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撒娇技能MAX

王溪铭跑了两步很快就追上了任思瑶,“任思瑶,任思瑶!等会儿我!”

任思瑶停下脚步回头一看,王溪铭朝着自己飞奔而来,“怎么了?”

“你书包给我,我送你回去吧,你自己我不放心。”王溪铭把任思瑶的书包接了过来背在身上,然后挽住任思瑶的手臂。

“你不吃饭了吗?万一赶不回来怎么办?”任思瑶想着自己也没到那种完全看不清路的地步,不至于的。

王溪铭没所谓地摆摆手,“哎呀没事儿,我就当减肥了,你自己走我不放心,我告诉荆莹了让她帮我说一声,没事儿的。”

王溪铭完全不给任思瑶拒绝自己的机会,拉着她就开始走了,能想象当时任思瑶的心情吗?真的是被感动得稀里哗啦,有什么东西哽在喉头,暖暖的甜甜的,差点她就要飙泪了。

有的人尤其是一些小姑娘,在生病的时候就会获得一项技能‘撒娇’,当然病号了之后一般就自动封印了。

任思瑶吸了吸鼻子,歪过头靠在王溪铭的肩膀上,“嗯……我都要哭了。”

王溪铭笑笑,她很久没有和任思瑶这样相处了,上次还是她被石志宏莫名其妙告白了之后,拉着任思瑶在操场上走圈。

其实王溪铭算是任思瑶真正意义上交到的第一个陌生朋友,王天阳那种算是邻里邻居的发小,而王溪铭是任思瑶上学之后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任思瑶之前和王溪铭小学是同班同学,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转了班,没转班之前这两人是好朋友。

至于怎么相识的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一年级左右的事情真的不太记得太详细了,但是大体的事情还是有印象的,这俩人曾经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至于后来转班了,就个子都发展了自己的新的朋友圈,直到初中偶然发现她们俩的缘分还没走到头,又分到了一个班里了。

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也都有了各自的朋友圈,但是这两个人当初最纯粹的友谊还是存在的,虽然后来存档沉寂了,但是见面之后就有一次读档重启了。

王溪铭一直挑着有阴凉的地方带着任思瑶走,“你闭着眼睛也没事,我告诉你脚底下有什么。”因为距离很近,王溪铭甚至看得到任思瑶眼睛里的红血丝,那是因为身体高热导致的眼睛干涩。

任思瑶哑着嗓子嗯了一声,合上眼睛只是机械地迈着步子,王溪铭挑了阴凉又平整的地方带着她走。

“任思瑶,过马路了啊。”因为之前为了学农节目排练,王溪铭知道任思瑶家怎么走,再过一条马路也就到了。

“嗯,到了?”

“啊,马上到了。”

“行了,我自己过去吧,你赶快回去吧,一会儿真的不赶趟了,你还没吃饭哪。”

“哎呀没事儿啊,走吧走吧,我把你送过马路的。”王溪铭担心任思瑶脑袋一晕直接倒在马路上,把人安安全全送过了马路,才嘱咐道,“你快回去吧啊,啥也不用想,好好休息吧,明天要是不行就别来了,我们给你请假。”

“嗯,谢谢你。”任思瑶又是感动又是撒娇技能MAX,瘪着小嘴朝着王溪铭伸手要了个抱抱,“拜拜~”

“嗯,拜拜,我走了啊。”

回到家之后,任思瑶啥都没想,直接卧倒睡了一大觉,知道饶淑贤晚上回来,看到门口的鞋子,“瑶瑶?!瑶瑶?!你回来了?!瑶瑶?!”

任思瑶迷迷糊糊地醒了,“嗯……嗯,我又有点儿发烧,就回来了。”

“咋地了哪?这最近老有病,刚好了没两天又来病了,吃药没啊?”

“没有,回来就睡觉了。”

“坐起来把药吃了,吃饭没啊?”

“没有。”

“吃点啥?”

“都行。”

“那煮点面片吧,吃不?”

“嗯,吃~”

饶淑贤找出了感冒药,又摸了摸任思瑶的额头还是有点烫,“把退烧药也吃了吧。”

“嗯。”乖乖吃完了药,任思瑶躺在**等着晚饭,刚刚一直睡觉,中午没吃饭也没觉得饿,但是现在醒了就觉得真的是饿了。

饶淑贤和了面擀成薄片,煮了一碗清淡的面片,虽然嗓子还是有些不舒服,任思瑶还是唏了呼噜都吃光了,饶淑贤笑问着,“饿了?还要不?还有哪。”

“不吃了,饱了。”任思瑶擦擦嘴刚要爬上床去再躺一会儿,手机忽然响了,一看是荆莹打来的,任思瑶赶紧接了起来,“喂?荆莹?”

“嗯,你好点儿没?”

“好多了,没那么难受了,怎么了吗?”

“哦,没事儿,我就是打电话问问你怎么样了,明天你能来吗?李老师让我告诉你要是还难受就别来了,在家休息吧。”

“没事儿,我想去,对了,王溪铭回去晚了吗?老师说她了吗?”

“没有,王溪铭跑得快,她自己还说还去小饭桌吃了口饭才回来,没迟到。”

“是吗,她好厉害。”

“你这动静儿听着还挺可爱,行了你休息吧,今天明天都没有作业,你要是真的不舒服明天就别来了啊。”

“嗯,我们早上起来看看地。”

挂断电话,任思瑶回**躺了一会儿,睡意跑得精光,翻来覆去在无法入睡,只是闭着眼睛休息,等到饶淑贤被一通电话叫去打麻将之后,她才揉了揉眼睛下床坐到了自己的小桌子前,坐在那里发了会儿呆,反正也无聊,给自己洗了个苹果放着综艺一边啃一边看,倒也是惬意。

一期综艺看完,任思瑶没有继续休闲,而是拿出了自己攒了很久的手稿,之前因为生病开学磕嘴唇,一直都没有录入成电子稿,今天倒是闲来无事,那就打打字吧。

因为没有键盘,而且隔壁那台电脑的键盘也已经很老旧了,之前边看电脑边吃东西,键盘缝隙里满是脏东西,键盘都锈住了,于是任思瑶改用自己的平板电脑。

因为平板的屏幕原本就不是很大,键盘占了一半,打字的时候其实挺不舒服的,但是没关系,看着每天增长的字数,还是很有成就感很自豪的。

虽然心里还是惦记着聚光灯下镜头之前,但是如果能成为一个用文字创造世界,编织梦想的人,也挺不错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