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完毕,晨曦坐着叶尊的车去上班。/b/她心里感觉怪怪的,不知道别人怎么说呢?虽然她是靠自己的能力进入blossom,可是和总裁一起,难免遭人误解。

“我以后自己搭公车去上班。你不用载我了。”晨曦假装很随意地一说。

“你其实可以考虑做我的情人,我会给你优越安全的生活条件。”他嘴角向上扬起,眼神邪魅而阴森。那个阳光版的大男孩哪去了?他又变得如饿狼般冷漠又危险。

第一天入职,晨曦就被分到了编辑部。她先要做助理编辑,才能转为正式编辑。第一天不仅要干各种杂事,还要了解各个部门的分工。买咖啡,送文件,下达通知统统都要她去做。她恨不得把自己分成好几个,或者长出三头六臂就好了。

周一是例会。由总裁兼总编叶尊统一开。他又是最新款的英伦风衣,格子领带,系带皮鞋,纤尘不染。孤傲冷峻让人不敢靠近。

他做决策果断干脆,对市场分析精准透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业界时尚老佛爷都要敬他三分。

好不容易捱到了下班,晨曦累得都快散架了。刚走出公司,就看到徐千雅站在一层休息区,翘着腿喝着咖啡。正好叶尊作者专属电梯下楼,徐千雅便如同不认识晨曦一般,缠上了叶尊。“叶总,你上次说要带我去空中花园吃正宗的海鲜,怎么好几天没有联系人家呢?”娇滴滴的声音,任谁都要打个寒战。说话之间,还不忘嘟着嘴,呈撒娇状。

天哪!极品!晨曦果断得出结论。她可没空看着这两人在这缠绵。

可是,她怎么变得魂不守舍,游走在大街上,莫名失落呢?

《暗恋》

眼睛里浮现你棱角分明的脸,

你的眉目太好看。

明明只是打了一个照面,

却从此把生命打成结。

朝夕相见,

却看不清你手心的伏线。

究竟这算不算缘?

抑或我们从来缘浅,

只会远走越远。

也许这不清不楚的感觉,

就叫暗恋。

心情不好的时候,她还可以写一首词。没有人听到,没有关系,最珍贵的是当时真切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