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是我食言了    出了一点事故,额头淤血,身上、胳膊上也有擦伤。    这里发不了照片,我发在新浪微博了(默雅VB),质疑的读者可以去求证。    你们认为是借口,那就是借口吧,无所谓了,我很很累了。    脸过敏了,要发“毁容”的照片证明。    笔记本坏了,要发在电脑城维修的照片证明。    去购置台式,要发没拆标签的台式机和机盒的照片证明。    在医院打点滴,要发正在打点滴的照片证明。    母亲住院,要发在医院病房护理照片证明。    身体受伤了,要发伤处的照片证明。    在催债、打官司,要发我和欠债人的聊天记录证明。    家里停电了,要发开着开关,但灯不亮的照片证明。    ……    即便如此,在你们眼里,这些也都是借口嘛。    请问,要怎样清明才不算是借口?    另外,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一定要把自己的私生活曝光在读者眼皮底下,来证明这些呢?    我家就是事儿多,又怎样?    请大家弄清楚一点,我跟的合同上没有那么一条“必须保持日更”这样的规定,跟读者也没有这样的协议。    只要我不弃坑,不烂尾,谈不上什么没有职业操守吧?我就算是周更月更,那也是我的自由。    ----    ps:那天说了完结前争取不断更,昨天是意外中的意外,这两天落下的更新,我争取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