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想听你说县城的事情?”田小野抱着膝坐在小板凳上,乖巧地侧着脸,满眼期待看着季仲远。

“县城?我又没去过,知道的都是大哥告诉我的,不比你多。”

“可我想听你说以后的事情,你想做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季仲远挠挠下巴,眯着眼睛往门外看,说道:“我想过的生活……一定是富足的,无忧的,忙碌又充实的。”

田小野不懂,季仲远笑笑,把叫花鸡从木头灰里扒拉出来,说:“先请你吃鸡。”

他把滚烫的黄泥球拿到面板上,用刀背轻轻一敲,黄泥块就剥落下来,露出里面的竹叶来,隔着竹叶,田小野就能闻到浓烈的带着热浪的香味,情不自禁瞪大了眼睛,期待着季仲远把鸡完全扒出来。

季仲远没有辜负他的期待,三两下就把鸡扒了出来,已经腌制好又烤得恰到好处的整鸡被放进大盘子里,因为竹叶和黄泥的包裹,使得水分无法逃脱,只好全部浸入鸡肉当中,带着酱料的鲜咸浓香,紧密包裹着每一块嫩肉。

美味和饥饿同时将小小的厨房占满,田小野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吃过那两条咸的要命的鱼,又有些小难过,为什么季仲远做的吃的可以这么诱人,自己做的就那么……只能本着不浪费食物的原则吃掉。

“尝一口。”季仲远撕下整条鸡腿递给田小野,又说:“这儿就咱们两个,鸡腿鸡翅随便吃。”

田小野举着一只巨大的鸡腿幸福感爆棚,他还从来没有吃过一整只鸡腿,就算是樊雨花也炖过野鸡,但是她总是公平第一位,把鸡腿肉都切碎了,每人分几小块吃。

他咬了一口,唇上便染了亮晶晶的油,肉质鲜嫩,调料加得恰到好处,一口下去不会很柴,都是嫩嫩的,可香可好吃呢。

季仲远也撕了一条鸡腿咬下一大口,满足于舌尖滋味之余还要感叹一声:“虽然肉质老了一点,但还是很香的。”

野鸡肉比家鸡肉要老一点韧一点干一点,但是却比家鸡的肉更浓香,两两抵消,就是一样的美味了。

油和酱汁流下唇角,田小野不得不用手去接,然后把沾满酱料的手指放进口中吸吮,他对季仲远说:“要是去县城,你可以卖这个。”

季仲远笑了起来,摇摇头:“那可挣不了钱,县城里好吃的东西多着呢,或许也有人做叫花鸡,选的最好的鸡,用荷叶包起来,还有自己的独家配料,我们这只只能算家常菜吃吃,要想卖出去,就要有特色才行。”

“那县城好多铺子不都卖绿豆糕?”

“那是因为绿豆糕是基础款的点心,就像米面一样,便宜好吃,家家户户味道也差不多,所以都备上些,但你要是在县城生活久了,就会知道哪家的绿豆糕最好吃了,还是不一样的。”

田小野的眼睛流出向往的光彩来,季仲远看出他心中悸动,揉揉他的头,说:“咱们努力攒钱,争取明后年就能去县城闯闯。”

田小野眼中的光彩立刻盛放开来,他笑着点头,给人一种惊艳的震撼。

季仲远有些失神,原本的田小野长得虽然好看,但是被乡土气息浸泡太久,总是有些黯然,像是小小年纪就被生活压弯了腰,但是一说到未来、县城和梦想,他就如同鲜花绽放,给平平无奇的绿叶增添了耀眼的光辉,再也掩饰不了那动人的美艳。

吃完鸡,他们用青盐刷了牙,田小野用小灶上烧的水给自己洗了脚和脸,便上床休息了。

被褥都是新晒的,带着日光的香软,两人头一次在深山之中相依而眠,都有些不可描述的情愫。

等到第二天季仲远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把田小野抱在了怀里。

田小野瞪大了眼睛,一动不敢动。

季仲远尴尬难言……

他只好匆忙起身,看着田小野涨红的脸,一个劲的道歉,只是他越道歉,田小野越失落,心中想着哪怕他对自己冲动一次也好呀,为什么总是这么理性。

等用冷水洗了脸,早饭被热在锅里,季仲远出门转了一圈回来,一切又恢复如常,屋子里旖旎的气息被清晨山间寒冷的风吹得一干二净。

季仲远不是毫无目的出去的,他回来时又带了半筐柿子,都是快要熟了的,捂两天就能陆续吃了,他没有找到鹅子,只找到了些木耳,便都采了回来,放到窗台上晾着。

两人随意吃了些早饭,便带着那头鹿和剩下的一只鸡,以及柿子木槿叶子之类的东西下山了,两只狗崽没玩够,又惦记着山上的竹鼠,嗷嗷叫了许久,最后还是跟着下山了。

他们一路走得快,为了把那头价值连城的鹿早点卖掉,所以没有在路上逗留摘些野果什么的,只是去竹林那边拖走了季仲远之前采伐的一些竹子。

等到回了家,也还是上午,这会儿季伯山已经回家了,甚至锅灶也卸好了,兄弟俩在院子里看见彼此,都挺惊奇。

季仲远问道:“大哥这是回来了?怎么这么早?”

季伯山笑道:“赵吉祥能说会道,跑老远去拉客,吃食卖得可快,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赵吉祥帮完忙就回去了,院子里没有外人,季仲远就把改在车上的麻布掀开,露出里面一头鹿来。

季伯山震惊了,道:“这是好东西啊,怎么抓到的?”

季仲远答道:“掉陷阱里的,死了估计有两天了,我寻思赶紧卖掉,不然就要烂了。”

这时候,在屋里干活的樊雨花也带着常小惠和季云朵出来了,见着鹿,立刻说:“你俩现在就去镇上卖了去。”

季仲远也是这么想的,话不多说,两人这就上路,田小野则留下来处理野鸡,最近猎捕到的肉类,樊雨花都会留下一点,腌制了作为冬粮储备,所以这只鸡是不卖的。

季云朵玩了一会儿狗,就发现了筐里的柿子,高兴地拿去洗了给家里人分着吃,吃完他们还要整理竹筒,洗好晾干,做竹筒饭呢。

到了镇上正好是中午,兄弟俩也顾不得吃饭,先去市场上把鹿摆开,季伯山在那里守着,季仲远则去了熟悉的几家店铺询问,有没有人能要一头鹿。

一头鹿十分值钱,特别是这头鹿膘肥体壮,皮毛也浓密,季仲远估价少于三十两是不卖的。

他问遍了所有的酒家,都说只要肉不要皮,那就亏大了,镇上没有皮毛铺子,单单一张皮只能砸手里,他可不觉得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能再遇到一个皮货商。

又问了药铺杂货铺,也没有什么结果,眼瞅着悻悻而归,摊位上来了一个衣着打扮很是得体的中年人,那人留着一撮小胡子,体形富态,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老爷。

旁边还有两个年轻人陪着,小声笑着说什么,像是陪着逛街的后辈。

中年人一边走一边点着头,时不时还和年轻人说上两句,他从容走过整条商业街,直到看到季家兄弟摊位上的鹿,眼睛里放了光。

他蹲下身子,检查了鹿的伤口,又按了按鹿皮,问道:“这鹿哪儿来的?死了多久了?”

季仲远如实道:“昨天上山猎到的,掉在陷阱里,发现的时候血还在流,估计最多死了两天。”

中年人听完点点头,问:“你卖整只还是能拆了卖?”

“卖整只的。”

“多少钱?”

“三十五两。”

中年人摸摸胡子,想了想,又算了算价,点点头道:“我要了,老三,扛走。”

后面的青年连忙应了声,两个人把鹿抬走,中年人对季仲远和季伯山说道:“我没带那么多银子,你们跟我去家里取吧。”

两个人高马大的壮年男人自然也不怕被哄骗,这就跟着他去了,一路上见那两个年轻人抬着鹿费劲,季伯山干脆接过鹿,扛在了自己肩上,他力气比季仲远还大,扛起来也显得轻松,只是季仲远不敢让他这么使劲,从后面帮他托了一下。

一路边走边说着闲话,这一说中年人竟然认识丁猎户,说是四年前在丁猎户那儿买到了两只纯色火狐皮。

中年人姓纪,和季家兄弟同音不同字,是县城一个员外郎,来镇上看望老家的母亲和兄弟,明天就走,好在他们的鹿新鲜,要是再多一两天,他就不要了。

到了家,纪员外让两兄弟在外面等着,一会儿就拿了钱出来,分毫不差,又感慨地多了句嘴:“你们这鹿在这儿卖可惜了,最好能卖到府城去,最不济也卖到县城,那可不是这个价。”

季仲远一脸无语。

好吧,知道你要高价转卖了。

只是心里对入住县城的渴望又迫切了几分,甚至有点想去府城,相当于一个省的省会呢,不知会有多繁华。

不过想归想,眼前还是要一步一个脚印走下去,何况怀里揣着三十五两银子,这可是他们心中的天文数字,兴奋和喜悦一下子冲垮了淡淡的遗憾,两人决定要赶紧回家把钱存起来,免得出什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