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少女杀手()

一路向西。姑苏离长安,到底有多远啊。我真后悔没有好好学习中国地理。少说也有一千公里吧,一小时走三公里,一天走十个小时,也只是三十公里,得要走一个多月!mygod!几年前,如果谁对我说,要从苏州步行到西安,我一定以为他疯了。可是现在,我真的要这么做了,没有汽车,有没火车,更没有飞机,甚至连自行车都没有,这要走到猴年马月去呀。

一离开姑苏,我就犯了愁,我穿越得太远了,在汉朝,连马车都很少,很珍贵,只有当官的和有钱人才能坐得起,相当于后来宝马以上级别的轿车。两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从来没有离开过姑苏,现在要凭着两条腿,走到长安去。不知道汉朝的坏人多不多,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的坏人,虽然实际上我已经二十三岁了,可是我的身体才十三岁。不过,老爷要我们去投奔的一个位公主!这让我有点兴奋,一位真正的公主!我在小说里虚构过公主的生活,现在要亲眼看看公主,而且还要跟她生活在一起,受她的庇护,说不定,还有希望碰到主上,我又开始yy起来,不禁咧嘴笑了。

忽然想起老爷临死前的惨状,不禁又黯然起来。“我会为爹爹报仇的。”冯倾城忽然说。自从离开冯府,这还是她第一次开口说话,一个小女孩的沉默让人心痛而且心慌。她美丽的小脸上几乎看不出表情,只是偶尔闪过悲痛和仇恨的光。不等我说话,冯倾城又冷冷地说,“我恨那个趾高气扬的姑苏郡主。”我愣了一下,那天看见姑苏郡主的时候,她不是惊为天人,并想成为那么美丽的女人吗,我柔声道,“倾城,爹爹说,她是我们的娘亲”“不,她不是,姐姐,我们没有娘亲!”冯倾城冷道。

这孩子太悲伤了,我拉紧她的手,沉默着。也许姑苏郡主也有她的无奈,不然,贵为郡主,如何不能与自己的女儿相认,这十几年来,她也不好过吧。“我会杀了江都中尉的。”冯倾城咬住牙。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我打了一个寒颤,想起了苏子路,他现在应该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了吧。偶尔有穿着粗麻布衣服的人从我们身边走过,好奇地打量一眼这两个小姑娘,心里想,这两个小姑娘真漂亮。

然后继续赶自己的路。谁也不会关心不相干的人的去向,更会关心不相干的人的痛苦和死活。“姐姐,我的脚好疼!”冯倾城也顾不上地上脏了,一屁股坐在路边,皱着眉头,『揉』着穿着绣花鞋的小脚。她这么一说,我的脚也火辣辣地疼起来,我们已经走了三天了,风尘扑扑的,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翠『色』来了。我挨着冯倾城坐下来,也不顾什么大家闺秀的风度了,脱下鞋子,解罗袜的时候,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脚上磨出了燎泡,破了,淡淡的血浸透了罗袜,罗袜紧紧地粘在烂了的皮肉上。

冯倾城的脚也一样。“怎么办?”我又吸了一口气冷气,呲牙咧嘴。冯倾城重新穿上鞋子,“多走几天就会好了吧。”她忍着疼,站了起来。脚钻心地疼,每走一步就像刀割一样,姐妹俩相互搀扶着,速度明显地慢了许多。冥冥中,向有你的地方走去。我每一步的疼痛,可曾踩入你的心中。黄昏的时候,到了一个小镇上。小镇很冷清,窄窄的街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我们走进镇上仅有的一家小客栈。

老板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笑眯眯的像个弥勒佛,看起来是个和气生财的人。他看了我们一会,问,“两位小姐要住店?”我点点头,『摸』了『摸』怀中的一包银子,这么多银子,足有一百两吧,据我了解,古时候几钱银子就能买一头大肥猪了,换句话说,我的怀里揣着到少两百头大肥猪呢,一念及此,胆气大壮,“我们要一间上房,准备好洗澡水,把晚餐也送到房中,另外,给我们买两套适合我们穿的衣服。”

我啪地把一锭银子放在柜台上,老板的眼睛立刻红了,赶紧揩了揩口水,有钱就是好,无论是在汉朝还是在二十一世纪。可惜汉朝时没有星级客栈。“一间上房,洗澡水,晚餐,两套衣服,好,好。”老板点头哈腰,亲自在前头引路,带我们走上木楼梯,破旧的楼梯吱喀『乱』响,对老板沉重的压迫表示抗议。所谓的上房,就是一个木板做的房间,有木板墙壁,木板凳子,木板桌子上放着一盏桐油灯,木板**堆着油腻腻的被褥。

无论如何,比前两个晚上睡在破庙里强多了。最主要的是,还能洗个澡,我比任何时候都怀念我那个租来的小房间里的热水器。一个长得黑黝黝的像非州人的伙计给我们提来一大桶热水,一声不吭地放下来,咚地一声,水花溅出来。老板进来,手里拿着两套衣服,粗麻布做的衣服,半旧,而且看起来很大,我瞅了他一眼。“天快黑了,镇上的成衣铺子早关门了,这是我女儿的衣服,两位小姐就将就一下吧。”

老板笑嘻嘻地说。心真够黑的,那一锭银子,够买一车皮这样的旧衣服了。我拿起来仔细一看,看算干净,也就罢了,挥手让他出去。痛痛快快地洗掉了身上的污垢,换上宽大的粗布衣裳,带子也懒得系上,冯倾城居然掏出一个粗糙的小瓶子,倒出一些绿『色』的糊状物,正是以前我被针扎后涂过的『药』,这『药』涂在脚上,一阵清凉,疼疼痛减去了十之七八。

“你怎么会带着这『药』?”我问她。这伤『药』是老爷花重金请一个有名的伤科大夫配制的,对任何伤都极有效。“自从那次……我的身上都会带一些必要的东西。”冯倾城说。我想,她说的那次指的应该是苏子路强暴她的事,不禁一阵心酸。伙计送饭上来的时候,看见我们,眼睛变得又大又亮,像一盏灯笼。“怎么了?”我问。“两位小姐姐…..简直是仙女啊…..”小伙计瞠目道。

天使坠入人间,两脚长着泡,唉。睡到半夜,有人轻轻敲门。我『迷』『迷』糊糊地拉开门,黑人小伙计站在适当,两只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他嘘了一声,及时阻止了我的惊叫。“这是个黑店,快收拾东西跟我来。”小伙计压低声音。什么?黑店!劫了财物,把人剁了做人肉包子的店,我不由地想起了孙二娘,那个弥勒佛一般的老板也不像啊,真是人不可貌相。

我把银子放好,拉着冯倾城的手,她的手在微微颤抖,毕竟还是个孩子。我也很紧张,闹不好,把命丢在这里了。“别说话,快走!”小伙计看看两边,带我们轻手轻脚地走下楼梯,楼下并没有人,我们跟着小伙计从后门出去。夜『色』茫茫。借着一点天空反『射』的微弱的光,高一脚低一脚地走到一个小破庙里,唉,又是破庙,为什么故事总是在破庙里发生。

“你们就在这儿住一晚,天亮了再走吧。”小伙计对我们一笑,一道白光,是他的牙齿。“谢谢大哥。”我多少有点感激。“把银子交出来就可以了。”小伙计说。我大吃一惊。心中顿时明白,店并不是黑店,是人的心黑了,那白花花的银子晃花了他的眼睛,他要抢银子!今有飞车党,古有菜刀帮。小伙计晃晃手中的一件物什,闪过一道冷冷的光,是一把菜刀,他长得很黑,所以看不见他,只看见闪着寒光的菜刀,听见他嘿嘿地笑,“快点,别耽搁时间。”

他手中的刀指着我。钱乃身外之物,我长叹一声,保命要紧,我把银子从怀中掏出来,偷偷掏了一小块在手中捏住。把小布包扔在地上。我和冯倾城对视了一下,我们一向心有灵犀一点通,如果他弯腰去捡银子的时候,我们姐妹俩齐心合力,扑过去,说不定能制住他。可小伙计似乎猜透我们的心,他并不急着去捡银子,而是向前一步,用刀对着我的脸,『**』笑一声,“你把衣服脱了。”

劫了财劫『色』,得了寸进尺,天下所有歹徒的通病。“你要干什么!”我掩住胸,忘了自己不是安心,扁平一片,还无胸可掩。“谁叫你们姐妹俩长得这么漂亮,老子今天破例,开个荤。”小伙计,不,我应该称他为歹徒更合适些,歹徒说。在逃亡的时候不能随便洗澡,我得出一个结论,尤其是漂亮女孩带着重金逃亡的时候。我后退一步。“你活不耐烦了。”

歹徒挥了挥刀子,向我『逼』近。“我先脱。”冯倾城忽然挺身护住我。“嘿嘿,小乖乖,还是你听话。”歹徒高兴极了,没想到这小姑娘还这么知情知趣。冯倾城慢慢地解开那宽大的粗布衣服,铺在地上,她的身体在黑暗的破庙里发着莹白而朦胧的光。“倾城,不可!”我哽咽着。冯倾城看了看我,慢慢地躺在粗布衣服上,安静地等待着。我明白她的意思,反正她的身体已经被玷污过了,再多一次,也不过如此。

我的泪滑下,我的妹妹。歹徒高兴地说不出话来,敖敖叫着,手里的刀仍然不敢放下,用一只手急急地褪下衣衫。扑向那团柔和美丽的光。我上前一步,不行,我不能让她这样!歹徒的刀向我一挥,胳膊上的皮肉连衣裳被削下一片,鲜血涌出来。一声惨叫。这是歹徒发出的惨叫声。歹徒手中的刀咣地掉在地上,双手捂住下体,在破庙里不停地跳着,惨叫着,夹杂着咒骂,“『奶』『奶』的,你这个小婊子,我……杀了你!”我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可我的本能让我立刻扑过去抢先捡起菜刀,不然他真的会剁了我们姐妹。

冯倾城迅速起来,拿过我手中的菜刀向歹徒砍过去,一刀一刀,歹徒嚎叫着扑通摔在地上,杀猪般的惨叫声逐渐变热弱,最后咕咕地倒了一下气,终于没了声音,冯倾城还一刀一刀地砍着,边砍边咬牙骂道,“叫你抢银子,叫你起坏心!”我呆住了,黑暗中看不清楚,可是一股股热乎乎粘嗒嗒的东西喷在我的手上,脸上,衣服上。“倾城,他已经死了,我们快走,离开这里!”我捡起地上的银子,拉着冯倾城,跑出庙门,在黑夜里没命地跑啊跑啊。

这简直像一个噩梦。我们要一直跑下去,没有尽头。天刚蒙蒙亮,我们跑到了一条小河边,把外边的衣裳脱下来漂洗,水变成深红,然后变淡,丝丝缕缕地消失,我拼命地搓洗着衣裳,也拼命地搓洗着染了血的身子。冯倾城把一把带血的剪刀洗干净,放入怀中,她身上除了带着『药』,还带着剪刀,『药』用来冶伤,剪刀用来剪坏人的dd。她在里衣上撕下一片布,给我的胳膊上『药』,包扎,动作迅速而轻柔。

我看着她温柔沉静的脸,直不敢相信她只是个十三岁的女孩。“倾城,你不害怕吗,昨晚?”我穿上晾得半干的衣裳。在小破庙里成了血糊糊的一团血肉的小伙计,应该被人发现了吧。“有些事情,害怕也必须要去做。”冯倾城像个大人。在她面前,我倒成了一个需要保护的妹妹了,我有些惭愧。妹妹从地上抓起泥巴,往刚刚洗干净的衣服上抹去,我一愣,,立刻明白了,第一,这样能掩盖衣服上洗不干净的淡淡血迹,第二,这样能掩盖我们倾国倾城的美貌,我们只不过是两个脏兮兮的逃荒的小丫头罢了。

原来美貌多半时候并不能给人带来好处,只会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和伤害。我们只走官道,小道上可能会有匪类,如果再遇上劫财劫『色』的,恐怕再也没上次的侥幸了,路上有时候会看见逃荒的饥民,衣不蔽体,面黄肌瘦,快赶上我在网上看到的非洲难民了,我很想给他们买些馒头,可冯倾城阻止了我,“姐姐,不可,这些人饿疯了,我们给他们吃的,他们不但不会念我们的好,反而会抢我们的。”

我无语,她说的也有道理,万一激起他们的疯狂劲头,我们姐妹俩就死定了,穷极了的人就会变成暴民,什么都会干的。进入沛郡境内,在一个小镇上,我们买了两套半旧的粗布衣裳换上,把那有淡淡血迹的衣裳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