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包轩来林康已经两个月的时间了,两个月的时间里包轩成长神速,如今的包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会,什么都要人教的白丁了,起码人家现在已经了解一些办公室里的潜规则,这不仅仅是因为包轩聪明,和方婕的教导也是分不开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林康内部的环境实在太“锻炼”人了,如果没有这么好的环境,任方婕水平再高也无法让包轩在两个月内有多大的提高,毕竟现实案例才是最好的教材。

两个月的时间还意味着一件事,包轩转正了,如今的包轩也是从外来客转变成了正式成员了,再见到其他部门内比较要好的同事时,包轩内心就发生了变化,再也不用拘泥客气,适当的也能开点小玩笑了,包轩的豪爽、率真就表现出来了,加上包轩本来长得就眉清目秀,微胖的脸庞更是令其多了几分亲和力,不管是中年人和青年人,包轩都能很快和人聊到一块去,包轩要的就是在这里留下了一个好口碑

这天晚上,包轩正在家看电视,母亲问道:“儿子,转正啦,哎,你们那有没有好看的女孩,没留意一个?”

包轩听到老妈又在提这事心中不由一烦回道:“转正和好看的女孩有什么关系,亏您还真能往一块想去。”说完包轩咬了一口手中的苹果。

从小包轩就特别爱吃水果,其中西瓜和苹果是包轩最爱的,但西瓜除了夏天意外其他季节吃的话偏贵,所以相对之下包轩在其他季节便选择了苹果。

这两种水果包轩喜欢的性质有些不同,西瓜是包轩由内而外的喜欢,没有任何理由的喜欢,但是苹果不是,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听谁说过‘经常吃苹果的人看着显漂亮’就这么一句没有任何临床实验的话包轩却深信不疑,自此,不说每天吃一个苹果也差不多。

经过长年累月的大量食用苹果,包轩发现自己除了皮肤比一般男孩子细肤之外五官没见有多大改善,有一阵子,包轩成天拿着镜子自己照着琢磨,别人知道的是他在求证那句话的真实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自恋狂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个不论男女,包轩原本底子就好,顺利熬过青春痘风暴后,包轩更是增添了几分男儿气概,在学校中不说全校第一美男子,也难逢敌手,但包轩脾气偏火爆,加上包轩天生骨头架子大,有着纯正的北京爷们的风范,俊秀的脸庞搭配健壮的身躯再加上豪爽的性格,这使得一米八的他与普通的小白脸有着明显的区别。

包轩的本钱不低,可是偏偏如今二十多了还从来没谈过一场真真正正的恋爱,回首过去,包轩甚至连女孩的手都没拉过,这样一个大男孩按说在感情上应该会有很多机会和选择,可是偏偏包轩就单身了二十多年,这如何叫李母不着急?

包轩在谈恋爱这个话题上与母亲打了半天“太极”后找个机会脱身回房,躺在**望着天花板,这时包轩脑海中不禁想起了一个娇小可爱的面孔,那个整个公司里公认的小美人儿,马钰。

不知不觉中想起了她,令包轩晃了晃头,在见到马钰的第一眼时包轩心里就为之一颤,倒不是因为包轩对马钰一见钟情,而是马钰的长相实在很像包轩的一个熟人,一名包轩昔日的同班同学,那个他当初暗恋了三年却始终没勇气表白的女孩,此时,躺在**的包轩脑海中浮现出一连串的回忆。

上职高时,包轩因为在同校中有很多旧相识而人脉甚广,但是包轩却可惜的将这些人力资源用错了地方,在学习环境相对较差的职高里,以包轩为首的一群毛头小子在这所当时有名的问题学校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对于他们来说,打服了那些自以为很牛B的垃圾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对路的合作,不对路的歼灭,没啥好商量的,偶尔还到其他学校立立威名,但是从来没有人敢到他们学校门口摆阵势,因为距离包轩他们学校不远就有一个司法机构。

可惜了包轩的一副好皮囊,打起架来包轩是把好手,但是说到学习包轩觉得那是顺便的事,但是包轩脑子好使,临到考试包轩就疯狂背题,但是逻辑关系一点不懂,这使得包轩的文科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但是理科成绩却是拖后腿的。

包轩当初所在的是商务英语专业的班级,在学校里学生之间简称商英班,但是看包轩的日常行动就知道,他的英语水平也就在小学三年级左右,当初父母希望他能学好英语将来进外企才给他选了这个专业,但是包轩却枉费了父母一片苦心。

商英专业共分两个班,包轩所在是2班,这个专业导致了整体上女生多男生少,两个班加起来还不到十个男生,虽然男生少但因有包轩坐阵,还真没几个人敢找商英班的麻烦,谁都知道,在这所学校里,包轩的兄弟遍天下。

尽管包轩是他们班里小痞子的老大,但是他从来不欺负同班同学,相反如果班里同学受到欺负了,包轩绝对是最仗义的那个,所以没有人讨厌他,那时的包轩还没有发胖,因此还有一些女孩偷偷的喜欢他,只是畏惧他火爆的脾气和狠辣的手段而不敢接近他,但是有一个却十分够胆量,她就是当时包轩班里的班长——慕蓉。

一米六八的个头,瓜子脸,一头自然直的长发显得很是成熟,这慕蓉在班里也是个班花级的女孩,不仅成绩好而且还学过跆拳道,身手也很了得,一般不良少年都不敢招惹她,在班里,人们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小辣椒”。

这慕蓉是个讲原则的好学生,不管是谁,只要是违反班级纪律她就绝不姑息,哪怕是你包轩也休想得到特殊待遇,那时的包轩可不懂什么绅士风范,凡是故意招惹他的人他都会以雷霆手段教训对方,但是毕竟人家是女生,包轩不好动手,但是也是经常与慕蓉发生争吵。

每次争吵都是包轩败下阵来,包轩嘴上说‘好男不跟女斗’,但其实是包轩心中对慕蓉有好感,他真的不愿意让俩人的关系搞僵,平日里也是时常主动向慕蓉示好,可是都不敢太过造次,喜欢归喜欢,但包轩也是微微有些忌惮慕蓉那两条修长的腿。

和慕蓉的关系进一步加深是因为一次英雄救美事件,对于女生来说,英雄救美无疑是最神往的故事。

那是一次放学的路上,包轩当时正走向去往车站的路上,忽然看见前面聚着一些人,似乎是四五个学生正与一个社会混混纠缠,抱着好奇的心态,包轩走上前去一探究竟。

一个喝多了的社会混混正抓着一名女学生的书包不放手,有两名同学保护着那名受害者,剩下的正帮忙拉开那名混混,可是那名混混像是癞皮狗一样死死抓住女学生的书包不放手,嘴里还不干不净的说着一些脏话。

那被拽住书包的女孩此时眼圈有些微红,往脸上看正是慕蓉,虽然慕蓉练过跆拳道,可是那纯粹是业余爱好,等真碰上了这种无赖混混,害怕与无助很快就充实了慕蓉的大脑。

路边的行人都纷纷抱着看热闹的心在一旁站着,没有人阻拦,令这帮学生显得无计可施,正在这时,一个声音仿佛救世主般的降临在这片区域:

“孙子(zei)!放开你的狗爪子!”随着声音落下,一只手抓住了混混正拽包的手腕,同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惧愤交加的慕蓉面前。

混混抬了抬头,用一双死羊眼瞅了瞅包轩,含糊不清的说道:“你丫谁啊?哪儿的?”说着混混的手松开了慕蓉的包后也甩开了包轩那攥着他腕子的手。

包轩没有多说什么,转头看了看慕蓉,见到慕蓉几乎快哭的模样包轩皱了皱眉。

“没事吧你,怎么回事啊?”说着包轩转身,第一次放肆的搂着慕蓉的肩,一边引领着她走去一边关心的问道,完全将那个混混也无视了。

“我操!”那混混见包轩无视自己顿时发飙,借着酒劲抄起路边一根破棍子就朝包轩他们抡了过去。

听见动静的包轩回头一看,怕混混误伤了慕蓉,包轩立刻将慕蓉整个搂在怀里,用自己宽大的后背给慕蓉作为挡箭牌。

“咔”

一声脆响,棍子被打折了,包轩此时感觉后背火辣辣的疼,可是他没有叫出声来,咬着牙松开了那抱紧慕蓉的臂膀,凝眉怒目的缓缓回过头来看向那名喝多了的混混。

“***大爷!”下一秒,包轩爆豆了,一个标准的跆拳道侧踢动作,快准狠地踹在了那名混混的脸上,将他从十字路口的便道上一脚给踹到斑马线上,连翻了好几个跟头。

“妈的,混蛋玩意儿,老子今天就赐你一个新名字,叫滚刀肉,哎呦,下手真他妈狠,疼死我了。”包轩一手指着那个被他踹倒在地的混混一边用手捂着后背说道,逗得旁边的同学呵呵直笑,慕蓉也是在搀扶着包轩的同时看着他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只是慕蓉那娇滴滴的模样包轩并没有看到。

包轩打架向来没有责任心,打完了就不管了,那混混还躺在地上呢包轩也不过去看看是死是活,他也不怕有人报警一会有警车过来抓他,就这样像是得了腰肌劳损的老年人一样在慕蓉的搀扶下走向了车站。

“怎么样,刚才那招帅不帅?”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包轩向慕蓉显摆道。

“什么啊,整个一个打架套路,一点也不专业。”慕蓉抱着给包轩泼冷水的心回道。

包轩切了一声把头扭向一边,由于动作大了点带动了后背的伤,包轩疼得倒吸了口凉气,见状慕蓉连忙关切的问他怎么样,有慕蓉的问候包轩感觉疼痛感都消失了大半。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招惹上这种人渣?”包轩好奇的问道。

慕蓉叹了口气说道:“过马路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一下,我包里书多可能碰疼了那个人,可是谁想到他会那么不讲理。”

“那你当时有没有害怕?”包轩此时带着阴险又狡黠的笑容问道,见状,慕蓉冷哼了一声回道:“我是女孩子会害怕是正常的,有什么大不了得,怎么,你就那么高兴?”

“啊不不不,我没那意思,嘿嘿”见慕蓉似乎有些不高兴了,包轩没敢再过分。

时间不大,慕蓉要等的车来了,都有些失落的两个人各自怀揣着内心的不舍,向对方挥手告别,在车门关上的那一刹那,包轩仿佛看到了慕蓉对自己会心的笑容,那是包轩以前从未感受过的,那一刻,仿佛包轩的灵魂都有种想要追随那笑容而去的冲动

之后的事情,包轩没有继续再回忆下去,因为此时包轩已经进入了梦乡,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抽出时间来回忆一下美好的往事令包轩在睡梦中都露出了微微的笑容,至于包轩在梦中是否还会再见到那个“小辣椒”,答案恐怕只有包轩自己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