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开拓租赁业务。

1981年,中信与北京机电公司、日本一家公司共同筹建租赁公司,为北京市的“北京”和“首都”两家出租汽车公司从日本租赁汽车各200辆,中信公司帮助出租车公司解决外汇问题,汽车公司则付人民币。

尽管在实施这一计划时,有些人指责这是变相进口,但在不到两年时间,两家出租公司所租赁来的汽车就赚回了所付的全部资金。

自此以后,租赁业务在中信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成为其重要的业务系统,先后成立了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租赁部等。

成功收购香港公司股份,这是荣毅仁最值得称道的大手笔。

1987年,中信收购香港国泰航空公司12.5%的股份,开创了我国收购外国公司部分股权的先河。

其后,中信又收购港龙航空38.3%的股权。

1989年,中信再次准备用100亿港元收购香港电讯公司20%的股权,却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有人“上纲上线”,说这是在帮助英国人抽走资金,给中信施加了很大的压力,一时间非常紧张。

本来,收购股权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是由投资方参与进去当“老板”,是市场经济的一种高级形态。

稳妥的公用事业股权是抢手货,人们争之不得,岂能坐失良机。

关键时期,邓小平出来说话:“中信在香港筹资,只要国家不提供担保,由他们搞去好了。”

一语千斤重,中信抓住良机,大胆出击。

凭着良好的信誉,中信不要国家一分钱,也不用国家银行担保,在当地融资解决80亿港元,20亿港元则是动用集团内部资金,成功地完成了收购。

这一惊人的举动,被英国《世界金融》杂志誉为当年最佳融资项目。

随后,中信又收购了泰富上市公司并注资改名为中信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