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夏这饭吃得香,比平常多添了一碗饭,吃完之后就觉得深度反省:作为秦家最大的祸害,秦大少爷,居然都比他会煮饭!

饭饱宴足,碧连舒有事离开,秦云筝喝茶聊天,阿夏摸摸饱饱的孩子,就帮忙着收拾碗筷。

秦云筝租了以前俊儿的屋子,里面也有着卧室和厨房。

秦云筝的一个素衣仆人正在收拾碗筷。

那个仆人身材修长秀美。

只可惜脸上有着疤痕。

男儿忌讳脸上有疤。

秦云筝叫他小芹。

十八岁的年轻男儿,气质安静若恬,疤痕掩盖的眉目相当秀美,手腕细皮倒是长得白嫩水葱,不像是做粗活的人。

那小芹的孩子手泡到水里,就冻得发抖。

阿夏是天生的劳累命。

“煮点热水洗碗。”阿夏就去烧热水。

那小芹就做到身边,时不时看着阿夏,脚下就有点拿捏不住。

“你叫小芹,是哪里人啊?”

“……”

“你怎么就跟了我哥哥?”

“……”

“我哥哥虽然有点让人吃不消,不过他是好人。他有什么怪念头、怪想法,不要奇怪,过几天就没事的。”

“……”

小芹不理他,阿夏纯粹是在唱着独角戏。阿夏本以为他腼腆,同自己不熟,不好意思说太多。不过,阿夏回头看着小芹。小芹那眼神完全不是陌生害羞,而是一种淡淡的忧伤和压抑的欢喜,欲说不知道从何说起的伤感幽蓝。阿夏心里莫名揪着,捧着心,小芹以为他不舒服,就立刻扶着他出去。

阿夏能感觉到他的紧张。

秦云筝立刻让阿夏到里头休息,但是阿夏非得要回去自己的屋子。

秦云筝就扶着他回去。

秦云筝突然瞟了小芹一眼,当面问阿夏:“是不是小芹让你不舒服?”

“不是,不是!”阿夏莫名慌张。

秦云筝为他盖好被子,才说:“小芹是个哑巴……”

小芹原本也不是他的原名。

原来叫什么都抛弃了。

小芹是出身名门大家。男孩儿天生美玉质,出落得漂亮,男儿春心初动,违背父母之命,嫁了喜欢的女人——城中一大户为侍。大户对他爱宠有加,不过,大户的正夫性格好妒。正夫伪善,因大户在家,不好发作,表面相安无事。等到大户外出办事,正夫露出獠牙,毁其容,烧其喉,灭其音,即使他落到黄泉也无音诉。三个月后,大户归来,正夫编排了他许多话,说他耐不住寂寞出墙勾引女人。大户心里是相信他的,不过惮于正夫娘家的庞大势力,只好不了了之。

他容貌尽毁,尚且如此,大户也渐渐疏离他。

爱情虚无缥缈。

阿夏听着听着就一脸是泪。

小芹早已泣不成音。

“他自己想通了、想明白了,我收留了他……小芹,跟着我,比跟着那些虚无的女人要好,是不是?”素来感性的秦云筝却一脸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