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有两种。

一种过得很快,一种过得很慢。

在一个每时每刻都处于温馨和快乐中的人来说,时间是短暂的。在不经意之间,就好像白驹过隙,如梭如轮般流逝掉。等到回眸一看,当年的相识或许已经成了红粉骷髅。

而那些每时每刻都处于孤独之中,处于尔虞我诈之中的人眼中,时间是缓慢无比的。他们永远都是一个人在过日子,孤独之中,他们摆着各种各样的姿态。而这些姿态用不了多久就会重复,于是他们便无聊起来。而无聊,正是时间过得慢的理由。

时间正如和你有深仇大恨一样,当你乐在其中的时候,它一定不会让你享受得太多;当你孤独的时候,它却要让你好好的“享受”孤独。

可时间不知道,对于很多真正希望快乐的人来说,就算是一分一秒,也已经足够了。他们希冀的不是长久的欢乐,纵然只有片刻的温馨,只要保留在心中,也就够了。

若是你,你愿意拥有哪一种时间?

至少,霍翊的生活是快乐的。

也就在这份平凡而快乐的日子之中,时间快速的流逝。在眨眼之间,十年就这样子悄悄的在每个人的脸颊上滑过了。你可能还听得到时间狡黠的笑容,可霍翊是听不到了,因为他的嘴角上也浮着笑容。

十年来,为了和凡人适应,他没有用仙力保持自己的容貌,而是任由自己的容貌发展。十年来,他三十多了,脸上再也没有那种小孩子的稚嫩,取而代之的是沉稳的面容。

“一风,别跑太远了,晚上记得回来吃饭呀!”

“知道了!”

霍翊目送着自己的孩子和左邻右舍的孩子们一起开心的跑出去玩耍,然后笑着摇了摇头,卷起袖子,走进了厨房之中。

霍翊的孩子,就是刚刚跑出去那个调皮、天天只知道玩,却不喜欢识字的小孩子霍一风。自从霍昂的孩子出世之后,取了个霍一凡的名字后,霍家后背就都是“一”字辈了。

现在,霍一风已经九岁多了,他是继霍一凡后出世的,比霍一凡小了一岁。刚刚出去的孩子中,还有小云的孩子,云天空(嘿嘿~~~~)。犹数霍立的孩子最小,现在还在花柳月的襁褓之中呢。

看到孩子们都出去玩耍了,霍翊走进了厨房里去。

厨房里,木雨正和许倩在准备晚饭。霍家现在是个大家庭,所以在各个方面也都有了规定。在做饭这方面来说,霍家有四位媳妇(素兰包括其中),分别轮流“执掌”厨房。而霍翊的母亲,则是抽空来做做活的。

木雨现在已经五十岁的高龄了,面色倒是滋润了不少。

而许倩,在当了母亲之后,十年以来,更是增添了不少母性的光辉,成了一个持家有道的媳妇。

看着自己的母亲在边说笑,便切菜,而许倩则在一旁忙不过来。霍翊连忙走到母亲的旁边,一把将菜刀夺了过来,抚着母亲微微佝偻的背,微笑道:“娘,以后这事情就交给我和许倩就可以了。这点事情哪能让您老动手呀。”

木雨只是微微一笑,便将菜刀交给了霍翊,笑道:“哎,翊儿呀,娘真的是老了,切个菜都看不准了。”

霍翊微笑着放下菜刀,握着母亲操劳已久的双手,道:“娘,您才不老了,现在出去已久是个大美人,怎么会老呢?”

被霍翊这么一夸,母亲脸色微红了,轻掐霍翊的胳膊,道:“就你嘴甜!”

霍翊嘿嘿的笑了两声,有时候被母亲轻掐也是一种幸福的事情。

木雨转移话题道:“好了,好了,娘先出去了。等着尝我儿媳妇做的饭咯!”说罢,木雨幸福的脸上扬起了一丝笑容,走开了。霍翊猜都不用猜,自己的母亲肯定是去外面的那颗大榕树下找哪个老太太聊天去了。

目送着自己的母亲走开,霍翊走到了许倩的身旁,看着自己娇美的妻子,他忍不住在许倩的嘴上轻轻一吻。这么多年来,许倩有一个毛病总是改不了,就是每一次霍翊亲吻她后,她都会忍不住脸微红起来。

许倩放下手中的菜,四顾张望了下,看没人,才娇嗔道:“怎么在这里吻人家呀!来这里干什么?马上就有饭吃了。”

霍翊微微一笑,将手也放入了水盆中,开始洗菜起来,道:“我当然是来帮我娇美动人的妻子洗菜的。”说完,他将许倩的手紧握,放在了自己的嘴边,又是轻轻一吻,道:“这双本来的纤纤玉手,也变得粗糙了。”

许倩动情的一笑,道:“你也不嫌脏呀!”

霍翊神情的看着许倩,一字一顿的道:“这双手为我服务了十年了,将来还不知道还有多少年。就算是再脏,我也愿意握在手中,永不放开。”

许倩满脸幸福,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若是能够时常听到男人的甜言蜜语和关爱,就算是再累的活也无所谓了。这或许就是幸福的力量。

许倩突然笑着叹了口气,道:“霍翊,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已经十年了。”

霍翊也忍不住回想起来,笑叹道:“是呀,我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能够和自己最心爱的人一起平凡的度日子。这种生活纵然少了不少的激情,但是却增添了许多的温馨和甜蜜。都说人羡神仙,可能神仙也羡凡人吧。”

十年来,霍家在来福镇也算是成为了一个稍微有点地位的地方了。而且霍家的人都随和,脾气都很好,所以和四周的邻里都处的很好。现在,小云在来福镇和素兰经营了一间客栈;而霍昂和霍立也建立起了来福镇最大的米商之一。霍翊的父亲霍经磊则十年如一日的沉迷在棋上,都快要成了来福镇的老棋仙了。而霍翊的母亲,没事唠唠嗑,绣绣花什么的,生活倒也自在。

霍翊则并没有什么要扩张的意思,十年来拿着不薄不厚的俸禄,一直都办着他那简简单单的学堂。十年来学堂也不过是装修了一两次罢了。

若是放在其他地方,该要说霍翊不思进取了。但是霍家的人决不会这么想。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霍翊曾经做了许许多多轰天动地的事情。至少,凡人界的两大王朝,都曾经和霍翊有过分不清的纠葛,而霍翊却最后能在纠纷中全身而退。

人如果轰动一辈子,那并不是件快乐的事情。居庙堂之高的那些人,你觉得他们快不快乐呢?

相反,适时退出,过着平平凡凡的日子,是一种福气。

厨房里,穿着那刺耳但却温暖的剁垫板的声音……

你若是依旧快乐,那么时间依旧过得很快。

“爹!快来看!今天我给你们打来了三只五彩大公鸡!”霍家的大门被打开,然后,三个十六七岁的孩子背负着弓箭,每个人的手中都拎着一只五彩大公鸡,高高兴兴的跑了过来。

走在最后面的是一个略显得有点沮丧,只有十四五岁的孩子。他只逮到了一只不大不小的兔子,和其他的孩子一比较,就相形见绌了,难怪他要沮丧了。

接着,霍翊和小云,还有霍昂和霍立四人笑着都走了出来。跟着他们走出来的,是他们的四位妻子,还有她们小心搀扶着的霍经磊和木雨。相比于之前,他们还正处于风华正茂,可是现在,每个人的头上却是多了几条白头发了。而霍经磊和木雨更是黑白相间,看起来也有点苍老了。

十年,再次过去了。

霍翊四人中,最小的霍立也还差几个月就四十了。而最大的霍昂都已经快四十四了。

刚刚那位一进来就大声喝喝的轻浮青年,就是霍翊的孩子霍一风。在他后面比他高一点,沉稳一点的那个就是霍一凡。旁边的那个就是小云的孩子,显得比较文静,笑起来非常好看的云天空。而走在最后的,自然就是最小的霍立的孩子,霍一平。

霍昂当先冲了上去,看了看和自己一样高大的霍一凡,忍不住笑着道:“回来啦!都带什么东西来啦。”

霍一凡正准备笑着回答的,但霍一风这个本就好动的孩子抢先将手中的五彩大公鸡养起来,道:“看,这就是我们的成果!连王叔叔都说了,我们现在的打猎功夫,简直可以跟他不相上下了!”王叔叔就是王佳,他们的打猎功夫都是王佳教的。

大家都笑了起来,霍翊看向了有点沮丧的霍一平,道:“平儿,怎么了?怎么不高兴呀?有什么事就和叔叔说。”

霍一平走了出来,先有礼貌的对霍昂他们说了声叔叔伯伯好,然后低着头走到霍立的身前,道:“爹,我就打了一只兔子来,没大哥他们厉害。”

听了这话,霍立慈祥的捋了捋胡子,拍着霍一平的肩膀,道:“傻孩子,你大哥哥他们都去过无数次了,而你第一次去打猎。打到兔子就非常棒了!”

霍一凡也笑道:“平子,大哥我第一次打猎的时候还什么都打不到咧!”

云天空道:“那个时候我也和大哥差不了多少。”

霍一风走到霍一平的身旁,道:“平子,等你到了我们这个年纪,肯定比我们还要厉害!”

听到所有人的安慰,平子这个小孩子也渐渐的展颜欢笑起来,道:“这是真的吗?平子也能够变得和大哥哥你们一样厉害?!”

霍一风他们都点了点头。

随后,霍一平欢呼的跑到了霍经磊和木雨的身前,道:“爷爷奶奶,以前都是你给我吃。现在平子长大了,也给爷爷奶奶吃!”听了这话,所有人都笑了。

霍经磊抚着平子的头,面色红润道:“平子啊,好样的!你已经是我霍家又一个男子汉了!”平子不由得嘿嘿的喜笑了起来。

这时候,李莎莎催促所有人道:“好了好了,都进去吧。来,将这三只五彩大公鸡给我们吧。今天,保证是一顿大餐!”说罢,霍家的四位媳妇都拎着猎物,往厨房里走去了。紧接着,孩子们也蹦蹦跳跳的去冲洗,换衣服去了。

唯独留下霍翊,看着五彩大公鸡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

突然,他仰头看天,笑叹道:“哎!时光匆匆,又是十年了。孩子也长这么大了,都快要成家立业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