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福眼中同样流露着迷茫之色,却比张氏要好很多,毕竟他可是认得很多字的。不过十三写的这些字,他也只是看出了一些端倪,他指着一个字道:“小燕儿,这个是‘繁’字吗?”

十三瞅了瞅后点点头,却只是笑吟吟的不作答。

这个世界,或者说这个帝国使用的文字都是一笔一划的写,笔画少的字看起来瘦不拉几的,而笔画多就如同一棵大树一样枝桠四处伸展,看起来好像霸气外露,有种四处扩张的感觉。

然而在他眼中就是凌乱,像某个姑娘被一群男人撕烂了衣物一样。女人只有衣物完整的时候才能尽显美妙玲珑,字也是一样。他所书写的字笔画有力,但结构紧凑优美,就像一个美人站立在白纸之中一般。

笔画少的字仍然清瘦,却不再直来直去,而是配合着其它大字适当呈现曲线,尽显优美之感。而笔画多的字也不再臃肿凌乱,八爪鱼该收的爪子都适当收拢,厚实而不张扬。

字如剑,锋利却寒芒内敛。剑不出,则不伤人。剑一出,必直击要害。

李大福有些担忧,他看着十三的小脸:“写得不错,不过太清秀了,如同女人一般。女人太过柔弱会被他人欺负,字太清秀能否经得起敲打?”

张氏看不懂字,却听明白了自己相公的话,不过她可不同意这样的说法:“清秀有什么不好,女孩子就应该长得清清秀秀的,如此才会招人喜欢。小燕儿,别听你爹的,就这样练。”

此时此刻,张氏似乎已经忘记她早上“女娃识字无用”的说法,也许是因为刚才那两块肉的关系,在不知不觉间她突然觉得小燕儿学学字也好,至少不会像她一样“字认得她,她不认得字”。

十三脸上依然挂着甜甜的笑容,点头应承着:“嗯,我听娘的,不听爹的。人家是女孩子,写字清秀很正常的嘛。”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其实十三的心里还是有些触动。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如果他前世不是皇子殿下,如果他不是一个扬名江湖的剑客,自己又怎么连累娘亲?

不过他现在却扮成了女儿身,就算字写得异于常人一些,这个世界的大文豪们难道还能跟他一个小女子计较?况且就算想要找他麻烦,那也还得掂量掂量一下才行,他现在已经摸到了一点剑术至理的痕迹,只要多给他一些时间摸索,那么他的剑道就会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

外人看他是女儿打扮会觉得柔弱可欺,但谁又能知道他身怀高明武功?

前世为了把剑道修到大成,他在内功和轻功上的修炼可也没有半点偷懒。而来到这个地方后他也一直在偷偷修炼内功和轻功,只不过没有再被任何一个人知道,连李大福都完全被蒙在鼓里。

李大福看着她们“母女”两一唱一和的,心中微叹的同时也只能安慰自己:字而已,应该不会吸引太多人注意吧。

虽然十三不是他的儿子,更不是女儿。但自从把十三救回来之后到现在,他一直都把十三当成自己的亲人,这也许是因为他颇为想念自己失散的女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