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嘈杂红尘里的细腻智慧

英国伦敦郊区有个著名的小镇叫伯明镇,小镇虽不大,但商业发达,人杰地灵。这里聚集着许多前来“淘金发财”的年轻人。

不知从哪天起,伯明镇陆续来了几个不知名的泼皮。

他们的到来使得原本安宁的小镇一下子嘈杂起来,就像一堆碎石,被莫名的力量扔进了平静的湖面,然后便荡起层层涟漪。

他们的恶作剧是这样的:挨家挨户地要吃的,不给吃的就不走,给了吃的又会把垃圾丢得到处都是。没过多久,街道上就一片狼藉。

这还不说,他们接下来的行为更加过分。在一座简易的台子上,他们不知从哪里搬来了几面破鼓和脏锣,然后便废寝忘食地开始了他们的“音乐”生涯。

小镇上的人们叫苦不迭,于是动用了大批警察来维持治安,将他们赶走,扔了那些破玩意,但过了没几天,他们又出现了,好像故意与大家过不去的样子。

小镇的人越来越少,好好的伯明镇被搅成一摊烂泥,缺乏快乐与生机。

在紧挨着他们“音乐平台”的一栋居民楼里,住着一个失意落魄的音乐爱好者,他的名字叫做戈登,他想考取伦敦音乐学院,但因分数太低未被录取,无奈之下便离了家,躲在这个角落里继续他的音乐创作。

泼皮们的出现同样影响了他,他觉得自己应该出去,狠狠地揍一顿这些不知好歹的“疯子”,因为,他们产生的嘈杂声音完全打断了他的思考过程,他不得不一次次地罢笔,几天几夜过去了,纸板上依然是空空如也。

他疯狂地冲到街道上,那几个调皮的无赖们,依然乐此不疲地在进行着自己的“音乐伟业”,街道上没有几个人,人们离开得差不多了。

戈登跑到他们面前,对他们大声吼道:“混蛋,赶快给我停止,唱得难听死了。”几个无赖根本不为所动,戈登累了半天,抓了这个,跑了那个,狼狈极了。最后戈登脑筋一转,有了主意:“你们听我的,我让你们谁先唱就谁先唱,你们比赛一下,看谁唱得好,如果谁唱得好,我今晚请谁吃大餐。”

这样的话一出口,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全力配合。戈登要求他们每个人都表演出自己的拿手好戏。第一个唱了一首歌,很动感的那种,第二个则扯着嗓子乱喊,让人听起来毛骨悚然,最后一个的表演吸引了戈登的注意力,只见他故意将头发甩了甩,然后大大方方地扭动着腰肢,一边唱一边扭,将肢体语言如此自然地运用到唱歌中,戈登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天傍晚,戈登的思绪前所未有地活跃,他破例请所有人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第二天,戈登邀请他们继续进行他们的“音乐伟业”。

伯明镇的人们惊奇地发现,在这众多的泼皮无赖中,不知何时多了个打扮体面的年轻人。一开始,他还穿戴得整整齐齐,但到后来,他衣服也脏了,领带也歪了,鞋子也破了,俨然也成了无赖中的一员。

一个月后,人们再次惊奇地发现,在那座“音乐平台”上,不知何时添了许多新置的锣鼓,一个叫戈登的年轻人,带领自己新组建的“疯狂乐队”闪亮登场。他们的表演虽然没有章法,却比原来多了许多耐听的韵味。开始时无人问津,到后来,台下挤满了人,附近的媒体也争相前来报道。

半年后,戈登为自己创建的这种音乐风格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摇滚”,这样的音乐表现方式需要将丰富的肢体表现力与音乐元素相结合。

如今,摇滚早已经风靡全球,它的产生,为城市族群提供了一种无法比拟的宣泄方式,更是带来了对音乐的重大变革。可以这么说,20世纪70—80年代是摇滚的年代,无数摇滚歌星应运而生,他们为摇滚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嘈杂的红尘中,那个只有18岁的年轻人戈登,用无比细腻的智慧挖掘出了音乐极具力量的另类表现方式,满足了人们对音乐的新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