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里,厉珈蓝几乎就享受不到半分清闲,临近年底,豪门宴自然多了起来,借着过节的气氛,热络之间的关系。

差不多是每天都要和南靖生一家人参加宴会什么的。

除了华严凌母女,南靖生还特别喜欢带上和宛如。衬托他今非昔比的高贵反差。

从前出入名流场所的和宛如,现在变成南家的女佣,唯唯诺诺的受着南家人的羞辱,和其他往日故交的奚落。

看到和宛如每天都要被那些势利眼的故交,嘲笑来,讥笑去,厉珈蓝的眼泪在心里就流成了河。

她不明白,和宛如为什么要忍受这份屈辱,“不受嗟来之食”的古话,是她小时候,和宛如亲自讲给她听的啊,为什么那么倨傲的母亲,居然能忍受得了现在的屈辱落差,她这么隐忍,到底是为了什么?

今非昔比,她这个做女儿的,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极尽所能的挖苦嘲笑和宛如,某次实在看不下去,借口嗔啧和宛如,将她从宴会上赶出去,结果,和宛如在外面寒天冰地里冻得感冒发烧,让厉珈蓝懊悔自己没保护好和宛如,反而更害苦了她。

你们这些跟红顶白,趋炎附势的人,听着,总有一天,我会将今日的耻辱加倍奉还!除了这样咬牙切齿的在心里发着重誓,厉珈蓝也没能力做些别的更有用的实质行动。她还不够强大,她还羽翼未丰,这时候,只能忍辱负重,等着终有一天,她彻底强大起来,将那些势利小人,狠狠的击退。

这一天,南家又去参加一个豪门宴会。

厉珈蓝已经习惯了天天大宴小宴的,礼服什么的都有专门的形象设计师帮着打理,她也不用怎么上心。对于去哪里,见什么人,她也没什么好知欲,直到车子停下来,她才赫然发现,今天居然是到了她的最好的知己季伟琪的家里。

想到能见到季伟琪,厉珈蓝的心中流淌起一股暖流,隔世为人,能见到季伟琪,真的让厉珈蓝感慨万分。

季家,华灯初上,衣香鬓影,觥斛交错,又一副厉珈蓝见惯的奢靡景象。

这样的豪宴中,南心悦如鱼得水,她本来生长的极为漂亮,加之现在身份跻身如豪门名媛的行列,一出现就成了那些年轻贵公子们的瞩目焦点。而南心悦在众星捧月的高崇下,也呈现了足够的傲娇气。

“哼,骄傲什么?一只尾巴上扎了几根孔雀毛的花麻雀。”

“就是,瞧她那副德行,忘了她自己是谁了吧。”

厉珈蓝穿着没有南心悦那样光鲜照人,加上她现在的容貌平凡的很,容易被人忽略,所以厉珈蓝就在那些讥笑南心悦的名媛们身边,却没被发现。

上流社会就是这样,你太低调,是装,太高调,也是装,低调了,别人蔑视,高调了,被人嫉妒。总是会有嫌恶你的人,总是找不到最平衡的位置。

厉珈蓝对此早就见惯不怪。听着南心悦成为被唾沫淹没的人,既不同情,也不幸灾乐祸。

她只是在人群中默默的找寻一个人,季伟琪。

季家是主家,按说季伟琪早就该出现在宴会人群中的,不知道为什么却没看到她的身影。

厉家和季家是世交,厉珈蓝和季伟琪从小一起长大,两个人亲密无间,小学、中学乃至高中都是同学,直到大学时候,厉珈蓝并没有像其他豪门子女那样,去国外混那顶洋帽子戴。而是选择了国内名校清华大学。而季伟琪则去了英国的牛津大学。一对闺蜜挚友这才分开。

大学毕业后,厉珈蓝则接着深造考取了MBA。季伟琪留在了英国,帮着她父亲打理在国外的分公司。

一年前,季伟琪才回国,两个好友这才真正的相聚。而季伟琪回国的这个时间,也正是厉珈蓝刚刚认识温若儒的时间。

找了几圈,都没看见季伟琪的身影,想来季伟琪必是不在家,要不然以她极爱热闹的脾气,是不会躲起来不见人的。

看不到季伟琪,厉珈蓝原本欢喜的心,一下子沉寂下来。她实在再找不到什么让她开心的理由。静静的躲到角落里,慢慢的啜饮果汁。

“哈哈,军旗,好小子,好久不见,又长结实不少。”一声熟悉中年男人声音,喊出了一个令厉珈蓝一下子精神起来的名字。

厉珈蓝顺着声音找过去,一眼就看到了两个熟悉的人影。说话的那个是番阳市的副市长林海,另一个则是季家的男主人季伟琪的父亲季恒德。这两个人都曾经是厉珈蓝父亲厉军的好友,所以厉珈蓝看到他们,继而想到自己的父亲,忍不住眼眶微微湿润起来。

“林伯伯,季伯伯。”那个被称呼为军旗的高大少年,背对着厉珈蓝礼貌的对着林海和季恒德称呼着。

这个就是那个霍军旗吗?厉珈蓝暂时撇开自己的情绪,望向那个背对着她的高大少年。

这个少年身高至少在一米八左右,华服美衣,看着挺拔的背影,应该是个气质不凡的人。本来就是世家名门之后,身为市长的贵公子,在番阳市无异于天之骄子了,如此身份气势之下,即使容貌平平,也会被特殊的身份地位衬托出几分非凡。岂不知中国有句古话,“人靠衣服马靠鞍。”,身份和地位真的是一个人最强悍的装备。

厉珈蓝慢慢的移动身形,想着调换角度,看清这个霍公子的容貌。首先要认识其人,然后等开学之后,再想办法接近。

就在厉珈蓝已经能看到那个霍军旗的侧脸的时候,林海忽然带着霍军旗走开了,让厉珈蓝摊摊手只能无奈。

这时候,另一个身材中等偏瘦的女人身影,吸引了厉珈蓝的注意。在这个中年女人所到之处,尽是鄙夷和讥笑的声音。

厉珈蓝第一眼看过去的时候,也没对这个中年女人有什么好感。烫了个过时又超土的发型,穿得极为普通,甚至可以说极为土气,此时就像是一般乡村的大婶到城里赶集似的,在宴会中四处乱逛。对人倒是极为热情,见人就问好,也不管认不认识,伸出黑黢黢的手,就想着和人握手。吓得那些名媛贵妇们,如似见到瘟神似的躲开。

“这是谁家的佣人,这么没规矩?”

“瞧佣人这样子,主人的素质也好不到哪里去,指不定是哪个弹棉花发财的暴发户家的……”

“咦,好恶心,看她那双手,那张黑脸,今晚上,我是吃不下东西了……”

“这季家也真是的,怎么能放任这样的人在厅里这样乱逛呢,是她这样的人呆的地方吗?”

本来厉珈蓝也对这个村妇似的女人没什么好感,可是听着那些贵妇嘲笑的话,她触景生情,想到了自己同样沦落被人讥笑地步的母亲,立即反感起那些贵妇们来。身上穿着名贵的衣服又怎么样?只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未必如这个土里土气的大婶心灵高贵。

这个大婶被那些贵妇们取笑,却浑然不自知,端着个盘子,也不用夹子,直接用手去取桌上的美食,看到有汤水,更是拿了汤匙直接探进汤盅里,舀了一勺,“哧溜”一声喝下去,可能是觉得味道对口了,喝完一勺,就将沾了口水的汤匙,又探进汤盅里,再舀起一勺汤,接着“哧溜”“哧溜”的喝起来。看得周围注意到她这举动的人,无不恶心的捂嘴。

“这是谁家的佣人啊,怎么这么没规矩?”也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