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蓝夜很闷骚的骑着一匹高大的白马,身穿一套金黄色的骑士服,不过这套骑士服显然不是之前在服饰店换上的那套,也不知道现在穿的这套是从哪里捣鼓来的。

腰间佩着一柄没套剑鞘的黑色长剑,很有可能是赃物,只是不知道是哪个时期的赃物了。

手中不再是显得委婉的天蓝玫瑰,而是代表热情奔放的火玫瑰。

蓝夜的脸上始终带着一副邪邪的笑容,让人以为他不是去向心爱的人表白,而是去干那偷鸡摸狗的勾当。

这种场面,不管是有时间就在街上乱蹦跶的众位骑士,还是街道上的其他观众,都不陌生。甚至在大多数时候,他们会对这种事情的男主人公报以冷笑加鄙夷。

因为他们想象不出,一个男人究竟要笨到什么程度,才会对“如果她爱你,就不会在乎玫瑰不玫瑰”这句话不闻不问。

可是现在,他们没有冷笑,也没有鄙夷。一个敢向紫罗兰家族的大小姐表白的男人,他们没资格说什么更没资格做什么。更何况,紫罗兰家族的大小姐已经从马车上下来了,这也就意味着,那个骑白马的家伙,很有可能是这位紫罗兰小姐心目中的王子。当然,也不排除紫罗兰小姐是从马车上下来揍人的,不少贵族小姐都喜欢这么干。

“我可以做你的高阶骑士,代价是,你要迷恋上我的玫瑰。”蓝夜极其优雅的走到布蓝达的身前,捣鼓出一个骑士礼后,微笑着说道。

看上去,很是天衣无缝,可是,打颤的双脚深深的出卖了他。观众以为是激动,只要他才知道,这他娘的是紧张!

天知道他下了多大的决心才干出这种事情,要他耍流氓演猥琐那是顶呱呱的本色演出。可是,一本正经的示爱,还是姑娘上轿———头一遭。

更何况,他对这个女孩的感觉,压根就称不上爱,再说得准确点、说得残酷点,那就是完全和爱字搭不上边。

蓝夜无暇顾及羞答答的布蓝达,因为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在这一刻很不好使,就一个劲的注视着那双眼眸。没办法,如果不想让布蓝达看出他的紧张,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布蓝达比他还紧张。

不得不说,蓝夜的举动是多余的。即使他双眼朝天,布蓝达也会比他更紧张,没有经验的女孩,总是容易在这方面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