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是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的两种会议制度和会议形式,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分别提出的不同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必须正确认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相互关系。

一、党的组织生活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组织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主要包括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要指党的领导干部除了参加党支部(党

小组)组织生活会之外,还必须参加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会议。党员民主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个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丰富多彩,富有生气,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要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主要方法有:

(1)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

、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2)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应有意地提示让那些敢于解剖自己的同志首先发言,让敢于开展批评的同志第一个对其进行批评。这样有利于创造一个严肃认真的气氛。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这样才有感染力。实践证明,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出的批评意见的质量如何,决定整个生活会的质量。所以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把好这一关。

(3)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帮助他画个像。即这个党员到底怎么样,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要客观地、全面地指出来,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本人的实际。

(4)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

(5)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实际上,有问题的党员能否认真检查问题,大家能否对他进行认真负责的批评,是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的关键。对这些党员,一定要重点地帮助,重点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然后,大家对照自己,吸取教训。这样既能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同时也教育了大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