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发现了我的紧张,秦风敛下灼人的眸光,唇角噙笑,放软了语气:“听口音,飘云姑娘不是本地人?”

“恩,我是从南方来的。”这次我可没说谎,穿越来之前我确实是住在祖国南方。

“南方?哪个地方?我老家是福建福安的。”严宇夏满脸好奇。

我脑子里搜索了一遍,回想着我在宋府这些日子里看的各地日志,在21世纪我的家乡,类似于这里的……“我家乡离象郡有些距离。哦,我们当地人也叫那里桂林。因为种了很多桂花树。”我如实回答。

“象郡?离云南很近,那里的能人异士颇多。那么,这五子棋是你的家乡的对弈方法吗?”严宇夏一直发挥着他那勤学好问的天性。

“恩,从小我就会了。”

“有意思,下这棋花的时间不多,但是很考人的智力。老幼皆宜。”秦风赞叹。

我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说:“今天是我占你们的便宜了。”

“哪里,飘云姑娘如此聪慧,是秦某心思不够慎密,愿赌服输。”

秦风一笑带过,那明媚的笑颜,如沐春风,直把我心里吹出一波一波的涟漪,让我看傻了眼。他……长得太祸水了,那么的高雅、脱俗,只是,完全不似女子的柔媚,反而隐隐透露出一种男子才有的英气,却又似璀璨的明珠,散发出淡淡的光芒,让众人的目光,就这么自然而然的被吸引过去。

“欲把西湖比西子,从来佳茗似佳人……”不知为何,脑子里会浮出这样一副对子。

两人皆是一惊,眼神一亮,竟异口同声道:“好词!”

我呆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忙摆手澄清,“啊!那个,我随口胡说的!”我没有要盗用古人智慧的意思,只是有感而发而已……秦风抿唇一笑,再次玩味地打量着我,“想不到,飘云姑娘不但口齿伶俐,心思敏捷,文采也不输人呢!”

“欲把西湖比西子,从来佳茗似佳人。”严宇夏又重复了一遍,高兴地说:“这对子甚好!倒是可以用在茶室!”

秦风点点头,看向我,询问道:“不知飘云姑娘意下如何?可否不吝赐秦某墨宝?”

我心虚地猛点头,“只要这里的老板没意见,我绝对无私奉献!”

“哈哈哈,飘云姑娘真是有意思。”严宇夏笑道,“藕香居的老板怎么可能会有意见呢!难得有人作出如此好的对子,不用实在可惜!你说是不是啊?秦大老板!”

“秦、秦大老板?”我咋舌,吃惊地看向秦风。

他对我笑笑,优雅地起身,引导我下楼,来到一楼大堂中央。

那里有一张长方桌,早已摆放好了文房四宝,想必是为了方便那些文人雅士在此挥毫泼墨、抒发感情用的。

“请吧,飘云姑娘。”他朝我做了个手势。

我吃惊地张着嘴,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是要我写下那副对子。

可是,我的毛笔字能看吗?用钢笔勉强可以书写工整秀气的楷体,毛笔完全不行啊!

看他满脸诚挚,我嘀咕了一句:“待会儿你可不许笑我。”然后,随便抓起一支比较趁手的笔,沾上墨汁,在纸张的边缘小心翼翼地写下。好歹我有自知之明,就不浪费人家的纸了,毕竟,古代造纸也不容易。

完成大作,我呼出一口气,抬起头,不意外地看到他抽搐的嘴角和隐忍的笑意,眼睛眯得弯弯的,都成月牙儿了;而他的手,握成拳头,微微颤抖着。

我把笔往笔架上一搁,赌气道:“笑吧笑吧,憋不死你!”

“哈哈哈——”这混蛋居然真的放声大笑起来!

笑声惹来好奇宝宝严宇夏同学,他也跑下楼来凑热闹,果然忍不住咧开嘴笑了。只是好歹给我留了面子,没笑出声。

半饷,等他们都笑够了,在我的怒目瞪视下,秦风才挽袖,执笔一挥,洋洋洒洒书写下14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好有气势!原来,人家是有真材实料的,难怪会嘲笑小女子我了。

我撇撇嘴,安静地站立一旁,就看他招手唤来小二,嘱咐几句,那小二小心翼翼地把纸张卷好,放入画筒里,抱着画筒出门去了。

回到二楼,我们又闲聊了几句,无非是询问我的住所和这几天的行程以及日后的打算。

当他们知道我孑然一人旅居于此,都很吃惊。

“虽说现下太平盛世,明里没有,但是暗里劫掠**等恶事也还是时有发生的。象飘云姑娘这般的妙龄女子,出门在外更应该带着随从。你怎么敢只身出门呢?”严宇夏很好心地提醒我注意安全。

我心虚的转开视线,略做思考,然后长叹一声,开始编故事:“这个……我自幼随母亲生活,并未见过父亲。家中并没有其他亲友或是杂役什么的。平时也只有师傅指导我学习,还有一个很亲切的邻居叔叔经常照顾我。但是……”

我咬咬牙,一脸悲痛,缓缓说道:“他们如今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独留我一人苟活。所以,我就开始四处游历,领略各地风土人情和祖国大好河山。反正,身上的银两也够我逍遥一阵子。只要节约点,过个几年没问题。”

我说的也很真实啦!本来我就是单独闯入这个时空,老妈师傅张导演以及我的朋友们,自然是不在这个世界了。可是,几年以后呢?万一回不去,我又该何去何从?总不能真的找个男人嫁了吧……待我说完,看我陷入沉思中,两人皆是沉默不语。

半饷,严宇夏皱眉说道:“飘云姑娘长久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秦风打量了我半天,才问:“飘云可会看帐本?”

我摇摇头。废话!你们做的古董帐本我即使看得懂也要花很多时间啊!我财会学的都是阿拉伯数字!

“可会抚琴颂曲?”

我又摇摇头,老实承认:“会唱歌,弹古筝勉强过得去。其他乐器没学过。”

“这……”秦风确实也为难了。

这不怪他们,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下工作机会原本就不多,适合女性的就更少了。

秦风又细细地研究了我的衣着打扮,一点一滴分析道:“飘云姑娘谈吐不凡,心思慎密,应该是家里教养得极好。衣着虽然看上去很简洁,但这料子也不是一般小户人家能穿上的。单这束发的天蚕丝,质地坚韧,可是连富贵人家官宦子弟都极难求得的宝贝。”

闻言,严宇夏惊异的看着秦风,又一脸不置信的望向我。

我差点想跳起来高声疾呼:这不是我的东西!确实,这些都是万剑山庄的侍女服,自然不是一般小户人家穿的!那个头绳,天蚕丝什么的,是我在玄羽房里顺来的,没想到居然不是俗物!一回想起那天的情景,我的脸不由得烧了起来。

秦风笑笑,看向我的眼光中带上一种不知名的色彩,继续发表他的看法:“虽然未施脂粉,但是,姑娘细皮嫩肉的,肤若凝脂,面色红润,发如流泉,双手白皙又修饰得极好,看来经常有做保养和护理,说明你家务事沾得不多。而你全身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一点阴霾之气都感受不到,一双眼睛清澈明亮,意志坚定,遇事未见慌乱,丝毫没有矫揉造作的成分。想必姑娘是自小未受过委屈,娇惯着养大的,应该是非富即贵之人。不知我说得可对?飘云——怕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吧?”

我晕!原来在宋府待了一个月,已经把我保养得那么好了啊!其实,在21世纪的时候,我做家务的机会也不少哇!哪来的娇生惯养、非富即贵?不过,现在的我长得白白嫩嫩倒是事实,全多亏了小绿一日三餐给我进补。我彻底无语了。

他叹了一口气,“想必,姑娘以前是由旁人侍侯惯了的。所以,你也不适合当丫鬟去侍侯别人。”

我感激地点点头。知音啊!我连头发都梳不好,怎么侍侯别人?

不过,也不是说我什么都不会,可以稍微逗弄一下他们。

“虽然小女子身无所长,但是叠被侍寝,端茶倒水,这些简单的活儿我还是会做的。”我故作娇羞状地凝视着他们,十分认真地说道。

“噗——咳咳咳——”严宇夏同学没把持住,刚喝了一半的茶水就被我的话给吓得呛到了,满脸涨得通红,咳个不停。

我笑嘻嘻地站到他身旁帮他拍背抚胸,柔柔的娇声说道:“严公子,就算是想要奴家帮您叠被侍寝,也不要表现得那么兴奋和直接嘛!奴家会害羞的啦!”说着,小手在他胸前揉捏了一把。恩,不错,就是肉少了点,略显单薄。

这下他是困窘得话都说不出来了,一边翻着白眼,一边还用手指颤抖地指着我,差点没背过气去。

秦风在一旁乐得咯咯直笑,“宇夏,你也有今天啊!我一直以为你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呢!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失态。”

就这样,大家边笑边闹地又闲聊了一会,我便起身委婉的告辞。

今天实在是累坏了,现在的我,只想好好休息。

秦风和严宇夏倒也没坚持,于是大家决定日后找机会再聚。严宇夏欠我的这一餐,就留到下次了。

分别的时候,严宇夏偷偷告诉我,说茶室里的伙计不叫小二,叫茶童,或者侍童。

我偷偷的在心里捏了一把汗。原来,我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秋菊进城啊……今天还真是让人看笑话了。

回到一间客栈,小心翼翼地把银票收好,我唤来小二帮忙打好热水,泡了个舒服的热水澡。

长长呼出一口气,头脑开始运转。

这样长久下去不是个办法,我应该找个地方安定下来。

确实,如秦风所说,在这个落后的地方,我找到合适工作的几率实在是太低了。

在现代我学的是管理,什么厚黑学帝王学XX理论OO思想XXOO主义,什么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关系学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英语等等,在普通人家多数用不上。总不能叫我去做皇帝的幕僚吧?而且看现在太平盛世的样子,肚子里装的那点三十六计和孙子兵法也暂时派不上用场。难道,去做间谍?寒……我从小就喜欢钱但是不喜欢管帐,看到帐本就头晕,做不了帐房。而且,账房的毛笔字要好。

做丫鬟侍侯别人?想都不要想!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才是我的传统美德。

侍妾……去死!谁敢抢我回家侍寝我就叫他家里鸡犬不宁鸡飞狗跳鸡飞蛋打顺便把他的小鸡鸡切掉扔去喂狗。

走仕途?不知道这里任用女官不。

青楼名妓……算了,我唱歌还行,弹那什么破琴还要会吟诗作画喝酒调情长袖善舞的,还要周旋在那么多死色狼男人身边任人上下其手遭人白眼跟美媚们争风吃醋抢夺客源,不是我所能忍受的苦差使。一个不爽我把青楼拆了都有可能。向来只有我调戏美人哪有别人调戏我的份。让我去做小倌苑的管事嬷嬷还差不多。

要不,做奶妈?保姆?厨娘?

都不是我的专长。(做奶妈也需要专长?—__—!!!)至于武术,跟师傅练了很多年,但是看蓝月那身手,连一个富豪家的丫鬟都如此厉害,想必我的功夫在这里也只能算是三脚猫水平。所以,保镖和杀手也不适合我。

我的专长……唉,果然还是适合做米虫。

泡到水都温了,我还是没想到什么好办法,只得悻悻地爬出浴桶,擦干身子,裹了件中衣就往**滚。不想了!睡觉!车到山前必有路。明天的事,明天再来烦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