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雇佣兵,蝶舞去过很多地方,也看到过易子而食的惨状。舒残颚疈只是,到了水韵之后,她所看到是一片富足安定的景象,没有想到,玄天大陆也会发生这种惨状。听老妇人讲述,眉头不仅皱了起来:“那时的国君,真的这么昏庸?”

老妇人冷笑道:“那昏君唯一的才能就是想方设法鱼肉百姓。他自己年老力衰,却还要年年选拔美人进宫,不知白白糟蹋了多少如花少女。他身为一国之君,却不喜臣子进谏,凡是数说他不是的人,都被他满门抄斩。最后,朝中的忠臣都是敢怒而不敢言了。”

“少爷素来对昏君的行为不满,更不想去平乱。无奈他终究是个情种。听那昏君说起,刁民造反一旦成功,就连怜月公主也难逃厄运,还是心软了。最终还是答应,领兵带队前去平乱。可是,到了叛乱之地,看到难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样子,他又哪里下得了手去屠戮?”

冷子兴突然皱眉说道:“那些起义造反的人们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迫不得已才起义。杀这些无力反抗的可怜人,才是真正的失道。他,若是为女色而屠戮无辜,我才真的会看不起他。”

老妇人愣了愣:“小少爷,你不愧是少爷的亲生骨肉,连说出来的话,都和他一般不二。少爷当时也曾说,这些不过是些被迫造反的无辜之人。若是杀了他们,自己就成了千夫指万夫骂的罪人。少爷又说,顺兴气数已尽。等到乱民冲入皇宫之时,那主上和公主都会不得善终。既然顺心迟早要亡,不如就亡在他的手里。或许可以保住主上和公主的性命,也不枉君臣一场。”

“所以,他就亲自领兵造反了?那他最后,为何还是抢占了我娘,杀了我祖父?”冷子兴也愣了愣。连他也没想到,自己的生父犯上作乱,竟然是出师有名。十七年来,他一直认为自己的生父是个为人所不齿的乱臣贼子,实在难以相信,自己竟然一直冤枉了他。

“呵呵!人作孽犹可谓,自作孽不可活。若不是那昏君自己作死,又怎么会死?”老妇人一阵冷笑,“那时,少爷在顺兴的威望极高,一挥手便有万人响应。他领兵攻打兴城之时,多数守兵都是自动投降的。不到半日,便攻破皇城,俘虏了昏君。那昏君居然故技重施,再次搬出怜月公主做了他的挡箭牌。”

冷子兴摇头道:“不论如何,他在那时占有了我娘,都难脱趁人之危之嫌。”

“趁人之危?少爷根本就没有接受那昏君的条件,并当场就拒绝了昏君的要求!”老妇人愤愤道,“是那昏君自己……是那禽兽自己给怜月公主灌了药,将她扒得一丝不挂,包在被子里送到了少爷的屋子。少爷对怜月公主爱慕已久,见她主动投怀送抱,又怎么会拒绝?看当时的情形,少爷还以为怜月公主是自己愿意委身于他,心中欢喜,才……才铸成了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