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那个“殿下”愤愤地收刀,又踢了我一脚才对旁人吩咐:“把他给我绑在驼背上,小心看护,千万不要让他就这样死了。”

我心中对那叫“野利”的将军生出一丝好感,对那个“殿下”则十分厌恶,趁自己被人搀扶起来时,我飞快地打量了二人一眼,只见那个将军生得豹头环眼,一副落腮胡煞是威武,年纪在四十出头,**的胳膊肌肉虬结,古铜色肌肤油光发亮,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尤显彪悍;而那个殿下只有不到二十岁模样,相貌有几分英俊,白面无须,满脸骄悍之色。

我再次被缚在骆驼背上,枯燥而漫长的旅程又开始了。现在我能吃力地抬起头来,可以看清这是一个几百人的庞大队伍,除了那些骑马的兵士和驮运货物的骆驼,杂在队伍中间的还有十几个被镣铐拴在一起的鞑靼人,男女混杂,被那些兵士用皮鞭像牲口一样驱赶着前进,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本该跟他们一样的命运,只因为极度虚弱才侥幸逃脱。从那些兵士的闲谈中,我总算知道那个将军叫野利莫仁,是个都统军,而那个殿下则被称作纯祐殿下,这次他们是带兵越过贺兰山,深入鞑靼人出没的戈壁荒漠去狩猎,猎物就是那些被铁链拴在一起的鞑靼人,他们将被带回大夏国的都城兴庆作为奴隶,而我则是被他们在归途中顺手从戈壁滩上捡来的战利品。我逐渐意识到现在自己的身份是奴隶,比作苦力还要卑贱!

大夏国的都城兴庆比我的想象中要繁华得多,一进城门,两耳听到的便是各种各样的吆喝声和叫卖声,并不因我们的出现而少歇,除了几个小孩追着我们看热闹外,大家对我们似乎早已见怪不怪,除了偶尔有人跟那些兵士打个招呼,几乎没人多看我们一眼。现在我的体力已恢复到可以从骆驼背上坐起来,但我仍然保持着难受的横伏骑姿,我可不想像那些鞑靼人那样被人用鞭子抽着步行,虽然只是游戏,但鞭子抽在身上的痛感却是和现实中一样的真实。

队伍转过一个街口,前面突然出现了一点骚乱,叫卖声也立时停了下来,有锣鼓规律地敲响,我好奇地转头望去,只见一队人马迎面向我们走来,刚好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是楚王,咱们让路!”打头的野利莫仁说着立刻拔转马头让在道旁,他身后的纯祐殿下却大声道:“我是王子,凭什么要给他一个南蛮让路?不让!”

“殿下不可鲁莽,”野利莫仁拉住纯祐殿下的马缰,小声劝道,“相国新进爵为楚王,威仪已与皇室宗亲相同,甚至凌驾所有宗亲之上,咱们是晚辈,理应避让。”

纯祐殿下还想说什么,却已被野利莫仁强拉过一旁,他们身后的队伍也跟着闪到街道两边,目视着那队逶迤的仪仗缓缓从面前走过。数十对仪仗过去后,终于有一辆淡黄色华盖马车辚辚而来,马车中是一个神情肃穆的老者,头戴金冠,身着锦袍,腰悬和田玉带,肌肤白皙,面容清秀,颌下柳须飘拂,须发一丝不乱,除了眼中隐含的那一点阴鹜,该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一见那老者威仪,我便猜到这就是那个什么“楚王”了。

“咦,这不是野利将军么?还有纯祐殿下!”老者终于注意到道旁的队伍,立刻示意车夫停车,那队逶迤的车马立刻停了下来,但老者并没有下车的意思,只扶着车辕问道,“听说你们去了贺兰山外狩猎,可有收获?”

“回楚王,也就猎到十几个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在马上抱拳道,“现在鞑靼人都逃到更荒僻的草原上,要猎到他们可不容易。”

老者理解地点点头:“是啊,多年无战事,皇上又废除了把流民充作奴隶的律法,如今要买到些健硕的奴隶也不容易啊。”

“楚王可看看在下掠来的这些鞑靼生户,”野利将军忙道,“如果有看上眼的请尽管带走,或者回头末将给王爷送到王府。”

“呵呵,野利将军盛情本王心领,可这怎么好意思?”老者满意地点点头,捋须长笑。

“王爷不必客气,能为王爷效劳是末将的荣幸!”野利莫仁说着垂下头,我注意到他脸上有不甘的神色,那纯祐殿下更是小声质问野利:“咱们辛苦掠来的猎物,干嘛要拱手送人?”

“既然将军如此客气,本王就却之不恭了,”老者没有理会纯祐殿下的嘀咕,向后招了招手说,“浪烈,你就随便挑几个带回去吧。”

一骥白马应声而出,马上骑手身材瘦削,年纪在二十七八上下,面目英俊深沉,目光亮如出鞘利剑,缓缓一扫,顿使原本就安静的长街更显肃穆。众兵士望向他的目光都有些敬畏,那纯祐殿下更是不自觉地闭上了嘴。那骑手控马缓缓在那些鞑靼俘虏面前走过,边走边用马鞭信手指点,立刻有兵卒在野利莫仁的示意下把他挑中的鞑靼人从队伍中解下来,送到那老者的队伍中,不一会就挑出七八个,全是年轻健壮的鞑靼人,只留下些妇孺和老弱。

“楚王,这里还有个特别的奴隶,还是你的族人呢,楚王何不挑选?”见那骑手挑走了所有身强力壮的鞑靼人,纯祐殿下终于忍不住发火了,狠狠一鞭抽在我头上,向那老者调侃道,“楚王何不仔细看看,说不定还是你在南朝的亲戚呢。”

头上火辣辣的痛,我在心中问候着纯祐的祖宗十八代,脸上却不敢表露出来,现在我的身份是奴隶,就如主人手中可以随意宰杀的牲口,在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前,我万万不能激怒主人,我能作的只有拼命昂起头,希望那个“楚王”能挑中我,即便是作奴隶,也该找个更牛些的主子不是?只可惜楚王仅仅不经意地扫了我一眼,便淡淡道:“殿下何出此言,我任得静自从归顺先帝以来,在南宋便再无亲朋,我的亲眷是当今皇太后,是我的外孙仁孝皇上,也包括你,我的曾外孙。”

说完老者挥了挥手,华盖马车继续前进,丢下满面通红的纯祐殿下扬长而去。

“算了,殿下,”野利莫仁见纯祐气恼难当,忙劝慰道,“咱们近卫兵马外出狩猎,所有猎获楚王要抽取大半,这几成京师惯例,也不光是咱们倒霉。”

“我不是为几个奴隶生气!”纯祐怒道,“我是气恼先帝竟立一个汉女为后,结果任由一个南人在我大夏作威作福,也乱了我党项羌人、尤其是我拓拨一族纯净的血脉!”

“殿下噤声!”野利莫仁闻言面色微变,慌忙道,“这话万不可再说,要传到皇上耳朵里,你就是王子也难免获罪。拓拨一姓早在大唐时就改为李,你叫李纯祐而不是拓拨纯祐,皇上推崇汉学,最不喜人有恢复祖制之心,这一点你千万要牢记!”

李纯祐还想说什么,却被野利莫仁拦住道:“咱们快些回去吧,宝燕公主该等急了。”

“你们终于回来了!”队伍刚到一座辉煌府邸外,一骥枣红色骏马便从府门内飞射而出,一个全身火红的少女在烈马还没停稳前便从马鞍上飞身而下,翩然如蝴舞鹰翔。

“宝燕公主好!”野利莫仁忙翻身下马,对那少女抱拳为礼,李纯祐眼中则闪出难得一见的笑意,叹息道:“妹妹如此英武,不知我大夏国有哪位勇士敢作你的驸马?”

红衣少女骄傲一笑,把手中马鞭和缰绳甩给追出来的随从,大大方方地说:“全兴庆府除了浪烈,还没有让本公主看得上眼的勇士。”

见妹妹提到浪烈,李纯祐的脸色立时阴了下来,愤愤地道:“别提那家伙,要不是他,我们这次也不会空手而回!”

“空手而回?”宝燕公主把眼光转向奴隶队伍,立刻怪叫起来,“怎么尽是些老弱妇孺?连一个青壮也没有?”

“青壮都被浪烈那家伙挑走了!”李纯祐更是生气,“全都成了楚王的财产!真他妈像强盗一样。”

“也不是啊,”野利莫仁笑道,“这里好歹还给咱们留下一个。”

在野利莫仁的示意下,我被几个兵卒从驼背上放了下来,经过这几天的休息和牛肉马奶的喂养,我的体力已恢复大半,站在地上倒也不觉吃力,只是手脚还有些酸软,我在心中盘算,还得再恢复些体力才能打主意逃走,去找那个西方来的圣女黛丝丽,希望她还没有落到夏人手中作奴隶。

红衣少女在不断打量着我,我也打量起她来,她不算太漂亮,却有一种不施脂粉的自然美和野性美,尤其那一头漆黑发亮的长发,随意地披散肩头,更添几分飘逸之感。

“嗯,身架、块头都还不错,”红衣少女围着我转了一圈,就像在审视一头牲口,然后对我示意,“把嘴张开!”

我老老实实地张开嘴,她掂起脚,用马鞭托住我的下颌转动着看了看我嘴里的牙齿,然后点头道:“嗯,牙口也不错,只是面色太难看,多半是个有病在身的短命鬼!”

“不是不是,这家伙的命比谁都长!”李纯祐急忙解释道,“我们在戈壁滩上发现他时,他已经被晒晕了过去,被我们带走后又昏迷了十多天,这段时间就靠着一点马奶吊命,居然也活了过来,你看他现在这模样,哪像刚昏迷了十多天才醒来的人?”

“是吗?”宝燕公主将信将疑地再次打量我,几乎看遍了我全身每一寸肌肤,却没有看我眼睛一眼,我知道在她心中我就如同一头牲口,谁会仔细打量一头牲口的眼睛?

“我却有些不信。”宝燕公主说着飞起一脚向我腿弯踢来,事发突然,我完全来不及躲闪,只是凭本能稍稍移开了一点,躲过她尖利的牛皮靴尖,任她的脚背击中我的腿弯。她脚上力道居然不小,使我的身子也晃了一晃才站稳。

“嗯,下盘还算坚固,反应也不慢,”她赞许地点点头,终于望着我的眼睛问,“叫什么名字?哪族人?”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我叫白痴,是汉人!”

“对了,你是汉人怎么穿大食人的衣服?出现在鞑靼人活动的地方?还懂我们的语言?又是谁把你缚在地上?”李纯祐突然想起了这一节。

我略一踌躇,心知不给他个合理的解释,多半又要受皮肉之苦,只好半真半假地说:“我是跟随大食巨商往返东西方的苦力,在刚走出沙漠时遇到劫匪,和商队走散,被劫匪们绑在地上等死,以前一直跟着主人走南闯北,所以会好几种语言。”

李纯祐将信将疑地盯着我,似乎还想问什么,宝燕公主已不耐烦地挥手道:“我不管你过去是谁,既然成了我们的俘虏,就安安心心做一个好奴隶,我要让几位武功师父好好训练你,希望你能刻苦训练,争取在短时间内成为一名优秀的斗奴!”

我被稀里糊涂地带进了那座巍峨的府邸,在几个兵卒监督下草草洗了洗一身尘土后,换了一身衣衫,那是一种仅着短裤,**上身的衣衫。然后我就被兵卒们交给了几个“师父”,不过看他们的模样倒像是些训练有素的武士,只是上了点年纪。

几乎没有休息,师父们便轮番对我进行了简单的测试,幸好只是简单测试,我仍被他们击倒了七八次,手臂上也平添了两道新的刀伤,直到我再也爬不起来他们才停手,这期间有两名师父也被我击倒在地,一个被我拧断了双手,一个被我击碎了咽喉,想来他们再没机会作什么师父了。余下的几位师父对我的运动能力十分满意,甚至对我有了一丝畏惧,信誓旦旦地向一直在一旁观战的李纯祐和宝燕公主保证,只需一两个月,就能把我训练成最好的斗奴,李氏兄妹对这保证大为兴奋,对我在测试中表现出的狠辣凶残更是十分的满意。

我被带到住处时,不断打量四周环境,希望能发现一点可以逃跑的机会,最后我却完全绝望了,只见四周是厚重的花岗岩砌成的高墙,顶上还用带刺的铁丝网完全封闭,从训练场到住处是一条窄窄的花岗岩甬道相连,一到住处我便被几个兵卒戴上手铐脚镣,就连吃饭睡觉也不解开,可以打开最先进手铐的我,对这种粗糙笨重的锁却完全无能为力,因为根本找不到那种精心打造,软硬合适的金属丝,幸好这儿的伙食还不坏,大鱼大肉尽够。

在我之前受训的还有几个,有鞑靼人,有乃蛮人,有契丹人,他们受训的时间都比我长,却不如我更得师父们“器重”,每一次受训几个师父都要把我完全累趴下为止,我知道他们是在为两个残废了的同僚报仇,所以我也不记恨他们。何况这一切不过是游戏,我忍受这些只不过是想拿到南宋的《易经》,挣那属于我的十亿元而已。

但不能离开这里一切都是空谈,为了活下去,少受点肉体上的痛苦,我不得不拼命训练,在短时间内就要掌握基本的刀法,我不知道自己训练得如何,不过比较几个同样受训的同伴,我自信已经超越了他们。这期间我和几个同伴也成了朋友,虽然大家开始语言不通,不过我渐渐学会了他们的语言,也从那个鞑靼人那里知道了“斗奴”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过宋人斗鸡斗蟋蟀,或者金人斗狗斗牛吧?”那个叫巴尔达的鞑靼人在解释这一切的时候,面色异常平静,就像在说跟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事,“训练奴隶用来相互拚杀决斗,供主人赌博娱乐,这是从辽国传下来,如今盛行于金、夏贵族间的游戏,被训练来决斗的奴隶就叫斗奴。”

对这解释我早已猜到几分,倒也不觉得太吃惊,只笑问:“这样的决斗经常要死人吧?”

巴尔达怪异地望了我一眼,淡淡道:“这样的决斗通常是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