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认清自己要比认清他人要难的多。wWw,qUAnbEn-xIaosHuo,cOM

经过了一晚时间的思考,吴语,不,应该是至尊宝终于认清了现实,坦然的面对,从现在开始,他就是至尊宝。

或许是因为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主人,所以至尊宝到现在都没现自己有中七伤拳的迹象,总算是一个好消息。

凭着自己对电影情节的了解,趋吉避邪,那还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紫霞mm,记得等我啊,至尊宝一脸的猪哥相,嘴角溢出了口水,还颇为自恋的照着镜子,梳理着头。

“想想,想想,这满脸的毛要不要...或者还是等到白晶晶这个漂亮妹妹出场后再刮呢?不管了,先刮了再说,现在这个形象实在没脸见人了。”

至尊宝终于下定了决心,刮胡刀尖寒光闪烁,手起刀落,白光闪现,刷刷刷的数下,搞定,收工。

“这样看起来,确实帅多了,无愧玉面飞龙至尊宝的外号,哈哈哈。”至尊宝对着镜子将头扭来扭去,左看右看,终于肯定了一件事,他确实是有着做小白脸的资格,比前世的他要帅了无数倍。

仔细数数,与这个至尊宝有瓜葛的漂亮妹妹还真不少,近的有不久后会出场的春三十娘、白晶晶,远的更是有牛魔王的妹妹香香,红杏出墙的铁扇公主,以及那倾国倾城的绝世妖娆紫霞仙子,全都是罕见的绝色美女,能泡到一个就已经很牛了,要是能全部搞定,那还不爽歪歪,给个神仙都不换。

至尊宝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这其中貌似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啊,除了最后化身孙悟空的至尊宝,其他整场电影中的至尊宝都是在给众多的漂亮妹妹欺负,这似乎稍稍有损他的形象啊,怎么说他也是穿越来的,不能表现的如此废柴吧。

那个金箍也不是那么好带的吧,感情受到限制不说,他可不会去做和尚。连整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寄放在别人的身上,若是懂得紧箍咒的人再多两个,那就更惨了。

所以,那个金箍是绝对不能戴的,即使它很诱人,能给予他无穷的力量,让自己变成法力无边的齐天大圣,但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烦恼啊,没有实力就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带上金箍所付出的代价有太大,若是能有个两全其美的事就好了。

唉!想不明白就先放下吧,船到桥头自然直,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推开房门,日头早已高高的挂起,似是快接近正午了。

一个扭扭捏捏的身影隔着老远就大声的喊道:“帮主,吃饭了。”

不是三当家瞎子却是谁呢,整个斧头帮就他一个嗓子这么尖,还像个大姑娘一般扭着屁股。

“鬼啊...”却是瞎子看到至尊宝的新造型,吓得转身欲跑。

“瞎子,别跑,过来——我是你的老大,问你一个事,我们这附近还有没有什么山啊、洞之类的,例如盘丝洞?”至尊宝向瞎子勾了勾手指,好不容易让对方相信了他确实就是至尊宝。兜了老大的圈子,半响,才透漏出了自己的真实意图。若是能早点找到盘丝洞的位置,将月光宝盒取到手,就能节省很大的功夫。

“帮主,我们这里方圆十里内就只有这一座五岳山,哪里还有什么其他的山啊、洞啊。”瞎子上前拉住至尊宝的衣袖,一边向他大肆抛着媚眼,一边讨好的说道。

“一边去,你这个玻璃,走吧,吃饭先。”至尊宝甩了甩袖子,眼前熟悉的环境,让他不用人带也知道了在哪里用餐。

瞎子却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一般,瘪了瘪嘴,神情委屈,小心翼翼的跟在了至尊宝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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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时辰后,至尊宝一个人来到斧头帮的后山,碎碎的自语,“也不能怪他们,一群大老粗能做出那样饭菜已经算是难得了,中午自己的态度会不会太苛刻了一点?自己也是为了他们好啊,没有批评哪里会有进步。”他似乎忘了,在今天中午的会餐上,由于食物实在不合他的口味,加上内心的郁闷,结合身体原主人残留的记忆,一口气他把全帮上上下下,从做饭的厨子,到巡山的喽啰一个不漏,通通骂了个遍,场面那个壮观,气势之雄浑,堪称他继位来近二十年之冠。

忘了说一句,如果这具身体的主人本身的记忆没错的话,他八岁就接任了斧头帮帮主之位,至今已有了十二个年头,威望卓著,绝对不是初掌大权的毛头小伙。

“咕——咕”至尊宝揉了揉肚子,中午本来饭菜就不合口,再加上主要精力都用来骂人去了,都没怎么吃东西,能支持到现在已经算是难得的了。

至尊宝此行上山的目的就是想抓两只野鸡烤了,也好垫垫肚子。凭着他现在几倍于前世宅男小胖子的力量和度,加上记忆中自己那敏捷的身手,对付一两只野鸡当不在话下。

但现实是残酷的,一路行来,至尊宝已现三五只野鸡,他不仅一只没抓到,反而被其中的一只给抓花脸,让他忍受着饥饿的同时还得承受脸上伤痛的双重折磨。

说实话,这真的不能怪他,试问你们谁见过双翅一展,就能飞上十多米的野鸡,而且其又表现出相当的凶悍和灵敏,他就是在与野鸡的搏斗中,不小心中招,被对方的凤爪在脸上轻轻的比划了两下,最后还轻巧的扇扇翅膀,半飞半跳的逃开了。

整理了一下脸上的伤口,至尊宝怒了,将外衣一脱,往头上一罩,只留下双眼处,其它的地方包裹的份外的严实。

将自己武装好的至尊宝,踮起脚尖,悄悄的向视线内的猎物方向移动。

至尊宝屏住了呼吸,为了自己的晚餐,他可是半点也大意不得。

近了,距离野鸡是越来越近了,对方好像根本没有现来人一般,仍是非常惬意的用爪子在泥土之间寻找着喜爱的食物,偶尔还扇扇翅膀,浑身抖动一下,仿佛是在伸懒腰一般。

在距离野鸡所在的位置不足五米的时候,再想隐瞒自己的行迹已是相当的困难,只见至尊宝大叫一声,上前两步,猛地向野鸡扑去。

好一场人鸡大战,野鸡被扑倒在地,并被抓住了一只翅膀,虽处于劣势,却仍然不甘就此进入他人的腹中,奋勇的反抗着,混乱中,凤爪数次光临至尊宝的脸部,幸好他将脸部包裹的严实,加之衣服的布料还算结实,脸部虽隐隐作痛,却没有再次破相。

“哈哈,看你还如何逞凶,乖乖的进入我腹中吧。”至尊宝终于笑了,却是他顶着风嘴和凤爪的攻击,总算将野鸡的两只翅膀都抓到了手,并反握在手心,大局已定。

野鸡虽然仍是激烈的挣扎着,但也再无回天之力,直到力消气竭,被至尊宝割头放血,开膛剖腹,最后被窜到一根树枝上,放到篝火旁,不久,就散出阵阵的香气。

碍于条件,至尊宝只略微放了些盐巴,无论是前世的宅男生活还是现在的强盗头子,他对于这烧烤之道还是颇有心得,野鸡肉被烤的外焦内嫩,香气横溢,让人忍不住直流口水。

“呼...呼,好烫。”待到烤的差不多的时候,至尊宝终于忍不住了,不顾鸡肉的炙热,张嘴就是一大口,烫的他直乍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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