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憎恨,魔剑 阿波菲斯的诞生!

数万年前。

当时的阿拉德大陆非常庞大,并非只有如今这么点地方。

如今被西面格兰之森、北部斯特鲁山脉、东方亚诺法森林、以及南方大海四面包围的阿拉德大陆,在数万年前,仅是当时那块大陆南方的一角。

数万年前的阿拉德大陆,文明璀璨,种族繁多,远非如今可比。

但也正应了那句话,盛极必衰!

繁荣一时的阿拉德大陆在发展到一个顶点后,战争频繁爆发,大陆陷入一片混乱。

当时大陆上的居民,尤其是发展出高度文明的人类,由于长期安逸,毫无战事,导致战力不足,士气匮乏,在战争中节节败退。

反倒是居住于北方的兽人,文明程度发展不高,但民风彪悍,举族皆兵,把包括人类、矮人、精灵在内的其他种族压着打。

战火蔓延全大陆,强悍的兽人族不停侵占其他种族的地盘,在尝到战争带来的好处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有一次人类联合矮人,一起在一处平原上与兽人交战。

当时战死者无数,战场上随处可见不同种族的尸体,遍地都是残肢断臂和鲜红的血液。

很巧的是,那处战场地底下,有一块奇异的紫水晶。当地面上的鲜血渗透入地下,竟然被那块紫水晶吸收,慢慢发生了变化。

随后那块地方又爆发了几次战争,更多的鲜血渗透入地,被紫水晶吸收干净。

终于,紫水晶吸够了血液,破土而出,按照自身的本能,以战场上遗留的那些武器为蓝本,将自身变化成一把双手巨剑。

没过多久,一个到战场上来捡破烂的流浪汉。发现了一把紫光闪闪很是华美的双手剑,以为自己捡到某个贵族遗落的宝贝了,扛起那把剑就跑。

之后,流浪汉路遇兽人强盗。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想交出捡到的那把紫水晶剑,看能不能保住性命。

可谁知,当他双手握住剑柄,立刻感觉到自己体内的鲜血似乎被这把剑吸收,而他的身体却突然间充满力量,心中产生强烈的信心,觉得自己是不可战胜的,毫不犹豫挥剑与兽人强盗战成一团。

等到流浪汉再次清醒过来,惊恐的发现自己居然没死。甚至一点事也没有,但他周围的地上,却残留着很多兽人强盗破碎的尸体。

流浪汉后怕不已,拼命逃回家,被他握在手中的那把紫水晶剑。也被他不知不觉带了回去。

大陆上战争还在继续,不喜争斗的精灵族一退再退,已经躲进了大陆最南方的格兰之森。顽固的矮人和性情坚韧的人类,却一直坚持着与兽人对抗。

就在人类与矮人的联军眼看着就要彻底败亡时,一名英雄出现了。

那是一名手持紫水晶剑的人类,一出场就孤身闯入兽人大营,斩杀兽人指挥官后全身而退。

之后。那名人类英雄率领残余部队,主动袭击兽人城市,以连场胜利为自己换来无尽的荣耀。

有了战功,有了名声,自然少不了高官厚禄。

那名人类英雄先是被封为公爵,紧接着又迎娶人类帝国的公主。甚至于在老国王死后,登基为帝。

谁也不知道,那名英雄原本只是个贫穷的流浪汉,只因为捡到一把紫水晶剑,才异军突起问鼎大陆。

而且他还有一个隐藏得十分深的秘密。那就是他每次使用那把紫水晶剑后,都要痛饮活人之血。从最开始的一个人,一直到痛饮百人之血都无法满足。

因为他那把宝贝的紫水晶剑,虽强大无比,但每次使用都要吸取他的血液,他必须依靠别人的血液来补充。

在随后的战争中,那名英雄依旧率领人类和矮人联军勇往无前,他虽然很想控制自己不去使用那把紫水晶剑,但每到最后还是忍不住,拿着紫水晶剑大杀四方。

力量的诱惑,有时候比金钱的诱惑更具魅力,很少有人能抵挡得住。

终于,在一次战争中,那名英雄过度使用武器,又来不及吸食血液,导致自身血气不足,倒在了战场上。

英雄死后,他的儿子继承了那把紫水晶剑,成为第二代人类英雄。

享受到力量和荣耀,年轻人很容易就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结果英雄的儿子宛如一颗流星,发出一阵摧残光芒,便快速陨落。

之后又有不少英雄的后代继承了那把紫水晶剑,但结局都是被那把剑吸干血液而死,那把剑的秘密也曝光于天下。

有人害怕了,不敢再触碰那把邪恶的吸血剑。但有的人却不怕,为了得到强大的力量,损失一点血液又何妨,只要不过度使用,根本不会有危险。

然而人类的欲望是无极限的,尝到了力量的好处,谁又舍得轻易放弃。

最后,所有使用过那把剑的人,无一得善终!

从那时候起,人们就称这把华美的紫水晶剑为“魔剑”,没人再愿意去使用它,都对这把邪恶之剑充满厌恶,以往由这把剑创造的荣耀也被人渐渐忘却。

这把剑难道真的很邪恶啊?

答案是否定的!

剑赐予人强大的力量,作为回报,它只吸取了人一些血液。这是很公平的交易,谁也不算吃亏。

只要使用者有一定的自控能力,不胡乱使用那把剑,肯定不会有事。

可是人类的欲望最终还是战胜了理智,不顾自身安危,过度使用那把剑,到头来却将一切过错归结于那把剑身上,还真是不讲道理啊!

由于没人敢再使用那把剑,人类和矮人联军终于抵挡不住兽人的进攻,败退到大陆最南方,躲藏到精灵设置的魔法阵内。

从此,大陆一分为二,北方被兽人占领的区域,更名为兽人大陆;南方被魔法阵保护的区域,因为那些败逃者的虚荣心,继承了阿拉德大陆之名。

一些无耻之人。将战争的失败也推到了那把无辜的紫水晶剑身上,认为是那把不祥之剑带来了战争和失败。

结果那把无辜的剑被深埋地下,并加上重重封印,再无出头之日。

谁也不知道。那把剑在诞生之初就拥有了自我意识,随后经历一次次战争,获得一次次荣耀,剑的意识飞速成长,终于拥有了完整的灵魂。

本来它还挺高兴的,它知道自己只是一把武器,但它能为使用者带来无尽的荣耀,这就是它存在的最大价值。

它诞生于鲜血之中,每次使用自己的力量,也必须要鲜血的滋养。这是它的本能。也是别人使用它所需付出的代价。

可是那些贪得无厌的人,只想着利用它,却不愿好好保养它。

它虽是一把武器,但也有自己的尊严。

它不求功名利禄,只愿能发挥出自己的作用。帮助使用者征战沙场打败敌人。

然而到头来,没有一个人感激它,没有一个人看清它真正的价值,只因为它吸血的本能,就把它当成邪恶之物,厌恶它,憎恨它。最后更是将它抛弃,封印在黑暗的地底。

它究竟犯了什么错,居然连一把武器最基本的待遇也无法获得?

它从未有过任何要求,哪怕一个流浪汉使用它,它也愿意付出,还为流浪汉带来了无尽的荣耀。

可是它的结局。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在幽暗孤寂的地底下,它不停的思考,甚至强迫自己反省莫须有的过错。

通过回忆与人类接触的种种过往,终于有一天,它想通了。

原来自己根本就没有错。错在那些无耻的人类身上,是他们不懂得如何使用自己,还将一切罪过尽数推给它。

人类,真是太无耻太龌龊了!

恍然醒悟之后,它的心中也充满了憎恨,对武器使用者的憎恨,对整个人类的憎恨。

它不屑于承载以往获得的荣耀,因为那些荣耀让它感到恶心。

于是,它狠下心来,强行分解自己的英魂,抛弃以往获得的荣耀,哪怕自身从史诗级跌落至神器级也在所不惜。

强烈的憎恨,让它破碎的英魂堕落为魔魂,并拥有了反过来操控使用者的能力。

这就是魔剑-阿波菲斯诞生的过程……

在破开封印获得自由后,魔剑也曾找过几个人类强者,强行控制他们,让人类自相残杀,以此满足它心中的仇恨。

也因此,阿拉德大陆自古以来就有关于吸血魔剑的传说,将魔剑的名声损毁的一塌糊涂。

直到几年前,魔剑偶然发现了充满怨恨气息的悲鸣洞穴,其中的怨恨气息能滋养它的魔魂,于是它便在悲鸣洞穴住了下来,并把这里当成自己的领地。

如今遇到嬴天一,面对无解的冥炎,魔剑很识趣的投降了,认嬴天一为主。

本来嬴天一如果是个人类,魔剑或许也会选择忍辱负重,最后想尽一切办法反噬主人,哪怕同归于尽。

但嬴天一不是人类,而是至高无上的神明,还是维持宇宙秩序的死神,魔剑感觉自己的机会来了。

你们人类不是看不起我吗?那好,本大爷还不鸟你们!如今我有个死神主人,只要本大爷能为主人建立功勋,获得无尽的荣耀,到时候看谁还敢诋毁我!本大爷会证明给所有人看,我魔剑-阿波菲斯绝对是世上最好的武器,用事实狠狠扇那些无耻人类的耳光!

这是魔剑心中所想,也是它厚着脸皮愿意认嬴天一为主的原因。

由于魔剑已被嬴天一完全掌控,它的想法自然也无法瞒过主人,这让得知一切的嬴天一感觉有些好笑,还真是小看了这把魔剑的自尊心。

嬴天一左手持刀,右手拿剑,对造型炫酷的魔剑说道:“阿波菲斯,我可没有血液让你吸食,你尝试一下,看能不能吸收我的冥炎。如果吸收不了,你就没资格跟着我!”

“啊?”魔剑被嬴天一的话吓了一跳,本以为神明不会在乎那么点血液,能让它获得翻身的机会,为自己正名,可谁料这位死神主人更小气。居然连血液都舍不得,只给它吸食什么冥炎。

“哼,无知小子!”因为认了同一个主人,冥炎刀和魔剑似乎有了些心灵相通的感觉。发现魔剑不知道冥炎的好处,冥炎刀立刻教训道:“冥炎乃宇宙中最强之火焰,老夫当年就是以冥炎锻造而生。你要是能吸收冥炎淬炼剑身,日后成就绝不会低于老夫!”

立场不同了,冥炎刀对魔剑也明显客气了些。不过这个老家伙还真会装样子,一口一个“老夫”,似乎为了奠定自己比魔剑高一辈的地位。

魔剑-阿波菲斯可不是笨蛋,立马就理解了冥炎刀的意思,有些兴奋的说道:“伟大的主人,请让我吸食冥炎吧!不管有多困难。我保证一定会成功!”

魔魂吸食冥炎,危险性绝对不低,稍有不慎,魔魂就会灰飞烟灭。

刚才魔剑已经试过了冥炎的滋味,绝对是恐怖级别的。但它不想放弃,它要向世人证明,它不是一把不祥之剑,而是一把真正的荣耀之剑!

“那好,你忍着点,不许喊疼!”嬴天一点了点头,控制着体内的冥炎分出比头发还细的一丝。灌输进魔剑之内。

刹那间,无比阴寒森冷,无比痛楚的感觉侵袭魔魂心头,差点没让它痛得死过去。

但它还是咬牙忍住了,它知道嬴天一已经是它的主人,那么本属于嬴天一的冥炎。应该不会对它造成太大伤害,只要挺过融合初期的不适,以后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魔剑紫水晶般的剑身,在吸收了一丝冥炎后,颜色明显开始变化。渐渐朝着黑色转变。

由剑身散发出的紫黑色魔气,也越发阴森。

嬴天一自然知道魔剑的大概承受能力,因此才分出一点点冥炎让它吸收。否则稍微加大一点冥炎的输出量,保管在瞬间就将魔魂灭杀。

好在融合还算顺利,魔剑有惊无险吸收了那一丝冥炎,感觉比吸食血液更带劲,兴奋得它差点飞起来转几圈。

嬴天一试了下,拥有魔魂的魔剑果然也无法被收入灵魂物品空间,但魔剑的个头太大,根本无法挂在腰间,看来只能放在背上了。

“魂殇,阿波菲斯,你们一人一边,贴在我背上!”嬴天一吩咐了一句,把手中刀剑随手往后一丢,自顾自朝那三个高级亡灵走去。

冥炎刀和魔剑悬停在空中,似乎在考虑谁先贴上去的问题。

千万别小看这个位置排序,对于武器来说,谁离得主人更近,也就意味着更受重视。

“老哥,还是你先请吧,毕竟我是后来的!”还是魔剑更会做人,它脑筋一转,礼貌的让位。

“孺子可教!”冥炎刀甚感满意,在空中回转一圈,倾斜着贴到嬴天一背上,刀柄在嬴天一左肩旁探出,因为自古以来左为右先,左边的地位更高一些。

魔剑紧随其后,贴到嬴天一右肩后方,宽大的剑身一下子将冥炎刀完全遮挡。

“滑头!”嬴天一抬手弹了弹魔剑的剑柄,忍不住轻笑出声。

别人或许看不穿魔剑的想法,但嬴天一这个主人却一清二楚。

首先,同样是贴在嬴天一背上,魔剑紫水晶般宽大的剑身更显眼,既居于外侧,又遮挡了内侧的冥炎刀,别人肯定先关注到它。

其次,嬴天一是个右撇子,使用武器肯定是右手为先,那么贴在右边的魔剑自然能拥有更多的出场机会。

喜欢拽古文装老资格的冥炎刀,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但狡猾的魔剑却看出来了,这才主动相让,却偷偷占了个大便宜。

嬴天一没有点破它,反倒是很满意魔剑这种争先的劲头,有冲劲才能发挥出更强的力量。

趁着嬴天一上前观察那三个高级亡灵,诺羽凑到他背后,打量着一刀一剑,好奇问道:“你们拥有灵魂的武器都能说话吗?”

魔剑没有做声,把回答的机会让给了冥炎刀,这让冥炎刀更加满意,心中不禁认同了这位懂事的小弟。

“回禀夫人!”冥炎刀也不傻,一路上早就看出了诺羽和嬴天一的关系,恭谨回答道:“拥有英魂的史诗级武器,唯有承载无尽荣耀,达到史诗巅峰,才能显露意识,对外言语。属下刚好就是最顶级的史诗级武器,因此才能口吐人言。”

“那它呢?”诺羽指了指造型炫酷的魔剑,问道。

“它虽是神器级别,但情况特殊,早已超脱神器范畴,属下也不知该如何说明它的情况。”

冥炎刀想了想,说道:“神器中的独立意识,拥有简单的分辨能力,随着自身的成长,意识也会渐渐增强,有极小的几率进化为英魂,成为史诗级武器。像吾主身上这件战袍,目前已是高级神器,若有机缘,就能进化为史诗。而阿波菲斯这小子,以前本就是史诗级武器,就算堕落为魔魂,品级跌落,但威能却不会减少,反而增强了。只是这小子太特殊,普通人根本操控不了,唯有吾主这般英明雄主方能掌控!”

嬴天一也在竖着耳朵听冥炎刀讲解,原本他还以为冥炎刀和神器级别的魔剑打了个平手,估计算不上顶级史诗,谁知这老小子还真是最顶级的史诗级武器。

至于魔剑,总结来说就是个怪胎,虽是神器品质,威能却堪比顶级史诗,让冥炎刀也不得不认可它的实力。

“那你们两个……都是男的吗?”诺羽又好奇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