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清代规定,后宫女子都要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其中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从八旗(含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中选秀女,通常是隔3年进行一次;另一种是从内务府三旗(清朝起家时由皇帝自领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也称“上三旗”)中的普通旗人家挑选秀女,每年进行一次。内务府三旗的选秀主要是为宫中挑选宫女,如按当时规定,皇太后配有宫女12名,皇后10名,皇贵妃和贵妃可配8名,妃和嫔6名,贵人4名,常在3名,答应有2名。这些在宫中服役的宫女,除了个别被皇帝看中而升为妃嫔的外,其他大都服役到25岁后放出宫外,自行婚嫁。

八旗的选秀则要严格得多,因为它主要是为皇帝、皇子、皇孙、亲王和郡王物色婚姻的对象,并非是所有旗人家庭的女子均可参加。按嘉庆年后的规定,参选的家庭分为在京和外任官员及文武职的区别,具体情况如下:在京为官的文职须七品以上、武职须六品以上;外任官员文职须五品以上、武职须三品以上。也就是说,当时的能参选的均为有相当品级的官员家庭女子,而且必须在13岁到17岁之间,且身无残疾、未曾裹足,方可备选。清廷之所以对选秀作出如此严格的规定,一来是为了保证满洲贵族血统的纯正与高贵,二来也是因为清宫中嫔妃(包括宫女)较前朝大大减少,“三千佳丽”的现象在清朝已不复见。

据记载,在应选之日,参加选秀的秀女们由神武门进至顺贞门外等候,然后由太监按名册顺序引入,通常是五人一排进行初选,初选中的随后还要再度进行复选。那些在复选中被选中的秀女,优秀的留在皇宫成为后妃的候选人,而其余的便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

由此看来,慈禧和妹妹都曾在选秀中通过复选,不过慈禧更胜一筹,在咸丰元年(1851年)的选秀中,17岁的慈禧脱颖而出,得以留在皇宫并被封为兰贵人;慈禧的妹妹则在下一次选秀中未能选入皇宫,而是在后来成为了咸丰的七弟奕譞(后来的醇亲王)的福晋,她生下一个儿子名载湉,也就是后来的光绪帝,这是后话,先按下不提。

说起慈禧的第一个封号“兰贵人”,很多小说笔记误以为“兰儿”是她的乳名,实则不然。据慈禧家的后人称,慈禧的乳名实际上叫“杏儿姑”,“姑”是满人对未成年女子的通常称呼,而“杏儿”的名字则是因为当时家中庭院种有几棵白杏树,由此,慈禧的爷爷给她起了个大名叫“杏贞”,小名“杏儿”,取义“忠贞”之意。至于咸丰皇帝初封杏贞姑娘为兰贵人,大概是因为咸丰最喜欢玉兰花,因此给她这样一个封号。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这是慈禧改变命运甚至是主导晚清历史的第一步。由此,17岁的杏贞姑娘便搬进了皇宫,成为了咸丰皇帝的兰贵人。皇宫一入深似海,这位从小就过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官宦小姐,又该如何开始她的新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