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八日夜间,还发生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WWw。QuANbEn-XiAoShUo。Com(网)

经过第二次审议后,傅秀波批准了由黄峙博提交的作战计划,并且正式授权黄峙博全权处置作战行动。

拿到授权后,黄峙博给腾耀辉下达了“A”命令。

电文只有一个字母,这也是作战行动正式开始的代号。

到此,东海作战行动进入倒计时。

首先出动的不是航空兵、也不是舰队,而是由黄峙博亲自调派来的两栖特种部队。

按照修改后的计划,特种部队攻占钓鱼岛之后,海空作战全面展开。

五月二十九日凌晨零点三十分,第一架搭载了二十四名特种兵的Z-8从舟山海军航空兵基地腾空而起。

五分钟内,另外七架Z-8先后升空。

突击部队的规模并不大,还不到两百人,而且只携带了轻武器。没什么好奇怪的,钓鱼岛上没有驻军、没有常住居民,甚至没有多少建筑物。夺回钓鱼岛,只具有政治上的象征意义。

决定胜败的不是谁占领钓鱼岛,而是谁掌握东海的制空权与制海权。

一点四十五分,Z-8机群从东海舰队上空掠过。

直升机的飞行高度不到五十米,从“兰州”号上掠过的时候,甚至让人觉得要撞上战舰的桅杆。

按照计划,机群返航时,会到驱逐舰上补充燃油。

此时,战舰上已经忙碌起来。

一点五十五分,“兰州”号率先放出反潜直升机,随后其他驱逐舰与护卫舰也放出了反潜直升机,开始在舰队外围执行反潜搜索任务。

部署在后方基地的海上巡逻机也已起飞,正在全速赶来。

只是,中国海军缺乏像P-3C这类的反潜巡逻机,由H-5与Y-8改进而来的只能算得上是海上巡逻机。

在很大的程度上,东海舰队的主要反潜力量正是潜藏在水面下的潜艇。

与海上巡逻机一起升空的还有空军的八架J-20与海军航空兵的十二架J-11C。

J-20的任务是去掩护正在舟山群岛东面大约一百五十公里处巡逻的J-2000,而J-11C将为舰队提供防空掩护。

因为J-20的产量很低,首批服役的四十架全部交付给空军,所以海军航空兵的主力仍然是第三代战斗机。

在这些战斗机中,性能出众的就是J-11C。

与J-11B相比,J-11C的改进主要为雷达与发动机。利用为J-20开发的技术,J-11C的式主动相控阵雷达不但探测距离远,储备具备了探测隐身飞机的能力,还增添了两条火控通道,能同时引导八枚PL-12D攻击八个目标,具备了与J-20、F-22A相当的多目标交战能力。

相对而言,动力系统上的改进加重要。

第二次朝鲜战争已经证明,在高强度电磁对抗环境下,空中作战的基本战术已经发生转变,之前被看重的视距外空战很难一锤定音,在交战双方的实力旗鼓相当,特别是战场支援能力不相上下的时候,空战往往得由格斗定胜负,因此战斗机的格斗性能、也就是机动性能显得至关重要。

J-11B的大软肋,就是机动性能不佳。

虽然与原版的u-27相比,J-11B在大量采用复合材料与国产发动机之后,机动性能已经有所提升,跟第三代战斗机相比,J-11B的机动性能不算差,即便在F-15C面前,也没有多少差距,但是跟第四代战斗机相比,J-11B的机动性能就差得太远了,在格斗空战中肯定不是F-22A的对手。

显然,要让J-11B对抗F-22A,肯定不大现实。

理想的选择就是尽列装J-20,而不是改进J-11B。只是J-20的产量有限,还得优先提供给需要先进战斗机的空军,也要等到二零二三年,有可能装备海军航空兵。重要的是,即便在J-20列装之后,海军航空兵也不可能用这种昂贵的战斗机取代所有现役战斗机。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J-11与J-10仍然得服役,而且仍然是海军航空兵的主力战斗机。

为此,就有必要对J-11B进行改进。

根据第二次朝鲜战争的经验,海军航空兵把重点放在了J-11B的动力系统上。

有趣的是,空军没有参与J-11B的改进工作,大概是在J-20服役之后,J-11B的主要任务由制空转为对地海打击,而J-11B本来就具有较强的打击能力,没有必要花费巨额经费进行现代化改装。

在J-11C上,采用的是大加力推力达到了一百四十七千牛的国产发动机。

严格说来,这种发动机就是俄罗斯117发动机的国产版本。

早在第二次朝鲜战争爆发前,中国就在设法从俄罗斯引进117发动机,并且把初获得的几台用在了J-20的原形机上。只是在后来的谈判中,俄罗斯要价太高,而且117的某些性能达不到J-20的技术指标,所以引进工作拖了下来。第二次朝鲜战争后,中俄进入了自前苏联解体以来的第二个蜜月期,在中国答应提供电磁武器的相关技术之后,俄罗斯放宽了对华军售限制。

也就在这个时候,中国获得了117发动机的生产许可证与全套设计图纸。

虽然117没有用到J-20上,但是用在J-11C上却是物尽其用。

采用式发动机后,J-11C的大推力增加了百分之二十,空战推重比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以上,机动性能大幅度改善,特别是之前一直遭到诟病、也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中彻底暴露出来的垂直机动性能。

当然,J-11C的改进并不彻底。

比如在换发动机之后,没有对气动布局进行调整,因此很难把式发动机带来的性能提升完全发挥出来。又比如在使用了火控雷达之后,并没有用上已经在J-20上得到了应用的主动隐身技术。

改进不彻底的主要原因不是没有技术实力,而是花费过于巨大,而且需要多的时间。

如果重设计气动布局,J-11C能在二零二一年上天,而海航将在二零二三年获得J-20,从而使得J-11C的改进显得很没必要。如果采用了主动隐身技术,改装费用将增加百分之五十以上。

不管怎么说,J-11C肯定超过了日本的F-15J,即便面对F-22A,也有对战的能力。

在J-11C机群后面,则是数量多的J-10C。

与J-11C一样,J-10C在第二次朝鲜战争后服役,基础不是J-10A,而是J-10B。

在海航中,J-10B实际上是J-10A的双座型。

初的时候,J-10B以J-10A的教练型问世,只是在实际使用中,空军与海航都认为双座型战斗机适合执行攻击任务,即便在空战中、特别是格斗空战中,两名飞行员也比一名飞行员好得多。在第二次朝鲜战争中,为数不多的J-10B发挥出了很强的战斗力,从而改变了空军与海航对这种战斗机的认识。

作为一种中型多用途双座战斗机,J-10C的改进方式与J-11C相差不大,即换上先进的火控雷达与推力大的发动机。不同的是,J-10C把重点全部放在了制空上,不像J-11C得照顾对地海打击能力。

这个发展方向,跟空军与海航初对这种战斗机的期望完全相反。

在服役初期,空军与海航都把J-10当成一种多用途中型战斗机,即类似与F-16的战场多面手。

结果在第二次朝鲜战争期间,J-10的多用途性能被彻底否决。

不是不够先进,而是基本气动布局限制了J-10的多用途性能。原因很简单,三角翼缺乏足够的重载点,而过小的机身由没法容纳足够多的燃油,因此在携带两具或者三具副油箱之后,J-10只有两个翼下重载点能够携带对地攻击弹药,即便采用复合挂架,载弹能力也远远比不上FBC-1C与J-11B。

相反,执行制空作战任务时,即便携带三具副油箱,J-10仍然能够携带六枚PL-12与两枚PL-11,载弹能力不比大多数重型战斗机差。

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很难通过改进解决。

换翼型的话,不比研制一种全的战斗机简单。

受这些因素限制,J-10C几乎成了一种性能单一的制空战斗机。虽然在出口的时候,打着J-10C名号的战斗机具有多用途能力,但是与中国空军、海航自用的完全不同,比如卖给巴基斯坦的FC-20就增强了机体结构,把翼下的三个挂点全部变为重载点,而其机体结构重量也增加了将近一吨,导致空战能力大幅度降低。

作为一种典型的制空战斗机,J-10C的格斗空战能力甚至超过了J-11C。

可见,在第一时间,海航出动的全是制空战斗机。

没什么好奇怪的,日本舰队还没有进入东海,而且在交战初期,双方都会竭尽全力夺取制空权。

在无法攻击对方机场的情况下,制空战斗机成为夺取制空权的唯一力量。

三支战斗机群升空的时候,运载特种部队的直升机群到达了钓鱼岛上空,以中队为单位的近两百名特种兵分头登上了几座岛屿。

直升机群没有在岛屿上空停留,放下特种兵后就转向返航了。

虽然直升机飞得很低,但是日本空中自卫队的E-767就在冲绳岛上空盘旋,在两百多公里外的宫古列岛上空还有一架E-2D。

直升机群到达钓鱼岛上空前,就被日本的预警机发现了。

这下,难题交到了日本手上。

中国已经采取军事行动,派遣地面部队登上钓鱼岛,而且预警机还发现,登岛的地面部队正在拆除导航灯塔。

不管钓鱼岛归谁,中国已经越过了底线。l;/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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