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意外的邂逅

“叶哥哥,你在干嘛呀?不是说你下周就要中考了吗?怎么不去看书啊?”颜晓娟穿着一袭米白色连衣裙趴在**,双手支着自己精致的下巴,看着正在床边桌上正玩弄着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叶霄。wWw、QuanBen-XiaoShuo、COm(看小说就到叶 子·悠~悠 .YZuU.)看着后者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以及那严肃认真的样子,不禁有些痴迷。

“我在码字啊!”叶霄头也没回的说道。眼中只有屏幕上那满满的文字。这台笔记本是美国IBm公司去年才上市的最新款笔记本Tinkpad76onettium9omhz处理器,8mB内存(最大扩充为4omB),采用的容量为1.2g的硬盘。这是次在笔记本电脑上采用了12.1寸sVga(8oox6oo)的彩色液晶显示器,整体色彩为6.5万,跟早期的彩屏手机类似。这款笔记本不是市面上所有手提的最新款,但是正是因为彩色液晶屏,才让叶霄早年初的时候选择了这款,因为习惯和心中对IBm电脑的肯定!

“叶哥哥,你怎么每天都要打这么多字,真的好烦啊!

在风起云涌的修真大6。

他本低调,树欲静而风不止;他本淡定,热血沸腾时,实难自制

不欲嚣张,飙实非所愿也;情本专一,欲血沸腾时,怎能勒马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道……”小丫头,将身子让叶霄的这一侧靠了上去,依然伏在**,眼睛盯着叶霄电脑屏幕上的文字一字一字念着。然后嘴一撇,脸上有点微红,她看到了情本专一,欲血沸腾时,怎能勒马这一句,心中泛起一点点涟漪。

“好了!丫头,别念了,再念我就没办法码字了。”叶霄被小丫头那嗲嗲的声音弄得有点无法专注码字。

在叶霄得到了这台笔记本电脑后便开始了一项他前世一直想要完成的事情,写一本传世小说。现在他正在写的正是这么一本修真小说。现在的网文界还没有系统的一套修真理论,然而叶霄的出现给现在已经有一点苗头的网文界加入了一剂强心剂。

这本书叫做《修真》,就是简单的两个字,然而却是叶霄在前世看过了无数的小说之后经过自己的整理写的一本,他自认为还没有达到后世的大神水平,但是在现今的网文界,这本《修真》却绝对是拓荒之举。叶霄将这本小说挂在了清华大学的BBs水木年华上连载。在普一开始的一周,这本全新的,系统的东方仙侠大作《修真》便迅在清华大学的校园内飚起了一阵仙侠风暴。

不仅如此,由于当时中国网络界有限的资源,水木年华几乎可以代表了国内论坛的最高水平,因此叶霄这本《修真》大作一出世便受到了各界人士的热捧,那纯粹的中国风,那古典飘渺的剑侠情缘以及纠缠仙凡两界的生死爱恋都让网民们欲罢不能。而叶霄的名字也在第一时间传遍了国内网络界。叶霄没有使用其他的笔名,而是直接的使用了自己的真名。目前这本书叶霄写了3个月,已经有5o多万字,但是现在他也深深地感到压力,每次登上水木年华便有一大堆喊着“霄神”的书迷在呼喊着更新。让叶霄脑袋为之一大,但他还是坚持每天更新至少两章六千字的量。

也许付出总是有回报的,一本拓荒的里程碑式的《修真》拉开了中国网文界的序幕,并且也为叶霄积累了难以想象的人气。以至于在日后,让叶霄都感慨,中国的人民真的太善良。一次投入,回报无限。

“我不嘛,你每天都要花三小时码字,都不陪我玩了。杨爷爷和宋奶奶还以为你在学习,可是我来这里一周了,你学习个头啊,都在码字。就知道码字码字,都不理晓娟了。YZUU点”小丫头语气甚是不满,甚至有点哽咽的味道,说完小丫头把头往枕头下一盖,然后肩膀轻轻抖动着,似乎在哭泣一般。

以往都是叶霄去京都陪小丫头玩,今年小丫头放暑假了,硬是要跟着叶霄来闽省玩,一玩就是一周,而且看小丫头的意思,似乎还一点回去的意思都没有。这里有这么多的伙伴,她倒也玩的开心。

叶霄转过头看着小丫头这假装哭泣的模样,心中不禁莞尔。这丫头和自己呆在一起久了,也开始学会了自己的搞怪了。叶霄轻轻一摇头,目光却顺着小丫头刚刚育开的身体,那凹凸起伏的背部曲线到达那隆起的翘臀上,心中一阵感慨:这丫头看来真的长大了。

“啪!”叶霄一巴掌拍在了小丫头那嫩嫩的翘臀上,顿时小丫头惊的直接从**弹起来。

“哼!叶哥哥坏人。老是打我的屁股。”小丫头通红着脸,手捂着小屁屁不满意道。

“谁叫你搞怪了。”叶霄搓着手,一脸无辜地说道。

看着叶霄搓手的动作,小丫头的脸更红了。

“哼,不理你了,你是大色狼!我要告诉杨爷爷去,你欺负我。”小丫头抓起一把枕头扔向了叶霄。

“去说吧!我记得是谁‘以后我要嫁给叶哥哥’来着。哎呀头好痛,不记得了!好像是一个漂亮的小美眉说的。”叶霄作状捂着自己的脑袋,做苦思状。

“才不是我呢。”小丫头说完羞红着脸跑出了叶霄的房间。

“呵呵,小丫头长大咯。嘿嘿!”说着叶霄看了一眼自己的身子,似乎感觉有点不满意,眉头一皱:看来还是不行啊,现在才168公分,前世有181公分来着,蛋疼!

时间就在这样和小丫头的中不知不觉中流逝,一周的时间对于叶霄来说实在是过的太快。今天正是中考的时间7月1号(太久远了,泊岸忘了当年的具体时间,体谅下!)。

下午,叶霄就坐着奔驰来到从福城返回连城县。经过了两个小时的路程之后,奔驰终于来到了连城县进入城关的一个十字路口。叶霄看着窗外和前世不甚相同的路道,那只有三车道宽的路,那让奔驰不得不排队拐弯路过的拐角。

“哎,差距还真是大!”叶霄默默地和前世的情况对比着。

“那是当然的了。连城只是一个小县和福城相比当然差距大了。要不是你的学籍在这里,我看直接在福城考了得了。”叶霄的身边的杨秋水听闻儿子的感慨,感觉有些无奈。

杨秋水是前天拿到了福大的函授学位的,正好叶霄考试,因此就准备回到连城县来陪叶霄度过这三天的考试。不过现在的杨秋水也不再是四年前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妇女,而是一个有着模范夫人般气质的现代化女性!

“叶哥哥,秋水阿姨,外面好破烂哦!”一旁的颜晓娟丫头也囔囔着。

“呵呵!现在在城关的外围,当然不好看了,等会开道里面去了,应该会好点啊。”说完杨秋水对坐在前座的保镖说道:“等会开到一品堂去,小王,你去给我们订两间房间。”

“好的,杨姐!”叫小王的年轻男子颔。

所谓一品堂其实是叶家在连城县开的一家三星级宾馆,一开始只是叶霄为了来连城县有个落脚的地方,而且搞这么一个宾馆实在对叶家来说实在太简单了。因此当时的一个念头,现在成了连城县城关最豪华的,唯一的一家三星级宾馆。

奔驰终于驶进了城关,来到了叶霄前世曾经生活了近十年的那个十字街口。叶霄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流,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却另有一番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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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雨晨今天有些小兴奋,今天是她中考的日子。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连城这座小县城的她,唯有今天让她有了不一样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中考,又或许是其他的原因,总之今天下午在出门前在镜子前好好地占了十分钟,也没有怎么打扮,只是想要把自己浓黑的秀疏得更整齐点。

她轻松地用小拇指勾着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的是一本初中英语单词和一张不大的准考证。跨上了自己喜欢的那辆粉红色的自行车,那醒目颜色是她喜欢的色调,代表着可爱,仿佛自己如一个小公主一般。

当她骑着粉红色自行车来到每天都要经过的十字路口的时候,她心中有点淡淡地得意,因为以往每次这个时候,她的车是最醒目的。而今天她更加高兴,因为这一片骑着自行车或者走路去学校的人里面,她的学习成绩是属于尖子生一等的,要比其他人要强上不是一个等次。

然而,就在她怀着淡淡欣喜的时候,她的身边突然响起了一片惊叹声。应声望去,只见十字路的右边路口驶出了一辆崭新的轿车,轿车是前面是一个类似方向盘的圆型标志。她不认识这是什么车,但是从车的外形以及她从来没有在连城见过可以与其媲美的车这一点来判断,她知道这辆车能引起周围人的惊叹绝非偶然。

“哼,有什么了不起。我以后赚钱了,我自己去买!”

ps:女主全部出现了。今后的也许会出现其他的女孩,但是至于推不推倒,那要看大家的意思了。这个泊岸也做不了主啊!呵呵!第三章,由于昨天电脑罢工丢失了几万的存稿,这让大家看的不爽了,泊岸道歉。另外谢谢tino717兄弟对骄子的打赏,特此感恩通告!即将新的一天了,泊岸为骄子求个推荐和收藏!呵呵!不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