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如万宝珍所言,原家二爷被平京能搜罗到的最好的药吊着,也没能挨过半个月。因为死得并不风光,是以原家没有大办哀宴,出殡那一日,只有些在平京的近亲去府上吊唁。

顾家与原家有姻亲关系,原囿安的三舅顾良朋与原阳云曾经也是一起打马走天涯的好友,因而,顾良朋亦着素装送葬。

几人抬棺,送葬的队伍小得可怜,往北而去时,像一条缓慢爬行的昆虫,谁都不会想到这是一个勋贵之家的送葬规模。

原阳云膝下本有二子一女,十年前,他的大儿子在太学院暴毙而亡,如果活着,如今也是个十八岁的青年。排首抱灵的是二子,府中姨娘所出,刚十三岁,并不受原二爷看重。

原二爷本也是个胸怀学问之人,饶是不为朝廷效力,也做那走南闯北的皇商,风采翩然,为人爽朗。但大儿子死后,他一夜花了头发,之后便再不出去闯**,留在平京寻花问柳,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作派。

按理来说他还有两个孩子,断不至于颓丧至此,可究竟是什么原因,无论昔日好友如何问,原阳云都只字不提。

下葬后,顾良朋没必要再回去原府,他姐姐,也就是原囿安的母亲顾清华在门口送他。原宅门口,巨大的石狮挡住两人的身形,门口一个过路的人都没有。

顾良朋眉宇间满是愁色,还是问道:“阿姐,原家到底是怎么回事?”

顾清华眼神一闪,眉头微皱地淡笑,“怎么了?”

“阳云他濒死之际,喊得都是些报应之类的话,我与阳云从小就是同窗,他为人如何我最是知晓,他能有什么报应?原家家大业大如斯,人丁却稀少至此,这才叫报应。你待在原家,让我如何放心?”

秋风乍起,顾清华与石狮一样沉默着。

片刻后她才道:“你来看过,应该也知道,二爷他是栽在了自己手上。”

那黑狗本是他豢养的忠犬,不知他找来什么法子养得那样凶残,放在一个貌美的外室身边。平时不拴着,那就是只条认主的狗,一旦那个外室偷了人,就会撕咬而上,变成守护外室贞洁的恶犬。不知怎么回事,那狗与原二爷分别久了,竟然把原二爷给不当主人,不仅如此,还找到原二爷,在他寻欢作乐时将他给咬了。

查来查去,查到他自己头上,脸丢尽了,命也没了。前半生肆意风光,后半生形同游魂。

顾良朋只知道个大概,大家传得也语焉不详,主要的是,他觉得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让原阳云彻底放弃的原因。

显然,顾清华并不打算告知他。

顾良朋看向原府的上空,这一日极其晴朗,晴空之下的原家,朱红的琉璃瓦泛着光圈,反而像一座精修的坟茔,更让人觉得不祥。

他只能对着虚空的不详焦虑道:“我觉得原家不安全,阿姐,你——”

“知懿也与你们断绝关系了,原家到底如何,你心里清楚。”他皱眉叹了口气,“阿姐,要不……你和离回家吧。”

顾清华苦笑了一声,无比柔和地看着眼前的弟弟。

她想起在顾家当姑娘的时候,顾良朋比她小一岁,他总是喜欢跟在大哥身后,久而久之,他与大哥一起,对她总像对待妹妹般宠着。直到大哥去世,他失去了主心骨,她以长姐的身份站出来,两人的关系才颠倒回来。

“朋哥。”她用曾经的称呼唤他。

顾良朋本就绷直了身体,听她这样喊,脊背绷得更直,但眉宇间的忧愁丝毫不减。

“你还记得当初我是如何嫁给鸿羲的吗?”她问。

顾良朋绷着唇垂下眼,“记得,是我与你说,原家大哥是个风姿无双的人,平京城只有他配得上你,是我与阳云为你二人制造相处的机会……他是我为你选的夫君。”

说到后面,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像是被遥远的往事哽住了。

“嗯。”顾清华淡淡地笑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鸿羲牵着我,当着大哥的碑立下的誓言。我如何能留他一个人独自面对呢?”

顾良朋急道:“可是你不仅是他的妻,你还有知懿,誉宁才六岁!”

睫毛颤了颤,顾清华侧垂下目看向地面,“苟延残喘罢了。”

“原家到底怎么回事!”顾良朋抬高了声音,心却沉了下去,钳着顾清华的肩膀摇了摇,迫使她面向自己。

顾清华红着眼眶,嘴唇蠕动,千言万语都哽在嗓子里,眼泪落下来,声音也抖了出来:

“原家的气数,尽了。”

顾良朋猛地一怔,松了松手,难以置信地后退一步,摇摇头,又急急上前抓住姐姐的胳膊,“阿姐,这种事你们怎么也信?莫不是什么江湖骗子?还是那夜郎国刻意报复?”

见顾清华不答,他垂下了手,“难不成那夜郎遗孤,真有巫术……”

百年前,这片土地上还是诸侯分割,百姓民不聊生,当今王室从旧贵族手中统一土地,建立新的政权大昭,原家就是王手下最锋利的那支剑。

西南方向的夜郎国最难攻破,因为各方面都很落后,国民甚是齐心。原家雷霆手段,去人留地,几乎将整个夜郎国的人除尽。

这是大昭建国以来,最为深重的业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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