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之中身份较高的人到其他国家的时候,大多会穿本国的国服服色:水韵是白底蓝边或蓝花纹,巽飞是白底银花,红莲是红底亮金花纹,天雷是紫袍暗纹,森丘是黑底赤金花纹。舒榒駑襻走在大街之上,人流虽然拥挤,去能一眼分辨出各人的所属国家。

水韵与森丘相聚遥远,长途跋涉由水韵赶到沙城来夺取索命环的人并不多。巽飞的人本就性情随意恬淡,很少有争强好胜之心。如今国内有百里飞云这样的明君执政,又有十级神器御风刀镇国,也没有什么人跑到森丘的边城来凑热闹。放眼望去,大街之上,大多是身着三种服色的人:红色,紫色和黑色。

街道两旁的摊位除了吃食外,卖得最多的就是沙城所特产的一种叫做沙晶的白色晶石所做的饰品。在此之前,沙城的饰品在本地制作完成后,必须运往森丘的各大城镇去卖。这次索命环临世,沙城的商人们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商机。到了沙城一趟,谁不想带点儿东西回去,个亲朋做份礼物?

为索命环来到沙城的不是王侯将相,就是富家阔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都不缺钱。送到嘴边的肥肉,商贩们难免就要狠狠宰上两刀。于是,在不到一个月之内,沙晶饰品的价钱就翻了几番。

众多饰品之中,价钱最高的就是用沙晶仿制成的索命环。大部分人都觉得,就算拿不到真的索命环,带一对儿假的回去,也不算空手而归了。于是,这种仿制的索命环立刻就变得供不应求。不论价钱多高,都有人卖妍。

蝶舞和凌天痕走出客栈不远,就看到有一家珠宝行搭起了高台,正在拍卖一对儿索命环。蝶舞觉得好奇,也凑上去看。就见黑丝绒的托盘上,放着一对雕琢得十分精细的镯子。看镯子的材质,似乎是一种介于水晶和白玉之间的一种材质,散发着圆润剔透的光彩。与其说,这是一对儿镯子,不如说是一对儿轮子。因为,每只镯子外侧都均匀地排布着一圈锯齿,镯子身上还雕刻着蝴蝶花纹。

尽管那镯子的做工十分精细,蝶舞左看右看,都不觉得它好看。回想之前所见过的神器,无不是造型古朴典雅,透着一股圣洁之气。怎么这索命环不仅锋芒毕露,还没有半分神器的雅致?撇了撇嘴儿,蝶舞忍不住侧头问凌天痕:“索命环,就是长这个样子的?这戴在手上……能好看吗?”

铺户的老板正在喊价,等着周围的人加价,听蝶舞这么一说,脸色立时有些发窘:“这位姑娘,长得天仙儿似的,说话怎么这样不留情面?小店一向货真价实!这是按着史书上的记载的样式,由小店的工匠精心雕琢成的。沙城中卖出的几副索命环都是这个样子,哪还有假?疃”

凌天痕也不去理睬那珠宝行的老板,只是望着黑丝绒布上的那一对儿镯子点了点头:“索命环确实……不是这样子的……”

“噗……”蝶舞秋波流转,笑容娇俏,“我就说呢!要是索命环长得这么难看,不要也罢了。”

珠宝行的老板脸色铁青,想要发作。可是见到蝶舞笑容美艳绝伦,就一时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听你的口气,这索命环似乎注定要落在你手里了?要不要,还要看你喜不喜欢?”

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从一旁传了过来。接着,有一队人簇拥着一个少女从人群外走了进来。为首的两个侍从左推右撞地将围观的人群驱散到一边。一个身穿华丽紫色衣衫的少女随后走了进来。第一眼看去,这少女也算是个美人。可是,仔细打量起来,就觉得这少女的脸上的线条未免有些太过粗糙,看得时间久了,反而觉得不怎么好看了。

锦衣少女一脸高傲的神色,瞥了黑丝绒布上的那对沙晶索命环一眼,冷哼了一声道:“我倒觉得这索命环好看得很。老板,这个多少钱?”

看到锦衣少女飞扬跋扈的样子,珠宝行的老板就看出她一定是个有钱人,心里知道,这种目空一切的有钱人最要面子,绝对不会讲价。老板眼珠一转,说道:“姑娘,我看还是算了。这对儿索命环已经叫到了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算什么?”锦衣少女向身旁的侍从一挥手,“拿一张一千两的银票给他!”

见那锦衣少女如此团冤大头,掏了一千两银子,买了一对儿难看的镯子,蝶舞哭笑不得,扭头对凌天痕轻声说了一句:“我们走吧。”

“等等!”蝶舞刚要转身,锦衣少女已经拦在了她和凌天痕面前,“没钱跟我争东西,便想逃吗?”

蝶舞微蹙娥眉,不欲与这少女纠缠,索性不去理她,又转了一个方向,打算绕过她离开。那锦衣少女却一挥手让手下挡住了蝶舞的去路。周围的人见那少女衣着华丽,出手阔绰,知道她的来头一定不小。不想招惹是非,纷纷躲了开去。

“我本就无意与那种仿制成的索命环,更谈不上与你争。”抬头望着面前的锦衣少女,蝶舞淡淡道,“我不认识你,与你也没有任何瓜葛。姑娘拦住我的去路,有什么特殊的事情要跟我说吗?若没有事情要问,就请让路吧。”

见蝶舞生得千娇百媚,锦衣少女心中早就升起一股妒恨。暗暗将自己和蝶舞比较,她知道,自己的容貌比不上蝶舞,才故意摆出一副阔绰的样子。她原想着,自己不眨眼地随手就掏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蝶舞一定会惊羡不已。没想到,蝶舞连正眼都没有瞧她一眼。

锦衣少女拦住蝶舞,就是想在权势上证明自己别蝶舞强,好找回一些面子。然而,蝶舞不卑不亢,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反而使她一时无法找不到借口拦住蝶舞。侧头看到了一旁带着面具的凌天痕,锦衣少女眼睛一亮:“这个人没事带面具做什么?长得太过难看,不敢见人吗?把面具摘下来,给本公主看看!”

锦衣少女若是在蝶舞身上找茬,蝶舞反而不会在意,但是她偏偏说到了凌天痕身上。蝶舞双眉紧锁,冷冷望着锦衣少女,语气也不再客气:“别人带不带面具,与你何干?凭什么要摘下面具来给你看?”

“我……”锦衣少女,顿了顿,随便编了个理由道,“我家昨日有一个小厮逃跑了。我们正在寻找。这人遮遮掩掩地,我怀疑他就是手下逃跑的那个小厮!”

见锦衣少女一味地胡搅蛮缠,蝶舞心中就已经觉得不悦,等到听她居然信口开河,说天痕是她们家逃跑的佣人,蝶舞的肺都气炸了。正打算反唇相讥,凌天痕已伸手拉住了蝶舞的袖子,朝她轻轻摇了摇头,伸另一只手的三根手指,取下面具,淡然笑道:“姑娘是说,在下像你家逃跑的小厮?”

低沉悠扬的声音响起,一张美得另天地失色的脸展现在面前,最是凌天痕唇角那一抹邪魅的笑容,无形中便会撩拨起少女们的春心。锦衣少女正值花季,见到凌天痕妖孽的面容,立时就被迷得神魂出窍,泥胎般愣在了当场,丝毫无法动弹,仿佛连呼吸也停止了。

只要不是瞎子,谁都能看得出:凌天痕也许是一个清高的文士,也许是一个桀骜的将军,也许是一个高傲的帝王,也许是一个豪气干云的枭雄,但他绝对不会是一个下人。有一种人天生就不会屈居人下,一生下来,就注定让万万人拜服与他脚下。凌天痕无疑就是这种人。

然而,锦衣少女却好像真的瞎了,直勾勾望了凌天痕好一阵,她居然开口说道:“没错,他就是我家逃跑的小厮。既然被我找到了,还不随我回去?喂!你们还愣着做什么?快过去将他绑了带回去!”

从那锦衣少女的神情,蝶舞就看出她已对凌天痕一见钟情。只不过,蝶舞实在没有想到,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这锦衣少女居然想要这样强霸民男,将凌天痕带回家。

锦衣少女身旁的一个贴身侍从也看不下去了,凑到锦衣少女身旁小声道:“公主,算了吧!不知道对方什么来头,就这样将人带回去,不知会惹什么麻烦。要是被王上知道了……咱们都得吃不了兜着……”

那侍从的“走”字还没有说出口,锦衣少女已经一个嘴巴抽在他脸上:“哪那么多废话!让你们将人带回去,没听到吗?我说他是咱们家中逃走的小厮,就是咱们家中逃走的小厮!”

侍从伸手捂着火辣辣的脸颊,只得无奈地答应了一声,准备上前捆绑凌天痕。

还没等到那些侍从动手,一旁已传来了一个沉着冰冷的声音:“呵呵!我们森丘国的圣者什么时候成了天雷如花公主的侍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