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可凝视着目瞪口呆的朱慕凡,清清楚楚的重复一次。“爱丽丝的心有病!”

朱慕凡沉默片刻,再次望向麦可时,双眸中尽是笃定的色彩。

“你是指柳浩风?”他相信这一定就是关键。

“你知道浩风的事?”麦可眼中透着露骨的诧异。

“我只知道这个名字,上回听那两个找我喳的男人提过。”他据实以告。

“柳浩风究竟是谁?”他正色的问道。

“你鸡尾酒的酒量好不好?”

“可算得上是海量。”朱幕凡虽不知他何出此问,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很好,那你等我一下,我再去帮你调一杯很棒的酒。”通常多种鸡尾酒混杂着喝很容易醉,所以麦可才会有此一问。

半顷,麦可端来一杯乳白色的美丽**,放在朱慕凡的面前。

“这是『雪白佳人』!用辛辣琴酒和白色柑香酒调制而成的,比较适合女孩子喝,所以你可能较不熟悉,尝尝看如何?”

朱慕凡果然优雅的缀了一口。“的确是女孩子会喜欢的味道。”只可惜他以前交往的女人,多半是艳丽、风情万种的那一型,所以很少见她们喝这种酒…和形象不太配啰!

“它的色泽呢?”

“明亮清纯的雪白色,看起来相当耀眼迷人。”朱慕凡凭感觉说道。

“那…你会不会觉得它给人的感觉很像某个人?”

麦可的话还没说完,朱慕凡便若有所悟的抢白:“爱丽丝!”

“就是爱丽丝,所以柳浩风把『雪白佳人』直唤做『爱丽丝』,每回和爱丽丝来我这儿时,总是会点一杯『爱丽丝』给『爱丽丝』,而爱丽丝本人也很喜欢这个味道。”

麦可带着感伤回忆那段欢乐无忧的岁月,那真是一段令人难忘而回味无穷的甜美记忆。“这事得从两年前说起。那时柳浩风是个很有才气,可说是天才型的摄影师。年纪轻轻的便凭自己卓越的才能在摄影界闯出一片天地,尤其是拍人物方面,浩风的技术更是无人可比。

所以很多明星、模特儿都找上他,要求他为她们拍写真集;但浩风都一一拒绝了,因为他说过,他的镜头只为爱丽丝拍写真。”

朱慕凡的脸色微微的变了一下,只是他掩饰得很好。

“他们是情人吗?”他发现自己很言不由衷,似乎很不愿意承认这样的事实。

“他们的确是一对令人称羡、郎才女貌的情侣。热情帅气、才华洋溢的浩风,和甜美清纯、楚楚动人的爱丽丝真的非常相配,是大伙儿公认的一对,也是工作上的好搭档。”

“工作搭档?”他不解。

麦克读出他的疑问便加以解释:“爱丽丝的哥哥桑若辰是国内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老板,浩风是他们公司专任的摄影师,爱丽丝则是公司的专属模特儿、也是浩风专属的模特儿。他们两个加上兼任设计师的桑若辰,曾是台湾名牌服饰业有名的铁三角!他们三人的合作无间,给同行的竞争对手带来不小的威胁。”

说到这儿,麦可刻意稍做停歇,观察朱慕凡的反应,见朱慕凡听得很专心,才满意的往下说。

“浩风和爱丽丝约定等到公司走稳后,便步入礼堂。经过一番奋斗,他们的愿望终于实现,在众人的祝福下步上婚姻的红毯。奈何命运弄人,在婚礼当天,小俩口即将步入教堂门口之际,爱丽丝的新娘捧花被路过的人不小心撞掉了,正巧掉落在马路上。浩风二话不说的便冲上马路去捡那花束,谁知就在他起身的剎那,一辆超速的砂石车飞奔而至,无情的撞上。那束花像他的灵魂般,腾空弹起按着散落满地!

浩风便在爱丽丝凄厉的惨叫声中,当场死在车轮下…”

往事重提,麦可还是忍不住声声感慨。

朱慕凡听得心痛如绞。他怎么也没想到,在爱丽丝那宛如小仙女的轻灵身躯里,竟然埋藏着如此沉痛的热恋伤痕。“爱丽丝很爱柳浩风?”

“爱,非常爱!他们是彼此的初恋、更是彼此的唯一。他们都各拥有一群热情的追求者,但是他们彼此的眼中,却都只装得下对方,对别的追求者连多看一眼也不肯,真的是一对深情至极的绝配…”麦可深深叹息。

他重新振作,两手手指交握托住下巴,定定的看着朱慕凡,双眼布满红丝继续以带鼻音的声调说:

“浩风刚死的那半年里,爱丽丝几乎是处在完全疯狂的状态中,随时随地都想寻死,旁人怎么劝说都没有用。直到桑若辰使出杀手锅,威胁要把浩风的尸体挖出来曝尸荒野,才遏止了爱丽丝寻死的念头。

但从此之后,爱丽丝就像一个自闭症的患者一样,将自己封闭在属于她和浩风共度的那段甜蜜岁月中,拒绝任何人闯入她的心扉!对别人的话听而不闻、对周遭的事物视而不见,宛如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灵魂早就随着浩风的死而跟着死去了…”

朱幕凡始终未说过半句话。虽然他为柳浩风和爱丽丝凄美的爱情感到惋惜,但是他实在无法理解,爱情真的有这么重要吗?重要得令人为它寻死觅活、为它发狂?

不仅爱丽丝,他的好友杜希威也一样。

就连曾经和他最为志同道合的大哥朱慕云,最后也为爱举白旗,栽在黎念华手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慕凡,你在听吗?”麦可见他出神,一连唤了他数声。

朱慕凡为自己的失态感到不好意思,连忙振作起来。

麦可才继续之后的故事:“浩风死了半年后,发生一件事才让爱丽丝从行尸走肉的日子里,再度回到这个世界上。”

“什么事?”朱慕凡迫不及待的想知道下文。

麦可喝了一口马丁尼,调整一下自己的坐姿,“爱丽丝在整理浩风的遗物时,发现一个音乐盒。那是浩风打算送给爱丽丝当生日礼物的。爱丽丝的生日恰巧是结婚日后的第三天,所以他事先买好,打算在蜜月旅行途中给爱丽丝一个惊喜,没想到却…”

麦可再度深深的慨叹。

“啊!抱歉,我又来了,我们继续说吧!爱丽丝打开那个包装精美别致的音乐盒,在里面看到一卷录音带。爱丽丝听完那卷录音带以后,整整关在房里哭了三天。然后,她变了、变成像你现在所看见的模样,从此她再也未曾谈过恋爱,更不容许任何男人靠近她的身边、走入她的内心世界、更不曾自己带男人到这个店来。所以,第一次看见你和她一起来时,大伙儿才会那么惊讶。”

“那卷录音带的内容是什么?”朱慕凡最在乎的是这个。

只见麦可不断的摇头却不发一言。

“告诉我吧!”

“我也不知道,爱丽丝根本不让任何人碰触那卷录音带,她似乎把它当成了浩风的化身,不准任何人接近。”

听完麦克的话,朱慕凡心中极不是滋昧,只是他不知道这股令他比吐血反胃还不舒服的感觉其名为嫉妒。

“爱丽丝也真够傻、真够死心眼的,如果我是柳浩风,绝对不会希望爱丽丝为我如此的。反而会希望她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依然过得幸福快乐,再找个适合她、疼惜她的男人,再恋爱一次,绝不希望她像现在这样!”对于自己能讲出这样的一番话,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或许是为了反抗朱家荒谬的『早婚家规』之故,他从未对爱情认真过!结婚和一个女性厮守一生这种事,更末曾在他心田驻留过…虽然他不相信朱家那个『不早婚就会早死』的『早夭传说』,但是心中总是有一抹阴影存在。这大概是促使他不愿结婚的主因之一。

不过遇到爱丽丝之后,他的想法有了些微的改变!他才不管柳浩风是怎么想的,他只在乎爱丽丝,希望爱丽丝能幸福快乐。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产生这样的念头。想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努力,让她快乐、让她幸福。

“你说得没错,没有人会希望爱丽丝这样的,我相信浩风也是。爱丽丝心里一定也很清楚,但是她却说过:她绝对不可以忘了浩风,因为浩风是个孤儿,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如果连她这个和他最亲密的情人都忘记他,那么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人会记得浩风,那样的话,浩风就太可怜了。因此她绝不能忘掉浩风,她要一生一世记得浩风,永远保有那份属于他们俩的爱情。所以她绝不再恋爱,就怕再次恋爱的幸福甜蜜会议她慢慢的淡忘浩风,她不要那样,她绝对不要背叛浩风。”

“她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她以为她这样做很伟大、很令人佩服吗?”朱慕凡听得一肚子火。他不是生气,而是为她的痴傻感到心痛。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对别的男人的爱恋视而不见,只一心一意固执的追忆一个死去的男人!

“她是很傻,却傻得令人不忍心苛责她,不是吗?”麦可打从心坎里说道。

朱慕凡并末回答,只是默默的凝视眼前那杯『雪白佳人』。晶莹剔透的雪白色泽,彷佛爱丽丝那身雪白光滑的肌肤;清纯明亮的光彩,就像爱丽丝那纯真可人的灵秀气质。

他不得不认同柳浩风的说法,『雪白佳人』的确像是爱丽丝的化身,非常符合爱丽丝的形象。

他不禁对已死去的人心生妒忌,端起那一杯『雪白佳人』一饮而尽。

“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说服爱丽丝了吗?”他问。

“你不生爱丽丝的气啦!”

朱慕凡挑了挑眉瞪了他一眼,才一本正经的说:“听了那个小白痴的故事后,还能气得起来吗?”

从他那又爱又怜的语气听来,麦可明白他是真的原谅爱丽丝,不再为她的恶作剧生气了,这让他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安心不少。

“想救爱丽丝,方法是有的,就是你!”

“我!?”他诧异的指住自己直挺好看的鼻尖,实在不知道麦可何出此言。

麦可颇有深意的道:“我不是说过,其实爱丽丝是很喜欢你的。她就是怕自己被你吸引之后会逐渐淡忘浩风,所以才会这么做!对你残忍、同时也对她自己残忍。”

朱慕凡渐渐明白麦可的意思。“你是要我和爱丽丝谈恋爱?”

“你以为呢?”见他没有他预期的动静,他又说:“难道你不愿意,或者你根本不喜欢爱丽丝?”

“当然不是这样…”

“那不就成了!”

“麦可,其实…”朱慕凡不知道该怎么说才恰当。他是喜欢爱丽丝,也愿意为她的幸福快乐而努力。但是,以爱丽丝的个性和想法,爱情和婚姻之间几乎是划上等号的。

而他这一生最怕的就是结婚两个字,就算他再怎么喜欢爱丽丝、再怎么爱着爱丽丝,他也不可能轻易为她丢弃自己坚持了二十多年的原则…他不要让自己心爱的人,活在随时可能失去他的恐惧中!虽然他不相信朱家的『早夭传说』,却也无法完全不在意!

姜还是老的辣!麦可从他那一脸为难的神倩,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

“你有什么苦衷吗?”

望着麦可那双诚挚的眼睛,朱慕凡只能对他说:“我不否认我很喜欢爱丽丝,但是,我一直是个独身主义者,恐怕不太适合爱丽丝,到头来还是会伤了爱丽丝,让你失望。”

“原来是这样啊!”他还以为他要说他已有妻室呢!“你想得太多了啦!恋爱和结婚本来就是两回事,何况爱丽丝她只是喜欢你、对你有好感而已,真要她爱上你可就难如登天了,所以你根本犯不着担这个心。”

听麦可这么说,朱慕凡是安心许多,却也很不是滋味。

难道柳浩风就那么好?他就不信凭自己的条件,爱丽丝不会爱上他!

麦可心里盘算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他怎么看都觉得朱慕凡和爱丽丝很相配,而且彼此吸引着对方。

只是爱丽丝不肯忘了柳浩风而逃避朱慕凡,朱慕凡则是因为独身主义而不敢轻易放纵自己对爱丽丝的感情。

既然如此,何不就由他来从中牵线,充当月老?他的想法很简单…

当男女双方彼此自认不可能爱上对方的情况下,往往就是最有希望的!这便是爱情的奥妙之处…往往趁人不备,乘虚而入!所以,他一点也不在乎他们彼此的坚持。他只要能说服他们两个踏出『友情』的第一步,往后的一切,全交给爱神去伤脑筋就行了。

想当初他和莎莉不都抱定独身主义吗?结果呢?还不是逃不出爱神无远弗界的法力,两人心甘情愿的步上红毯、共结连理,从来没有后悔过。

麦可愈想愈得意,于是加把劲追问:“你意下如何?”

“我当然愿意,但我话可说在前头,嗡帳─”

“我知道,只是当朋友嘛!那就这么说定了。”

朱慕凡思忖片刻,终于以微笑表示同意麦可的说法…或许这是他和爱丽丝之间最适当的相处模式。

“对了,你刚刚是不是说过,爱丽丝的哥哥是台湾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董事长?”和自己本业有关的事,朱慕凡绝不会漏听。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朱慕凡笑容可鞠的解释:“是这样的,我在法国也是从事有关服饰方面的工作,我们公司对台湾的市场很有兴趣,派我来考察。但我来台湾的时间不长,对台湾的服饰市场并不熟悉,所以,想多方打听看看。”

目前他还不想让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以免引来不必要的困扰,所以只能先这么说。何况他当初回台湾来的目的,根本不是开发台湾市场,而是…

唉!不提也罢。自从认识爱丽丝之后,他就尽量避免想到自己当初的来意,尤其在听了爱丽丝和柳浩风的故事后,就更提不起什么为好友报复的念头了。

“原来如此。”麦可想了一下才说:“我看这样好了,改天你跟爱丽丝说说看,由她出面替你们介绍最适当不过了。”

“好主意。”

“只是…”麦可不禁眉头深锁,“要爱丽丝带你去见桑若辰恐怕会有问题。”

“该不会又和柳浩风有关吧?”

麦可点点头,“自从爱丽丝重新振作后,在桑若辰的默许下,她搬出桑家一个人住。她尽量不去接触与服饰业有关的一切,以免触景伤情,又想起和浩风在一起的种种,所以…”

“既然如此,那就根据你知道的说说就好。”

麦可点点头,很乐意的说出自己的看法:“我比较清楚的只有和『卡汶』及『梵雅』两家有关的事,所以就拿这两家说说吧!『卡汶』和『梵雅』的竞争一直很激烈。两年前,卡汶…也就是爱丽丝他们的公司因为有著名的铁三角,聚集了许多高手,所以那时候卡汶可以说是较占优势的。但自从浩风死后,卡汶适巧发生一连串的问题,因此有逐渐走下坡的趋势。

梵雅公司就恰好相反,正当卡汶陷入低潮时,梵雅老问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婿陆续学成归国,他们个个都是学有专精的专才又很上进,所以梵雅可说是一下子多了四个生力军。在父子两代共同努力下,梵雅的名气在这两年来,逐渐超过卡汶…”

朱慕凡一面听,一面不停的在脑海盘算着。实在很巧,他最感兴趣的也是这两家公司!

麦可继续说:“并不是因为爱丽丝和浩风是我的朋友我才这么说的,而是凭我自己的感觉而言,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卡汶的产品,对卡汶的印象也比较好。”

“为什么?”关于这点,朱慕凡显然很有兴趣。

“一来,卡汶的服务态度比较好、也比较亲切。而且,他们不只是标榜高价位的名牌而已,他们真的有替顾客设身处地的着想,会吃去开肥合各种阶层的客户经济能力所及的产品…”

“也就是他们把顾客分层,推出不同价位的品牌来满足各种消费阶层的需求是吗?”朱慕凡忍不住插播。他一向欣赏这样的经营理念,正好和他的主张相符。

他始终认为名牌并非为了某些特定阶层的人士而存在,它应该拥有更广大的天空才是!这些年来他一直致力朝这个目标发展!

现在欧美国家像这样的名牌观念已经渐渐形成一股风潮,他没有想到在台湾也有人抱持着和他相同的理念。

“那梵雅呢?”

“梵雅就坚持走高价位、高格调来维持他们的形象,而且对客人也不够亲切,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不易亲近的感觉。好象摆明了就是:『你够格、够有钱,我们才欢迎你光临!』一样,可说是优越感十足,让人能很轻易的感觉到,他们相当以自己的高价位名牌自豪。认为能拥有他们公司产品是一种骄傲,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表征。所以够格穿他们公司服饰的人,应倍感荣幸才是。这样的经营方针,自然拥有一群为数可观的拥护者。只是不合我的理念,这纯粹是我个人的个性使然罢了。”麦可不忘补充道。

朱慕凡给他一个赞同的笑容。“我们的看法很像。谢谢你提供这份宝贵的讯息。”

“别跟我客气,那关于爱丽丝的事…”麦可旧话重提。

“我会找个机会和她好好谈谈,放心,我已经不生气了。”他再一次保证。

“那就拜托你了!”麦可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