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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秋,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秋天。

??铁了心的李凤花,竟然把一纸离婚诉状送到法院。

??马春贵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这一天晚上,马春贵耐着性子对妻子说:“喂,夫妻吵吵闹闹是常有的事,也不至于说离就篱吧。再说了,所有的事情都是你自己搞出来的,你不反省自己,反而一意孤行。你不但破坏了我们这个小家庭,害了我和孩子,也害了我们双方的父母,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即使如此,我还是迁就你,希望你迷途知返,重新做人。你反倒好,要离婚。我反正是不同意,你可以去撤诉,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结婚是我的自由,离婚也是我的自由,这是婚姻法赋予我的权利。我有权提出离婚,我不想与你就这么窝囊地生活下去,我要寻找自己的快乐和幸福。”

??“你知道什么是幸福吗?难道贪图享受就是幸福吗?”

??“我贪图什么了?孩子是你带大的,还是家里的事情你包了,站着说话不腰疼。”

??“这些我都承认,你做的比我好,我心里愧疚,对不起你,现在不是在努力补偿吗?再说了承担家务与思想不健康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做人要正派,不能做不要脸的事,那样对不起丈夫和孩子,也有损自己的形象,不值。”

??“你少来那一套,老是抓住别人辫子不放,还是不是一个爷们。”

??“那好,我原谅你,你撤诉吧,咱们别闹了,以后好好过日子,行不行?”

??“没门!我算看透了,再跟你过下去,我会发疯的。坚决离婚!非离不可。你别再来革命的那一套了,我受够了。你等着法院判决吧,法官是会保护我们妇女儿童的。哼!”

??“随便你怎么说,我就是坚决不同意!”

??法庭来人调查时,马春贵陈述了妻子的种种不是,但他坚决不同意离婚,理由很简单,他要保全这个家,他还要再做做妻子的工作,可以原谅她的一切,只要不离婚。

??法律是无情的,司法程序是要严格履行的。没过几日,法庭开庭的通知书还是如期送达到马春贵手中。

??接到开庭的通知书,马春贵苦闷了几日,心里寻思着:明天就要开庭了,我去还是不去呢,不去吧,法院的同志说了,那会缺席判决的,那不成了李凤花一言堂了吗。去吧,我不是把自己的脸彻底丢尽了吗。我真的不明白了,妻子已经背叛了自己,我的忍耐程度也到了极限,她怎么还敢公然提出离婚,我竟然成了被告。就是要离婚,也应该有我先提出来,她有什么资格?看来,我们的婚姻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不行,我得去!

??上午8时正,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不公开审理。

??“原告李凤花诉被告马春贵离婚案,现在开庭。”审判长宣布道。

??法官:“原告李凤花,你诉与被告丈夫马春贵离婚,陈述理由。”

??原告:“我与被告长期感情不和,没有共同语言,经常吵闹不休,精神上已经承受不了了,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我请求法官判决我们离婚,我可以什么都不要。”

??法官:“被告马春贵,刚才原告陈述的离婚理由,你听清楚了吗?同意离婚吗?”

??被告:“尊敬的审判长,原告的理由站不住脚。我们结婚以后,感情还是很好的,她也能吃苦,我感谢她里里外外操持家务,支撑着这个家。但是,自从她进城以后,思想变化很大,不求上进,贪图享受,生活作风腐化。她曾与多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被我现场捉奸一次,有当事人字据为证。我为了这个家,为了我的声誉,也为了挽救她,我忍辱负重,不计前嫌,多次原谅了她,并且一直生活在一起,而且还有夫妻生活,就是近几个月来不正常,她不让我靠近。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与她共同生活在一起,毕竟我们是结发夫妻,孩子也这么大了。我承认我们夫妻关系紧张,但没有完全破裂,所以我不同意离婚。”

??法官:“原告,被告说的是事实吗?”

??原告:“他说的都是屁话,没有事实根据。他这个人就是固执,死要面子,脑袋不开窍,老是革命革命地教训我。我又不是他的革命对象,出气筒,干吗老实跟我过不去。再说了,即使我有什么不对,他也不至于整天阴着个脸,好像谁欠他几百吊钱似的,这日子可怎么过呀。我们是经别人介绍结婚的,婚前没有多少感情基础,互相不了解,婚后很多矛盾就暴露出来了。我们是水火不相容,不能再生活下去了。我坚决要离婚,非离不可。”

??法官:“原告,你的行为法庭调查过,有事实依据,你是有过错的。现在被告不同意离婚,愿意与你和好,我们劝你考虑考虑,撤诉为好,回去好好过日子。”

??原告:“我看到他就够了,没有和好的可能。”

??法官:“原告,被告,你们愿意接受法庭调解吗?”

??被告:“我同意。”

??原告:“我不同意。”

??法官:“鉴于双方有一方不同意法庭调解,经合议庭讨论后宣判,现在休庭。”

??半个小时后,继续开庭。

??法庭是庄严的,法律是公正的。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