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但是我把仇恨转移到你身上你要是用精神力抵抗的话就无效了!”方作宇大喊道。

“没事,我不抵抗!”我说道。

方作宇听着大喜,正愁没法干掉周迪呢,现在这家伙自己找死就怪不了自己了!

“周迪,你别做无谓的牺牲。”老刘突然喊道,“要吸引丧尸也要由我来!你还年轻!不能死在这里!”

“谁说我一定会死了!你们在老子施展不开!”我听着老刘的话有些感动,关键时刻老刘这个会长竟然有如此气魄。

“你别说了,这种事我作为工会长,是我的责任!”老刘仍旧大喊道。

“还是我来吧,我是防御型,能多顶一会!”杨平喊道。

“都说了,我没那么容易死!你们快走啊!”听着老刘和杨平的“谦让”我有点无奈的喊道。

“周迪,你还年轻,前途无量,你绝对不能死!我们工会以后就靠你了

!”老刘却仍旧是固执的大喊,“方作宇,我以会长的名义命令你给我转移仇恨!”

“他妈的,让你滚你就滚,哪那没多废话!你们在耽误老子发挥,滚啊!”我真他妈怒了,回身两脚直接把老刘和杨平踢飞。非让自己动手。好好说话不行,非让我给你们动粗。方作宇那边倒是不含糊,我很快便感到一股奇异的力量涌上身体,狼群明显开始向我攻击过来,看着逃开的人群,我冷笑一下。

“让你们看一看老子的敏捷到底有多高!”狼群开始如潮水般的涌过来,我眼中闪过一丝狠色。双手的ak-47和伯奈利m1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两把沙漠之鹰,应为接下来的战斗一来急不了,射速快也没什么用,二来接下来要玩零距离射击了,有效射程也没意义了。

“来吧!”我最后大喊一声随即淹没在兽潮之中。老刘看的眼睛都红了,又是因为自己的判断失误,要是当时没有贸然进入皇土说不定现在已经满载而归了。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周迪啊,下面的应该是自己啊。

杨平默不作声,一双握着盾牌的手因为过于用力而发白,自己为什么刚才不多坚持一下,说不定周迪就不会留下了。要是自己能再强一点的话,要是b级,说不定既可以解救大家了。

张莹莹身体缩成一团,当看见周迪被兽潮吞噬的那一刻她的心就凉了。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周迪,你怎么这么傻啊!老刘都了要留下,你跟他瞎争什么?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我考虑一下啊。

而此时的方作宇可是乐开了花了,周迪这家伙终于死了,自己的心头大患也解决了。这次只要安全的回去,自己顺风顺水的日子也算到了,现在为止周迪好像还没碰过张莹莹。恩很好,倒时候绝对让那个小贱货生不如死。

就在众人打着各自的算盘时,突然有人低声说道,“咦,那些狼群在干什么?”

众人一愣,连忙看向下面的狼群。只见数不清的巨狼像漩涡一样朝一点汇聚,按理说我被干掉以后狼群应该就散了,难道在那里分尸呢?就算分尸也用不着这么多吧。而且漩涡中心的狼明显在消失,那就是说只有一个可能——我一直在击杀!

所有人都惊呆了,所有人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怎么可能!

此时此刻,无数丧尸之中,我双手挥舞沙漠之鹰,每一次扣动扳机都会带走一条巨型丧尸的生命

。而密密麻麻的巨狼像是潮水一样在我身边冲击而过,却没有丝毫的伤到我的身体。有些尖牙利爪甚至就在我面前擦过,将眉间的那一点刘海削掉,却仍旧没有真的伤到我。

如果从远处来看我的动作,简直就像是无数残影在巨狼的缝隙间闪动。任外界的攻击多么强烈,我就是没有挨到一下子。简单的熟悉了战斗之后,节奏便交由我来把握。我也想起那一次和李哲为数不多的对话:

“李哲,你说枪手什么最重要?”

“命。”

“额,好吧,那第二呢?”我有些无语的说道。

“我也不是枪手,不知道。”李哲冷冰冰的说,听着这个回答我只觉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力反驳。

“我只是问一下你的意见。”我揉了揉头发郁闷的说道。

“我的意见?准确吧,感知也很有用。”李哲想了想说道。

“可是我的准确已经max了,感知的话也会随着天赋技能而生长,好像我也没什么可加的了。”我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说道。

“那你觉得呢,这方面没人能给你什么建议,适合自己就好。”李哲又是一副我不懂,别问我的表情。

“话是这么说了,但是作为一个已经风雨走过的a级前辈,你面对一个小f级的后辈就没什么想说的吗?”我有些无力的看了看李哲。

“我给你讲个传说吧。”

“最好有点用。”

“那是我的前辈给我讲的了,是转的一种特殊形式,叫极致属性。”

“极致属性?啥意思?”

“不知道,当时那个前辈也只是跟我一提,说如果有一个人会把所有的转都加在一个属性上会有很奇妙的事情发生。”

“什么事情?”

“那我就不知道了,你就当是个故事吧

。”

“不是吧,就算是个故事你也别讲一半就不说了呀,不带你这样挖坑不填的啊!你这比网上的作家tj都可恶的!”

“我——其实很不善言辞。”

到最后也没从李哲那里得到什么确切的信息,本来以为问一问司马宇会有什么意见,可是当时不十转就没法升级,考虑再三,自己使用的是枪械,杀伤的主要手段是枪。反而自己本身的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所以自己的力量没什么用。剩下的就是敏捷、速度和防御。说实在的,自己所要选择的还真不多。速度和敏捷区别在于速度是直线距离的冲刺,而敏捷是在原地躲避攻击的能力。说白了一个是逃得快、一个是躲得开。防御是hold住。

说实话,一般的枪之使者要是面对这种选择肯定是选速度,因为枪之使者是远战型。但是我是个变态不在其中,以赤手空拳起家,以零距离射击为主要手段的家伙绝对不会害怕离丧尸近一点。所以当时我果断放弃了速度。之后就是躲得开和hold住。其实两项差点还真不大,以我的理解就是前者不会疼,所以最后选择了敏捷。

之后的所有转我就都加在了敏捷上,一开始并没有看出什么来。就在我都要以为被李哲糊弄了时候异变产生了。十转完成了,升到e级我发现其他属性所象征的图案全都黯然失色。唯有那个靴子闪闪发亮。在那以后,我就不记得挨过打了。

而当司马宇得知我的加法之后,更是兴奋地一定要跟我弄一身套装。也就是我现在穿的这身,此时此刻在我的可以运作之下,整个身体上的装备都开始发出淡淡的蓝光。这些蓝光像是紧身衣一样将我的身形变得异常削瘦。同时敏捷属性更进一步提升。按照司马宇所说的,这一条装备只有给极致属性且是敏捷属性的人使用,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而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在彰显着当初的决定是多么的明智。从回忆中清醒,数不清的巨狼一个接一个的扑了上来。此时的我身体完全放松,身形连动留下道道残影。一只爪子贴着鼻尖划过,抬手一枪已经抵在丧尸的额头。沙漠之鹰爆发出了它手枪之王的威力,轻易射穿颅骨,一头巨狼倒下,紧接着会有两头扑上来。但是无论多少都无济于事。我好像和它们不存在一个空间一般,任由狼群如何扑咬就是碰不着。但是枪声连动,虽然没有自动步枪那样的连射畅快淋漓,但是每一枪必然带走一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