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太原红日酒吧。

这家酒吧规模不是很大,属于中低档的消费场所,但是里面却是很热闹,里面什么人都有,白领,学生,小混混,洪门成员,三派九流,只要有钱买杯酒喝,或者喜欢来这里找热闹和刺激都行,那么他们也就会在里面坐上大半天。

前些时间,亓官春带着八九千小混混,进入到太原市区,想要将太原洪门分堂和龙城会所拿下。

但是,最后失败了,因为最后被叶楚天凭借几百人的情况下,将亓官春直接打败,里面的一位酒店服务生打扮的年轻人,正坐在那里大声说着。

“话说那晚,戴着獠牙面具的亓官春,被众人拥护在中间,叶三爷只是和几名洪门成员,亓官春那个反贼,看向叶三爷大声喊道:来者何人?报出你的姓名来!”

“没想到,叶三爷根本不理会,三两下,在官春的惊讶中,他跳上到面包车车顶上,那个时候,可厉害了,亓官春那个反贼和他那些手下,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踩到亓官春那些手下的头上往。。。。”

。。。

那名吹牛、逼的酒吧服务生,本来的是推销是酒吧各种酒的。

但是,前一段时间,亓官春那晚突然带着那么多小混混过来,把夜总会和酒吧那些顾客,都吓得要命,生意也没了,直到叶楚天过来,将亓官春他们赶跑了,甚至夜晚的热闹才慢慢恢复过来。

但是,叶楚天这位神秘的洪门叶三爷,以讹传讹,将他越传越厉害。

大部分的洪门成员,没有亲眼见过叶楚天真正身影,其他小混混或者其他普通人,更不可能亲眼见到叶楚天的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或者在道上,带着一股神秘色彩的叶楚天,反而成了道上那些人,平常在酒吧或者夜总会里,很喜欢讨论的一个人。

刚才那位酒吧的服务生,看到这种情况下,可以推销到各道酒。所以,他根据自己从其他人听来的消息,坐在那里大谈起来,如同那晚他在现场,亲眼看到一样。

“兄弟,那你说叶三爷长什么样子?”

“我看你在吹牛、逼,那牛都会飞起来了!”

周围的那些顾客,听着那名酒吧服务生吹牛、逼,越久越神奇,觉得不可相信了,于是向他问道。

“叶三爷,一个人能够在几千人中大杀四方,当然是一个高大粗壮的男儿,满脸鬓毛,两双大手,大手上拿着两把水果刀,大吼一声,那股杀气,足以把周围小混混都给吓倒!”

其他顾客一听,更是大笑起来,不以为然。

“各位兄弟,再想听下来,先来买一瓶酒或者一杯酒,我担保各位听得舒服,喝得也舒服。”

酒吧那名推销酒的服务生热切说道。

“切!”

。。。

大部分顾客都是离开,剩下没有多少顾客,再喜欢听他胡说八道,反而是在小声议论关于叶楚天的事。

酒吧一个昏黑角落里,打扮成两名小白领的叶楚天和林青雄,坐在那里边喝酒,边听那个服务生在吹牛、逼。

所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叶楚天和林青雄来到这里那么久了,都没有人将他们认出来,可以说明,红日酒吧里的人,根本不认识叶楚天。

“二哥,他吹牛很厉害,不去写书,真的是浪费他的才华了,而且我觉得他说得那个人,很可能是大哥!”

脚踩着车顶上,满脸鬓毛,这不是马无双是谁?

叶楚天觉得那名服务生,说得绝对不是他。

“我们和那些人不同,他们生活在平静而安稳的生活中,时间长了,向往那种热血的生活,却是根本不知道踏入到里面的危险。”

“这就如《围成》说得那样,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人的人想进来。而且,人性所为,往往喜欢将自己看到的或者听到,都会夸大。”

如今,叶楚天知道自己所想的,所过的日子,和以前真的有很大的不同了。

“呵呵,二哥,普通人有普通人的快乐,富人有富人的忧愁。”

“不过,三弟,他们越是那样相传,对你以后在道上的名声,有很大用处,以后只要你双臂一挥,肯定会有很多人,愿意追随在你的身后。”

叶楚天真没有想过这种事,如果真的是那样,对他来说,不知是好还是坏处?

那名吹牛、逼的服务生,浪费了那么多口水,总的来说,还是要比其他走来走去的服务员,要赚更多的酒钱。

那名服务生将一瓶酒,送到叶楚天和林青雄周围的时候,盘算着自己今晚可以拿下多少提成,林青雄看着他说道。

“服务员,来一瓶普通的伏特加。”

其实,林青雄还是喜欢国酒。

但是,那次前往俄罗斯的时候,品尝到那些火辣的伏特加,味道同样不错。

“两位,先等一等。”

美酒佳人,叶楚天想起伏特加的时候,想起了远在俄罗斯的李诗雪,最后还是不能亲自见到从经过的李诗雪。

下次见面,又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三弟,这酒还是不错。”

那名服务生送来不久,叶楚天和林青雄一口品尝。

叶楚天和林青雄一样,不像马无双那样,直接拿起一瓶酒,三两下,咕噜一声,全部喝下去。两人都觉得喝酒,特别是喝很多酒的情况下,会是影响到自己思考和反应能力。

“卖刀!”

“秦家后人的宝刀,比龙泉宝刀锋利!”

。。

两人刚刚喝了一下杯,斟酌一下,吃几个花生米,没想到,酒吧门口进来一位,戴着帽子,打扮和民工差不多的落魄中年人大喊道。

他进到酒吧里面,立刻喊要卖宝刀。

但是,酒吧里的热热闹闹,各种杂声,似乎并没有多少人,注意那名落魄中年人的叫卖声。

“给我来两瓶啤酒!”

很快,一名服务员给他送上两瓶啤酒,有些好奇地看了他一眼,那名落魄中年人直接打开,将两啤酒咕噜一声喝下了大半瓶,他放在桌子上,用衣物包扎的东西,不是其他物品,正是在酒吧镭射灯照射下,泛出寒光的一把手臂长的利刀。

“哥们,你真的是卖宝刀吗?”

其他小混混过来问道。

在道上混着,第一肯定不能缺少锋利的刀剑或者铁管铁棍,因为那是他们保命利器。

拥有一把锋利的刀剑,更是生命的保障。

看到那些小混混打扮的样子,那名落魄中年人,似乎不屑地看了一眼,并不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