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很多天,一直没有再见到那个女人。

夜里,我躺在破旧的木**,透过窗户上的几根木橛子,望着天边最遥远最黯淡的那颗星发呆……

我住的是一座干打垒的土房子,旁边就是羊圈。那羊圈很大,散发着浓郁的腥臊味。我就在那气味里吃饭、睡觉、想心事。

我的连队位于格日傲都公社,离我三里远。连队有一辆勒勒车,一周来一次,给我送粮食,蔬菜,珍贵的信。

我给远方的朋友写信,说: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齐欢唱……

其实,这里连燕子都没有。它们没有力量背着那么大的春天,再飞到这么遥远的地方来。

那时候我还小,我很想家,可是那戈壁草原一万年也走不出去。在那样的荒凉之地,寂寞之地,惊恐之地,任何人都会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悲凉的情绪顺着星光流淌下来,压迫我单薄的心灵。

我经常想,有一天我会死的。按照我们汉族人的习惯,我死后,应该在头顶点一盏长明灯。我没有。不过,我的骨殖会燃起磷火,那就是我的长明灯了。我自己烧自己。您见了,千万别害怕。

我走不动了,我在戈壁草原上倒下来。经过很多年之后,我渐渐就变成了那个比牛小比羊大的骷髅,两个有眼无珠的空洞,冷冷观望着路过的马群。时光之河从我身边潺潺流过,而我躺在岸上,它不会再带走我了。

某年某月某日,另一个流浪的汉人路经于此,远远看见蓝色的磷火一闪一烁,一定以为,那就是星光了……

星光被夜里的大风刮得无影无踪。

戈壁草原的风出乎你的想象,那是一万个恶魔在狂呼。

我梦见了她,蓝袍子。

她说,她根本不存在,她就在我的望远镜里。或者说,我的望远镜是个放映机。

她说,她甚至不在我的望远镜里,就在我的眼睛里,我把她投影到了望远镜里。

她说,其实,她是在我心里……

最后,她笑嘻嘻地说:“这片草原就是你的心。因此你会遇见我。”

已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