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养首相年纪一把大,所幸脑子还不算太糊涂,知道事情闹大了对自己没好处,因此认为不能听那些狂热分子瞎嚷嚷。他的女婿、外相芳泽跟他意见一致。这位兄弟虽然能力不咋的,却也正因为不是强人,所以不太敢惹事。他按照老丈人的吩咐,给重光葵发指令,要求后者其他的先不要管,想办法尽快结束上海停战谈判要紧。

在识大体、顾大局这方面,日本政客的表现要比军人强多了。断了一条腿的重光葵就很有觉悟,知道与“满洲的前途问题”相比,“上海事件”的确不能再拖下去了,需要“适可而止”,否则,“势将为国家前途招致不可挽回的灾难”。

停战签字

真正对上海停战谈判起到推动作用的,实际上还是国联。具体一点,就是“十九国委员会”。

有颜惠庆在国联周旋,“十九国委员会”当然是有意无意帮着中国人说话的。他们针对上海时局,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这个方案虽然也没有明确日军完成撤退的时限,但规定这个时限可由上海停战共同委员会决定,“如遇一方要求时,有权宣布日军合理完成撤退之时机”,而委员会在做决定时,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个方案其实是很有些门道在里面的。

上海停战共同委员会是由中日和英美法意等国共同组成的。所谓“少数服从多数”,就是说只要大多数国家都同意了,日本就算不同意也没用。

“如遇一方要求”,没说是哪一方,中国可以,日本也可以,最重要的是“有权”和“合理”这两个词。中国要求3个月撤军,委员会说合理就合理。日本要求6个月撤军,委员会说不合理就不合理。

也就是说,日军撤兵期限的决定权,其实在第三国手上。

中国外交部看到这个草案后,马上就同意了。

日本人也不是傻子,他们也看出了其中的玄妙。外相芳泽专门给国联发了个电报,声明坚决反对这个决议草案。

眼见日本不上套,英国人又跑来协调。

英国人虽然不读《论语》,中庸的思想倒是被他们吃透了。这回他们又提出了一个折中办法。

你不是对决议草案有意见吗,那我给你拿掉一条,修改一条。

拿掉的这条是“少数服从多数”。修改的是日本撤军期限,明确为在“最短期内行之”,也就是虽然不规定你什么时候走,但越快越好。

这就算是给日本人留了面子。

中国同意了,日本也同意了。成交。

于是,折中方案被上报“十九国委员会”,后者以此为基础,拟订了上海停战和撤军的决议草案。

4月30日,国联大会对“十九国委员会”提出的草案进行表决。除日本弃权外,其他各国都投了赞成票。

国联大会不是理事会,没有什么要全体通过的规矩。弃权的就等于没来,因此结果是一致通过。

这就是国联“四月决议”。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5月5日,双方代表在《淞沪停战协定》上正式签字。至此,上海战事和相关谈判全部结束。

在这场大会战中,包括19路军和第5军在内,中队共计伤亡13000余人,日方公布自己的伤亡数字为3000余人。

我发现,在很多历史著作中(甚至包括一些比较权威客观的论著),一个是战役本身,一个是谈判结果,其评价竟然常常是冰火两重天。

前者主要是褒。最权威的应该算是国学泰斗章太炎的评价。他说,从清代光绪皇帝开始,我们国家在战场上与日本一共遭遇过三次,即中日甲午战争、“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会战,只有这一次取得过大胜(“自清光绪以来,与日本三遇,未有大捷如今者也”)。

章太炎的话应该是比较客观的。这个人说话很直,当年他与孙文曾经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但也曾毫不避讳地当面对这位战友提出批评。

章老还有一段很精辟的话:

“余闻冯玉祥所部,长技与十九路军多相似,使其应敌,亦足以制胜。惜乎以内争散亡矣。统军者慎之哉!”

这个大家应该能看懂。他认为以国内地方部队的实力来看,可与19路军相提并论的,只有一个西北军。

当时的西方人在这次战争中第一次发现原来中国人也这么能打仗,并概括参战中国士兵有三个特点,即铁足、夜眼、神仙腹。

铁足,就是脚板子硬,所谓行军不怕远征难,日军用汽车、轮船装了跑,他们就靠两条腿,累得七荤八素,倒在阵地工事上照样瞄准射击。夜眼,就是会走夜路,长于且敢于夜战。神仙腹,不是说他们有弥勒佛的大肚子,而是说他们不吃饭也能打仗。

其实这后两样都是让鬼子给逼的。白天有日机和大炮轰炸,打起来也不痛快,那就不如晚上干仗了,毕竟只要顾地面这一头。同样道理,前线官兵只能吃两餐,即拂晓前日军的飞机大炮开工前吃一顿,然后就得等到天黑,咱们再补吃一顿。

这些特点,强悍的西北军也曾一一具备,可惜后者在内战(中原大战)中就打没了。真是可惜。

总之,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对这场仗一般都持肯定态度,认为打得好、打得爽,打出了中国人的精气神。我看到最多的,无非就是有的说19路军功劳最大,有的说第5军打得也不错,还有的说义勇军甚至后方群众和学生更没闲着。

这个我认为问题不大,都是中国人嘛。打仗的时候不分彼此,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何须分得那么清楚。

让人看不太懂的是后者,也就是对谈判结果的评价。

不少书上都是再熟悉不过的四个字:丧权辱国。

我认为,这四个字不能到处滥用。

中日甲午战争,那是丧权辱国,又割地又赔款,除了丢脸还是丢脸,除了吃亏还是吃亏。

“九?一八”事变,那也是丧权辱国,没有真正打起来,最后窝窝囊囊地把东北大好河山都丢给了日本人。

“一?二八”会战呢,我们该用能用的资源几乎都用了,该上能上的人也几乎都上了,跟日本人打得死去活来,弄到最后还是落得一个“丧权辱国”,那我们当初还瞎起个什么劲?这么多爱国将士岂不是都白白流血牺牲了?

打仗毕竟不是在玩电子游戏,是为了达到双方的政治目的。这是被称为西方兵圣的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反复阐述的一个观点。同样,什么样的战争结果也直接决定着谈判桌上的得失进退。

章太炎所说的“大捷”其实主要还是指局部的“大捷”,比如第一次庙行大战,可以称得上是大捷(实际当时也有些宣传的成分在里面)。然而作战就和下围棋一样,不到最后一刻,就不能说谁赢谁输,只有笑到最后的才是好汉。就全局而言,我们很难说取得了根本意义上的“大捷”,不仅如此,在日军七丫口登陆后,中方一度还表现得相当被动,无论是第5军还是19路军,都有些力不从心了。

归根结底,中日双方在战力和装备上并不在一个档次。

开战之初,有人在南京亲眼看到部队调赴前线作战(可能是指19路军毛维寿师),天正好下着雨,许多士兵连一件起码的雨披都没有,就那么浑身淋得湿漉漉地往前跑。在他们身上,除了步枪,就是偶尔能见到的一两挺机关枪,其他一无长物。观者无不“泪为之下”。

即使是第5军,虽说是德械师,号称中队中装备最好的部队,其实也没有像日军那样的飞机大炮坦克撑腰(重迫击炮有几门,但不多),更遑论其他。因此,一直以来,我们的战士其实是在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抵挡敌人如雨的炮弹和肆虐的坦克!

加上由于各种原因,双方的援军,一个上得快,一个上得慢(蒋鼎文师和胡宗南师赶到上海时,战事已经结束),如果继续打下去,胜利的天平究竟会朝向哪一方,还真的很难说。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强调,不是说日军只能支撑三个月的军费了吗,我们的军队也不止那一点点,再跟它耗下去,日本国家小,耗不过我们。

关于这一点,请大家记住了,日本小归小,但非常经耗能熬,也就是说这个国家在某些方面跟我们一样,有很强的忍耐力,而且这种忍耐力还不是一般的强。

对日本人相当了解和熟悉的小泉八云就认为,日本民族是世界上最忍耐、最经济、最简单的民族之一。即使是在外人看来难以忍受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下,他们仍然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后来抗战全面爆发后,有人说了一句在我看来不无道理的话。他说中日两国都弄错了。日本认为它三个月就能把中国给灭了,结果三年也没实现这个梦想;而中国战前的估计也错了,中国人认为,日本那么小的国家,又没有什么资源,灭不了中国的话,它马上自己就受不了,肯定得发生内乱,结果全面抗战打了整整8年,日本岛内外的军民虽然过得苦不堪言,却没发生什么大的内乱,还很团结,直到天皇发布诏书,才不情不愿地宣布投降。

就“一?二八”淞沪会战最后双方的战线来看,中队已经退到了常熟、昆山一线,而日军基本控制了上海及其西北郊。从力量对比上,无论是武器装备还是部队人数,中方早就没有了任何优势,别说反攻后再把失地夺回来,能坚守住现有防线就算不错了。

评价谈判成果,我们得从这个实际出发。

让我们再看一下《淞沪停战协定》的内容。

一般人批评的所谓“丧权辱国”,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驻兵问题,二是主权损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