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若琉璃的眼眸中闪过一抹狡黠的神色,费尔.楠柯神秘地笑笑,说道:“舍不得孩子套不来狼嘛!况且,这也是捉拿潘娜雅的最佳时机,难道你想错过吗?你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有我呢。”

“好吧,就依你。”虽然洛克总感觉费尔.楠柯的计划不妥,但是,他也说不出哪儿不对劲儿,遂点头答应了。

“小哈,你过来!”费尔.楠柯朝冥王招手。

冥王从秋千架上跳下来,晃晃悠悠地走到费尔.楠柯面前。“噗通”,他一屁股坐了下来。

费尔.楠柯笑道:“一个大清早的,为什么无精打采?安琦亏待你了?没给你吃饱,还是没给你穿暖?”

“哪有啊,绮儿妹妹把本人当贵宾一样。”冥王将两肘拄在膝盖上,用双手撑着下巴,水蓝色的眸子就跟即将干涸的水井一样死气沉沉。

洛克说道:“又在想念赫克特E?自从赫克特E死了之后,你就跟变了个人儿似的。”

“就是嘛,赫克特E死了,没人跟本人玩儿,实在是太闷了!”眉头紧蹙、俊脸凝霜,浓密的睫毛覆盖了眼眸。冥王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小哈,你听我说。”费尔.楠柯拍拍冥王的肩膀,微笑着说道,“在人类世界里,婚礼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明天就是安琦和叶枫大婚的日子,这样的机会可是很少有的哦!你不想体验一下吗?”

“他已经体验过了。”洛克小声咕哝一句。

“此话怎讲?”费尔.楠柯很惊讶。

洛克把冥王和大角星人们偷穿婚纱的事儿说了一遍。

“哈哈哈……”费尔.楠柯朗声大笑,“大角星人实在是太顽劣了!如果我没猜错,一定是赫克特E出的主意。听血月说,赫克特E在复制的过程中基因发生变异,就像人类的多动症一样,他比任何一个大角星人都要活跃。”

“可是他已经死了。”冥王依然垂着头,他还没有从悲伤中走出来。

“你不用难过,如果能够回到哈比星球,我再为你制造一个赫克特E出来。”

“真的?”冥王惊喜地抬起头来,水蓝色的眸子也终于恢复了神采。

“当然!不要忘了,我原本是哈比星族王子,同时也是哈比星球上最优秀的科研专家。”

“最英俊的王子、最优秀的专家,沦落到地球上竟然变成令联邦调查局最头疼的黑帮头子。哈哈哈……”洛克大笑起来。

“要不怎么说天意弄人呢!”费尔.楠柯面色绯红,“好了好了,言归正传。小哈,你又不是女人,光穿婚纱是没有用的,明天,你要穿上新郎的礼服,体验一下当新郎的感觉。等到将来你娶王后的时候就不会紧张了。”

“哦?好啊好啊!上次试穿新娘婚纱的时候,还没有来得及试穿新郎礼服呢,血月社长就闯了进来。本人听楠哥的,也体验一下当新郎的感觉。”水蓝色的眸子闪亮起来,冥王美得不得了,心想:本王要是穿上新郎礼服,一定比叶枫还要帅,说不定人家会以为本王就是新郎呢!

费尔.楠柯一瞧冥王喜滋滋的神色,就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

“小哈,当新郎可是要承担风险的。”

“为什么?”冥王感觉很奇怪,“不是有很多保镖吗?怎么会有危险?”

“呃,是这样的。”费尔.楠柯略一沉吟,说道,“你不了解,人类,特别是人类中的女子,她们尤其喜欢像你这样的帅哥,她们或许会把你抢了去,逼迫你跟她们成亲。”

“啊!不会吧?”冥王大惊失色,“本人只会和冥后成亲,伟大的先知荷马说,本人的冥后是女神,她的名字叫……叫……”

“叫珀尔塞福涅。”洛克提醒冥王。

“对,就是叫这个名字。”冥王肯定地点了点头。

“没错,先知的话肯定是对的,所以,你不能被人类女子抢了去。还记得我送给你的电磁枪吗?它还在不在?”费尔.楠柯一边说,一边朝洛克挤了挤眼睛,并且悄悄地竖起大拇指。他已经猜出来了,是洛克忽悠冥王。

“电磁枪?”冥王想了想,然后把手伸进风衣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才掏出一个类似于打火机一样的东西,“楠哥送给本人防身的,本人一直把它带在身边。”

费尔.楠柯一击掌,兴奋地说道:“没错,就是它,你要用它来防身,只要有了它,没人敢伤害你。记住,今晚我派人给你送新郎礼服,明天你一定要把新郎礼服穿在身上,并且带上电磁枪。如果哪个女子敢对你不敬,你就用电磁枪把她放倒,然后……”嘴角上扬,眉毛弯成月牙状,费尔.楠柯邪魅地一笑,“你想怎样就怎样。”

水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迷惑的神色,冥王望向费尔.楠柯,嘴唇翕动了半天,才吐出几个字:“本人想把她送给楠哥,楠哥还没有女朋友呢!”

“你……”费尔.楠柯气得说不出话来,心想:一定是浴室里的那一跤又把他摔傻了,竟然连风情都不解。

“对对对,没错儿。”洛克急忙嚷道,“送给楠哥,或者送给我也行,我也没有女朋友呢。”

“你……添什么乱?”费尔.楠柯恼怒地瞪了洛克一眼。

洛克把嘴巴附在费尔.楠柯的耳朵上,低声说道:“如果冥王把潘娜雅放倒了……”

“嗯,说得也是,那就这么办了。”琥珀色的眼珠转了几转,费尔.楠柯压低声音说道,“小哈,记住,不管你放倒谁,统统要送给我。”

“好啊好啊,本人记住了。”冥王开心不已,就好像自己真的成了新郎官一样。

午后,乌云没有先前那么浓厚了,空气却愈加的沉闷。几个人午睡后正在客厅里聊天,费尔.楠柯的手机响起了音乐声。

接完电话,费尔.楠柯兴奋地嚷着:“知道谁来了吗?你们一定想不到。”

冥王晃了晃脑袋,表示不知道。

洛克眨眨眼睛,说道:“那还用说嘛,自然是蝎子了。”

“没错。跟我去蓝威卡,埃迪普斯已经到了。”费尔.楠柯一边往身上披风衣,一边戏谑道,“小哈,要不要去玩儿?看你一个人闷闷不乐的样子,楠哥心疼得很。”

冥王撇了撇嘴,咕哝了一句:“本人还没体验当新郎的感觉呢,可不想被炸成灰。”

“哟呵,小哈可真聪明!”费尔.楠柯夸赞道,“放心吧,我自有办法。”

洛克拉起冥王,说道:“走吧,哈迪斯大人,昨晚我可饮到了最好喝的香槟酒,难道你不想尝一尝吗?”

“最好喝的香槟酒?有龙涎酒好喝吗?”冥王似乎动心了。

“呃!这个嘛……”洛克瞅了瞅费尔.楠柯的脸色。

俊逸的面孔**了一下,费尔.楠柯又想到了发生在酒巷子里的血案。自从那件事之后,血猎遗失了“时空之匙”,同时,凭空多出了一个叶枫。而现在,“时空之匙”还不知道在哪里,那个叶枫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消失了倒好,怕只怕明天的结婚大典上再突然冒出来,那样的话麻烦可就大了。如果突然又出现一个叶枫,一方面,自己无法向现在这个叶枫交待;另一方面,那个叶枫带来的是福是祸还无法预测。

洛克一看费尔.楠柯变幻不定的脸色,就已经猜出了一二,遂小心翼翼地问道:“楠哥……”

费尔.楠柯一摆手,阻止了洛克:“龙涎酒固然好喝,但是每一种酒的味道都各有特色。你好不容易来到未来世界,如果不尝一尝,岂不是枉来一趟?”

洛克一见费尔.楠柯不想提及另一个叶枫的事儿,也就只好闭了嘴。

“那好吧!”冥王答应了。其实,他的心早痒痒了,只不过他还记得自己是冥王,想摆摆架子而已。

费尔.楠柯拨通血月的手机,简单地交待了几句之后就向“保时捷”走去。

当三个人走到“保时捷”旁边的时候,看见了沈昊辰和南宫映雪。两个年轻人,一个在车里,一个在车底,正爬上爬下、东翻西找。

“你们两个在干什么?”洛克很惊讶。

“不用找了,根本不会有炸弹。”费尔.楠柯倚在车门上笑涔涔地说道。

沈昊辰从车底探出头来,惊讶地问道:“董事长,您怎么知道不会有炸弹?”

噢,原来他们在找*。洛克很佩服两个年轻人的敬业精神。

费尔.楠柯说道:“想置我于死地的人一次没有得手,当然会来第二次,甚至第三次,但是,他一定想到我们会有所防备,因此,相同的方法他不可能再用一次。”

沈昊辰从车底钻出来,拍拍西装上的灰尘,说道:“董事长的话固然有道理,但是,如果不察看一下总是让人难以放心。”

“你们辛苦了!”费尔.楠柯很感动,他拍拍小伙子的肩膀,说道,“即便是真的被安装了炸弹,就算你找到天黑,也未必能找得到。据我所知,有一种定时引爆装置比豆粒还要小,爆炸的威力却相当大,能把一栋大楼送上天去。你说,你怎么能找得到?”

“这……”沈昊辰呆立当场,一脸的尴尬,心想:是哦,我怎么就没想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