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都没打开这本书的主页,米想到今天一看,竟然有封面了,看上去很清新,应该是编编大大给弄的吧,谢谢啦。】

【现在豆腐的总推荐票四百字啦,虽然成绩很不理想,总归还是一个小进步,希望以后会更好,求大家更加用心的疼爱我吧。】

【迷上了一本书,今天从医院回来就一直在看,不知不觉的一个下午过去了,要命的是,看完才发现用的是初v账号,心疼!今天只能是一更,唉,说不好意思这四个字都不好意思了,丢人哇,明天再补吧,我知道还欠了三更,不会忘的。】

中兴王朝的天空没有经历过现代工业的污染,瓦蓝瓦蓝的罩在头上,沁人心脾让人恨不能飞身扑上去,用力的吸他一大口,将那天空中源自于大自然的能量全都吸到肺中。

海城人靠海却不吃海,所以大白天的,这海边一个人都没有,没了顾忌,乐乐脱了鞋子光脚走上沙滩上,八月的海水打在乐乐的脚上、腿上,已经有些凉,好在天上还有一个大大的太阳。

水的力量是惊人的,虽然他们没有手没有脚,却能将松散的沙滩变得结结实实,一脚踩在上面只留下一串脚印,表面也变得像镜子一样的平整。

一串可爱的胖脚印儿的尽头正是穿了一身旧衣裳的乐乐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个丫型的小树枝,聚精会神的盯着沙子,仔细地寻找着什么,身边放了一个小巧的竹篾篓子,就见她时不时的从沙子里翻出点什么,扔进篓子里。

不知道阿信什么时候也来到海边,神不知鬼不觉的走到乐乐身边,盯着她高高挽起的裤角,眉头皱得高高的,等了好一会儿不见她有什么反应,阿信不得不开口说道:“你在这儿干什么?”

突然出现的阿信吓了乐乐一跳,呆呆看看阿信,又看到站在远处的大胜,才笑眯眯的问道:“你怎么来了?事情都办完了?顺利吗?”

原本说今天上工的阿信,因为要给大胜赁屋子,便停了一天工,一大早上和大胜俩个吃过了早饭,就出门去了,家中没有菜,又没有什么事情的乐乐想着昨天在海边偶尔见到的蛤蜊,便自己一个人来到海边。

阿信没有回答乐乐的问题,眼神落到乐乐身边的小篓子里,“你这弄得是什么?小沙蚌?这东西又不出珠子,你挖这个干什么?”

“小沙蚌?”乐乐瞅瞅篓子里的蛤蜊,奇怪的问道:“那是什么?”

阿信蹲在乐乐身边,伸手从篓子里拿出一个小孩子拳头大小的蛤蜊,心想这东西不出珍珠只有沙子,弄它干嘛,“家里很缺钱吗?就是缺钱这东西又不能采珍珠,你挖它干嘛?”

珍珠?乐乐差点笑出来,要是这里能吃出珍珠,那珍珠就不值钱了!

因为一个欧阳瑁,中兴王朝的人民们从奴隶社会甚至是原始社会,噌的一下蹦进了封建社会的颠峰状态,生活富裕啦,物质丰富啦,精神文明也大幅度提高了,穿越男带来的好处不胜枚举,可是也是有不好的地方。

这不好的地方就是,中兴王朝的大部分人民们都失去了进取心,在他们看来,自己住的是仙宫一样的房子,穿的是王母娘娘手下织女制的衣服,喝的是琼浆玉液,吃的是珍馐美味,可以说,现在已经享受到了神仙一样的生活,还有什么可弄的,还能弄得比神仙还好吗?

在乐乐看来,他们已经陷入了强大的欧阳瑁迷思,个个都有惯性思维,所以尽管这蛤蜊在海边遍地都是,自由自在的生长,已经大到跟两三岁孩子的拳头一样大了,还是没有人会挖来吃,哪怕是穷图末路,也没人往沙滩上里看一眼。

在沙滩上找到一个小洞洞,乐乐挪过去,小树枝往沙滩里一插,左右一拨,又是一个大蛤蜊。

手里拿着蛤蜊,乐乐开心的看着阿信,“当然是吃喽。”

阿信皱皱眉头,“这东西全都是沙子,有什么可吃的。”昨天那个海带确实不错,味道够鲜,口感也好,可这小沙蚌,阿信可不相信它能吃,味道怎么样先不说,单就那一吃满嘴的沙子就让人不待见。

乐乐可不管阿信怎么想的,在她看来,这些蛤蜊都是钱呀,有这个菜钱省一半儿,埋头接着挖蛤蜊,“嘻嘻,我有方法让它没沙子呀。”

阿信摸摸下巴,想想好像古书上说以前、老时候,穷苦人家还是吃这个的,既然是穷苦人家吃,那就说明味道不怎么样才,看向蛤蜊的眼神就有些不善,“你说泡?听说得泡一天多呢,不值当,快扔了吧。”

扔?这个败家爷们儿!

不当家不知道财米贵,昨天那一趟集市之行,就已经把那一贯钱花去一半儿了,虽然说买的都是米面油之类至少能够用一两个月的东西,可那也说明了物价之高,说不准一个月下去一贯钱都不够用,自己不往上贴就已经是好的了。

乐乐也没工夫跟他扯闲篇,“别呀,你就别管了,我保证没有沙子,保证让好吃得让你把舌头都咽下去。”

阿信见乐乐这么坚持,也不说什么,问清了怎么挖蛤蜊,蹲在地上,两人一起挖起来。

西瓜大的篓子装满一篓子后,两人才慢慢的往回走,这时之前乐乐见到的大胜早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海水抚过的沙滩上留下一大一小两双脚印,乐乐跟在阿信身后,手里拿着小树枝,还在不死心的四处张望,想看有没有被海浪打到岸边的海带、海菜什么的。

阿信叹了一口气,“你怎么就这么爱折腾这些海里的东西?”腥不说,还净是砂子。为了乐乐的面子,后一句阿信明智的没有说出口。

“省钱呀,你知道不知道昨天那一贯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说完,又想起昨天的海带,接着问道:“那个海带好吃不?好吃又不花钱,顶不了一天的菜钱,至少省一顿的。”

一手拎着篓子,阿信悠闲的走在海边,太阳照在身上懒洋洋的,知道乐乐为钱发愁,可他就是提不起干劲儿,没办法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再让他拼命,拼不动了,又听着乐乐嘟囔半天这个贵那个也贵的才道,“你不用愁,我有的时候要给三少爷跑跑腿,送个信什么的,每次都是十两银子,要是碰上急的,二十两银子也有。”

“这么多?”乐乐吃惊的看过去,这一趟跑腿就等于做十个月的工,三少爷钱多烧的?再大方也是有规矩的,哪能这么个花法?

很快的,乐乐就想到了雇佣兵、杀手之类的工作,这也是高薪呢,乐乐紧张的看着阿信,“很危险吧,是不是那种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见阿信脸上木木的,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张了张嘴,乐乐觉得自己一定猜对了,只是因为有保密协议之类的条约在,他没办法跟自己说实话,便拍拍阿信的胳膊,“要真是那样的活儿以后就别干了,咱们想别的办法,也能够用,现在退出来还来得及吧?”

阿信站住了,眉头微微的皱一下,那表情也看不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就听他低沉的声音说道:“没那么危险,再说也不全是那种活儿,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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