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爱”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五爱”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五爱”,就是指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五爱”的基本要求就是,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技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五爱”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共产党员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概括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其中“爱国”是对公民提出的最首要、最起码的要求。对祖国的爱是一种博大的爱,热爱祖国的行为是一种崇高的行为,是从内心深处产生的对祖国深厚的感情,对祖国无限忠诚,对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无限关心。这种感情集中地表现为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表现为人们为争取自己祖国的独立和富强而英勇奋斗的献身精神。热爱祖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崇高品德,是我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热爱祖国就要了解国情,了解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百折不挠的发展历程,了解祖国各族人民对人类文明的卓越贡献,把爱祖国的强烈情感转化为建设祖国的实际行动,立足本职,尽职尽责,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添砖加瓦,贡献力量。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永恒主题,使“爱祖国”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和最强音,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对于共产党员来说,爱人民,就是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为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努力。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客观实际,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爱人民,就要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绝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绝不能为

了个人的、小团体的利益而损害人民和国家的利益。爱人民,就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能只考虑自己如何富,而是要多想想如何支持和帮助周围的群众富起来。爱人民,就要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劳动是人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活动,是每个公民最起码的义务。劳动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提倡爱劳动的道德风尚,反对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爱劳动要求人们做到: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尊重劳动和劳动人民;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创造尽可能多的社会财富,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在劳动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勤奋研究,大胆创新,不断改进科学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昕从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在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发挥共产主义大协作精神,不计报酬,自觉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尽可能多做贡献。

科学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获得物质财富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认识社会、改造社会、进行社会革命、获得精神解放和道德进步的重要武器。邓小平同志指出,科学技术不仅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近代以来特别是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科学技术愈来愈成为评价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内容,成为对人类历史发展前途和现代国家兴亡有决定性影响的强大力量。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将在根本上决定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决定中华民族的兴衰成败。共产党员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带头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用科学知识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社会主义是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后建立的新型社会制度,它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实践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

发展中国。广大党员要在认真学习党的历史,了解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基础上,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积极同一切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二)“五爱”是共产党员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宪法同时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要求,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作为工人阶级先锋战士的共产党员,带头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到“五爱”是自己义不容辞的法律义务。

“五爱”不仅是国家宪法规定的法律义务,也是共产党员必须承担的道德责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明确提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五爱”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价值观念,是各种道德规范形成的前提。共产党员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把“五爱”作为指导自己道德行为的基本道德规范,是共产党员必须承担和履行的道德责任。

把“五爱”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五爱”是评价和衡量党员道德行为的重要尺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同流派、不同价值取向的道德思想大量存在,并以各种方式影响我们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明确“五爱”为道德基本准则,辨别善与恶、美与丑、是与非就有了统一的标准。其次,做到“五爱”是遵守其他道德规范要求的前提。“五爱”既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公民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每个公民特别是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努力地遵循“五爱”的要求,才能自觉努力地履行其他道德规范。第三,“五爱”是共产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在道德领域的具体体现。实践“三个代表”是共产党员在新时期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在道德领域实践“三个代表”就要求党员做到“五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