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亲吻他的眼睛不错过此心

文梅吉

原来,谁先爱上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爱上了我。

第一次接到缇缇的电话,是凌晨两点。彼时,我正象一只树懒样趴在凌子宇身上酣睡,铃声响起来,我揩了揩嘴角的口水,伸出手臂去接。还没有“喂”,就被一把抢了过去。凌子宇迅速地坐直了起来,我就“跌”在了一边,跌到了北回归线以北。

合上电话后,凌子宇随意地对我说了句,是缇缇,她要回国了。

我的心就中了一支箭,无形的血淌了一身,是真正的疼呀。

最美好的遇见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遇上凌子宇这样的男人。

我去相亲,看错了包房号,就进到了他的房间。他蓦然抬头那一刻,被吓住的人,是我。也许那个自恋的水仙花男子也不过如此,俊朗,柔美,气宇轩昂。

刚想坐下来,却接到相亲对象打来的电话,说正在门口等我。我的失望的巨大的,为什么和我相亲的人不是这个男人呢?

我直接毙掉了相亲对象,守在餐厅门口,用了很俗的手段去遇见凌子宇。在他经过的时候,我踉跄地断了鞋跟,天知道我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弄断自己的鞋跟,这80块买来的鞋子质量也忒好了点。

凌子宇很及时地扶住了我,他的身上,有古龙水的味道,清爽得如最嫩的橡皮叶。我皱着眉拜托他送我一程,他没有拒绝。下车的时候,我问他要了名片,只扫一眼,我的身体就寒了,他竟然是一家投资理财公司的高级顾问。

我坐在四月的天气里发了很长时间的呆,我对自己说,沈末,你也不照照你镜子,你凭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你凭什么梦想成仙德瑞拉?斗争了48小时后,我还是给凌子宇拨了电话过去,我说有些专业的问题想要问问你。

第一次约会,我大失水准,紧张得成了结巴,一句话硬掰成了几句话来说。原来我沈末也就这点出息。当他问起我的工作时,我稍微地迟疑了一下,说出了一家公司的名字,那家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我在报纸上看过。我怎么能跟他说,我不过是世界百货的导购小姐?

是强烈的自卑和自尊,让我无法在他面前坦城,总是怕,怕把自己的真实抖在他面前,就被看到了尘埃里去。

上帝证明,我不是拜金的女孩,我只是喜欢这个男人,所以撒了谎。

而这个谎话延伸下去,是更多的谎。我成了高干女,复旦大学毕业,曾经在多伦多留学回来,目前职务是宣传总监……

我常常去找凌子宇,穿着名牌时装,这些都是我专柜出售的服装,吊牌是不敢取的,总是俏悄地穿了,然后再还回去。

我知道自己该矜持一些,但我的内心涌动着很多很多的感情,怎么也掩饰不住。他加班的时候,我会做好便当送过去,他疲倦的时候,我就帮他按摩,听到他咳嗽一声,我就奔下楼买来药水。下雨的时候,我去给他送伞;天凉的时候,我给他手编线袜;有时候只是在路上看到热腾腾的番薯,我也会搭了半个小时的公车给他送过去。

他看我的眼神越来越暖,他说,沈沫,辛苦你了。

我拍自己的胸膛,豪气地说,我很有力气呢,不怕。

我只是这样望着他,只是坐在一边安静地望着他,心里的欢喜,也结成了串。

藏匿的爱

我们的第一次,亦是我主动的。

他的生日,我说想要去他家为他做菜。那是第一次进到他的家里,如想象中一样的明亮,宽敞,水晶的吊灯,柚木的地板,整面墙的壁画,只是每一处看来,都有女性的气息。

我就看到了一个巧笑倩兮的女孩。准确的说,是她的照片。

柜台、墙壁、书桌、连厨房都是……她的笑容充斥整个房间,原来,原来她才是这个房间的女主人。

她是缇缇。

我知道了在凌子宇心里的故事。她是他的初恋,几乎结婚,但是她出国了,作为特殊人才移民,去了美国。

我看得出来,她在他心里还有着重要的位置,他放在相片上的目光,澈清的暖。我突然地走到他身后,揽住了他的背,我说,凌子宇,我爱你,你为什么不能爱我?

他的身体僵硬了一下,然后转过了身,当他滚烫的嘴唇贴在我颤抖的唇上时,我知道,是真的万劫不复了。我爱他,即使他不爱我,我也爱,也许这样的感情称不得爱情,只是无望的单相思,但我无法抑制自己不去爱他。我想用我这颗心去碰撞他的那颗心,也许,我再用力,再努力,就会有回应了。

我的身体在他身下,伸展开来,我知道自己没有技巧,但我有很多的诚意。

我开始背着巨大的背包来来去去,终于有一天,凌子宇问我,沈沫,你背着什么呢?

我嘿嘿地笑,说,是生活用品,我等你邀请我去你家住。

我捕捉到了他的眼神里矛盾的纠结。我就大笑起来,骗你的呢!

其实这一次,我没有骗他,真的是生活用品。我也真的在等他开口邀请我去和他同居。之前,我只是偶尔去他那里过夜,他不知道,每一次,我都会偷放一样东西在他家。

书桌下有我的大头贴,书柜里藏着我的签名照,冰箱最后一层落着一枚我的发卡,他西装口袋里有我折的千纸鹤,我甚至在他的枕头里放了一封我写给他的情书……我一点一点地放着属于我的东西,但却无法把我的照片堂而皇之地放在柜台上。

想想,也许有一天我离开后,他无意中找到这些东西,会知道,有一个女孩曾经深爱过他。

狐狸精回来

然后缇缇就回来了。接过那个电话后,我一直仓皇不已,把每一天都过成了世界末日。常常在他睡着好,开着台灯,细细地看他,往手机里拍很多的照片。

那一日我端着洗净的水果从厨房出来时,就看见了立在门楣处的两个人,他们的眼神纠缠在一起,旁若无人,我手里的水果就滚了一地。

我知道,自己被打回原形了。

象是早已预演过样,我镇静得连自己也诧异。我只是把地板收拾干净,然后穿上外套,冷冷地和他们再见。经过缇缇的时候,她伸出手来,她说,我已经听凌子宇说过你了,谢谢你照顾他。

她自信满满的表情,压倒了一切。

只是出了门口,所有的隐忍就轰然坍塌了下去,我虚弱地迈不开步子。虽然知道总会有这一天,却还是无以复加的难过。

也好,我不用继续撒谎了。那些编造的学历,家世,工作,我一直矛盾要不要坦白,但现在根本没有坦白的必要了。

没想到凌子宇会打来电话,他说,沈沫,缇缇想要见你。

我就发了火,我不是珠宝,不是古董,有什么好见的?

但我到底还是去了,我想,我还是不甘心,做着垂死的挣扎吧。不愿意放手是因为,主动权从来不在我的手上。我只能巴巴地跟在凌子宇的身后,去见那个潋滟的女子。

她有太阳棕的卷发,穿衬衣和宽松的大脚裤,一双墨绿色的凉拖,风情万众地朝我笑,我扫了一眼过去,心里叨念,我又不是男人,冲我放电没用。

入座的时候,我拖开椅子一屁股就坐下了。而缇缇优雅地站在一边,等着凌子宇帮她拉开椅子才入坐。

凌子宇走开的时候,缇缇对我说,沈沫,我一直知道你。你对他的好他都有告诉我。我知道他的目的,他是想让我嫉妒,想让我有危机感,然后回到他身边。他的目的达到了,我回来了。而你,也该离开他了。

我的身体颤抖得厉害,我想原来我还是有作用的,我会让缇缇这样优秀的女孩吃醋,会成为撮合他们复合的因素。

凌子宇坐下时,我心里的蛮劲就上来,我转过身抱着凌子宇的脸“啪”一口亲了过去。我说,子宇,我怀了你的孩子。

他手的里的刀叉就跌在了盘子里。

我再一次撒了谎,我真的成了撒谎精了。说谎的时候,脸不红,眼不眨,连我自己都要相信了。

他终于爱上了我

从餐厅出来时,凌子宇对我说他送缇缇回家后给我打电话。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看他走远后,我默默地把电话卡从手机里取出来,扔出老远的距离。我在凌子宇的楼下坐了一夜,蚊虫很多,我不停地在小腿上拍打,然后落了很多的泪。我知道,在他们的感情里,我不过是一个配角。

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见过凌子宇。我专心地做我的导购小姐,和条件差不多的男人相亲。有人说,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我想这话是对的,我又抗争些什么呢?

凌子宇注定不属于我,是我自己硬凑了上去。活该受伤!

那一夜我还是忍不住去了他家,灯是灭的,想来他还在和缇缇约会。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的身体突然被卷到了一个怀里,电光石闪间我就明白了,这不是凌子宇还是谁?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他说,沈沫。

他说,对不起,我只是害怕……缇缇离开后,我一直害怕去爱一个人,我总是在等,等着你先爱上我,我以为你先爱上我了,我就对这份感情有把握了。可是,当我发现自己爱上你时,你却不爱我了。

我急急地辩解,我没有不爱你!

可你离开了我!他委屈地说。

巨大的欢喜让我喘不过气来,我只能大声地喊,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原来缇缇是回来想要和凌子宇在一起的,但凌子宇却发现他已经移情别恋了,对象是我。当知道我“怀孕”的消息后,想要对我表白,但我却在那天夜里失了踪。我知道了,那一夜他没有回来,不过是到处找我。

我所有的谎言都被拆穿了,他去过我说的那家公司,去过我父亲的单位,也去我大学校友录找我,自然一无所获……

我喃喃地说,对不起,我也是怕你看不起所以才撒谎。

他很大方地摆摆手,念在你的动机是因为太爱我,所以我还可以赦免你77次罪过!

依在凌子宇的怀里,我怎么也不愿意松开,原来,谁先爱上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爱上了我。

我把自己的嘴唇凑过去,我说,现在让我们接吻吧。

而他,顺从地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