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琦小姐是帮主喜欢的女人,刀疤脸竟然打起安琦小姐的主意,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真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

“就是,也不知道他有些什么本事,长得丑了八叽的,穿着古里古怪的,帮主竟然会对他另眼相看,哼!”

连讽带刺的冷哼加嘲笑,迎面走来两个美洲印第安人。他们就是两次抡起巴掌要扇洛克耳光却没能得手的那两个人——费尔.楠柯的贴身保镖。

洛克气得浑身颤抖起来,他捂着脸孔,猛地转身就想逃。“砰”,眼前一阵金星乱冒,额头撞上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他抬头一看,居然是费尔.楠柯。费尔.楠柯的额头有些微红,想来是自己撞上他了。

费尔.楠柯的脸色阴沉得可怕。

“你们两个,给我站住!”一声厉喝,吓得两个印第安人急忙收住脚步。“谁让你们乱嚼舌根的?”“刷”,寒光一闪,费尔.楠柯的手里多出了一把短刀。短刀相当精致,黄金的柄上镶有华光闪烁的宝石。身形一闪,快如鬼魅。费尔.楠柯已经到了两个印第安人的面前。

“帮......帮主,属下知错!”

“属下再也不敢了!”

冷汗顺着两个印第安人的面颊直往下流。

“以为自己长相很出众?舌头这么长,就不怕闪着?”琥珀色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冰冷的阴翳之色。

“噗通”,两个印第安人齐齐跪下来。

“帮主饶命!帮主饶命!”

“看在我们两兄弟跟了您多年的份上,饶了我们一命吧!”

难道他要杀了他们,就因为两句话?洛克有些捉摸不透眼前这个人了。

“正因为你们跟了我多年,所以我才手下留情,否则……”

“刷刷”,两道寒光闪过,两个印第安人的脸上各出现一道血淋淋的刀口,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

“长点儿记性,再乱嚼舌头,你们就没有说话的机会了。去,看医生。”费尔.楠柯依然阴沉着脸。

“谢帮主不杀之恩!”两个印第安人跌跌撞撞地爬起身,急急忙忙地去看医生了。

“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跟个小女人似的。”费尔.楠柯收起金刀,朝洛克走来。

“你也太狠了吧,他们不是你的手下吗?”洛克装作摸摸额头的样子慌忙擦拭眼泪。

“他们仗着我宠他们,越来越嚣张,不给点儿颜色看看就不知道有所收敛。”

“这也叫恩威并施,对吧?”洛克勉强笑了笑。

“也不全是。难道你没发现他们两个很特别吗?”

“特别?”洛克摇了摇头。

“也难怪你看不出来,他们都戴着墨镜呢。你不知道,他们是一对双胞胎。”

“双胞胎?”

“是啊。”费尔.楠柯诡异地一笑,“以往,我总是把两兄弟弄混,也一直很苦恼不知道如何区分他们。好在,现在终于有机会可以识别了。”

洛克明白了。原来,费尔.楠柯伤了两兄弟的脸,是为了区分谁是老大,谁是老二。

“你……亏你想得出来,你就不怕他们报复你?趁你睡觉时打你的黑枪;趁你喝水时给你下毒;趁你……”

“趁我方便时把我踹进茅坑?哈哈哈……”费尔.楠柯大笑起来,“我对他们的惩罚已经是最轻的了,以往被我剜眼、割舌、剁手脚的多了。”

洛克突然想起先前自己对待费尔.楠柯的态度来。一股冰冷的寒意漫上了全身,直沁入到骨髓里。洛克暗自庆幸:幸好没跟他死扛下去,这万一被他给割了什么去,搞得自己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那不惨透了。

洛克不出声了,他在心里盘算着:明天已经是第三天了,应该是去见‘幽灵’的时候了。不能总呆在这里,这种地方一点儿安全感都没有。

“怎么,不打算陪我饮一杯吗?是我帮你出了气呀。”费尔.楠柯嘻笑着。

“也好。”洛克答应了。

两个人一边饮酒,一边聊着话题。这次他们饮的是一瓶BACARDIRUM(百加得朗姆酒)。洛克望着酒瓶子上的商标出神。“百加得”的标志是一只展翅欲飞的蝙蝠。费尔.楠柯顺着洛克的目光看去,看到了蝙蝠商标。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种商标的时候,我也觉得很奇怪,后来我才知道蝙蝠商标的由来。百加得的创始人法昆多和他的兄弟何赛在1862年2月4日建成了一个小酿酒厂,把之前的试验发现投入到商业生产中。他们的第一个铜加铸铁制的蒸馏器每天能生产35桶发酵糖蜜。车间房屋的梁上住着水果蝙蝠,蝙蝠因此成为了百加得的蝙蝠商标。在古巴文化中,蝙蝠被认为是带来好运和财富的象征。”

“蝙蝠也能带来好运和财富?”洛克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又想到了异世界中的血族亲王,他们是蝙蝠的化身,只要有他们的地方就有血腥的杀戮。四个亲王当中,只有唯尔没有死在自己的手里,可是,维尔究竟哪里去了还是一个迷。他是不是还在继续为祸人间……

“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古巴人是这么认为的。我敢打赌,这种酒你一定没饮过。”费尔.楠柯微笑着为洛克斟满了杯子。

洛克收起思绪,淡然一笑:“我不但没有饮过,而且还是第一次看到,想必又是哪个国家的总统送给你的吧?”

“不,你错了。这种酒是杜洛.佩雷斯亲自去圣地亚哥采购回来的。”

“我看,我还是及早离开的好,我在你这里多呆一天,你就得少一瓶顶级名酒。那还不得把你心疼死?”

“好酒易得,知音难求啊!”费尔.楠柯突然感慨起来。

“呵呵,谁是你的知音,我吗?”洛克干笑两声,“我就不明白了,一个失去神力的死神,连一个普通的人类都不如,还有什么值得你欣赏的?”

费尔.楠柯的眼神变得飘忽迷离,他把目光投向窗外,幽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好像欠了你什么,因此,很想补尝你。”

“噢,原来,你追着我不放是为了还债。如果我还能回到冥界,一定去查一查,看看你上一世究竟欠了我什么。到时候我让你连本带利一起还给我,免得你心有不安。”

费尔.楠柯把目光收回来,盯着手中的杯子,说道:“你不要急于离开,以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对付不了那两姐弟。你放心,我说过要帮你,就一定会帮你。我已经接到线报,潘娜雅两姐弟堕海后被一艘远洋邮轮给救走了。我的人正在查他们的去向,相信很快就有消息了。明天我要送安琦和叶枫去佛罗里达州,你先留在这里,等我回来。”

“明天,去佛罗里达州?怎么,叶枫的伤好了吗?”

“嗯,已经没有大碍了,早些把他们送过去安叔叔才会放心。”

“那么,我跟他们一起去吧,我的家也在佛罗里达州。我也该去看一看我的父母了。”

“怎么,你在这个世界也有父母吗?”费尔.楠柯感觉很奇怪。

洛克便把自己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怎样穿越到异世界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

“你的遭遇的确是够离奇的。那好吧,你就随我一起护送安琦去佛罗里达州。来,尝一尝吧,这可是最好的朗姆酒。”费尔.楠柯把杯子递到洛克的手中。

洛克接过杯子,浅啜一口,忍不住赞道:“口感清新,口味甘醇。嗯,的确与众不同!”

“是啊,百加得朗姆酒不仅口感清新,口味甘醇,而且酒体丰厚,酒味浓烈。”

“想不到,你一个黑帮老大对酒文化很有研究啊!”洛克戏谑道。

“那是。”费尔.楠柯不无得意地说道,“我的总部还收藏有百加得公司其他几个品牌包括GreyGoosevodka(灰鹅伏特加)、Dewar'sscotch(帝王威士忌)、BombaySapphiregin(孟买蓝宝石琴酒)、Eristoffvodka(皇太子伏特加)、Martini&Rossi(马提尼与罗西)、Cazadorestequila(卡萨多雷龙舌兰)。只要你不走,我会让你把它们尝个遍。你知道吗?这种酒之所以颇受消费者青睐,是因为被储藏于产自美洲的天然白橡木桶中,为的是使酒质更清爽顺滑,香醇芬芳。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说真的,我这辈子还真就没佩服过什么人,但是有一种人我却及其佩服……”

“酿酒人?”

“对了。要不怎么说你是我的知音呢!”费尔.楠柯笑了,眉毛弯成了月牙,“来,干杯!”

“砰”,两个人碰了一杯。

“你应该不知道吧?这种酒它还有一个绰号叫‘海盗酒’。”

“海盗酒?呵呵,这么香醇的美酒居然被冠以如此粗俗的称号,也太糟蹋这酒了吧!”洛克苦笑。

“我喜欢朗姆酒是缘于它野性十足、霸气张扬的烈性。就像加勒比海地区的海盗们,朗姆酒也是他们的最爱。你不要瞧不起他们,其实,他们都是被生活所迫。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愿意当海盗而被人们所不耻呢?不过,我却是一个例外。”

“因为你无耻。哈哈哈……”洛克朗声大笑。

“你又说对了……”

“哈哈哈……”

“砰”“砰”“砰”,伴随着爽朗的大笑,两个年轻人频频碰着杯。