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在职培训是指对已在岗位的教师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再培养。孙子说:“兵众孰强?”“教戒为先”,“士不教,不用也”。孙子的这一“教戒为先”的思想,在今天的人事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不教不用,用养并重也成为了现代人事管理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是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对教师的管理更应该遵循这条原则,重视并组织好在岗教师的培训。

一、教师在职培训的意义

1.是职前教育的继续延长

师范教育是培养教师的专业教育,它同其他一切职业教育一样,是就职前的教育,是准备性的教育,是获取教师资格的教育。以往我们所说的教师教育就是这种职前教育,职前教育主要是进行基础教育(即教育专业和普通文化专业方面的基础教育),不能进行实际训练,虽然在教育过程中设有教育实习,但由于时间短,要掌握学校教育实际工作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是不可能的,有必要在就职后进行具体的特殊的专门教育,这就是教师的在职培训。在这个意义上讲,健全的教师教育应该包括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二者缺一不可。这是因为,在职培训可以弥补职前教育的不足,能针对教育工作的问题谋求改进的方法,激发教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在师范教育的改革上,已把注意力转移到在职教师的培训上,使教师的在职培训制度化。例如,1971年英国的詹姆士·波特就提出了以职前教育、任用初期的试用与培训、在职教育的三段师范教育体制代替以往的一段师范教育体制。这一提案的实质无疑是把教师的在职培训作为培训师资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是否可以概括地说,无论从教师培养的时序上看,还是从教师教育的内容发展上说,教师的在职培训(在我们看来教师任职任用初期的培训也可以称为在职培训)都可以说是教师教育的第二阶段。由于教师在职培训的制度化是终身教育思想在教师教育中的具体表现,所以有人也把这称之为教师培养的继续。

2.是适应社会和教育的发展,提高教师执教能力的重要途径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进行着一系列的新技术革命,引起知识总量的激增,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突变,产业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劳动就业市场的急剧波动,等等。这一切不仅对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挑战,造成了威胁,而且更强烈地对教育提出了包括教育目标、课程内容、教育教学方法手段等全方位进行改革的要求。而在一定意义上讲教育改革就等于教师教育的改革,正如琼·托马斯在他的《世界性的教育问题:简明分析调查》一书中所说:“教师界的态度是最终决定改革成功或失败的因素”,“在每一次教育革新过程中,教师的合作是最基本的,但这一点也是特别难以做到的。一方面,教育改革经常成为一种对有关教师的权威的挑战;另一方面,也使重新培训成为必要。所以教师必须改变自己的习惯和常规,必须建立新的师生关系。除了这些不利因素外,教师本身还必须经历新的进修过程。所以持续地对教师进行培训是教育制度发展和不断更新的前提。”[3]“二战”之后,各国普遍认识到构成障碍教育改革、教育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是现实中的教师状况即教师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教师职业魅力下降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在教育改革中注意把教师问题作为一个优先的教育政策问题。在举措上,一方面改革师范教育,另一方面对建立和完善教师进修制度付诸了极大的努力,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从形式上讲,在许多国家都形成了脱产的集中的长期的进修与经常的在职进修(也称之为行政进修与学校进修)相结合的体制。对于改革师范教育的举措,严格地讲这仅是对教师职前教育的改革,目标是提高未来教师的素质,而丝毫不能解决现实在岗中的大量不够合格教师的问题,对整体的在职教师职业能力的成长也无多大助益。因此建立和完善在职培训制度才是提高在岗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也可以说是更重要更迫切的方面。

二、我国的教师培训制度

我国在建国之后,特别是在确定把教育放在发展经济的战略重点的方针以后,更加重视在职教师的教育。通过建立各种教师进修机构,采取多种措施为在职教师校内校外进修提供了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1986年制定颁布的《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在职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对我国教师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形式与渠道,原则、范围等作了全面的规定,使我国教师培训走向规范化和系统化。1993年颁布实施的《教师法》又明确将“参加进修和其他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确立为教师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该法还将组织和实施教师培训的职责赋予: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该说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教师培训制度。但尚需努力完善的方面还有很多,主要有:①使教师培训方式多样化。视我国不同地区及教师个体的不同需要,我们必须进一步办好作为正规形式的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及高等院校的函授、夜大、广播电视教学、短训班、自学考试等。此外,对讲师团,开展校际协作和讲学活动,组织互相听课观摩教学,举办各种专题报告会、学术讨论会、进行校内教学研究室活动等灵活有效的培训给予更多的投入,以适应我国教师培训的重点逐步从达标教育(学历达标和能力合格证的取得)向提高学历和职业能力转变的需要。②制定奖励政策。国家和学校对教师的进修、培训要采取鼓励态度。并采取一些奖励措施,如许多国家实施的“带薪休假培训进修”、“报销差旅费”、“颁发助学金”等等。以鼓励教师参加培训,保障教师享受进修的权利。③加强对教师培训管理工作的专门化、制度化。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起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培训的专门管理机构,也没有对在职教师工作几年之后必须参加脱产培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