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孩子非常优秀是吗?”

“路西里是我见过最温柔可爱的孩子,”老人不吝于在小暴风之子的亲戚面前夸赞路里菲尔,“性情温顺,聪明得令人难以置信,我所教导的一些东西很快就能够掌握,简直是天生的炼金术士,而且他又有法师天赋,出生就能召唤风暴。在现在的法希恩族也是难得的吧?他今年才十七岁,就以经在魔导联盟拿到等级认证了,虽然比不上前王太子赫安殿下以十五稚龄取得水系法师四级资格,可他是法师术士双料的,而且有点先天不足,也不能要求太高了…因为术士这一科必需靠丰富的实践才能精准掌握,所以让他还在学院初等部学习,给伊格鲁当助手…”

象所有慈祥的长辈一样,想到讨人喜欢的孩子,话匣子就会滔滔不绝打开,格偌姆本来就健谈,说得高兴是眉开眼笑…久特利埃伦微微笑着倾听,也不去打断老人的谈兴。

说什么仇恨啊…里沙埃鲁克也找了个位置坐下,安静地听那洪亮嗓门在唠叨,视线却是看着同伴——没错,久埃的表情多么安详,他怎么会象贤者大人说的那样,去恨这世上曾是自己最亲近人留下的血脉呢?

多年来,他们两个挤上了圣克利耶尔权力的高层,用自己的影响力暗中操纵着复仇,把所有窥探云之子的存在抹杀,既然做为受到洞民们尊崇的部族,那份荣耀促使他们担起守护之责。

云之子们生性不羁,自由浪漫,喜欢往外面跑。他们努力融入到大陆的局势中去,发挥自己微薄的影响力,让世人清楚知道依登提地存在。然后关注这片高原,喜爱这片土地。

可是实际上。生活在高原上的人非常排外。

世人也许仅仅知道来自白云之乡的艺人拥有歌舞天份,却对那片云海之下艰苦奋斗地影子一无所知,茫茫云雾隔绝的,不仅仅是高原内外地景象…多少年来,赏金猎人和一些豪强诸国都将依登提视为肥美的羔肉。他们并不想夺取这贫瘠的土地,那些污秽的眼睛,盯着的是高原上生活着地稀奇物种,包括了人在内。

用美丽的声音和妖娆舞姿传达来自娃尔蒂女神的馈赠,云之子的咏叹被喻为天下无双,他们为自己挣得大陆地位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引来觊觎的目光。

依登提高原非常辽阔,可供耕作畜牧的土地却并不多,且多集中在平原地带。所以舒缓的堤姆斯草原人口最多,只是要防范来自魔兽的侵袭,所以草原上地几大部族彼此合作倚靠。守望相助。

草原上不能容纳更多的人口,大部分云之子都是住在山林崖壁上。比起水草丰美之地。洞居更为安全。但是白云之乡虽然号称百万洞民,其实人口流动非常大。因为青壮年多半都会趁人生的巅峰时期去大陆游历,嗯,就是打工。所以常驻在依登提地以老弱妇孺居多,这就让一些偷猎者钻了空子。

世人赞美那云之子的容姿光采,看不到雾气下掩盖地战火争端,上发生过地几起侵略战争,想要将依登提完全殖民的事件虽然以失败告终,可暗地里,侵略者从来没有平息过**。百万洞民们只有艰苦地防守着,祈祷来自祖先的保佑、巫师们召唤守护兽神去驱逐…很努力很努力地对抗敌人。

白云之乡的孩子从小就要接受艰苦的体能训练,有天份的法师会被天上的使者接去云海,聆听神的训导,其他的人,则全部培育成丛林战士…高山的寒气磨砾了云之子的肌肤,神地守护者的骄傲让他们从心里强大,所以,久特利埃伦他们才能成为这么强大的战士,获得风之利刃的称呼——在佣兵界,如果拥有一支数百云之子组成的军队,是会另对手警惕的。

不过云之子都比较爱惜生命,不太喜欢高危又受拘束的佣兵生活,除了一些战斗狂,天性浪漫的依登提人还是喜欢当个诗人歌手,这样结识的大人物也多些,得到的报酬也丰厚,白云之乡的知名度也更大。

不管是身在千里之外,还是守在家乡的土地上,出身白云之乡的人,都有根深蒂固的执着——世人不可轻侮百万洞民,他们会用一切方法守护维持那份骄傲。广阔的高原,有山有海,平林漠漠,丘陵起伏,人们散居游移,但只要族长巫师一个命令,很快就能将零落的洞民聚集到一起。“不过路西里性格上过于温顺了,并不适合当族长,而且他的监护人不一定肯放那孩子回白云之乡,那个子承父业,小路西里早就被肯se斯人定下了…嗯,对了,我们其实应该讲究民主民意,小家伙去传教实在太浪费,我倒是很想把菲沙的产业分一半。伊格鲁没有多少神巫的天份,我儿子跟我一样喜欢东游西荡,好多年没看到他了,这次来古瑞利亚也没碰到。还是安静的小路西里更适合继承我在沙漠里的身份,怎么样,菲拉里尔殿下,您是他舅舅,不如说服一下吧。”聊着聊着,老人把主意打在了小弟子身上,也不想想自己当初就是从沙漠里跑掉,结果在很多年里族人不停在后面追骂——他很期待地看着久特利埃伦。

看不出那个跟害羞姑娘家似的小鬼还真抢手…里沙埃鲁克这么想着,不管是回依登提还是去当沙漠火的神巫,又或是成为黑暗大牧师的继承着,真的是前途无限光明(?)不过身为依登提人,他当然要为自己的家乡考虑,法师啊,这可是非常稀有的,怎么可以让给别人!正想说话,久特利埃伦起身了…

“格偌姆大师,再次与您见面令我非常愉快,不过天se已晚,我还要赶回国的火车,所以不得不遗憾地结束这次交谈。”微微俯首,双手交错置于心口处,十指如兰花展开,久特利埃伦躬身行别礼,“愿非拉姆斯给你真实的道标。”

“啊,就走了,你从哪里看出天se已晚的?”接待室是偏了点小了点,可日光照明下,深塔之中哪里能知道外面很晚了?

银发的客人举起手腕:“唔,果然很晚了,虽然是从格偌姆大师说了多少话来判断的,没想到还真准。”

“手、手表…”贤者大人了。

钟表的出现还是近几年的事情,同样由未来贤者提了一下,然后详细过程交给术士们去开发,相关人员鼓捣了好一阵子才成功,并不断改良演变,因为精密性,目前为止制作技术还是掌握在术士们手里,专门的钟表匠是没有…成品出来非常受研究人员的欢迎,比起水漏光冕之类的,更小巧精确。

因为仍不断在开发完善,所以普及性还不高,久特利埃伦也是在狂欢节上被推销商塞了一块。而格偌姆,他身上套的都是魔导制品,如果开发出了魔力钟表会很乐意戴的…

不理老人一脸的意犹未尽,久埃心情颇为愉快地走出贤者塔,但刚踏在广场的石阶,愉快的心情便消失了。

“他们还真的不死心,居然真的动手。”

空气中飘来浓烈的香味,这手法也特拙劣了!章结束——

嗳?又扯了一章,进度还真慢,本来说要久埃在今天显示能力的,那个,猜错了哦,召唤暴风那是有魔力的风之子会的,我说了久埃不具备魔法天赋啊。

再猜猜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