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蓟州,我带着这一队骑兵一路向着东北,出了河北地界。过锦州时,在城外二十里进行最后一次补给,便开始转而向正北方向行军。到了大概现在黑龙江的位置开始西进,准备打出一计右勾拳!

临行前,我们和戚都督议定,十五日,我们一定到达目的地。而他也将在当日派出精细人员,把肃齐的信送给尼兰。当然不会厚此薄彼,阿勒坦那边迟几天也有礼物。

所以我们尽一切可能急行军,同时还要保证行踪的隐秘。尤其是出关之后。

我们统一换上了戚都督命人星夜赶制的皮袍,样式上完全是仿制黑石炭部的标准行装——交战双方历来都会有对方的军装,这不奇怪,来历也多种多样。但对于骑兵战士来说,他们不在乎装束的来历,只在乎三点∶

一、暖和。

二、隐蔽。

三、统一。

在这些铁血汉子心里,什么颜值、什么卫生、什么形象气质,不存在的。他们的心里只有胜利。他们骑在马上吃饭,骑在马上睡觉,除了解决生理问题,他们从不离开自己的马。

为的只是命令,要尽快到达目的地。

我骑在马背上,连日的颠簸,磨得两腿内侧极其疼痛,但我不能说什么,只能暗暗将寒晶诀的气劲引向双腿,于是痛感顿轻!这是个办法!

而我也不禁感叹,汉民族几千年传承,经历了多少磨难,多少次几乎灭顶之灾,但又总能咬牙挺住,直到再次站起来,靠的就是这些人,这些一点都不好看、却是最可爱的人。

历朝历代也总不乏一些缺乏血气的人、一些缺乏血气的年代,比如前一世的社会中,那些男女不分的娘炮,明明是男人,却涂脂抹粉,翘着兰花指,掩口胡卢,遍体生香,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这是病态的心理,病态的审美,带给社会的伤害远远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历史上,就有一个盛行“娘炮”的时代,那就是魏晋时代。

那个阶段,主流社会对于男色的审美非常奇特,在历史上也可谓独一无二。男人们以脸施粉黛为时尚,连走路也要如同贵妃出浴浑无力的样子,还要侍儿扶着,比女性还女性化。

据史记载:“男子傅粉之习,起自汉魏,至南北朝犹然也。”“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无不薰衣剃面,敷粉施朱,从容出入,望若神仙。”所以在那个时代,狐狸精并不单单是形容妖媚女性的语言。

那个时代诞生了大量的美男子,嵇康、何晏、卫阶、潘安、沈约。他们的美,不是表现为传统的强悍的雄性之美,而是如同妖媚女子一样艳丽的雌性之美。

比如史书记载,魏晋名士何宴,“性自喜,动静粉帛不去手,行步顾影”。看来“顾影自怜”的人,不是林黛玉,而是魏晋名士。

这是时代的悲哀,这是社会的悲哀,所以魏晋之后,华夏大地陷入了五胡乱华的深重黑暗!这里面固然有上层建筑的问题,有势力间连年互相攻伐、消耗元气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说,文化上就没有自强的根子。

所以看着身边这些可爱的人,这钢铁的队伍,钢铁的洪流,钢铁的战士,钢铁的心!我心中无比坚定,有这样的战友,有这样的信仰,我们一定能胜利!

天又要亮了,我们藏在兴安岭的密林中,深秋的兴安岭很是热闹。在这浩瀚的绿色海洋中繁衍生息着寒温带马鹿、驯鹿、驼鹿、梅花鹿、棕熊、紫貂、野鸡、棒鸡、天鹅、獐子、狍子、野猪、雪兔等各种珍禽异兽,几乎遍地都是。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说的就是这个地方。真是大善大美,人间天堂啊!

我带着几个人随便到周围转了一圈,就遇到了不少野生动物。有一只梅花鹿可能之前没见过人,也不害怕,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在的二十步之外,定定的看着我。砂张弓搭箭,就要射击,我忽然发现梅花鹿身后还有几个幼小的身影!于是立即抬手制止了砂的动作。

砂很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我指了指后面的小梅花鹿,旁边几个人都笑了。笑声惊动了梅花鹿们,他们一蹦一跳的跑了。

鸢望着那些背影,忽然笑道:“先生平时对敌斩将都丝毫不眨眼,怎么会对鹿心软?”说的赫然是汉语。这也是我要求的,旁边有不悔他们在的时候,交谈一律用汉语。

我望着那边微笑道:“我杀的人都是该死的。而这些鹿是无辜的,就把他们留给大自然吧!”

鸢喃喃的念了几遍“大自然”,又抿嘴笑了。

骑兵们抓了不少野味,鸢和九鬼政孝把它们烹制成美食,我们一起享受了一顿最后的美餐。因为等到天黑我们就要出关,进入无边无际的大草原,那时候才是真正的风雨兼程、风餐露宿。所以这一餐我们吃的非常认真,连手指头上的油都舔的干干净净。

吃完饭,趁着天还没黑,所有人都就地休息,回复精神,只留下哨兵和喂马的战士在忙碌。

不悔躺在我旁边的那块革布上,我正闭目养神, 他忽然唤我道:“启蓝!”

我轻轻的嗯了一声。不悔笑着说道:“你的变化这真大,一晃的功夫,你变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都不认识你了。”

我偏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又转回头来道:“人都会变的,不是么?”

不悔笑道:“人都会变是不假,但你的变化是彻底的改头换面,这可不是变化的问题啊!”

我望着天上变幻的云彩,轻声道:“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不悔笑道:“以前你可不会掉书包,每次读书都是最头疼的!说说,从哪学来的?”

我指了指天,又无力的坠下手臂。或许只有老天才知道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吧。

入夜了。我们全军整装待发,除了换装,还更换了武器。制式的长刀留下在了锦州,统一换上了鞑靼人专用的弯刀。长弓放下了,换上了鞑靼人专用的角弓。长枪也放下了,这个不用换,因为鞑靼人没有——这些蛮子,离开了中原,就没有能力冶炼这样的钢铁。

再用灰土在脸上、身上蹭蹭抹抹,活脱脱就已经是一支鞑靼人的队伍了!

而这次出来之前,戚都督还把之前训练的一批熟练掌握鞑靼人各部落语言的士卒派给我们,让他们融入到各个分队里。这样即使遇到情况,也能正常交流解决。

配给我的是一个混血儿——陈喆平,另一个名字叫阿布鲁——他的父亲是汉人,母亲是鞑靼人格尔革族的,一个小部落,因为黑石炭部的兼并,这个小部落已经消亡了,也包括阿布鲁的母亲。所以他参军的志愿非常强烈,而且要求上一线。

我理解他,真的理解。

草原的黑夜,四周都是起伏的山峦,一个接着一个,都不太高,也都不太矮,看起来都一样,就像大海,根本没有一个参照物。我心里有点不踏实,因为我从来没有来过草原。阿布鲁跟我并骑,听到我的疑惑和担心,便笑着道:“大人放心,我们草原人都能通过闻风寻路的!”

我哈哈笑了一声,双手振了一下缰绳道:“就像我在海上闻水寻路一样吗?”

陈喆平哈哈一笑:“大人真风趣!请您放心,我们有专门的向导,不会迷路的。”

我点点头,鸢又问道:“你说,草原上这些家伙,每天不是你攻打我,就是我攻打你,我真的不理解,那么大、那么辽阔的草原,不能一人一块儿么?打到哪里不都是一样的景色么?又不是东瀛,一共就那么点儿大,不打连饭都吃不饱啊!”

陈喆平知道鸢是我的贴身护卫,便客气的答道:“生活在内地的人们,是不理解草原人的心情的!”

他看了我一眼,笑着道:“咱们汉人出生时,就在人群密集、物产丰富的地域,只要辛勤劳作,就能丰衣足食,而且有城郭可守,有险要可依,有医药可用,有文化可习。但草原人不一样!”

他指了指远方,又将手向右一挥,继续道:“在草原上,你看得到的地方,都是草。在这里,人们生下来,就为了活着而奋斗,因为这里除了草,什么都没有。人口、钢铁、牛羊、粮食,这些在咱们汉人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东西,在草原人这里都是必争的战略物资。”

他换了口气,继续道:“在这里,你的物资多、人口多,你就能活下去。物资少、人口少,你就活不了,比如我母亲所在的格尔革......”

说着说着,他垂下了头,语气也变得苍凉。

我“驭”的一声,一拽缰绳,马儿停了下来,陈喆平和鸢也跟着停了下来,我开口道:“所以,这就是我们来这里的原因!”

鸢奇道:“还能有什么原因?不就是来打仗的么?”陈喆平也奇怪的看着我。

我笑着沉声道:“我们是来打仗的。但目的,却是为了和平!”

我平着一挥手道:“草原和平!”

又指了指身后道:“中原和平!”

最后笑着看了他们俩一眼道:“和平的代价就是打仗,就是流血!所以必须打赢!我们必须打赢!”

说完,我“驾”的一声,双手一振缰绳,马儿飞快的往前,往那无尽的黑暗中坚定的飞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