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礼 物

“爷爷。”

“明珠,有什么事吗?”

见夏明珠进来,夏承志放下了毛笔。他喜欢书法,夏家的孩子小的时候他都教过,不过,貌似成绩不怎么样就是了。

夏明日完全没有慧根,写的字跟狗爬似的,与他的形象完全不符;夏明月是完全静不下来;夏明天只对雕刻有兴趣;夏明珠倒是颇为认真,只是少了点灵气,写得字只不过称得上端正秀气罢了,让夏承志遗憾不已。

目前,他的培养重点在夏美男的身上。

“背心织好了,过来给您试试。”

明珠扬了扬手里的衣服。

“怎么这个时候拿过来?”

昨天晚上拿熨过的衣服过来的时候,一起拿过来多好?今天正好可以穿上了。

“给二哥看到了又要闹了。”

夏明珠眨了眨眼睛。

夏承志也是心领神会,明月那孩子,光长个子不长脑子,标准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不过,心地却是最好不过了。这些孩子之中,估计数他最容易心软了。

“不要太惯着你二哥了。”

夏承志由着夏明珠给他穿上了背心,明月那孩子,都三十几岁的人了,还老是对妹妹撒娇,也不嫌丢人。

夏明珠只是笑了笑,并为夏承志扣上了扣子。

“爷爷,怎么样?还满意吗?”

夏承志照了照镜子,点了点头。

“很好,明珠,辛苦你了。”

“没什么的,那爷爷,您继续吧,我出去了。”

夏明珠出去了,夏承志却一下子有些感伤。

这个孩子,从小就没有了妈妈,却这么体贴、懂事,这个家,多亏了她,充当了女主人的角色,要不然,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只是,这么好的孩子,为什么偏偏就死心眼地喜欢上了那么一个男人呢?

还有明日几个,也叫夏承志操心不已。全都是三十大几的人了,却一个都没有成家。等明珠嫁出去了,家里剩这么一堆男人,可如何是好?

如果明珠不在,明月那家伙可不会每天晚上都老老实实地回来;没有了明珠帮忙照顾美男,明日的担子也要重了,他工作也忙;而明天恐怕话更少了。

虽然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可是,这人年纪大了,不晓得哪一天说走就走了,真希望能看着这些孩子们都成家了,有个人可以一起扶持着,到那个时候,他才能安心地闭上眼睛啊。

不过,这番心思,夏承志却是从来没有表露过。

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那样的婚姻没有丝毫意义。

夏明珠从夏承志的房间里一出来,就被春奶奶叫住了。

“明珠,有客人找你。”

而随着春奶奶的话,一个身着西装的约三十多岁,看起来十分斯文的男子站了起来。

最近,找自己的人可真不少啊。

这个又是谁?

看出夏明珠的疑惑,金秘书赶紧表明了身份。

“我是夜未央先生的秘书,我姓金,这个请您收下。”

说完,双手递上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夏明珠打开一看,却是一个十分精致的女款手机,夜未央的用意不言自明了。夏明珠也懒得为难金秘书,干脆地收下了。夜未央这个人,想要违抗他,太费力气。倒不如乖乖地听他的话,等他失去兴趣了,自己就清静了。希望这个时间不要太久才好。虽然不怕夜未央,便如果要选择最不愿相对的人,夏明珠一定会投夜未央一票。

“那我就告辞了。”

达成了任务,金秘书松了一口气,原本他还有些担心夏明珠不收的。老板突然下达了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命令,还是第一次。虽然老板经常出入一些娱乐场所,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金秘书比谁都清楚,这些年来,他从来都不曾见老板真跟哪个女人牵扯不清。一出了娱乐场所,就断得一干二净了。这个年龄的男人,有钱有势,相貌过人,哪个不是女友换来换去的,只有他们老板,在这方面清白得跟个和尚似的。有时候,金秘书都怀疑,自己老板不会还是处男吧!当然,这种怀疑,他只是悄悄地放在心里罢了,可不敢表露出一丝半毫,这份工作,他可是再满意不过了,夜未央是个大方的老板,而且,对他有恩。

“哇,明珠姐,这个手机可是限量版的,就是想买也买不到的。”

清兰一脸羡慕,如果有哪个男人肯送她这种手机就好了。不过,她也知道自己是作梦而已,像她这样又笨又没有姿色的女人,有哪个男人会看上她呢?

夏明珠拿着手机回了房间,放在桌上。就是夜未央不让人送来,她也打算去买个手机了。要不然,有时候还真不方便。以前一直在家里还好,现在陶砂也会打电话给她,石敢当也会偶尔联系一下,陶砂已经抗议过好几次了。

闲来无事,夏明珠准备拿本书去外面坐着看看,打发一下时间。陶砂说她的日子过得也太与世隔绝了些,像个老太婆似的,建议她打个事做做。

夏明珠正在考虑之中,只是,一时间,却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这时,悦耳的旋律响了起来,夏明珠拿起了手机,按下了通话键。

“喂?”

“是我。”

夜未央的声音传了过来,夏明珠现在对这个声音已经有些熟悉了。

“嗯。”

“七点半我来接你,打扮得漂亮一点。”

“知道了。”

放下手机,夜未央挑了挑眉。夏明珠的声音很镇定,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很沉得住气嘛。这个女人装蒜的本事真是一流,夜未央自认远远不及。

夜幕降下,凉风袭袭。

夏明珠穿了一件简单的白色真丝及膝裙,罩了件黑色小外套,这算是安全打扮了。七点半,晚饭时间也过了,八成要去什么地方吧。夜未央没有说,夏明珠也懒得问。反正这一身衣服,哪里应该都能去得,上得派对,去得餐厅、影院、剧场、街头、酒吧……

只要夜未央不是要拉她去打篮球,应该哪里也都能去得了。

在夏家众男人的集体目送之下,夏明珠出门了,只是,觉得背上似乎有些热。这些男人,以后她和夜未央的约会大约会多起来,如果每回出门,他们都这么一幅送羊入狼群的表情上演着生离死别般的戏码,夏明珠觉得还真有些负担。

尤其是夏明月,一回来从吃饭的时候就开始为夏承志的背心愤愤不平了,念叨到现在,真是,又不是小孩子,还争这些?

夏明珠不予理会,充耳不闻,如果给他织了,那也不好厚此薄彼,爸爸、其他两个哥哥的也得织,那她估计得忙到明年了。

对夏明月这种毫无理智的幼稚行为,夏明珠坚决不助长他的这种恶习。

而得知夏明珠又要跟夜未央出去,夏明月只差拉着夏明珠的袖子不让他出门了。事实上,他已经挡在夏明珠的前面了,却被夏承志发挥家长的威严给喝斥了下去。

夏明珠出门的时候,他两眼泪汪汪的样子,让她都怀疑起自己是不是一去不能回了。

夜未央并没有进夏宅,只在外头静静地等候着。

他并不耐烦这些人情往来,而且,夏家的这些男人,可没有一个对他有好感的,夜未央还是有这个自知之明的。

不过,对于这一点,他丝毫不放在心上。

别人怎么看他一点不重要。

夏明珠上了车,系好了安全带。

“我们去哪里?”

“到了就知道了。”

夜未央并无意为夏明珠解惑,他一踏油门,车飞驰而去。

“将车窗开一下好吗?”

夜未央不说,夏明珠也没有什么好奇心。反正,夜未央还能将自己卖了不成?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却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刚下过了一场雨,空气还有些湿润。路旁的江水,倒映着灯火,随着水波,轻轻摇曳。

夏明珠并不算诗情画意的人,不过,她却挺喜欢这种自然的感觉。

让人觉得很舒服。

“不怕我将你扔去龙潭虎穴吗?”

见不得夏明珠的闲适自在,夜未央是故意吓唬她的,不过,也算不上是谎言就是了。他带她去的地方,虽然不是豺狼当道,也可以称得上是妖孽横行了。尤其是对他带过去的女人,那些人,一向是不懂得什么叫客气的。

以前带去的女伴,狼狈离开的不在少数。

不过,如果是夏明珠的话,倒是颇值得期待的。

“我现在不就在吗?”

还有什么地方,会比这个男人身边更危险的?夏明珠想。

车子内男人低沉而愉悦的笑声响起。

“谢谢称赞。”

夏明珠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闭上了眼睛,她可不是在称赞他。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而且,正常人都不应该将这句话当作称赞。

不过,这个男人,怎么瞧也算不上正常。

也难怪会反话正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