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组织的性质
学校组织的建设既要遵循组织管理的一般原理,又要考虑学校组织的性质特点。
对学校组织性质的分析有两种视角。一种是美国组织社会学家艾兹奥尼(A.W.Etzioni)的分析方法,将社会组织按照其影响组织成员的方式分为强制性组织、功利性组织和规范性组织三类。强制性组织的特征是以物理性的胁迫行为,如关押、殴打、训斥等,迫使其成员就范;功利性组织是以物质刺激如工资、奖金等支配其成员;规范性组织是以精神手段促使其成员参与组织活动。哪类影响方式占主导地位,该组织就被认定为这类性质的组织。在这三类组织中,其成员的行为顺序按照“被动——或被动或主动——主动”的路线发展。根据这种分类,学校应基本属于规范性组织。
另一种分析角度更贴近学校管理的现实:学校是科层组织还是非科层组织?
所谓科层组织就是韦伯所说的官僚组织。如前所述,这种组织是按照权力等级和严格的纪律理性化地建立起来的。根据分析,学校具有官僚组织的特点,包括:①在业务系统和管理系统建立起专业分工的体系;②存在权力等级;③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④人员任用有严格的资格限制,并要通过考核。
但是学校又不只具有科层组织的属性,它还有另外一些自己的特点:
1.在学校中,行政职位不是唯一的权力来源,学术影响也产生权力性威望。学校是文化组织,以教学和学术研究为本,培养出优秀学生、发表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而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出“精品”的前提条件,学术上出类拔萃的教师更是学校成就的灵魂,因此,教师应当受到重视。另外,学校作为传递文化的专业组织,教师对专业的发展最有发言权。一般来说,在各级学校中,专业分化越强,难度越大,由学术因素产生的权力影响也越大。比如说,大学教师对学校决策的影响超过小学教师。
2.学校中教师存在较强的自律要求,希望自己能受到像对成熟的人那样的尊重,由自己约束自己,而不是像小孩子一样处处受到约束。这种要求与教师的工作弹性性质有关,也与他们的文化素质有关。这种自律性要求并不反对纪律规定,但希望纪律要有弹性,要适合教师的特点,这不可避免要与一些管理者强调使用纪律进行刚性控制相抵触。
3.教师们参与学校管理的愿望和能力较强,他们掌握的知识和经验比较多,分析问题的能力很强,彼此横向上对学术和管理问题的沟通很多,学校的文化氛围重视“平等”、“民主”观念,这对于权力的等级性产生一定的冲击。
4.学校中的人际关系重视情感,这与学校工作的育人性质有关,也与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文人素质有关,科层制度所强调的“处理人际关系的非人格化”的理性特征在某种程度上被弱化。
根据上述分析,学校的权力结构是行政、学术二元化结构。各级学校的学术层次越高,二元化的特征越明显。这种特征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学术组织的力量,强化民主机制,但也可能导致行政组织与学术组织的矛盾和冲突,可能削弱对必要的制度与纪律的建设,这些都是学校组织管理中必须注意的。
二、学校组织建设的原则
我国现代学校组织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把西方的、苏联的、我国的经验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自己的学校组织体系和管理原则。但是当我们以现代化的眼光审视当前的学校组织建设时,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学校组织建设缺少科学的、权威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例如至今没有一部由国家颁布的学校编制法规;教职工队伍编制过大,师生比太小,冗员多造成资源浪费;学校办社会,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职责,造成学校设置过多的非教育性机构;行政主导和民主监督两重机制都尚未完善。从宏观上看,这些问题多数要由国家出面从宏观入手加以解决;从微观上说,学校领导者也要树立新观念,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现代化的原则建设学校组织。
1.精兵简政,与学校目标、任务相一致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学校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的设置,必须以提高效能和效率为指导思想,坚持因事设岗,组织建设围绕学校目标和任务进行,不设冗员。
在组织建设中,超越实际需要设置冗余机构和人员,不仅会造成资金浪费,负担增加,还会制造内耗,各部门、人员之间互相推诿责任。冗余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为了体现“政绩”,可能会制造许多不必要的工作(比如开毫无意义的会、填写谁都不看的表格等)让基层部门去做,搞形式主义,干扰实际工作。
贯彻这一原则,应该做到:
(1)对校内机构和职位的设置一定要进行科学论证,以追求效能和效率为目标。下面的思路可作为面临新任务时机构与岗位设置决策的参考。
图15-6
(2)打破狭隘的专业分工观念,坚持各岗位人员满工作量,以此确定人员总体编制,以此为基础,倡导工作人员一专多能,最终实现“高效率、高质量、高工资”的组织建设目标。
2.统一领导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学校工作中,只能有一个指挥中心,每个下属只接受一个直接上级的领导并且对他负责,管理者不可越级指挥。
管理工作的大忌之一是“政出多门”,多头领导就会出现决策和指挥的不一致,造成命令混乱,下属无所适从;多头领导就会发展出内部的多个中心,引起矛盾,甚至可能瓦解组织。
贯彻这一原则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正确处理校内的党政关系,在中小学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确立校长行政指挥中心的地位。
(2)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关系,保证指挥到位。
(3)领导者要敢于授权,善于授权,避免工作中越俎代庖。
3.分工协作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学校组织建设中要根据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进行专业分工,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建立专业部门开展专门领域的管理工作,从而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但同时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使各个专业部门和人员分工不分家,彼此互相合作,紧密配合,以组织的内在联系保证工作有系统地进行。
贯彻这一原则的时候要注意做到:
(1)依法治校,将各个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协作关系以制度形式明确加以规定,不留缺口。对完成新设任务的部门,尤其要仔细研究其协作关系。
(2)“利益部门化”是学校组织老化的标志之一,部门利用手中的特权尽力为本组织争取利益,不顾全局,甚至以邻为壑,如不加及时、有力的管理,最终就必然形成尾大不掉乃至全局失控的局面。为此,学校在考虑各部门合理利益的同时,要对片面追求部门利益的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定期轮换岗位,是削弱这种倾向的手段之一。
4.职、责、权相一致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任何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应严格承担起与其职务相一致的责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并享有完成职责所必需的权利。
对任何履行工作义务的人员来说,职责权都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缺一不可。“名不正而言不顺”,职务明确,任务和责任才好严格定位;“在其位谋其政”,处于一定职位的人员要切实履行其责任,完成好每一项任务,这样才能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地运行,实现整体目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权力是公认的条件保证,只有享有相应的权力,才能顺利地完成任务。
贯彻这一原则必须做到:
(1)规范地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文件形式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质量要求,确定管理者应向其提供的各种条件,并规定完成或没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所给予的奖励或惩罚。
(2)建立双向监督机制,既监督工作人员尽责情况,也监督领导者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利的情况。
5.建立监督机制,促进民主管理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为了保障学校重大决策的科学准确和防止领导干部渎职、腐败现象的产生,应尊重教职工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利,从组织和制度上加以保证。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是腐败的权力,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规律。对于学校各级领导者都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既有管理集体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也有广大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还应有同级之间的平行监督。
贯彻这一原则时应做到:实现组织落实,切实建设好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等组织,不仅应使其组织健全,而且应切实落实它们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使其职责制度化和活动规范化。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学校干部教师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应进一步扩大职权并具有相对独立性。
6.因校制宜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每所学校在设置组织机构和制定制度时,不应千篇一律照搬某种模式,而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设计适合于自己需要的结构。
三、学校组织文化建设
1.什么是学校组织文化
所谓学校组织文化,是指一所学校在自己的长期活动中所积淀下来的、为全校成员所共同赞成和遵循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总合。
不同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这些把人们连接在一起的“硬”性因素,文化是学校组织的“软性”结构,它无“形”(实体)而有“象”(外在的表现),作为组织的核心精神的集大成者,它外化为学校成员一致的和一贯的行为方式。它没有刻意压迫谁屈服于它,但它弥漫于学校组织之中,所有成员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感到它的存在,并受到它的影响。
组织文化是一所学校个性的体现。如同人有个性一样,学校也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有些学校教师普遍成就意识强烈,都想“更上层楼”,达到“业不惊人誓不休”的境界;而有些学校教师则缺少成就感,得过且过。文化是一所学校个性的高度概括,它从全体师生的无数活动中提炼出代表性的要素,并像光环一样笼罩于学校之上,从精神上代表着学校。
学校组织文化不是单一类型的,并非所有师生都信守同一价值观念或在同一活动中表现同样行为方式。实际上,学校中的文化类型总是多样化的,有多数人所遵循的主流文化,也有少数人所认可的非主流文化。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并不一定是对立的,它们可能共存,甚至相辅相成。罗宾斯将主流文化称为“强文化”,非主流文化称为“弱文化”(当然,强与弱还有相对意义),前者对组织成员影响更大,因为他们对这类文化接受程度大,承诺也大。[2]
组织文化在学校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组织文化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活动的框架。比如,组织结构模式的设计、组织冲突的解决、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都离不开对学校师生现有价值观和行为习惯的理解,它们必须与一定文化相适应(即使这种文化落后,也要先顺其自然,再逐渐加以改革),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其次,获得认同的优秀组织文化对所有组织成员都有较强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的特点是出于自然而非强迫,使成员形成良好习惯,大大减轻管理的压力;再次,优秀的文化对学校成员有凝聚作用,大家有共同的价值观念、工作作风、行为方式,彼此之间的认同感会得到加强,感情会更为融和,使学校成员团结一致为学校目标实现而努力。
2.学校组织文化的内容
学校组织文化应该如何分类,它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学者们分析的角度不同,关注的中心点各异,得出的结论也就略有不同。
一类从一般文化概念的外延入手,把学校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①所谓物质文化,是学校中由人的活动所创造的、体现着一种精神价值的物质群,比如说,某种风格的建筑群、校服、文化装饰等,这些物质形式外在地体现着学校的价值追求。当然,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物质形式才体现某种价值追求,自然的、和谐的多样性也是一种文化,比如说,学生按统一模式着装体现了团结、严谨、纪律等精神;没有统一着装要求,则可能体现了宽松、自主、信任、尊重个性等观念。②制度文化是指由各种规章、条令、程序所组成的条文及其执行系统,有人将这个系统的外延扩大到许多不成文的规矩,即约定俗成的行为模式,如城市中学生中盛行的穿“名牌”服装或鞋子即是一例,所以又可将制度文化称为行为文化。制度文化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框架,使所有人在这个架构内有序地工作与生活,与其他人和谐相处,从而保证学校工作卓有成效地运转。制度文化并非仅指学校条令的集合,更重要的是条令深层蕴涵的思想观念,如制定条令中的科学态度、现实精神、对重视工作和尊重人二者关系的处理等;又如制度执行中的坚定性、上下同心的一致性、公正精神、对效率的追求等。③精神文化是学校文化的内核,它是指学校中师生员工所信奉的价值观念,这种信念成为学校组织成员的精神支柱,是他们行动的指导原则。三层法是一种全景式分类方式,它把所有文化范畴都包括在学校组织文化里,分析起来层次感比较强。不足之处是它仅给人们一个思考的路径,具体内容还需自己填充。
另一种分类则将学校组织文化的核心即价值部分提取出来,按照学校的特点加以分类归纳。罗宾斯的《管理学》是这样做的,朱颜杰所著《学校管理论》也是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分析的。根据我国学校的特点,学校组织文化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成就目标与成就意识。学校要有符合时代特征,又有个性特点的成就目标。根据各个学校条件,目标大小及水平高低会有所区别,但是否具有进取、革新精神则是重要的文化标识。同时,学校是否鼓励人们的成就意识,工作气氛是否以教学和学术研究为重心,以及为实现目标是否培养起勤奋、严谨的作风则是学校文化的基本特色。
(2)成员对学校目标的认同程度及由此所体现的组织凝聚力。包括师生员工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的程度,承认学校团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愿为学校发展付出努力与代价的程度。这一指标的直接感性体现是群众对学校领导集体的亲疏程度。
(3)对人的关注。管理者普遍对人的本性抱有一种什么样的哲学观;教师普遍具有什么样的学生观;是否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对所有人都公正无私,一视同仁;是否对有缺点的人抱有宽容、帮助的态度;是否真正认可师生员工的主动精神、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
(4)对控制的态度与操作。控制是用于监督和约束学生与教职工行为使之符合规定要求的管理行为,控制在不同的组织、任务和对象面前是有不同要求的。控制的文化冲突表现在如何处理执行制度与关怀人、尊重人、促进人的发展的关系,有些学校制度规定得精细严格,但把人管死了,不给师生半点发挥创造性的余地,这是“目中无人,一统就死”的文化特征;有些学校却注意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中留有余地,给师生以自我表现的“自由度”,这是“尊重创造,张弛有度”的文化特征。
(5)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学校是否勇于承当应负的社会责任,将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是否具有开放的态度,有远见地适应环境变化,不断对自己进行革新。
以上几条构成了学校组织文化的最基本内容,通过观察对这些方面进行检视可以描述一个学校文化的特征。
3.学校文化的建设
学校文化是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建设优秀的、有特色的组织文化是一项战略任务。下面几个因素对它的生长具有关键意义。
(1)校长是学校文化建设的灵魂。一所学校的发展,就是校长的智慧、能力的表现,优秀的组织文化往往体现校长的远见卓识,表现他的教育哲学观、管理哲学观。蔡元培将充满腐儒气息的老北大改造成思想学术俱佳的新北大,就是他的“囊括大典,网罗众家”构想的实现。所以一名校长要有战略家的头脑,他不仅要考虑学校未来的“实体”发展,如规模多大、课程怎样设置、校舍如何规划等,还要注意“虚体”的构思,深入思考学校应树立一面什么样的精神旗帜,旗帜上应书写哪些“箴言”,如何引导所有学校成员集合到这面旗帜下。
(2)要经常引导师生员工务“虚”。学校组织文化不仅仅要表现在行动上(虽然最终一定要表现在行动上),而且一定是学校成员可以从自己的经验中悟出来并加以升华的“实践理性”。当师生员工对本学校的价值取向有了自觉的认识并发自内心地拥护时,学校组织文化才真正确立其地位。
(3)要有延续性地建设一支骨干队伍。学校组织文化的建设是一个连续的自组织过程,所谓自组织,是一个事物自动地形成有序结构的过程,而自组织的条件之一是要有一个小规模的有序的基体。从组织上说,它以一批有理想、有能力的人们为基础,通过他们的倡导和力行,辐射开来,影响其他人的行为,从而形成与巩固组织文化。
(4)有计划地、持之以恒地长期进行。改造旧文化、建立新文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一步一步地进行。各级管理者都要明确组织文化建设的目标,将其核心精神贯彻到每一个部门的工作和每一项活动中去,在长期的磨合中,使这种精神在每个成员心中孕育成长。
四、学校领导体制
1.学校领导体制的演变与争论焦点
学校领导体制是学校领导关系和领导结构的问题,它规定了学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具体来说,它主要规定了学校中行政领导、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地位和权限。
40多年以来,我国学校领导体制的变迁大致情况是:解放以后,我国的学校领导体制发生过多次的变动。在完成人民政府对旧学校的接管和改造任务以后,经政务院批准,教育部于1952年颁发的《中(小)学暂行规章(草案)》中,规定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的职权被确定为:代表学校;领导学校的一切教学和行政事宜;领导全校师生员工的政治学习;任免教职员,等等。总之,学校一切重大问题均由校长决定。这种从苏联移植过来的模式实际是“校长一长制”,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与当时的干部队伍状况,以及学校运行规律的某些要求相符合,但忽视了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作用和党组织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容易形成校长独断专行。1957年,基于对当时政治形势的考虑和对“校长一长制”的弊病的认识,又提出了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定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党支部对学校行政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突出了党对学校的领导作用,但与此同时,又产生了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支部书记领导一切的现象。这种体制再加上其他一些违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导致教育质量严重下降。1963年,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规定了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规定校长是学校的负责人,领导全校工作,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行政负有保证和监督作用,力图在保证党对学校领导的同时,强化校长领导行政的职能。这一体制实践的效果是比较好的,1964年和1965年的学校管理效果也是很不错的。“**”中实行的是“工宣队”、“贫管队”、“军宣队”领导体制,它与“**”所造成的全面混乱相一致,严重破坏了学校教育。1978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又规定了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的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这一规定总结了“**”的严重教训,突出了党的领导,也肯定了校长的行政职能,对恢复遭受严重破坏的学校教育起到了很大作用。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学校逐步实行由地方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这个体制的构架是“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要建立与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学校中的党组织要从过去那种包揽一切的状态中解脱出来,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上来。党组织要团结广大师生,大力支持校长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国家教育计划的实现”。这一规定不同于1952年的规定,它在强调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的同时,肯定了党组织的保证和监督作用,也提出了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问题,因此它是一个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代会民主参与管理三位一体的体制。
40年来学校领导体制的变动,实质是围绕这样一些问题展开的:
(1)个人负责和集体负责的问题。
学校工作是否需要个人负责,这是领导体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没有个人负责就往往形成无人负责的现象。列宁说:“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定的人对所管的一定工作完全负责,只有明确的责任,才能促使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才能保证更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才便于检查工作,改进工作,实行赏罚。”[3]“一长制”可能造成缺乏民主的独断专行,而缺少个人负责的委员会制则会造成互相推委和议而不决的无效率现象及官僚主义作风。
(2)职责和权力的关系。
职、责、权、利相统一,这是管理科学的一条重要原则。责任制的特征是在对管理者明确责任的同时,要授予相应的权力。要使学校各方面工作有效率地运转,就要有一定的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等,否则校长无法负责。当然,这种权力也要有一定的限制范围,要受到一定的力量的制约,保证不出现独断专行的局面。应当处理好在重大问题上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的关系问题。
(3)党的领导和行政领导的关系问题。
我国政治体制的核心问题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问题。党的领导是通过政策、路线和组织加以保证的。党的组织如果在重大问题上不参与决策,不对工作方向施以监督,不去教育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去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党的领导就会有名无实;而如果党的组织事无巨细都要参与决策和指挥,就必然会陷入事务主义而放弃政治领导,就会越俎代庖,取代行政领导,这与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是不相符合的。在这一点上,40年来我国的学校管理曾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未能准确地把握,应引以为戒。
(4)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
在学校中,不仅领导者是主人,广大教职工也是主人。只有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管理,才能保证领导决策准确、团结一致地完成学校工作,也才能保证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的纯洁。
2.学校领导体制的格局
我国目前学校管理体制中实际存在着两种形式:校长负责制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尽管这两种体制存在着差异,但哪种形式更好些,尚无定论,因为在实践中都存在着大量成功的范例,也都反映出一些问题。从实行情况来说,无论实行哪种体制的学校都在按下列标准去处理领导关系问题:
第一,党、政、群各组织到位司职。
保证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充分发挥行政领导的业务指挥职能,党、政、群各司其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以提高工作效能和效率为目标,精简机构,实行责任制。
第三,注入活力,有利于变革。
增强学校运转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使其增加适应社会变化的活力,有利于推动学校各项改革,准确地、系统地完成以教书和育人为核心的各项学校任务。
根据40年来的经验教训和管理的科学规律,现将一个较有成效的、符合我国特点的学校管理体制的格局阐述如下:
(1)党的组织是学校政治领导的核心,是学校行政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者,是各种群众组织的领导者。
在实践中表现为:党组织的负责人参与学校重大工作(如确定办学方向、主要的发展规划以及重要的干部任免)的决策,在复杂问题上协助行政领导组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支持校长和行政部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对干部和群众展开教育工作,了解他们对党的和行政工作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统战工作;组织和领导教代会、共青团、工会、学生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政治领导;切实做好党员教育和党组织发展工作,这是党的工作重点;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与校长一起共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2)校长是学校行政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在实践中,校长握有与其责任相一致的权力,如对各项工作的决策权、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和奖惩权。校长应尽的职责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机关下达的指令和任务;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教学、教育和其他各项工作,确保学校任务完成;抓好教师和干部的选用及培养工作;领导好后勤工作,抓好职工的生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应主动听取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
(3)根据条件可成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帮助校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校务委员会人数不宜多,但应选那些有责任感、有一定教育工作经验和有一定群众代表性的教职工和干部参加。这是提高决策科学性,避免失误的重要组织措施。
(4)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以及各种群众组织的作用。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听取校长报告,对学校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和审议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最后提交校长决定;评议和监督包括校长在内的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建议;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工作。
这种领导格局,既非党支部负责制,也非“一长制”形式的校长负责制。实际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学校领导体制也并非是校长一人说了算的校长负责制。在实践中如何处理好党、政、群的关系,还有待于继续探讨和完善。
思考题:
1.学校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应如何理解?
2.有哪几种基本的组织理论,其内容要点是什么?
3.如何理解学校组织的性质?根据这种性质你认为对学校组织的管理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4.试分析你校组织文化的特征,并提出你的改进设想。
5.我国中小学为什么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这一体制下,校长应如何处理好与哪几方面的关系?
6.你对我国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原因是如何理解的?你认为这种体制下各有关方面的职责权应如何配置?
[1] [美]罗宾斯.管理学.黄伟卫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229
[2] [美]罗宾斯.管理学.黄卫伟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61
[3] 列宁.列宁全集.3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