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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我想要认识你,没有理由,只是想要,你会不会觉得莫名其妙?

因为我想要,所以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结果。

我认识了络珞,果然是和想象中一样倔强坚韧又决绝的人。

人和人之间的因缘真的是奇妙错综到无以复加的一件事情,不紧不慢,只是赶上了。

如果你还是的络珞,我想我们之间不会有太多交集,因为你忙着铺里的事情,而我还只是一个加入三两天的新铺员兔子。你的身上没有发生特别吸引我的事情,而我也没有特别的闲情逸致去和这个高层那个高管嘻哈,老实说我是对大人物敬而远之的那类。

但是就像刚刚说的,不紧不慢,正好赶上了。

清晨六点钟的时候,宿舍的灯准时亮了起来(这坑爹的学校晚上十一点熄灯的习惯比女生每个月的放血时间都要精准),而我也刚好结束了凌晨两点中开始认真的阅读的《网王恋熊殿》。

最后对这本书的定义是:青春、搞笑、励志、热血。

是的,兔子其实对网王没有任何多的接触,唯一的记忆停留在了初中时的好男儿们翻拍的一部,里面所有人都是中文名字,我的意思是百家姓氏。所以当络桑跟我说起的时候,我的脑门儿上的的确确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问号:那是谁?我只知道,echo画出来的兔子,安东尼笔下的主角。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我有认真留意不二周助,恍然大悟,原来络桑喜欢温柔体贴的男银。这样说起来,我喜欢菊九,这个不解释……(络桑要是真想知道就来问我。)

女主角虽然脱线,但是逻辑思维还是并不混乱,性格可爱,是我的菜。于是这本书成功的让我在夜半时分一个人嘿嘿嘿的笑,笑完之后又觉得声音太过空旷,不免有些害怕,在这个黑漆漆的夜里。

当然这本书也有让我想要流泪的心情。

也许是我这个人本身就是泪点低,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此书勾起了一些可以称为回忆的东西。比如表白,比如误会,再比如情敌。

看到表白的时候,自己的心居然碰碰的跳好快,互相喜欢的人不能快点在一起又让我觉得很难受。我想我这是怎么了?身为一只老兔子,这是一件很没有出息的事情。

不是没有女生之间的心计或者是耍手段这样的事情,但是简单的高中生,解决的也很简单。就像络桑说的,在网王的世界里,喜欢一个人要用网球表达,讨厌一个人也要用网球解决。哦,多么可爱的动漫人物。

尽管兔子本人内心极为排斥那种阴暗小人得逞的桥段,好在络桑的女主身上有着女王的霸气,还有聪明的头脑(尽管英语不好,络桑,话说我觉得你在写自己……)和坚韧的精神,总是可以扭转乾坤反败为胜,最后化敌为友干戈玉帛,这样的女主实乃兔子心中所爱,相信也是众望所归。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爱,但是我因为洛桑的这本书,想要去看一看了,这九个温暖的男生,这样励志热血青春无敌的故事。

坦言之,我喜欢络珞。从我进去的第一天就对她有无数的好奇。

那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吸引力,我想我是找到了同类。

十五六岁的年纪,我也是这样过来的,依稀就看到了当年自己身影。

也或许是因为我特别喜欢络珞这个名字,络珞、落落、络络、洛洛。

我想说,络殿,就这样一直努力写下去吧,哪怕只有一个人喜欢,也要为那一个人而写。

我想说,络殿,就这样一直努力写下去吧,因为那是你最喜欢的不二周助呀。

我想说,络殿,就这样一直努力写下去吧,写书就像繁梦一场,但是这个梦境却是我们亲手描绘的。

我想说,络殿,就这样一直努力写下去吧,如果你厌倦了这样哗啦啦的生活,就安静的蜗居在属于你的角落,愉快的写下去吧。

清晨七点二十二分钟的时候,我写完了自己要给你的话。身体的各个零件咯叭叭的响,兔子在想着你看到它的表情。

这是一个惊喜,for201314。

那么,晚安,亲爱的络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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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