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遵守保密纪律

党的保密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的规定。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限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就能或可能对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各种损害后果。因此,每一个党员必须把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保密制度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小资料 周恩来、邓颖超:严守保密纪律的模范夫妻

周恩来和邓颖超入党时间不同,地点各异,也不在一个地方工作,谁也不知道对方在什么时候入党的。两人早年在通信中也从来没提过党的纪律不许说的事,各自守口如瓶。直到周恩来从欧洲回到国内,经过组织的沟通,他们彼此才知道对方是共产党员。

周恩来有个特点,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和公民做到的事,他首先做好。对于党内的保密纪律也是如此。我国进行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试验工作时,周恩来对负责试验的同志说:这次试验,要求全体工程技术人员绝对保密。有关工程、试验的种种情况,只准参加试验的同志知道,不能告诉其他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属亲友。周恩来还说:邓颖超是我的爱人、党的中央委员,可这件事同她的工作没有关系,我也没有必要跟她说。大家于是都以周恩来为榜样,严格地遵守保密纪律。

周恩来身边的工作人员,分管哪方面的工作,就看哪方面的文件,绝不允许随便看无关的文件。凡是写明周恩来收的信,秘书与邓颖超都不随便拆开。邓颖超在中央党校讲课时说,有些信封上的笔迹很熟,她明知是哪个老战友写来的,但只要写

着周恩来收,她也从来不拆信。

总理办公室和保险柜的钥匙,周恩来平时24小时带在身上,晚上睡觉时就压在枕头下面,只有在出国时,才把钥匙交给邓颖超。邓颖超就像接受保密任务一样,把钥匙收藏起来。有一次,周恩来出国走得匆忙,到机场时才发现钥匙还在口袋里。于是,他就把钥匙放在信封里,加了封后,托人带给邓颖超。周恩来回国后,俩人见面的第一件事,就是交接钥匙。

在“**”中,有一次,周恩来出去开会,因为会议一个接着一个,一天一夜没回来。这时,大字报和小道消息透露了有关会议的内容,对此,邓颖超有点怀疑。周恩来回来后,她便问:有没有这回事?周恩来马上反问:你怎么知道的?听谁说的?邓颖超就开玩笑地说:你有你的渠道,我也有我的义务情报员。在这种情况下,周恩来仍然守口如瓶,滴水不漏。

周恩来患癌症后,有一次在病房里同邓颖超交谈。周恩来说:我肚子里装着很多话没有说。邓颖超也说:我肚子里也装着很多话没有说。

这对互敬互爱的革命夫妻,为共产主义事业并肩战斗了几十年,即使双方都知道最后的诀别不久就会残酷无情地出现在面前,他们还是始终遵守党的纪律,把没有说的话永远埋藏在各自的心底。

(资料来源:海砚编著:《打开红色记忆》,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0年3月19日。)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并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197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在对外活动中加强保密

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中,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10条保密守则,这也是每个党员应当遵守的保密纪律:(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保密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保密纪律只能加强,不能放松。一方面要针对部分党员保密观念淡薄的状况,经常不断地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另一方面,对失密行为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对泄露或遗失党和国家秘密的党员,要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应开除党籍,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民主生活会中遵守保密纪律,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增进实效,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负责人的保密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进一步丰富保密宣传教育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三是进一步完善保密宣传工作机制,创新保密宣传教育的新形势、新途径。

第二,规范程序,准确做好保密工作。民主生活会的召开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民主生活会材料需在政府网站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对外发布信息时,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和批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