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坐,有太多话想说,反一时想不出说什么好。

胡子一遍遍巡梭明兰,目光从脸上,身上,到硕大的肚皮上,“…我真怕…”怕她不测,怕她生病,怕她忧心……“兵败之事,我该早告诉你的,免得你担忧。”

说不介意是假的,可又能怎么办呢?“你不告诉我是对的。”顿了顿,她接着道,“你听闻郑大将军的事了吧?郑老太爷和老夫人,三日内全没了。”

胡子叹道:“可惜了。郑大哥最是孝顺……他是裹着孝,领兵出城伏击的。”

明兰默了会儿,才道:“君不密,失国,臣不密,**。这道理,我懂。”

若说亲近,郑家父子是骨肉至亲,几十年父慈子孝;若说忠心,郑老将军一腔赤胆,铁骨铮铮;更别说郑老夫人一辈子与世无争。纵是如此,不能说,就是不能说。

这是血的规则。

作为家人,能做的,不过是信任和坚强。

“何况,薄老夫人曾说过,做武将家眷的,若男人真战死了,也没什么好寻死觅活的,拉扯孩儿长大就是了。”明兰语气沉重。

胡子毫不犹豫的点头,“这话是没错。不过……”他忍不住道,“也别事事都学薄老夫人。”

“这是为何?”她深深觉得薄老夫人乃一代奇女子,每回祸事,她都能神奇的避过。

“薄老帅少时无家无恃,一书香门第机缘巧合,受其大恩;是以当薄老帅求娶那家女儿时,人家不好回绝。可那姑娘不乐意,天天等着守寡改嫁,老帅说,便是为这口气,他也要活得比婆娘长!”

明兰听的发笑:“乱讲,我听说薄老帅也是名门子弟,不过家道中落而已。”

胡子一脸‘成功人士总会有各种关于成长背景的美妙猜测’,笑道:“你听那胡说!薄老帅的老家在不知哪处的山沟沟里,自小连个大名都没有。升小校时,才连夜抓了个算命瞎子给改的名。”

“那,薄老帅的原名叫什么?”

胡子道:“小时听老爷子说过,仿佛带个‘狗’字,只不知是二狗,还是狗剩,抑或狗蛋什么的……”

明兰笑得弯下腰去,胡子让她靠在自己怀里,一手牢牢包握她的手,另一手轻轻捋着她的头发,空阔安静的庭院,忽的宁馨可爱起来。

静不过一会儿,侧厢响起幼儿的哭声,夫妻俩醒过神来,明兰摸着胡子肩上的金虎头,笑道:“团哥儿知道爹回来了,你先换身衣裳,再去瞧他罢。”

“衣裳就别换了,领军武将无旨不得入京,我是偷着进城来的,先抱一抱儿子,我这就得赶回去……”

后面的话明兰没听清,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半响,她才尖叫着:“你这是私自进城啊!你,你你……你有没有毛病呀!记挂妻儿,叫人递个话进来不就完了,干嘛非要自己来!你知不知道无旨入京是什么罪名!你当那群言官是摆着好看的呀!你岳父早不在御史台混了,没人罩着你啦!你个大傻瓜!你还看,看什么看……”

胡子哈哈大笑,这时崔妈妈抱着团哥儿出来,胡子一把抱起小胖子,用力亲了几口,然后交还给崔妈妈,大步流星的转身离去,走前还摸了一把老婆的脸蛋。

明兰怒极,用力将扇子掷过去,跺脚骂道:“你个大白痴!回去给我好好写谢罪折子,求得皇上谅解!老娘可没兴致去送牢饭!”

回复的是一串响亮大笑,从外头远远传回院来,笑声敞明快活之极,仿佛这寂静幽夜,刹那已是春暖花开。

明兰气了半天,忽觉自己双手叉腰,凸肚叫骂,不正活脱一把‘茶壶’么,睡眼惺忪的小胖子呆呆望着母亲,仿佛在惊奇——明兰忍不住捂嘴轻笑。

……

胡子夜里回来过的事,不到天亮就传遍整座侯府,丫鬟婆子杂役连同管事们,好像忽然有了主心骨,各个精神抖擞,早早起来打扫庭院,整理花草,满府一片勤快火热的景象。

明兰反有些懒懒的,身子发沉,提不起精神来。

到了中午,武英阁大学士亲往城外颁旨,平叛的五百轻骑方能依序进城。

因为胡子没刮胡子,尽管骑在最前头,满街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没搭理他,只把荷包鲜花什么的,不断往后头几个俊秀小将身上招呼。

连老耿都得了几个,正乐呵着,冷不防在人群中瞥见自家管事目光炯炯,顿时吓的冷汗直流,在宫门前一下马,忙不迭的把荷包果子都塞给身边副将。

金殿之上,例行嘉奖劝勉,规矩繁琐,继而议政……待胡子回家,已是天暗。

刚牵辔下马,只见刘管事提着脖子等在门口,颠颠的跑上前来,“侯爷,您赶紧进去罢!夫人要生啦!”

胡子心头一紧,拉回缰绳再度上马,勒马抬前蹄,轰然踢开正门,在所有人瞠目中,径直往里疾驰而去,在嘉禧居前下了鞍,扔了缰绳,三步并作两步往里跑去。

却见主居周围俱是人,各个抬着脖子等消息;里头却被翠微清空了闲杂人等,只几个婆子丫鬟来来回回的端送热水,白布等,井井有条。

胡子本想抬脚就进屋去看,却被一群婆婆妈妈拦在庭院,直道这个规矩那个忌讳,他是重规矩守礼之人,倒没硬闯;可心头烦躁不安,急的团团转,又无可作为,正一肚子火,忽瞥见一个憨憨的少年在树丛边张头缩脑,他过去一把揪住,喝道:“臭小子,你在这儿做什么!嗯……手里拿的什么?”

石小弟怀抱一把条凳,遮遮掩掩,一愣神间:“呵呵…呵呵,这个…哦,我怕侯爷累,给你端凳子坐呢!”其实不是;但他十分敬佩自己的急智。

谁知一旁侍立的顾全笑了起来:“石头哥,你就别唬人了,这是给小桃姐端的罢!”

石锵脸上发烧,好在他生得黑,也不显眼;原绷紧面皮等着责骂,谁知胡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忽拍着他肩,微笑道:“知道心疼老婆了,嗯,将来有出息!”

未等他乐,胡子忽又补上一句:“从现下算起,夫人一个时辰内生,今年就给你办婚事,两个时辰,那就明年,三个时辰就后年。小子,依此类推罢!”

石小弟傻眼,记得当年嫂子生小侄女时,足足折腾了一天一夜,适才刚过去两个时辰,这,这……呜呜,他不要七八年后再讨媳妇呀!

见少年惊恐交加,面皮青白,胡子满意的撩开手——嗯,心里舒坦多了。

屋中断续传出低低的痛楚呼声,胡子背负双手,在庭院里一圈一圈的走,直绕得石小弟头晕眼花,天旋地转,大约绕了两三百圈,屋里终于传出欢呼声,继而是细细的婴儿啼哭声,只见崔妈妈擦着手出来,满脸堆笑:“生啦!夫人生啦!又是个哥儿!”

石锵紧抱条凳,差点喜极而泣;崔妈妈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心道这孩子倒比正经家里人的还激动。

婴儿粉红娇嫩,被强盗似的亲爹抱在怀里却不害怕,淡定的瞥了胡子几眼,淡定的歪头睡去;因生他时,恰好一家团圆,便起乳名‘阿圆’,小哥俩刚好凑一对。

胡子喜欢的不得了,一会儿赞儿子手指纤长,必是个会读书的,一会儿又说生得像娘,将来定然风度翩翩,张大后摘下京城第一美男子的名头!哈哈,哈哈……

明兰累得满头大汗,正躺着歇息,闻听这话,没好气的翻下白眼,奋力砸了个枕头过去——皮埃斯,目前京城第一美男子的称号,仍由某齐姓已婚男子保持。

胡子轻巧接下枕头,笑呵呵的坐在床头,亲亲妻子,又亲亲儿子,心中满足喜悦,忽叹道:“这会儿皇上若叫我致仕,我定一口应下。”

此后几日,胡子忙的甚至见不到清醒状态的妻儿。

远征大军尚在外头,更别说甫平息变乱,暗底下还有多少从逆,多少要犯潜逃,如何处置圣德太后和睿王母子……商讨捉拿叛贼余党,抄家缉拿,三司会审,入罪定名,布防京城等等等,拉拉杂杂一大摊子,胡子日日是鸡叫出门,猫叫回家,连剃胡子的功夫都没有。

如此折腾了三四日,到了第五日,皇帝终于良心发现,放郑大将军回家奔丧,另几位重臣也各得了半日的假,还是轮流的。

郑家置好灵堂后,可怜两子都不能在亡父亡母跟前守着,总算长子儿女不少,好歹撑住了场面——其实,哪怕没有儿女守灵,端看日日祭拜之人串流不止,热闹红火堪比菜市场,又有圣旨厚葬,就知郑家情势正好。

煊大太太去过后,绘声绘色的将情形说给明兰听,聊解产妇闷闲,末了,迟疑得说了件事——那日落山坡激战后,检首论功时,从死人堆里扒拉出了顾廷炜的尸首,据说第一轮乱箭齐射就死了;将尸首送回宅子,太夫人当场晕死过去,醒来后,大半个身子动弹不得。

明兰不欲多语,淡淡道:“薄熙小将军家学渊源,他领的箭阵自是凌厉无双。”对这种明火执仗要害她母子性命的人,管他去死呢。

煊大太太笑笑,也不再多说。其实照她看来,来探望明兰母子的贵家女眷不见得比去郑家祭灵的少,可见顾廷烨眼下圣眷正隆,而那顾廷炜居然敢邀集山贼上侯府杀人放火,何止胆大包天,简直疯了,傻子才会替他家说话!

次日,总算轮到胡子休沐,午间便与明兰在炕上用饭,炕桌上摆一盘清炒芥兰,一碟蜜汁胭脂鹅脯,一条鲜美的清蒸鲈鱼,另一大盅荷叶口蘑鸡汤。

胡子吃相凶猛,吃得八分饱才撂下筷子,微微叹气道:“说起来,这竟是回来后,与你吃的头一顿饭呢。”很伤感,很感慨。

明兰盯着他的脸:“你什么时候去把胡子刮了吧。”

“这段日子,你都一个人吃饭吧?”继续伤感。

“你胡子上没挂汤么,要不要巾子。”

胡子不悦了,瞪眼道:“你就不能好好说话么!”

“好好好,我说我说……我说什么呀我说。”明兰咬着筷子想半天,“我挺着个大肚子,一不能踏青游玩,二不能吃酒看戏,连拜佛都怕庙里人多冲撞了……每日都是吃饭睡觉看账管孩子,日复一日,有甚好说的……你这一去就是半年,行军打仗的见闻可不比家里的鸡毛蒜皮精彩得多么?还不若你说我听。”

不知怎的,这句话像把闸刀,一下关掉了胡子的说话兴致,胡子沉默了许久,才平淡道:“有件事,早就该跟你说了,一直没功夫…曼娘母子…”

他顿了下,明兰提起一颗心,“找到我部大军处了。”

明兰艰难地咽下米粒,“那,然后怎么样了呢?”这家伙真可恶,说一半留一半,极端缺乏讲故事的基本素质。

胡子正待开口,外头忽传来顾全恭敬的声音:“回禀侯爷,耿大人到了,在门房等您呢。您是这会儿过去呢,还是请耿大人等会子?”

皇帝的假不是白给的,其中一个重要行程就是去郑家祭灵,是以同日放假的顾耿二人相约结伴齐去。胡子稍稍沉吟,看向明兰道:“不好叫老耿等,他家也是一大摊子事等着,我们早去早回。晚上把蓉丫头叫来,咱们一家人吃顿饭。”

“哦,那好吧……”明兰耷拉着耳朵,不情不愿的嘟嘴,被吊起了胃口,断在此处别提多难受了。

胡子翻身下炕,整理衣装,转头瞧见她失落的模样,好笑的摸摸她的耳朵:“也没什么大事,跟咱们过日子干系不大,你若耐不住想知道,我去叫谢昂那小子来跟你说。”

明兰略一迟疑,随即用力点头。天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难道要吊她一下午的胃口?既然他敢让个外人来说这事,那她就敢听!

胡子出门后,夏竹和小桃合力撤下饭桌,换上个半旧的如意菱角边小炕几,夏荷从外头拿进几个晒得滚烫的靠垫,塞到明兰身后,顿时腰后一片暖热熨帖的舒服,又指挥两个婆子搬了架两折的八仙过海绡纱屏风放在屋子正中间。

女孩们堪堪收拾停当,绿枝领着顾侯的贴身侍卫,小队长谢昂进来了。

谢昂跟随顾廷烨多年,生死阵仗也见得多了,此刻却红着脸,拧着手,活像个刚过门的小媳妇,隔着屏风给明兰行过礼,绿枝给他搬了把凳子坐,高高大大的小伙子,偏身只敢坐一半,那姿势别提多秀气含蓄了。

“谢小兄弟,别拘束了,你跟侯爷这么多年了,就跟自家亲戚一般。”明兰努力放柔声音,企图使他轻松些。

“不,不敢…小的…亲戚,怎敢?”谢昂头都不敢抬,明明隔着屏风什么也看不见,他却死活盯着自己的脚尖不敢动。

明兰继续道:“侯爷跟我说了,过两年再给你谋个好出身,将来成家立业就好了。”

“不不,不必…我娘说,叫我多跟侯爷几年…眼下就好,就好。”谢昂一边辞谢,一边在肚里哀怨侯爷为甚给他摊上这么个差事,主母和侯爷的前任外室——多尴尬的话题。

明兰又柔声说了几句,见谢昂始终羞羞答答,终于泄气道:“侯爷忙得厉害,叫你跟我说说,你就说罢。”

谢昂目光茫然:“说?啊!哦…那事儿…”他心中一团乱,“这个…从哪儿说起呢…”

屏风后传来平静的声音:“就从你见到曼娘时说起罢。侯爷说,还是你最先发现她们母子的。”

谢昂叹口气:“也不算发现,实是……”他停顿了下,似乎在想如何措辞。

“那是刚收复西辽城不久。前段缩在草甸子里,装了大半个月的孙子,总算在粮草耗尽前引出了单于大军,血战一场后,咱们大获全胜,可也死伤不小,便到西辽城里休整。那日,神箭营的小薄将军忽来寻我,说他帮着去城北土窑给饥民放粮时,遇到一领着病重孩童的妇人,自称是咱们侯爷的家眷,说的有鼻子有眼……”

谢昂咽了口唾沫,想去窥伺主母的脸色,结果只看到屏风上的吕洞宾正在自命风流的捋胡须,何仙姑看人的眼神很**,他只好继续道:“我吓了一跳,赶忙过去看,谁知竟是曼娘姐…呃,我早先在江淮时就识得她的…”

那时,曼娘处处以顾夫人自居,着意结交车三娘夫妇等人,还非常主动的对一众小兄弟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他也跟旁人一道起哄着叫过她‘嫂子’——想及往事,谢昂更不安了,再次想去看主母的脸色。

结果,吕洞宾还在捋胡须,何仙姑继续**。

“我不敢自作主张,忙回去报了侯爷。侯爷跑去一瞧,什么也没说,便把她们母子带了回去,可怜昌哥儿已重病的昏迷不醒。”他微微叹息,当初他还将那男孩举至头顶过,“军营重地,不好随意进人,侯爷便将人带至一小院,先找了大夫去瞧昌哥儿。”

其实没这么简单,他省略了些叫他不舒服的事。

到了小院后,顾廷烨面色极难看,张口就问:“你来干什么?!”

曼娘饱含热泪:“二郎,我来与你生死相随呀!哪怕死,咱们也要死道一块儿!”以及诸如此类的肉麻话。她并不知前日大胜,只道听途说,还以为张顾大军是龟缩在西辽城中。

亏得当时小薄将军已遣散众人,院中只有谢昂和几名亲信,回营后,众兄弟闲聊——

一个说:“生死相随?!唱戏呢!怪恶心人的!”兄弟,还真叫你猜中了。

另一个说:“死什么死!哥儿几个把脑袋别裤腰带上,眼看回去就是荣华富贵,这丧门星说什么疯话!若不是……看老子捏死她!婆娘嘛,男人出门打仗,就该好好在家伺候老人带孩子,跑来添什么乱?!”

一个有些知情的道:“我听说咱们副帅早年在江湖上混过,少年人嘛,风流,大约沾上了个甩不脱的女人!”

又一个出来插嘴:“瞧那娘们,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段没身段,老得跟我娘似的,咱们副帅相貌堂堂,瞧上她什么了呀!”

“莫不是榻上本事好!?老货老货,才去火哦!”

——荤段子上场,哄堂大笑。

军中女子只有洗衣妇和营妓,又不能常去光顾,一帮大老爷们闲时只能说些上官的八卦来解闷——再说了,良家女子哪有曼娘这等轻佻的行径,这等不尊重的说话。众兄弟虽无恶意,但口气中自然带上些鄙夷和轻蔑。谢昂听得难受,暗替顾廷烨难堪。

他晃晃脑袋,赶紧继续说下去:“……谁知,昌哥儿已是重病不行了。不论随军的大夫,还是城中的名医,瞧过后都说没救了。公孙先生说,若在繁华的大城里还好说,可西辽那种穷乡僻壤,又逢流民肆虐过几阵,缺医少药的,连吃的都不大够…唉…”

屏风那头轻轻‘啊’了下,清脆的瓷盖碗相撞声,里头道:“难道,昌哥儿…死了…?”

谢昂低低道:“是。已化了骨灰,请后头的公孙先生带回来,到时再入土下葬。”

“那曼娘呢?”明兰急急道。

昌哥儿是顾曼二人间唯一牵连,这会儿死了,曼娘能善罢甘休?

谢昂沉默了会儿,口气艰涩道:“从曼娘被带回去起,侯爷就将她们母子分隔开…到死,都不肯叫她再见昌哥儿一眼…”

他虽幼时胡闹过,但总的来说,人生坦荡光明。那几日于他,几可说是噩梦,他只盼以后再不用记起,偏此刻还得细细说给主母听。

曼娘一开始紧着纠缠男人,可侯爷根本不理她,只叫人将她关在屋里,给吃喝衣裳。没几日,京城辗转送来一封刘正杰的信,侯爷看过后,叫人开锁。曼娘一出来,就迫不及待的要诉说自己的深情和不易,侯爷一言不发的听着,曼娘自说自话了半天,直说的口干舌燥,涕泪横流,终于住了口。

侯爷这时才开口,很平静的:“说完了?那么我说。当初我跟你说过,倘若你再敢进京,再敢去纠缠明兰,我叫你这辈子见不着昌哥儿。我的话,你记着么?”

曼娘不死心,又哭又说:“你还提她?!她在京城吃香喝辣,根本不在意二郎的死活!只有我,只有我惦记,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才见到了你……”

侯爷不理她,撂下一句:“我说话算话,从此刻起,你休想再见昌哥儿一面。”然后扭头离去。

曼娘又被关回屋里,开始嚎哭着要见儿子,大夫奉命来告诉她,说昌哥儿正用人参片吊着命,就在这几日了。曼娘不信,说侯爷要骗去她的儿子,满嘴诅咒叫骂,几日都不歇;骂累了,开始哀哀哭求,不停的哭,每天哭,哭得好像嗓子冒血了,哭的满院的人都快疯了……

终于侯爷又得空回来了一趟,叫放出曼娘来见。

曼娘前面说了些什么,谢昂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最后,她瞪着血红的眼睛,蓬头散发,状如疯癫:“二郎,难道你真的对我没有半分情义了么?”

她其实早已哭哑了,偏还捏着尖细嗓子,仿佛在台上唱戏般,拿腔作调,语意婉转,配上砂石般嘶哑粗糙的声音,竟如鬼魅般阴森——彼时西辽城里懊热不堪,可听见那句话,谢昂还是禁不住打了个冷颤。

侯爷第一次对着曼娘露出表情,那么反感,那么倦怠,甚至带了几分匪夷所思:“你到底要我说多少遍,很早很早起,我就厌憎你了。”

他叹了口气,“我是真的,对你早就没情分了。为什么无论我说多少遍,你总也不肯信。”

粗莽了小半辈子的谢昂,头一回听出这两句话下的深深的无奈。

曼娘傻呆呆的像抽空了精气,只余一具空壳,也不再哭闹。几日后,昌哥儿过世,火化前,侯爷让曼娘去看一眼。

公孙先生也是早识曼娘的,与旁人不同,他初见曼娘就十分厌恶,于是当场讥讽道:“这孩子本就不甚健壮,还被你硬带着千里奔波,忍饥挨饿,病又不得及时医治,白白拖死了一条小命,都是你这好母亲的功劳!”

对着儿子的尸首,曼娘痴痴笑着,忽然满嘴胡说八道起来,半说半唱,又时哭时笑,旁人也听不清楚,只知道她抱着儿子尸首,直说要回家。

明兰指尖微颤,午后温暖的阳光似乎突然冰凉一片,好像小时听聊斋里的故事,妖异诡秘的鬼怪,从地底下潮湿的土壤,酝酿出可怖的阴冷。

她颤声道:“曼娘,她…她疯了…?”

谢昂点点头,忽想起隔着屏风主母瞧不见,赶紧出声:“没错。公孙先生和几位大夫也都这么说。”

说到这里,他也是唏嘘不已。

他是正经的良家出身,家有薄产。父亲早亡后,寡母宠溺得厉害,纵得他每日在市井中胡闹,顽劣不堪。十五岁时闯下大祸,险险没命,被顾廷烨救下后,开始老老实实的过日子,每日扎马步,吊砖块,练习刀枪棍棒,还要写字读书——顾廷烨从不客气,那阵子他没少挨揍,终长成了今日叫寡母骄傲欣慰的谢昂。

顾廷烨于他,可谓半师半主,他既畏又敬。

当初他还暗暗羡慕过,想这位顾大哥就是有福气,哪怕流落江湖,也有红颜知己相随,可这一路看来,却是愈发心惊害怕——这哪是红颜知己,简直是索命债主!

有件事,他谁也没告诉。

那时有个羞涩的邻家女孩,扎着红艳艳的头绳,模样秀气,暗中恋慕着顾廷烨,常来送些衣服鞋帽,车三娘觉着她人品不错,既然顾廷烨死活不喜曼娘,便想等那趟买卖回来,把这姑娘说给他为妾,好日常伺候。

曼娘得知此事后,没露半分不悦,反拼命善待那女孩,自责不讨顾廷烨喜欢,把那女孩感动当曼娘如亲姐。某日深夜,那女孩不知何故跑去一条僻静巷子,被三五个恶徒欺侮了。

女孩次日就投湖自尽了,红色的头绳漂在水面上,良久才下去。

顾廷烨回来后,没人提起这件事。

很久之后,谢昂才意外得知真相——是曼娘诓那女孩深夜出去的。

顾廷烨虽也混江湖,和众兄弟同吃同睡,毫无架子。可他的孤僻倨傲,他的讥讽自嘲,甚至某些不经意的细致习惯,总无时不刻流露出他与众不同的高贵出身。

众兄弟从不敢随意跟他打趣,造次。

谢昂更加不敢。

他想,反正顾廷烨也决意不要曼娘了,自己就别多嘴了,徒惹侯爷不快。只不知旁人是否晓得内情,反正那之后,车三娘再不肯理曼娘。

叹口气,正要接着说,忽听背后一阵熟悉的稳健脚步,他忙起身拱手:“侯爷回来啦。”

胡子笑着迈步进来,挥手挪开屏风,“放这劳什子做甚?”然后坐到明兰身边,将下巴搁到她肩上,亲昵道:“下午睡过没?别是我走后,一直说到现在罢。”

明兰扯出笑:“小谢兄弟说故事的本事好,我听得都入迷了。”

“哦,是么?”胡子浑似不在意。

谢昂感觉额头冷汗滴下,仿佛回到十几岁时,又要挨揍了。

谁知,胡子居然冲谢昂笑笑:“得了,你回去歇着吧,明儿咱们还得忙。”

谢昂如临大赦,飞也似的逃了出去。

天气渐热,胡子在外头跑了一圈,早是浑身大汗,到净房中匆匆浇了两瓢温水冲洗,换了身干净的白色绫段中衣出来。

他搂着明兰再度坐回去,“老耿惧内的毛病更重了。从郑家出来,我叫他来家里吃杯茶,他死活不肯,跟有鬼在后头撵似,死命打马回家。”

明兰揉着他**的头发,“郑家两位姐姐可好?怕是累坏了罢。”

胡子拧了她一把,瞪眼道:“女眷的事我怎么知道?!”又叹,“可郑大哥…唉…,足瘦了一大圈,听说还呕了血。”

说到这里,夫妻俩一齐唏嘘郑家的离奇际遇。

胡子四处看了下,“两个小子呢?”

“团哥儿不肯睡觉,要找姐姐顽,叫崔妈妈抱去了。阿圆饿了,叫乳母抱去了。”

胡子皱眉道:“既饿了,为甚你不喂?”他还记得生长子时,头两个月大都是明兰喂的。

明兰扭着帕子,懊恼道:“这回,我没吃的给阿圆。”

胡子摸着她微黄的发梢,内疚道:“都是我不好,连累你没好好休养。”

明兰叹道:“是呀!谁家都有麻烦的亲戚,可哪家也没咱们三弟这么厉害的。比蓉姐儿的娘,也不遑多让。”老公还不错,可惜要捆绑销售给你两个死敌。

胡子神色一冷,又柔声道:“适才,你们说到哪儿了?”

明兰犹豫了下,才道:“说到昌哥儿没了,曼娘疯了。”然后去看他的神色。

胡子并无半分阴郁或尴尬,泰然自若的坐到明兰对面,执壶倒茶,先自饮一杯,才道:“其实到那地步,下头也没什么可讲的了。不过……”

他抿了下唇,“我还是说说罢。”

明兰直了直身子,表示洗耳恭听。

“这回出门时日久,反能静下心来想些事。张老国公老笑话我,说我以前想太少,现下又想太多。可我不能不想。以前的我,做什么都错,说什么都没人信;愿意信我,好好听我说话的,只有曼娘……谁知,还都是演出来的。”胡子自嘲一声,将把玩的茶盏平平放下。

“曼娘是个极好的戏子,可惜没得登台,不然定能成个红角儿。”胡子仿佛在说一个陌生人,而非一个与他纠缠了近十年的女人。

“初识她时,我觉得她是一潭清可见底的泉水,心思简单,性子温柔。待我知道她用心之深,什么身世可怜,什么兄长外逃,乃至余家……我当时觉她是一潭浑水,布满蛛网,污浊不堪。及至后来嫣红过世,我方才惊觉,她实为见血封喉的毒水!”

明兰暗自吐槽:若非被老娘喝破了,不论清水,浑水,毒水,你还不一样喝得欢。

“其实,甫知她本来面目时,我并没很怪她。不论是骗我数年,还是搅黄余家亲事,引嫣红去闹事……我觉着,只缘她对我一片深情。说实话,那会儿我虽气曼娘骗我,但心里还有些隐隐高兴。到底,她不是为着侯府,而是看中我这个人,想跟我名正言顺的做夫妻罢了。”

明兰想撇嘴,忍住了——人家喜欢的未必是你,不过是一个可以实现她梦想的男人而已,可以是任何有本事有担当的高门子弟。

谁知胡子下一句就是:“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之深情的,根本不是我,而是她的执意,她的妄念。”

明兰默了。

“当时我尽管没很怪她,但有一件事,我心里是透亮的。曼娘数年来能诓得我团团转,而未露一点马脚,可见厉害。我当时就明白了,她是不可能甘心居于人下的。除非我娶她为妻,否则她若为妾,定不会放过主母……可是,我从没想过娶她为妻。”

幼时老父对自己的种种嘉许,其中就有期望自己能娶一房好妻室。可究竟怎样才是好妻子呢?老父说不明白,动不动四个字四个字的教训,什么家世清白,品行端方,温善贤良,大方得体——若是娘家再有些助力就更好了。

小男孩并不解其中的深意,懵懵懂懂间,记在小小的心底。

胡子凝视明兰,微微而笑,“你曾说我,‘瞧着**不羁,骨子里却是最守规矩的’。那会儿我气得,直想把你丢回江去。不过回去后,辗转深思,觉得还真有些道理。”

明兰反射的缩了下脖子,呵呵呆笑。

“怯怯柔弱的神情虽很惹人怜爱,但哪家的高门正室是这幅模样的;出身卑微不是错,但缺乏足够的教养,无法大方得体的待人接物;曼娘擅女红,能唱会跳,还懂些经济学问,然而见识浅薄,每每诉苦毕,接下来,就跟她没话说了。”

便是在他将曼娘当做一潭清泉时,也不认为她能做自己的妻子。

像‘臣不密,**’这种话,曼娘非但说不出来,就算硬记了下来,怕也无法理解其中深意。而他将朝堂见闻和来往人情说与明兰听,明兰非但能懂,还能吐槽得头头是道。

……他只是同情她的身世,敬佩她的骨气,喜欢她的柔顺劝慰,想照顾她,给她衣食无忧的下半辈子,仅此而已。结果,什么身世,骨气,柔顺——居然还都是装出来。

“你不一样。”胡子望着明兰,目光温柔和煦,“咱们总有说不完的话。”

明兰迎上他的目光,静静微笑:“……对,咱们总有说不完的话。”宝姐姐很好,什么都好,偏偏宝玉喜欢林妹妹,就其根本,不过是气味相投,有说不尽的话。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不过是侯门公子的顾二,瞧不起戏子出身的曼娘罢了。曼娘恐怕早就看明白了,是以再三激我劝我,叫我弃家自立。”胡子轻嘲自己。

“刚离家远行那段日子,我又是烦闷,又是丧气,没出息时还想过,既都成了混江湖的下九流了,还有甚么可瞧不起别人呢,索性就跟曼娘过算了,反正还有两个孩儿。可是…谁知…”他轻轻揉着额角,手背上浮起暗色青筋。

“谁知,嫣红死了。”明兰平静的替他接上。

胡子放下手,眼神坚毅,“……是。嫣红死了。也绝了我对曼娘的念想。”

“我不是嫣红想嫁的,嫣红也不是我想娶的。短短那几个月,她的所作所为固然不是个好妻子,我也不是个好丈夫。可离家远行后,我还是觉着对不住她。”

他伸手替明兰拉了拉薄毯,“我曾想过,若她不愿再与我过下去,我愿与她合离,叫她好好改嫁。一应过错骂名俱由我来担,反正我的名声已够坏了。可到后来,我却一点替她报仇的意思都没了。”

“哪怕是我出门三年五载,她因耐不住寂寞做了错事,我多少也能谅解。谁知,才三个多月的功夫,就红杏出墙,还珠胎暗结。她也欺我太甚……”

他双眉一轩,嘴角扯出一丝冷笑,“给我戴绿帽子的,居然还是顾廷炳那种货色。若非秦氏成心把事弄大,嫣红原本还想买通大夫,把那野种栽到我头上。”

太夫人当然不愿嫣红生下孩子,哪怕是野种也不行。眼看着老大就快无嗣而终了,老二又自行破家出门,倘若老二留下个嫡子,那就多一分变数。

胡子似是深觉耻辱未消,忍不住又道:“说句不中听的,江湖上的血性汉子,若有知道自家兄弟受了这等欺侮的,一刀结果了奸夫**,怕多的是拍手称快的。”

明兰嘴唇微动,很想就古代出轨男女的处理问题发表一些意见,不过想起沉塘等历史悠久的习俗,还是闭上了嘴。

“到底是拜过天地的夫妻,没有情,总该有义。到了这个地步,我与余嫣红是无情也无义了。她死也好,活也罢,我全不在乎。”胡子叹道,“可不该是…不该是曼娘…”

在这件事上,曼娘所显露出来的阴毒,邪恶,缜密,以及心狠手辣,都远超出他对寻常女子的想象;自己不过是酒醉后,对长随稍稍流露出宽宥之意,曼娘就非要了嫣红的命不可。

若说之前种种,他还能自圆其说是曼娘痴心所致,这次,终叫他彻底死了心。

幼时,老父曾拿着《名臣录》和《神武志》,将历朝历代那些了得的臣武将的为人行事,一篇一篇说给他听,“有道,武有武德,非心志坚毅,身正形直,不能拒天地间之鬼魅侵袭”;谆谆教诲,言犹在耳——这种坏了心术的女子,他决不要。

“可即便如此,我从未想过让她死,或旁的什么坏下场。她到底伴我度过那段日子,我不愿再见她,却也盼着她们母子能自去好好过日子,饱暖一生。这话说出来,大约老国公又要说我滥情了…明兰,你…?”他目光急切。

明兰平静的看着他的眼睛:“我懂,我明白。”

与很多人的臆测相反,其实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因为缺少,所以更懂得珍惜,哪怕是假象下的美好,也曾宽慰过他无助暴烈的少年时代。

“我最不明白曼娘的地方,我不论如何义断情绝,不论怎样给她难堪,一遍一遍的真心回绝,她仿佛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认死了自己的念头,非要以为我对她还有情。”

胡子有些困惑,“难道非要我打断她的手脚,割她几根手指,她才肯信?”

放曼娘母子去绵州,是他给曼娘唯一的一次机会,其实他已寻觅好了几处合适的人家,倘曼娘再有纠缠,就彻底带走昌哥儿,另处抚养——他自幼饱尝无母的苦楚,想着曼娘千不是,万不是,总归还是爱孩子的。

谁知出征前,石铿夫妇将一件往事告诉了他,他当时就决心,回来后立刻将昌哥儿带离曼娘身边,谁知,还是晚了一步。

“曼娘像个无底洞,永远摸不到底。知道她会骗人,谁知她还敢杀人,知道她敢杀人,谁知她连亲人也下得去手。唯一的兄长就那么利用完丢弃掉——为达成她的目的,竟是无所不为,多阴损的事都敢做。”

扒去她身上一层又一层的皮,底下是那样的腥臭和丑恶;他无比惶惑,不敢相信这个女子竟是他曾喜欢过的曼娘。

他记起在西辽城见到曼娘时,她正持一根木棍,在饥民中左劈右打,又狠又准,无人敢靠近她们母子——他识得她这么多年,一直以为她身子病弱,顶多会些花拳绣腿,直至此刻才知她的功夫岂止不错。

他当时就冷汗直冒,想起那年曼娘撞向身怀六甲的妻子,彼时他还认为这是一个绝望女子想同归于尽的激愤之举,此刻想来,哪怕曼娘当时抱着昌哥儿,也能在伤害明兰的同时,很好的保存自己——他的心,陡然间冷硬无比。

“遇到她,是我倒霉;遇到我,她更倒霉。”

时过境迁,他现在可以这样平静的,为他和曼娘下个简单的注解。

明兰挺了挺坐僵硬的背,脑子仿佛麻木了般,不知该说什么,也不知该做什么,抬头去看胡子黯淡宁静的面庞,她竟有些可怜他。

“那年我发落曼娘母子去绵州,你怪我……”他很艰难的发出声音,“怪得对。”

明兰张嘴欲言,胡子伸掌捂上,“你先听我说。”明兰只好闭嘴,耐心听着。

“我不想辩解什么。你说我没真心待你,这话一点没错。可我也不是天生的凉薄,我曾真心待人过,可下场呢,被瞒骗,被欺侮,被冤屈,无处可诉,无人可信……只能跳出去,往外走,扒下顾侯次子的衣裳,冠佩,名字,一切的一切,把心挖出来,把头低下去,从新来过,从新学起。”

男人声音低沉沙哑,像两块粗糙的石头在互相抵磨。

“最终,我学会了。遇事先三思,利弊,好坏,正反…学会了抵御算计,也学会了算计别人。”他惨然而笑,“杀死以前那个顾廷烨,才能活下去。”

明兰眼眶中慢慢浮起一抹湿热,心房处酸涩近乎疼痛,一个侯府贵公子,怕是连一碗面几钱都不知道,那么一无所有的去讨生活,何其不易,她知道,她都知道。

“那阵子,时局并不好。多少人对我们虎视眈眈,等着我们出错,老耿被参过,沈兄被参过,连段兄弟那么忠厚的人,都被鸡蛋里挑过骨头。我比不得他们在皇上心中亲厚,所以,我不能出错。”

他伸掌包住明兰的手,痛声道,“知道你们母子平安后,我头一个想到的,不是担心你害怕,替你出气,竟是如何稳稳当当的将曼娘之事压下去。你后来怪我,怨我,都对!就我这样的,后来居然还敢埋怨你不真心待我,真是混蛋之至!”

他用力捏拳,指关节惨白得咯吱作响。

“到祖母出事时,你跪在病床前,哭得那么伤心,那么掏心掏肺。为了替老太太讨回公道,你全然豁了出去,生死富贵,万死不肯回头!我这才如梦初醒——原来我走了那么多路,学了那么多得失进退,却忘了最要紧的…忘了怎样真心待人…”

他发声已近嘶哑,似是扯裂陈年的羊皮卷,话音落下,一颗泪珠掉了下来。天际开了一道缝,亮光乍现。命运对他,从来都不是坦途,越过坎坷,历险跋涉,回头望去,竟发现遗失了珍贵的以往。

明兰哽咽出声,反手压住他的拳头:“不是的。是我小心眼,你在外头办差那么难,我能眼下这么风光的日子,不是我聪明,不是我人缘好,更不是我八面玲珑,会做人做事。不过是你在朝堂上有体面,大家才处处奉承我,捧着我……”

泪水滴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滚烫炽热。

“你人前人后护着我,不肯叫我受一点委屈,京城里谁不羡慕!是我不知足,是我……”明兰在唇下咬出一排深深的齿痕,泪珠大颗大颗下来,“是我害怕!怕你有朝一日不喜欢我了,那我该怎么办?所以我总爱斤斤计较,多一份少一寸,一点不肯吃亏!就怕有那么可怕的一天到来,我会伤心到死的!”

她终于痛哭出声,忍了许久的隐秘心事,忽然敞开到日头底下,一切的原因,竟是那么软弱,那么自私,那么让自己羞愧。

“其实我早知道你的心意,你待我好,不单单只是要一个会治家,会生儿育女的妻室。你是真心诚意的爱我,尊重我,哄我快活,想叫我过的无忧无虑……可我就是装不懂!因为我怕,我怕……”

胡子笨拙的拿袖子给她擦泪:“你…你别哭,月子里不能哭的…”说着,他自己又滴下一大颗泪珠。

明兰哭得更厉害了。

他们抱在一起,头挨着头,身子挨着身子,泪水莫名淌个不停,濡湿了衣襟和袖子,像两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互相抚慰着,温暖着。

他们都早早的被现实磨去了天真和热情,在生活中学会了各种伪饰,对人,对事,充满戒备和提防,小心翼翼,不肯轻易相信。

直至翻山越岭,猜疑,伤心,犹豫,绕上一大圈路,这才发觉,原来想要的,近在咫尺。

——这是曼娘最后一次出现在他们的谈话中,他们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