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那晚宿舍的故事

就在自觉下脚重了的桃公主主动来宿舍看他的当晚,一如羊入狼吻,就没有再出去——也算因祸成事了!

正应了那句老话——“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依。”

那晚因为与朋友出去办点事情,所以回来的时间比以往有些迟晚,却没料想那晚宿舍作息的时间居然会比以往要提前很多——以往大家是很少在十点以前安静的——那晚却静的怪异,甚至连咳嗽声都很珍贵。

我怀疑连一向半夜喜欢出来巡夜的老鼠今晚也“跪安”了!

我不敢相信的趁着月光看了看表,是的,才九点半!

我的表针走得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今晚的人!

月光正好满室,正与李白诗句里描述的那“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无二,虽不比灯光明亮,却也不能算暗室,节能环保。

我也就没有打算去开灯,而且我也无灯可开——熄灯了!

刚迈出第二步,我就发现了第二个异常。

我发现除了门后上铺的帐子因为没人外还整齐收起着,这么热的天,又没有蚊子,其他的床铺都很反常的拉严了帐子——没病吧?

朦朦胧胧的从帐子外可以看到里面的人都已经盖着各自的薄被睡着了,我也就没好意思叫醒谁问一下一向睡在那上铺的季小斌去哪了,轻手轻脚的朝我靠窗的床铺爬去,下铺的王鹏翻了个身没有理我——奇怪,睡我下铺的谭新去哪了?

那么进门下铺王鹏原本睡的床铺此刻睡的谁——他和谭新换床铺了?

不过这是常有的事,我也并未觉得太过意外。

让我真正感到意外的是,在上面却意外的发现了失了踪的季小斌正安然的躺在我的**。

怪不得我的帐子谁也给我拉上了呢?

造反了吗?

不过现在流行拉帐子睡觉吗——也不怕生痱子,臭小子!

他睁着并不讨喜的眼睛看我,我瞪着眼睛等了三秒钟却没有任何解释。

于是我冲他很不客气的挥挥手——我是不习惯和男人同床的——也是不会同意换铺的,我一向喜欢这个靠窗的位置——白天没事的时候可以伸头看看对窗的美女。

忘记告诉大家了,我们的宿舍楼得天独厚,是男生宿舍楼的最后一排,对面就是女生宿舍,运气好的话,经常会有意外的春光泄露。

季小斌他们没事的时候最喜欢拿着望远镜偷看了——被对面女生臭骂和投诉了很多次!

好吧我承认,为了不让对面女同学担上“冤枉好人”的罪名,在季小斌等人的诱惑下我也偷看了几次!

反正她们骂人的时候也不会放过我——不看白不看!

后来我才知道这也是一个很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你在隔窗看风景,怎知风景里的人没有在看你?很浅显的道理却往往是当局者迷。

不相信?半夜对面那“激光灯”投过来的挑衅般的红色射线便是最佳证据!

你信不信女生宿舍也会有人吹口哨耍流氓的?不信你到我们宿舍穿着内裤在窗口光身站一会试试!

这时旁边和我睡对头的乔“市长”轻轻发话:“今天特殊情况,你们就凑合一夜吧!”

可是为什么不睡进门他自己的上铺?为什么不去和别人挤——难道就因为我的晚归他就可以鸠占鹊巢?

两个人都对我摆手,不给我解释,虽然有些气闷,可是这大半夜的我总不能吵着大家休息吧——我可是有素养的人!当然我也不一定能搬得动他沉重的身躯也是一重要因素!

而且我也睡不惯别人的床铺,又有乔“市长”的特意安排,我也只好将就了——很累了——有事明天再算账!

虽然一个人的床铺两个人挤很辛苦,不过总比没地睡强!

所幸一夜无事。

第二天我和神秘兮兮的季小斌一起出的门,拎着课本,他神色怪异的问我:“昨天你就没有觉得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不动声色的臭他:“什么奇怪?你汗臭很正常,我没觉得什么奇怪!”

昨晚我没有把你踹下去才觉得奇怪呢!

他摇头,再次伸头神秘兮兮的问我:“一整夜,你就没听到过什么奇怪的声音?”

这回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了,回想一夜也确实没有什么事啊?于是莫名其妙的问他:“什么声音?”

他看了看我的表情,想了一下,恍然道:“也是,昨晚你睡的跟死猪一样!”

说实话,我讨厌别人拿我和任何动物做比较,要不是心中的好奇,我敢保证我的拳头已经和他的小腹亲密接吻了!

我压住性子讨好似的问他:“昨晚到底什么事?”

我的好态度果然换来了他的直言相告,他一副云淡风轻的神色丢下一句话就走了——“也没什么,就是昨晚小谭的女朋友陶桃在我们宿舍留宿了!”

晴天霹雳,惊天新闻!

我愣在原地,然后昨晚的一切怪异恍然。

怪不得一向早起的谭新今天所有人都出来了他还窝在帐底,原来锦帐藏娇啊!

他们怎么进来的又怎么出去的已非我所知。

季小斌招人厌的声音远远传来:“不知道是好事——幸福的孩子啊!”

想想早上几个家伙那略微有些彰显的“熊猫眼”,我有些了然我的“幸福”在哪里了?

可怜的兄弟们恐怕昨晚煎熬不浅吧?

从种种迹象中虽然我早料到谭新可能是泡妞老手,可是也没想出他怎么能做出这么龌龊的事情呢——那可有一大窝子尚未尝着肉味的狼啊?一点慈悲心都没有!

可是那时觉得有些鄙夷的我却绝没有想到后面有一天我也会干出如此荒唐的事情出来,而且当自己身临其境的时候一点也没有觉得龌龊,有的反而只是无尽的刺激——新鲜的刺激!

难道当时我有着很重的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味道?

不过那一刻使我忽然想起了那个最初的关于“高跟鞋”的预言,想起了坐在大家中间一脸坏笑的易晓荷——真是个有意思的女孩子!

坦白说已经不能算“孩子”了——该大的都已经很大,建议把“女孩子”中的第二字去掉!

我私底下总认为谭新应该设宴感谢这位“乌鸦嘴”的女孩——万事都是讲究因果的,如果没有当初她无意中在陶桃的潜意识里种下“原来有一天我是可以用这个细高跟对付谭新”的因,又怎么会有这最终守身如玉的陶桃自觉愧疚主动献身的果呢?

我觉得这场宴非常有必要,然后我作陪,相互增进一下感情。

楼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