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漆黑的夜晚,还有到处飘落的枯黄的叶子。wWw、QuANbEn-XiAoShUo、COm清清爽爽的安静了我的心灵,闪闪发光的星空下,我回忆着那些流畅的感触,心灵里面似乎被充满了能量。

可是回到家里,看到了特瑞莎质疑的眼睛,再看看那倒霉的吊灯和玻璃桌子,我低下了头!

而原本很恼怒的特瑞莎,看到了我抱着篮球汗流浃背的模样,她的眼神缓和了一下,她出奇的没有发怒,而是只是说道:“看在你生日的份上,我原谅你一次!下一次不要在家里练习篮球了。那是室外运动!”

虽然我的嘴巴很臭,而且平生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认错,可是这个时候,看到了特瑞莎辛苦工作疲惫的样子。

我马上快速的点头说道:“我知道了!我会去室外的。“

“那好吧!上去洗澡吧,和泥猴一样!”

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回到了我和弗兰克的房间。我推开门的时候,弗兰克正躺在**看我那本普里奥——马佐的小说集。听到了推门的声音,抬起头,看到的是我抱着篮球汗水淋淋的回来的样子。

弗兰克先是愣住了,然后居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洛奇,洛奇!你怎么了,难道你真的去练习篮球了么。哦!真的不能相信,我的弟弟,洛奇,你真的去了么?”

该死的家伙!有那么好笑么?

“当然,我当然是去练球了!为了打败你这蠢货,我是不会退缩的,等着瞧吧!看我怎么狠狠的踢烂你的屁股。”

将篮球放在床下,然后在继续目瞪口呆的弗兰克的手中,抢夺回了我的小说集。

“算了吧!弗兰克,我从来没有见过你阅读超过3页厚的读物。你还是饶了这本书吧。”

弗兰克被我抢白,而且抢走了书也并不生气。而是用直愣愣的眼睛看着我。

“洛奇!希望你能踢到我的屁股!那样特瑞莎就不会那么的担心了,我也多了一个好队友!现在我有点洋洋自得了,我送你那只篮球看来真的是个正确的选择。”

“哦?”我没有想到大猩猩一样的弗兰克会这么说。可是他的眼中的那种眼神真是让人讨厌。

“我去洗澡了!”急忙逃离了弗兰克,钻进了浴室里面,打开了水龙头,让温热的水流溜过我棕黑色的皮肤。那种感觉很真实,水流能让人意识到自己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漂浮在宇宙某处的一堆思绪。

温热的水流冲走了身体上的泥垢,汗水,还有多余的盐分。热量从皮肤渗透到整个的身体里面。

脑海里面开始出现哪些回忆,自己在9岁的时候得了障碍性的贫血,那个时候自己什么都吃不下,什么都不想做!身体很快的变的无比的瘦弱,要知道在那之前,自己可是并不比弗兰克弱多少的。

随着病情的恶化,自己住进了医院,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大约花了两年的时间,自己才渐渐的好转!可是却让特瑞莎背上了大笔的借贷,也让她花费了太多的心血。

现在自己终于恢复了,可是体质依然很弱,依然不喜欢运动。这都是那些身体里面恶魔一样的疾病造成的恶果。在水流的冲击下,摸了摸自己干枯的手臂,然后摸了摸自己干瘪的面颊。

将镜子上的水雾擦掉一些,一张清瘦的脸出现在了镜子里面!颧骨有些高,眼神清亮,鼻子坚挺,嘴唇厚实,这就是自己。也许弗兰克不是为了他自己买的篮球,也许他是想要帮助自己多运动,锻炼身体。

想到这些,还是摇了摇头,将弗兰克想的崇高,怎么说都让自己有些不能接受。

洗澡之后去厨房吃了一块三明治,我的饭量并不大!这样就足够了!

回到了房间,没有理会弗兰克,爬上了二层自己的小床,很快就睡了过去!今天自己太累了,好久,都没有这么运动过了。

从那天之后,一连两个星期,放学我就会出现在邻近社区的小球场上,在那里和任卡一起练习投篮!

为此我放弃了和埃尔文一起打电动游戏的时间,我放弃了阅读小说的乐趣,甚至连一次电影院也没有去过。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那个小球场,每天都会坚持不懈的练习投篮。

我不知道我是否拥有投篮的天赋,但是每天重复做一件事情,并没有让13岁的我感觉到厌烦。

投篮虽然是个简单的动作,但是当你用心体会它的时候,你就会发现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脚掌的发力,手肘的抬起,手腕的力量,腰背的伸展,甚至是一缕风,脚下的一粒尘埃,都会让每次的出手,略有不同。

对于一个每天只是练习原地投篮的我来说,篮球不是机械的,精准的度量,而是一种感性的体会,体会自己的身体和圆圆的篮球融合在一起的一个过程。

两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我和弗兰克约定在圣玛丽中学的标准篮球场决出胜负。

头一天晚上,弗兰克克笑嘻嘻的丝毫不放在心上,他还在看他热爱的76人队和步行者队的比赛。步行者有一个很瘦的家伙,当时我觉得他比自己还要瘦,可是却投中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三分球。

那可能就是射手吧!任卡说过的,球队里面是有射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