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三晋分家,魏为霸主,屡加兵于赵。赵居四战之土,魏,秦,齐,燕,猎于外,中山窥其内。北边,胡人做乱,扰乱边境,国内,公子争权,朝堂混乱,是以,内忧外患,又加,年年征战,屡屡用兵,赵国妻寡子孤,户口耗减。

赵肃侯二十二年,盛夏。

夜色如浓稠的墨砚,深沉得化不开。

乌云遮月,广袤的草原,一片黑暗。数十顶帐篷在这样的夜晚孤零零的支撑着,如鬼魅一般,帐内的人己酣然入梦。

巡逻的士兵拿着长戟,有气无力的四下巡逻。

突然狂风乍起,篝火乱窜,夜更加诡秘,士兵们惊鄂的瞪着双眼瞧着靠近自己的一群黑衣武士,还没来得及惊呼出声,纷纷倒地不起,没了生息。

顿时,火光冲天,伴随着打斗声,数十帐篷一片火海。

一个身着白色丝绸中衣的少年披头散发,提剑冲出帐外,惊呼道:

“吾乃楼烦国太子孤偃,奉命出使林胡,尔等何人?尽敢刺杀……”然而他的话还没有说话,一把利剑穿胸而过。

太子孤偃瞪大着双眼,鲜血喷口而出,不可置信的看着胸口的剑尖,一串串血珠滴滴落下,他缓缓的回过头来,只见一红衣少年,一张年青的脸在篝火的掩映下绝色妖艳,他眼神含笑,那笑容诡迷而邪气,威慑而狠绝,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高傲无比,身上的剑正是拜他所赐。

“尔,乃,何,人?…..”太子孤偃没等来回答,就倒于血泊之中。

次日,赵国边境,代郡吴邑,城郊之边,箕山脚下,艳阳高挂,光芒万丈。

一棵百年古树下,孟蝶一口气做了三十个伏卧身,终究力不从心,伏倒在地。

她喘着粗气,一动不动,此刻全身己经湿透,粗造的葛麻布衣贴在身上十分难受,肚子也咕咕的叫了起来,天天野菜粟米不见油晕,何时才能恢复前世矫健的身手?虽然脑子里留有前世格斗的技巧与招式,可是这具身体太过柔弱,她每天都在做着体能的锻炼。

算算日子,来到这里己二月有余,重生于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真让人匪夷所思,然而它确确实实发生在她的身上。

孟蝶四抑八叉的躺在树下,阳光透过茂密的叶缝投下了斑斑光圈,五颜六色,甚时好看,她瞧着不由得发起呆来。

孟蝶其实挺郁闷挺委屈,人家还魂都是锦衣玉食,身份显赫的贵人,而她还魂却是葛衣麻布,二餐不饱,地位低下的野人。

何为野人?乡村农夫也。

不仅如此,这具身体虽说快到及笄年龄,却个子矮小,肤黑体弱,瘦如干柴,脸小眼大,头发稀疏,活脱脱一个“非州难民”,让人瞧了都觉得害怕。

她的重生竟是如此的不堪。

长叹一口气,孟蝶随手捡起一片树叶,遮住双眼打起盹来。

“得得踏踏,兵兵棒棒”耳边隐隐约约响起一阵马蹄声,打斗声,还伴着惊呼声。

“靠!谁这么没道德,打搅了我的美梦?”孟蝶恼怒自语,她撑起身子竖起耳朵,刚才正在与美食奋战,一转眼鸡腿没了。

吵闹声是从北边传来,那里是边境,胡人常出没的地方。

孟蝶心下一紧,顾不得回味美食,脸色一正暗忖道:胡人又来抢食了?

她寻声奔去,手脚并用的爬到箕山背面的土坡上,伏身于灌木丛中,像一只准备扑食的猛虎,警惕的双眼盯着山下打斗的人群。

果真是一商队受到了胡人袭击。

商队规模颇大,有十来辆马车,十来辆牛车,十来辆驴车组成,上面都装着满满的货物,旗幡插满车身,上百个身着葛衣的护卫侠士骑在马上,高举青铜长剑正在与胡人厮杀。

然而胡人实在彪悍凶猛,只见他们短衣露肩,下身长裤,披头散发,面露凶光,人数虽不及护卫侠士,但战斗指数绝对高于对方。

血腥味,利器入肉的声音,都充击着孟蝶的感观,这比军事演练的场面还为真实而残酷,活脱脱一个真实的教材。

孟蝶伏在草众中,一动也不敢动。

片刻时间,胜败己分,护卫侠士纷纷倒在血泊之中。

一些手无寸铁,身着华服的男女,躲在马车下,抱着头,不停的颤抖。

战斗结束得很快,一个身材高大,胡须满面的胡人大吼一声,其余众胡跟着欢呼,嘻笑,举起身里的兵器示威,随即众胡开始打扫战场,那些手无寸铁的男女不停的跪地救饶,男子们被拖了出来,瞬间,脑袋掉地,现场“血流成河”,好些妇人己经晕倒,看着她们的惊慌失措,胡人更是放肆的哈哈大笑。杀人对他们来说己经是一种习惯。

孟蝶惊得急忙用手抚住了嘴,这是怎样一个血腥的战争场面。如此野蛮,如此的毫无人性。

即使自己曾是一个兵,也无不感到震撼。

随后,胡人纵身跳上了马背,带着他们的战利品:女人与货物,趾高气扬的消失在边境上,现场留下了上百具尸体,和正在燃烧的残荷。

孟蝶隐藏于草丛中,以她侦查兵的敏感与机灵,在查觉胡人己经走远,四周安全后,她如豹子一样窜了出来,朝着山下奔去。

如此大的商队,必定还留有财物,这是孟蝶此刻的想法。

混水摸鱼,趁火打劫,不应该是她一代女兵的所做所为。然而重生在这样的战乱年代,人命如草芥,生活如此艰难,她连自己都无法保护,如何去悲哀同情这些人的命运,在这里活着本身就不是易事。

孟蝶也自认不是崇高善良之人,她很“自私”,自私得只在乎自己与家人。

三步并二步的来到山下,浓烈的血腥味,让她忍不住的一阵干呕,她拍拍胸口,吞了吞口水,这才开始四处搜索。

到处都是断壁残垣,几乎没有一具完整的尸体,不是缺胳膊缺腿就是缺脑袋,恐怖之极,也体现了胡人的凶暴残忍,灭绝人性。

这是孟蝶前世今生以来第一次见到如此残忍的屠杀,她皱着眉头,小心翼翼的穿梭于众尸体之间。

对于身着华服的尸体,她都会走上前仔细收查一番,看是否有什么刀币金饰之类的值钱物,然而她很失望,胡人打扫战场很彻底,什么都没有留下。

孟蝶自是很颓废的坐在地上,火辣辣的阳光照得她眼前一阵恍惚。

正在这时,耳边又传来“得得踏踏”的马蹄声,孟蝶灵敏的一跃而起,是马队,人数不少,正朝着这边奔来。

她迅速转身朝着箕山跑去,然而她的脚步却跟不上马儿的速度,几十号人马己经出现在视野里,她不能再跑,因为她瞧见为首的人正端着一把弓,对准了她。

孟蝶心下一紧,暗叫一声不好,大脑里迅速思考脱困之法。

她的方法很简单,怵在原地,一动不动,表情“惊恐慌张”,身子“颤抖不己”,一幅可怜模样,示弱是她唯一能做的。

瞬间,人马己经来到了她的面前。

他们的装扮和刚才的胡人类似,短衣长裤,长发披肩,并且杀气腾腾,孟蝶的心悬了起来:这又是一群胡人?

为首的是一位身着红袍,披着软甲威风凛凛的少年,约十六七岁,昂藏七尺,肤色古铜,有着胡人的伟岸,他五官轮廓分明,刀刻般的俊美,剑眉入鬓,薄唇紧抿,色淡如水,器宇轩昂即彰显出此人不可忽视的属于上位者的一份骄傲与霸气。他一双单凤眼幽暗深邃,射来的目光严厉如冰,即使在这炎热的盛夏也让孟蝶打了一个寒碜。孟蝶随即低下了头,暗忖,这个年代也有如此长相出色的男子,如妖孽一般。

少年高骑在马上,神态冷峻,环顾四周,须臾,又高傲的俯视着孟蝶,一股无形的压力顿时充满她的全身。

“尔乃何人?”

战国时期,人们的言语颇有古言之调,孟蝶来到这里二月之久,虽不习惯,却也在慢慢适应之中。

红衣少年的声音虽然带着一些青涩,不过气势甚威。

于是,孟蝶身子一个“不稳”,直直的跪了下去,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道:

“吾乃周边野人。”

“为何在此?”红衣少年又言。

“因闻有人打斗,所以到此。”孟蝶低头垂眸,声小如蚊虫。

“抬起头来。”红衣少年冷冷而言。

孟蝶硬着头皮抬起了头,表情“唯唯诺诺”。

红衣少年瞧之,只见面前的小儿梳着女子的发辫,年龄约十三,四岁,脸色苍白,虽然看似惊慌,但她眼神一闪而过的机灵却也捕捉到了,待细看时,却又变成暗淡无光,惊慌之色,因而心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继续言道:

“可瞧见了什么?”

此话孟蝶却不知如何应答,从此人着装来看,孟蝶判断必为胡人,如果言之胡人,

掠夺杀人,是必会激怒于他,引来杀身之祸,但如果言之不清,这里明明白白的胡人尸体又如何解释?孟蝶左右思索之际,红衣少年的长剑嗖的抽出,驾于她的脖上。森寒而言:

“说!”

生死一线之间,孟蝶倒吸一口冷气,她双手放于背后,紧握成拳,愤怒于心。

靠!居然敢威胁一个兵!

如果,身手犹存,那么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她定会摒着“擒贼先擒王”的真理,伸手突起,单手扣住此人提剑的手碗,向下一提一压,此人吃痛,手碗必折,手臂失力,然后再夺过对方长剑,此人必惊,在一痛一惊之中,此人定有瞬间失误,随后她再长剑一挥,佯为刺人,实为刺马,马儿跃起,此人后抑坠马,这时,她再飞身上前,长剑夹于他的颈部动脉,或是单手锁住他的咽喉,任何一招,定叫他不敢乱动分毫。

然而,这一切都是意**,这样的擒王招式必须一气合成,不给对方及他的手下一丝反应的空间。而如今,她身手尽失,莫说眼前杀气腾腾的胡人,就连平民百姓她也没有把握瞬间制服。

但是,临危不乱是前世的教官对她的评语,也是对她唯一的称赞,虽然更多的则是骂她菜鸟。

没有身手的她,只能凭借大脑尚存的一丝机灵应对。

于是孟蝶俯首在地,恭敬言道:

“大王饶命,适才发生何事,小人的确不知,但小人瞧着有胡兵经过,大约数十之众,赶有车马数十辆,货物无数,己向北而去。大王若轻甲追之,片刻即到。而此处伏尸众多,小人诚恐,不知何人所为。”

孟蝶的话可谓是滴水不漏,她没有明说胡人掠夺杀人,却又含沙射影,更示意胡人去向,强调胡人货物无数。

孟蝶早在重生不久,就从兄长口中得知,赵之边境胡人氏族众多,小国林立,林胡国,东胡国,楼烦国,号称“三胡”。他们虽然同是胡人却因不同氏族经常因抢夺地盘,人口,互相杀戮,同时也时常联合进攻赵国,他们即有利益又有冲突。孟蝶以她敏捷的思维与观查力,猜想此人与先前胡人并非同一族人。

那么引得两胡相争,孟蝶即可逃脱一命,也算为在场而亡的汉人报以仇恨。何乐而不为?

孟蝶言毕,红衣少年的目光变得深沉睿智,面前小儿说的话听似合情合意,然深思之却别有深意,他不由得再次深深打量着她,却仍瞧不出所以然来,于是收剑入鞘,冷言道:

“小儿之言属实即罢,若有胡言定不饶恕。”

说完打马向北而去,众人紧跟其后,官道上扬起的灰尘喷了孟蝶一脸,孟蝶松气之间,不悦的皱起了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