服务员送来了两杯预防感冒的加酸汁的威士忌,我呷着我的那杯,劝司各特也慢慢地喝。我心里直打鼓,担心他患上了感冒。我看得很清楚:假如他真的得了糟糕的感冒,恐怕就得住院治疗。然而,喝了点酒,他一时感到心情舒畅,早将他和塞尔达婚后头一夜不能同床而眠所产生的忧郁忘到了脑后。最后,他再也按捺不住要打电话的冲动,于是穿上晨衣,下楼去和塞尔达通话了。

接通电话是要等一些时间的。他回来后不久,服务员又送来两杯加酸汁的威士忌。司各特开怀痛饮,以前从未见过他喝这么多的酒。酒精没有对他产生别的影响,只是叫他更加亢奋,让他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和塞尔达的情缘。他说他和塞尔达相逢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经一度失去了她,后又赢回了她的爱,最终喜结良缘。接下来,他讲述了大约一年前在圣拉斐尔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段悲惨往事——塞尔达跟一个法国海军飞行员坠入了爱河。那是一段真实的、令人伤心的往事,我相信里面没有掺水分。对于这件事,这是他的第一个版本,后来他又提供了另外的几个版本,似乎想写入小说。后来的几个版本,虽然有些情节也真实可信,但都不如第一个版本那样催人泪下——我始终相信的是第一个版本。后来的版本一个比一个娓娓动听,但都不如第一个那样能刺痛你的心。

司各特口才特别好,讲故事讲得非常棒。给你写信他会一挥而就,不注意拼写,也不屑加标点,而你不会觉得那是信手涂鸦,也不会觉得他没文化。我认识他已有两年之久,他才能拼写出我的姓名。不过话又说回来,我的姓名很长,拼写起来的确很费劲,你越想拼写出来反而越费劲。所以,对于他最终能准确地拼写出我的姓名,我大加称赞。世界上还有更重要的词语需要他学会拼写,还有许多道理需要他苦苦思索!

话说在旅馆的那个夜晚,他一心想让我知道、理解并欣赏在圣拉斐尔发生的那件事情。我仿佛觉得当时的情景清晰可见,可以看见一架单座水上飞机在司各特他们的木筏上方轰隆作响,可以看见飞机上的充气浮筒,以及浮筒在蔚蓝色海面上投下的影子,看见塞尔达和司各特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两个人都是一头金发(一个颜色较深,一个颜色较浅),看见那个爱上塞尔达的年轻飞行员也被晒得黑黑的。我脑子里有个疑问,但是无法启齿:如果这件事是真的,确实发生过,司各特又怎能每夜都跟塞尔达同床共枕呢?也许正是这一点,使得这个事件比我所听到过的任何一个事件都更叫人感到悲伤。这种伤痛他也许记不得了,就像他记不得昨夜的遭遇一样。

电话尚未接通,我们的衣服就送来了。于是我们穿戴整齐,下楼去吃晚餐。这时,司各特情绪有点不太稳,用好斗的目光斜睨周围的人。我们点了味道鲜美的蜗牛,喝一杯红葡萄酒作为开胃酒。吃蜗牛吃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司各特的电话接通了。他去了大约有一个小时,最后我把他剩下的蜗牛也吃了,用碎面包把黄油、蒜泥和欧芹酱全蘸着吃了,还喝光了那瓶红葡萄酒。等他回来后,我说再给他要一份蜗牛来,他却说不想吃了。他想吃些家常的东西,不是牛排、牛肝或熏猪肉,也不是煎蛋饼,而是鸡肉。中午我们已经吃过冷鸡肉,味道绝佳,不过此处仍属于闻名遐迩的鸡肉之乡,于是我们就点了布雷斯烤鸡[116]和一瓶蒙塔尼酒(本地区出产的一种清淡可口的白葡萄酒)。司各特吃得极少,端着一杯酒慢慢品着,后来不知怎么竟昏了过去,脑袋枕在两只手上。他没有一点做戏的样子,而是很自然——就在昏过去前的那一刹那他似乎很谨慎,不愿碰翻酒水,或打碎玻璃杯。我和服务员急忙将他扶到房间里,让他躺到**。我为他脱掉外套,只剩下内衣,把外套挂好,然后揭下床罩,盖在他的身上。接着,我打开窗子,看到外面天已放晴,便让窗子敞开着。

我回到楼下,吃完晚餐,心里一直惦记着司各特。看来,他就不该喝酒,都怪我没有看护好他。他不管喝什么样的酒,好像都会受到刺激,继而中毒。我痛下决心,决定次日能不喝就不喝,把饮酒量减少到最低程度。我将会对他说,眼看就要回巴黎了,我得有所节制,以便投入写作中。其实这话并不属实。我平时的所谓“节制”是饭后不喝,写作前和写作中间也不喝。待我回到楼上,我把房间里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然后脱衣睡觉,几乎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次日天晴日朗,我们驱车穿过科多尔省返回巴黎。雨后初晴,空气清新,山峦、田野和葡萄园都焕然一新,司各特精神振奋、心情愉快、身体健康,对我大讲特讲迈克尔·阿伦[117]的作品,对每本书的情节都如数家珍。他让我注意观察迈克尔·阿伦,说从那个人的身上可以学到许多东西。我说找不到迈克尔·阿伦的作品,他说没必要去寻找,他可以为我讲述迈克尔·阿伦作品的情节,介绍书中的人物。他这一通话说得神采飞扬,好像在宣读一篇博士论文。

我问他在他跟塞尔达通话的时候,电话是否畅通,他说通话情况还不错,他们谈了很多事情。途中就餐的时候,我尽量选度数低的酒,点了一瓶最淡的葡萄酒,同时告诉他:如果他不要求再添酒,那就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因为我回去要写东西,必须有所克制,饮酒量无论如何都不能超过半瓶。他跟我配合默契,看到我不安地望着那唯一的快见底的那瓶葡萄酒,便把他那一份倒了一些给我。

我把他送到家,随即乘出租车返回锯木厂那儿。回家见到妻子,我欣喜万分。随后,我们俩到丁香园咖啡馆去喝酒。我们非常高兴,犹如两个久别重逢的小伙伴。我把这趟旅行的情况讲了讲。

“难道你就没有碰到什么好玩的事情,没有什么收获吗,塔蒂?”她问道。

“至于收获,我要是用心听司各特讲迈克尔·阿伦的作品,倒是会有所得的。收获是有的,我还没有理出个头绪来。”

“司各特玩得高兴不高兴?”

“还凑合吧。”

“可怜的人。”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出门旅行,千万不要跟你不喜欢的人结伴。”

“是吗?”

“是的。咱们就要到西班牙去了。”

“是呀,离出发不到六个星期了。今年的旅行,任何人都不得毁掉,你说对不对?”

“是的。咱们先去潘普洛纳,再去马德里,然后到巴伦西亚去。”

“嗯……嗯……嗯。”她轻声应道,就像猫叫一样。

“司各特真是够可怜的了。”我说。

“人人活得都不轻松。”哈德莉说,“表面看人五人六,其实都有自己难念的经。”

“咱们算非常幸运的了。”

“咱们可得当心点,别让好运溜走。”

说到这里,我们俩敲了敲咖啡馆桌子上的木块[118],侍者跑过来问我们要点什么。他哪里知道我们的心愿——他或者任何一个别的人都不知道敲敲木头或大理石(这家咖啡馆的桌面是大理石的)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那天晚上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只是感到高兴罢了。

从西班牙归来后过了一两天,司各特给我送来了他那部小说,外面套着花哨的书皮。记得我当时见了那书,为它那刺眼、庸俗和光鲜亮丽的外观感到不舒服。司各特叫我别对书皮反感,说它跟长岛一条公路边的广告牌有关,而这在小说故事中极为重要。

他说他原来很喜欢这个书皮,现在却不再喜欢了。我把套在外边的书皮取掉,这才看了起来。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掩卷长思:不管司各特干什么,不管他有多么荒唐的行为,我就权当他在生病,应该倾心帮助他,成为他的好朋友。其实,他的朋友遍天下,比任何一个我认识的人朋友都多。但我愿意成为其中的一员,争取做一个对他有用的人。他的《了不起的盖茨比》非常棒,可圈可点,我坚信他还能更上一层楼,写出更好的东西来。那时我还不了解塞尔达,不知道司各特所处的环境是多么糟糕。但后来不久,我们便明白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