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信访制度,最终是要使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根本性措施。对每一件群众信访问题,不管有理还是无理,我们都应区别情况、分类施策,认真负责地对待、依法按政策解决、实事求是地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这是我们做好信访工作应有的基本态度。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能突破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要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

、行政和教育引导、听证会商、民事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要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严格的督查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要进行审查评议,评判是非对错,找出问题症结,提出评查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对已经办结的事项,要直接回访当事人,了解问题处理是否到位、思想疏导是否到位、生活帮助是否到位,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健全信访制度。

第一,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第二,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

分离”信访事项力度。

第三,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开展督查,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

第四,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第五,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